第三十三章 送银簪表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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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我儿媳妇就是好看,瑶瑶真是谢谢你买的银簪,你看我,平日里只知道忙活家务,都快忘记我儿媳妇是个大美人了。”
“娘,你就别取笑我了。”她一点也不怕过苦日子,至少公婆对她视如己出,从来不对她吆五喝六,照顾坐月子更是尽心尽力,家里最好的都是紧着她吃,要不然也不能有这么好的奶水,德娃是个女娃,可也很能吃,每天因为奶水太多,湿透衣服,没办法都是拿些芥子垫在里面。
赵大婶哈哈大笑,笑得很豪爽,她半点取笑的意思都没有,她是真的看好儿媳,赵幼平是她唯一的儿子,身高不高,长相普通,除了种地,就是上外面做小工,干点瓦匠活,他能娶到李翠娥是他运气好。
要说这就是缘分,有缘千里来相会,李翠娥家住在平安镇上,那天她带着家里的土鸡蛋去集市上卖,还没等鸡蛋卖完,遇上了几个混混,他们是平安镇的好佬,知道的看见了都躲着。
李翠娥孤立无援,最后还是赵幼平路过看见了,不顾一切上前把李翠娥护在身后,对着三个混混,大声喝道:“敢欺负我娘子,我同你们拼命。”
三个混混没有上前,看他手里拿着瓦刀,这种手艺人,一根筋,跟他硬钢只会两败俱伤,他们是混混不是傻子,当然不会跟这种愣头青纠缠。
赵幼平单纯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当时并没有注意李翠娥的长相,等混混们离开,他转过身,整个人怔住了,姑娘长得清秀脱俗,仿佛荷花仙子,出淤泥而不染,让人想亲近又不忍心亵渎,他的心怦怦跳,眼睛看呆了,李翠娥跟他道谢,他也好像没听见,李翠娥难为情,拎着鸡蛋走了。
自那以后赵幼平对她就念念不忘,家里人给他说的亲事他都推辞了,家里人着急,再三询问才知道有心上人了,还是镇上的人家,愁得饭都吃不下了。
拖媒人去探了口风,对方一听到赵幼平这个名字,立马表示安排双方父母见面,相谈了亲事的一些事宜,李家提出的彩礼也不算多,赵家虽然不富裕,但胜在儿子少,负担小,很快亲事就定下来。
“素娥姐,我打心底里佩服你,真的,你不论贫富,只凭真心,真是勇气可嘉,我和你的想法一致,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吴瑶瑶在屋里的话,刚好被进了院子的李云清听到,愿得一心人?她小小年纪就能说出这么有见地的话,不容小觑,他立马提了一口气,并认真地想了一下,她说的那个人有没有可能就是他呢。
“娘,你看谁来了?”赵幼平嗓门很大,径自往屋里走,正好撞上了自家娘子,眼睛看直了,“翠娥,你这是?”
“幼平,你回来的正好,看看你媳妇美不美?”赵大婶一脸喜色,儿子与媳妇感情一直很好,她当娘的自然很高兴,俗话说得好,家和万事兴,她就一个儿子,以后老了也还要指望着儿子儿媳妇,就凭这一点,她也要真心对待他们,尤其是待自己的儿媳妇,要比对待自己的闺女还要好。
“美。”他不善言辞,但在他心里,没有人能美过李翠娥了,她的美不仅仅在外表,他更在乎李翠娥的内在,有一颗善解人意的心,每天不管在外面有多累,到了家里,总能吃到媳妇做的汤羹,洗到媳妇准备的热水澡,除了这些,还有温柔体贴的安慰与鼓励。
李翠娥被相公看得脸都红了,一害羞直接跑进了内屋,赵幼平跟着进了内屋,留下吴瑶瑶站在堂屋,看着从外面进来的李云清。
“云清快进来坐。”赵大婶抱着孙女到门口,这才看到是李云清来了,这个儿子真是不懂事,有客人来不出来待客,跑屋里干什么去了。
李云清人不大但书读得多,也很有礼貌,“大娘,妹妹好可爱,我可以抱抱吗?”
他知道吴瑶瑶的四妹住在赵大婶家,今天正好来大伯家,除了给吴瑶瑶送东西,还特意来这边看看她的四妹。
“好啊,只是你会不会抱啊?”赵大婶有些不放心,他一个十二三的小伙子,平时除了读书就是读书,估计一次都没抱过小孩吧。
“我可以的,弟弟小时候我也有抱过。”
他这么一说,赵大婶也就放心把德娃递到他怀里了,小宝宝刚到他怀里,就小嘴一瘪哇哇直哭,“哦哦,不哭,不哭,哥哥给你糖吃。”
他从带来的包裹里取了一块花生酥,放在德娃面前,引逗她,“德娃,看,这是花生酥,很甜很好吃哦,尝一尝,好不好?”
我滴个神,李云清一改一本正经的模样,声音嗲嗲的,吴瑶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床上的茉茉也醒了,吴瑶瑶过去把四妹抱起来,“哦,茉茉,你也想吃糖是不是?我们来看看云清哥哥带了什么好吃的,大姐拿给你吃哦,咯哒咯哒,笑一个。”
茉茉很给面子,立马开心地笑了,这反倒把吴瑶瑶逗乐了,“哎呦,我的四妹就是聪明,能听懂大姐说的话,对不对?”
她刚刚在嫌弃李云清的声音嗲,殊不知自己的声音比李云清有过之无不及,赵大婶也被她的声音给都逗笑了,这两个小屁孩,都挺会哄娃娃的。
“瑶瑶,晚上就在婶子家吃,待会你回去把你二弟和三妹都叫来,正好云清也在,一起热闹热闹。”
“老头子,你快去小王村去称点肉回来,晚上家里有客。”
赵大婶留客是真留啊,根本不给对方拒绝的机会,赵大叔在院子里搓草绳,听到后,也没含糊,立马起身,拍拍手就去了。
“婶子,你别忙活了,我们不在这吃,真的。”吴瑶瑶真的不想麻烦他们,能帮忙带四妹已经够累了。
但她一句我们,把一旁的李云清给点到了,我们,他们,瑶瑶这是不把自己当外人了,帮他一起做了回绝。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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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送银簪表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