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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一百二十九两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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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瑶瑶手里拿着一大包东西,心里想着这样也不方便再去张叔家,还是先回了家,把东西先收好,这才去张叔那里。

好巧不巧,张叔已经赶着牛车往这边来了,看到吴瑶瑶急匆匆的,忙问道:“瑶瑶,你这是做什么去?”

吴瑶瑶只顾着走路都没注意,还好张叔主动问话,“张叔,我就是想去找你的,我这边刚捞了两箩筐的鱼,打算送到聚仙阁,你能捎我一段吗?”

“你放心,张叔,我不会白做你车的,一趟来回,一百文,可以吗?”

张叔笑呵呵的,他喜欢瑶瑶这个丫头,就算不给钱也是乐意的,“傻丫头,张叔是见钱眼开的人吗?不要你钱,你快上车,到你家把鱼带上。”

车上的柴火不多,要不然也放不下,两筐鱼放好了,勉强还能坐下一个人,牛车缓缓慢地往前走,路上碰到了从河边回来的王素素,只见她一脸落寞,很明显她并没有满载而归。

“瑶瑶姐,你说河里有鱼,可我去了根本没有,水深的地方我又不敢进去。”

王素素这么一说,她才意识到这里的鱼可能真的是认人,只有吴瑶瑶在的时候,鱼才会出现,那下次只能把素素一起带着才能捉到鱼。

“没关系,我这里有好多,给你几条带回去吃,剩下的我要带去镇上了,和人家掌柜的说好了要送去的,不能食言。”

吴瑶瑶挑了三条最大的鲈鱼,还要一条花鲢,一股脑放进了王素素的箩筐里,小小的箩筐很快就装满了。

“谢谢瑶瑶姐。”王素素很开心,瑶瑶姐对她实在是太好了。

“不客气,你快回去吧,你要是不忙,可以到我家玩,年臻和莲莲去看四妹了,一会就回来了。”

早饭还有剩的,她中午要是赶不回来,年臻也可以带着三妹吃点剩饭,只要不饿肚子就行。

“行,你放心去,我会看着点他们的。”王素素年纪不大,但能听懂吴瑶瑶的言外之意,而且她也愿意帮忙,不仅仅是因为拿了瑶瑶姐的鱼,是心里把瑶瑶当成了亲姐姐,说实话,她的亲姐姐对她也不过如此。

张叔这回很给力,先带着吴瑶瑶到了聚贤楼,把鱼全部过称了,鲈鱼还是老价钱,一共五十斤,他全要了,一共两万五千文。

剩下的花鲢和鲫鱼是一个价钱,一共八十斤,他一口气全要了,原来是上次收的鱼,客人吃了都说好吃,同样是鲫鱼,吴瑶瑶带来的鲫鱼做出来味道就比在别处的买的要鲜美,肉质也更细嫩,原本酒楼一天只需要二十斤鲫鱼,这几天供不应求,他昨天还在担心,怕吴瑶瑶今天不来,要是客人来了吃不到她提供的鱼,指不定要嚷嚷。

“瑶瑶,我比你年长,你叫我一声王叔不为过,王叔可跟你说好了,以后你的鱼我全要,你可不要是卖到别家,这是一百两的银票,算是我的定金,你要是不介意,我们可以立个字据,算是对彼此一个承诺,你的鱼我必收,你也保证不给别家,可以吗?”

王掌柜不是财大气粗,而是自从有了这些鱼,酒楼的生意也好了许多,回头客里面多半是因为清蒸鲈鱼,糖醋鱼,红烧鲫鱼,剁椒鱼头而来,几乎都与鱼有关,他甚至考虑要不要换了招牌,不叫聚仙阁,改名为全鱼馆。

吴瑶瑶想了一下,这好像是个好办法,对她的生意很有保障,她也不用再到处跑着卖,很省心,而且他一出手就是一百两,这给谁能不动心呢。

“没问题,我同意。”

双方愉快地签了字据,各留了一份,吴瑶瑶也收到了一百两的银票,脑子里在想着怎么用这一百两,这可是一笔巨款,试问凤凰村,谁家能拿出一百两。

“瑶瑶,张叔活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见到银票。”还是一百两的银票,“你一定要收好,别被坏人给惦记了。”

“嗯,放心,我挣钱快,花钱也快,这一百两还不够我用的呢。”吴瑶瑶自认为是个花钱圣手,家里用钱的地方又很多,还没等贼惦记,自己就先用完了。

张叔笑了笑,上次已经见识过吴瑶瑶的花钱能力了,毕竟是小孩子,他也不是什么人,管不了人家怎么花钱,只是确实佩服这丫头的赚钱能力,光是这鱼看着就邪门,凤凰村百来口人都捉不到鱼,偏偏吴瑶瑶去了就有鱼,活该人家有钱。

到了家里,吴瑶瑶把钱放在桌子上,让吴年臻帮忙看着,自己则去了翠娥姐家,她从集市上买了一根发簪想着送给翠娥姐戴。

那是一支梅花银簪,花了二两银子,不是什么贵重东西,可吴瑶瑶看到那一眼就特别想买下来,当时就是觉得这簪子适合翠娥姐,正好她的发髻上一点装饰也没有。

意料之中,李翠娥拿到簪子的那一刻,激动地快要哭了,“瑶瑶,这真的是给我买的?”她成家以来还没买过什么饰品,上次相公去赶集也只是给她带了一根木簪子回来,虽然也很好看,但实属很朴素,比不上这个银簪精致漂亮,若是有了这个银簪,下次回娘家她戴上,娘家兄弟媳妇指不定有多羡慕呢。

当初嫁给赵幼平,娘家爹娘都不是很认同,说他家太穷了,一心想找给女儿找个有钱人家,可李家只是个小门小户人家,想把女儿嫁到大户人家,充其量只能做个小妾,他父母倒是没有意见,但李翠娥死也不愿意,她就算一辈子过穷日子,也不愿意和别的女人共享一个丈夫。

“翠娥姐,我帮你戴上。”吴瑶瑶是有想到她收到礼物会很高兴,但没想到她会这么高兴,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好,谢谢你,瑶瑶。”自从进了赵家,整天围着锅台转,她都快忘记自己是个女人了。

为了配上这个银簪,李翠娥还特意进去换了一身衣服,这套衣服还是她的假装,鹅黄色的罗裙,上面是她亲手绣的鸳鸯,绣工一般,但胜在用心,看起来倒有几分特别的韵味。

“婶子,你快看,好看吗?”吴瑶瑶把李翠娥推到赵大婶面前,笑嘻嘻地看着翠娥姐。

赵大婶正抱着自家孙女,抬头看了一眼,直接忽略了她头上的银簪,光是看她的衣服就愣住了,这套衣服还是李翠娥刚进门的那一年穿过,之后就没见她穿过了,三年了,儿媳妇一点没变,似乎变了一点,脸上多了一点肉,颇有几分珠圆玉润的意思。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三十二章 一百二十九两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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