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上门做客注意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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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还是老的辣,吴瑶瑶最终抹不开面子,听了赵大婶的安排,回家去接弟弟妹妹了。到了家门口,王素素正端着一大碗鱼刚好走过来,“瑶瑶姐,这是我娘做的红烧鲈鱼,她让我送来给你们的。”
“王婶太客气了,感谢,进来吧,我们晚上去赵婶家吃饭,我来接弟弟妹妹。”吴瑶瑶大大方方地接过装鱼的海碗,不得不说,刚闻味道就很好吃,再看颜色,红烧的看着就很有食欲。
王素素没有进来,家里饭已经好了,还等着她回家吃饭呢,“瑶瑶姐,我就先回去了,明天见。”说完,王素素头也不回地走了。
吴瑶瑶推开门,进了院子,吴年臻带着三妹在跳绳,小家伙真是爱上跳绳了,只要有空就会拿起绳子跳。
“年臻,收拾一下,我们一起去赵婶家吃饭。”
吴瑶瑶进屋把莲莲的新衣服找出来,不是嫌弃她身上的衣服破,而是玩了一天了衣服已经很脏了,上人家吃饭,首先衣着要整洁,人可以穷不可以脏,何况他们现在也不穷了。
今天时间比较赶,本来想给他们再买身衣服鞋子的,她心里打算着过几天再去镇子上,一定不能再忘记买,还要给赵婶买身衣服,感谢她的帮助。
“大姐,你给我的银票我给弄丢了。”吴年臻犹豫了一会,终于鼓起勇气对大姐坦白了,他不是故意的,自从大姐离开,他就一直拿着的,然后他就跳绳来着,再想起来的时候,怀里就没有银票了。
这简直是噩耗,不过吴瑶瑶秉承着遇事不要慌的原则,她强装淡定,安慰二弟:“不着急,银票一定就在院子里,不会跑出去的。”
“可是大姐,刚才二胖找我玩,我又出去了一会,但很快我就回来了。”
吴瑶瑶脑袋嗡嗡的,她不怪二弟,只怪自己,为什么要把钱给他拿着,这不是脑子秀逗了吗,他才八岁,只是个孩子。想想刚刚只是随手一丢,自己都没太重视,二弟又怎么会当回事呢。
没关系,钱没了可以再赚,何况她赚钱也不是什么难事,呜呜,为什么还是会有心酸的感觉,她双手掩面,闻到一股鱼腥味,就更心酸了。
“年臻,你先换衣服,然后我们一起去找,你也别丧气,这事不怪你。”是
看他沮丧的样子,吴瑶瑶就没理由发火了,是她用人不当,明明可以自己装着或是找个地方藏起来,方法有很多种,最不靠谱的就是让年臻拿着。
吴年臻以为大姐会生气,骂自己,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现在大姐没生气也没骂自己,他却没有如释重负的感觉,反而越发觉得对不起大姐了。
他没什么心情去换衣服,可又不敢再违逆大姐,拿着新衣服进屋里换了,刚进去一会,只听一面传出一声尖叫,吓得外面的吴瑶瑶心都抖了一下。
“怎么了?”吴瑶瑶也顾不了男女有别了,推开门进屋,只见吴年臻手里举着银票,五官激动地都快拧巴在一起了。
“大姐,钱没丢,我找到了,就在我衣服里面。”
他觉得不可思议,刚刚明明在身上了翻了左一遍又一遍,就是没找到,他就差把衣服脱下来找了,这谁能想到银票会跑到里面的夹层里,幸亏大姐让他进来换衣服,要不然他还不知道,这要是掉在外面,被别人捡走了,可就真的回不来了。
吴瑶瑶当然很开心,这种失而复得的感觉真的很爽,“太好了,这回大姐把钱收好,你赶紧穿衣服,我们马上就走。”
吴瑶瑶拿着钱找到家里的箱子,把银票和另外的二十八两碎银子放进了荷包里,今天花了一两银子买银簪,另外给了张叔二百文的车费。
“大姐,我穿好了,脸也洗干净了,我们走吧。”
吴年臻找到了银票也一改刚才焉了吧唧,垂头丧气的样子,说话声音洪亮,神态也灵动起来,这才是孩子该有的样子。
“好,你和妹妹等我下,我也换身衣服。”她身上的衣服不算脏,但却又有一股鱼腥味,在家无所谓,到人家做客还是要注意形象。
刚刚去的时候急急忙忙的忘记换了,可现在李云清也在,再邋里邋遢的总是不太好,她也换了一身新衣服,淡青色的罗裙,同色系的船鞋,稍微整理了发髻,照着镜子左看右看,确认没有问题后才出门。
“哇,大姐,你这也太好看了吧。”
“大姐是这个世上最好看的人。”
两个小马屁精还挺会说话,夸得吴瑶瑶心花怒放,满面红光,带着十足的气势往赵婶家去了。刚一出门就碰上了拦路虎,真够晦气的。
吴巧玉顶着一头红色的月季花,扭着肥胖的腰板迎面走来,看到美若天仙的吴瑶瑶,妒火中烧,明明都是差不多的年纪,为什么她可以那么瘦,还瘦得那么好看,而自己明明刻意少吃了,还是哪哪都胖,人都说,一白遮三丑,一胖毁所有,她五官神照母亲,本就不美观,再加上体型宽大,赘肉丛生,就毫无美感了。
“吴瑶瑶,大晚上的,穿成狐狸精的样子是打算去勾引谁呢?”既然她心里不痛快,那就谁也别想上痛快,她绞尽脑汁去想一些难听的词编排吴瑶瑶,可只有这个狐狸精最适合,其他的也实在想不出来。
“勾引你行了吧?”这个吴巧玉简直就是个牛皮糖啊,去哪都有她,就这还是自己的堂姐,还不如走大街的人有爱心呢,凤凰村这么多人,偏偏和自己的堂妹妹过不去,这不是有病是什么?
吴巧玉脸一红,这个贱丫头,真是牙尖嘴利得很,“你等着,我去找我娘去,看她怎么收拾你。”
“哎呦,我好怕怕哦,你赶紧去,我等着,大伯母上次进我家院子想偷东西,我还没找她算账呢。”
真够没用的,她都还没说什么就要找娘了,这种人还想去找别人的麻烦,到底是谁给她的勇气,再说她那个没用的娘,就是找了又有什么用,她娘也不见得会来帮她。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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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上门做客注意仪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