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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种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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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瑶瑶吃了一口包子,因为是糟头发的面,颜色发黄,面皮有点硬,很有嚼劲,里面包的是荠菜,不仅放了猪油,居然还有油渣,和她包的荠菜包子完全不一样,想起前几天做了一次包子,面都没发好,吃着味同嚼蜡,难吃的不行。

“谢谢你啊,云清哥。”吴瑶瑶笑不露齿,颇有点大家闺秀的模样。

不远处的田地里,吴巧玉紧紧地盯着他们看,她喜欢李云清,原本觉得自己配不上,李云清是读书人,将来是要做大官的,一定看不上她这样的乡间丫头,可现在看他坐在吴瑶瑶身边,还贴得很近,气得牙痒痒,难怪娘总说吴瑶瑶是小狐狸精,天生会勾引人,现在看来,娘说的一点也没错。

李云清被她的笑容给迷住了,巧笑倩兮,说的就是这样吧,书中自有颜如玉,他也幻想过将来的红颜知己会是什么样,眼前,这不就是自己期盼的红颜吗?

“不客气,瑶瑶。”他想说瑶妹妹,但有些肉麻,估计她也不会爱听。

几人吃了干粮,喝了点水,稍作休息后,便开始忙碌起来,李云清用锄头刨出一个小坑,吴瑶瑶丢两粒玉米进去,他再刨出下一个坑,刨出来的土正好盖在前一个坑上面,盖住玉米。

两个人搭配起来,太阳还没下山,两亩地全部种完,期间,吴瑶瑶累了,就换了吴年臻上,八岁的年臻个子小,但扔玉米的活干起来倒比吴瑶瑶还麻利些。

为了感谢李云清的帮助,吴瑶瑶邀请他到家里吃晚饭,本以为他会像上次那样拒绝,却没想到他竟然答应了,只是要先回去跟他大伯说一声,吴瑶瑶先带着弟弟妹妹回家了。

玉米点好之后还需要浇灌的,可还没等他们到家挑水,天就下起雨来,一开始是毛毛雨,渐渐转成中雨,这样的雨量,正好可以浇透泥土,吴瑶瑶在心里感谢老天,太给力了。

她隐隐有种感觉,虽然穿来了穷苦人家,但上天没有不管她,而是给她了锦鲤特质加持,做起事情来也比较顺利。

天色已晚,吴瑶瑶开始准备晚饭,扒拉半天,找了两个土豆,和一个西红柿,米饭先煮上,土豆切细丝,但她刀工一般,说是丝其实就是比手指细一点。西红柿切块,用了两个鸡蛋,炒一盘西红柿鸡蛋,撒上葱花,色香味俱全,汤比较简单,水开放葱花,和了一些面粉进去,就是一道简单的面油汤了。

李云清很体面,从大伯家拿了一小根腊肉,这可是好东西,过年是家家户户都会腌的,来年家里来贵客了,切那么几片,充充面子。

“你怎么还拿肉来,这多不好意思。”她是想请他吃饭表示感谢的,现在还让他拿肉来,多少有些尴尬,主要是家里还真的没有肉。

李云清嘴角带笑,“是大伯让我拿来的。”他没有撒谎,大伯知道吴瑶瑶请他吃晚饭,说什么也要让他带东西来,正好借着这个机会,给孩子们吃点肉,上次捐物资,他没给肉,只给了米面和猪油。

吴瑶瑶听是村长让带的,也就不客气了,把肉切薄片,油锅炒熟,放入蒜苗,还没出锅,她已经嘴里生津了,来这些天,也没吃过像样的猪肉,她曾经也是个肉食爱好者,顿顿有肉,无肉不欢,煮泡面都要放两根火腿肠的,现在猪肉,牛肉,羊肉,鸡肉,一样吃不到,她不馋才怪呢。

“好了,开饭了。”

三菜一汤,还有一个硬菜,年臻第一个上前,看得口水直流,“大姐,太好了,有肉吃了。”过年才能吃到的肉,现在因为大姐,就能吃到,感谢大姐。

“我们要谢谢村长伯伯,是他送给我们的肉,当然也要谢谢云清哥。”吴瑶瑶在顺其自然地教导弟弟妹妹,学会感恩。

年臻听了,立马附和:“谢谢云清哥哥,谢谢村长伯伯。”

吴莲莲才五岁,也不甘示弱,声音比二哥更响亮:“谢谢云清哥哥,希望你天天来我家玩。”

她很喜欢云清哥哥,因为云清哥哥帮大姐干活,还给他们包子吃,云清哥哥是个好人,她长大了也要对云清哥哥好。

年臻对李云清除了感谢,还有崇拜,哥哥会读书识字,还会种地,帮大姐干活,他也要成为和云清哥哥一样的男人,挑起家里的重担,让大姐和妹妹过上好日子。

一家人团结一心,都奔着好日子去,不管怎样,眼前的困难总会过去。

“云清哥,你多吃点。”吴瑶瑶用公筷夹了肉到李云清碗里,另外给弟弟妹妹各夹了一块。

她自己也很想吃,可一小碟里没有多少,她不舍得吃,可又馋的要命,只好夹了一小块,薄薄的一片,放进嘴里,满**香,以前看不上的咸肉,现在却让自己无比满足,夸张点,她有一种飘飘然的感觉,太幸福了。

李云清被她的表情逗笑了,她是想吃又不敢多吃,真是难为她,自己也还是个孩子,可一心要省给弟弟妹妹吃,笑完之余,有些心疼她。

“你也多吃点。”下一句话没说出口,看你瘦的,不多吃点怎么行。

吴瑶瑶个头不小,比同龄人要高出半个头,但身形很瘦,看起来就跟营养不良一样,当然她本身就是营养不良,皮肤很白,没什么血色,这都是饮食上缺少红肉导致的。

李云清暗暗想道,以后再回凤凰村,从镇上带点肉来送给她,既然心里把她当知己,那就不能亏待知己,要把她养得白白胖胖的,看起来更令人欢喜。

这样想着,他拿起放在另外一旁的筷子给吴瑶瑶夹了一大块腊肉,以前只听说大户人家,夹菜需要用公筷,没想到吴瑶瑶也这么讲究,心里对她又高看了一分。

“谢谢。”

吴瑶瑶看着碗里的油亮亮的腊肉,心里一暖,来这里,第一次有人给自己夹菜,可她光是看着,没有吃,经历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还是把肉给了三妹。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十三章 种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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