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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挑水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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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天刚微亮,吴瑶瑶就从床上爬起来了,这个土炕头睡着真是不习惯,没有席梦思那么软和,太硬了,硌得慌。

但有一个好处就是想赖床也不会再赖了,因为不舒服,别说床有多硬,下面铺得被子有多破旧,就是外面盖得棉被上面也是补了一个又一个补丁,难以想象一个木工匠的家里怎么就穷成这样。

村子安静地让人心都平静了许多,打扫完院子,吴瑶瑶没有立马做饭,而是先把昨天借来的书打开来看,找到了有关玉米种植的介绍,怎么挖坑,怎么填豆,怎么掩埋,然后要浇水,等着长大,开花结果,过程很详细,看起来也很简单。

昨天去地里看了,土地有些干了,需要先松松土,这是个不小的劳动量,她必须得吃饱了才能开干,想到这,吴瑶瑶合上书,连忙去做了早饭。

先把红薯粥煮上,和了一碗面糊,摊了几张饼,第一张因为锅还没热好,弄得破破烂烂的,第二张就好多了,摊好的饼上打了一个鸡蛋,打撒鸡蛋,等熟了翻卷出锅,简单的鸡蛋饼就做好了,如果有甜面酱涂上那是相当好吃了。

一共做了五块饼,有两张放了鸡蛋,给二弟和三妹,其余三张,她要吃一张,然后带两张去地里,留太饿的时候充饥用。

没放鸡蛋的饼里有葱花,吃起来也很香,而且她都放了一点点菜籽油,就更香了,叫醒弟弟妹妹起床,穿衣,洗脸,吃饭。

小家伙们吃得特别香,“大姐,这饼好好吃哦。”以前大姐也做饭,但手艺一般,只能勉强下咽,从没有做过这么好吃的饼子。

吴瑶瑶心想,傻瓜,这是鸡蛋饼能不好吃吗,然后转念就是心疼,他们饱一顿饥一顿,哪里还能吃上什么好吃的东西,在记忆里,吃到包子还是爹没走的时候,他从镇上做工回来,会带几个肉包子,一人一个,令人回味无穷。

李云清在门口等着,没有打扰他们吃饭,看到吴瑶瑶吃完饭,在厨房里忙活,心里有了无限遐想,若是将来等他高中了,他想着家里也该有这么个贤惠的妻子,给她洗衣做饭,茶余饭后,两个人畅谈古今,好不惬意。

吴瑶瑶看见李云清的时候,只见他在发呆,双颊微红,好像在深谋远虑什么,不禁佩服,不愧是读书人,站在那里,脑子都是冥思苦想,一刻也不停歇,但愿以后弟弟也能这般刻苦认真,成为对国家有用的人才。

“云清哥,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去和翠娥姐说一声再去地里。”她不在家,四妹也就不能抱回来,但昨天忘记和翠娥姐说了,若是不说,她肯定会担心,说好每日都去把四妹抱回来,现在没去抱,会让她多想。

吴瑶瑶也没空手去,在厨房里捡了几个鸡蛋,给翠娥姐补身子,到了那里,李翠娥看到鸡蛋,说什么也不要,说是给孩子们吃,她不用,但吴瑶瑶不听,转身就走了。

张大婶在后面笑着,“瑶瑶现在懂事了,以后吴老二家日子不会差。”吴老二两口子都不在,可这大闺女一点没丧气,反而越来越有干劲,不仅照顾家里,还想着去种地,她才十二岁,就有这样的主见,一看就不是凡人。

李翠娥点点头,同意婆婆的看法,她从前和吴瑶瑶交集很少,对她印象就是,这孩子胆小,害羞,走路不敢抬头,见人也不打招呼,总之和现在相比,一个天一个地。

回了家,吴瑶瑶带着二弟和三妹都去了地里,李云清跟在后面,手里拎着陶罐和玉米袋子,吴瑶瑶拿了一把锄头和挖叉,挖叉是方言,用来翻土用的,锄头用来刨坑。

李云清是男生,主动拿起了挖叉翻土,吴瑶瑶则拿起锄头刨土,也能起到松土的效果,两个人埋头苦干,到了天中终于把两亩地翻完了。

吴瑶瑶的手虽然不娇贵,可还是磨出了水泡,手心红红的,有些火烧火燎的痛,李云清眼尖,一早看到了她龇牙咧嘴的表情,一声不吭找到刺藤,从上面掰了一根刺来。

“张开手。”

吴瑶瑶不解,但还是乖乖伸出手,掌心向上打开,两手心一共磨了四个水泡,个头都很大。

“忍着点。”

李云清拿起刺戳破了水泡,把里面的水给挤了出来,掏出怀里的手帕擦干净,他的动作很轻,很柔,生怕弄疼了吴瑶瑶,而吴瑶瑶本来很疼,可看他如此小心,她刻意忍着,眉头都没皱一下。

很快,水泡都清理干净了,他把手帕缠在了水泡多的右手,防止再碰到脏东西,加重伤口。

“待会,我来刨坑,你扔玉米。”相比刨坑,扔玉米会轻松一点。

“好,谢谢云清哥。”

她名义上比李云清小一岁,可心理上都能做他阿姨了,她是想直呼全名的,可昨天被村长伯伯给说了,让她喊哥哥,那还能咋办,出于礼貌,她只能叫一声云清哥了,叫的时候,头皮发麻,却也只能忍着。

忙活半天,肚子也饿了,幸好她带了干粮,除了两张饼还带了昨晚吃剩的全麦馒头。吴瑶瑶把鸡蛋饼给了李云清一张,他没打算吃,可又觉得拒绝别人的好意也是不礼貌的行为,就爽快地接下来。

转过身从随身携带的布袋里拿出两个包子,这是他的早饭,虽然是素馅的,但放了猪油也是很香,递了一个给吴瑶瑶。

“我们换着吃。”

吴瑶瑶眼睛一酸,他能来帮忙就也很好了,没想到还带了干粮,还愿意拿出来分享,从第一天看到他,他就是来帮她的,真是个心地善良的好人。

“年臻,莲莲,过来吃包子。”李云清把另外一个包子掰开,给了他们一人一半,起初,他们不敢接,都看着大姐,吴瑶瑶点头了,他们才说了声谢谢,接过包子,小口吃了起来。

真好吃啊。

李云清吃东西也很斯文,有文人的气质,小口咬下去,细嚼慢咽,不知道嚼了多少下,才慢慢咽下去,明明是块饼,吃起来比肉还难嚼。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十二章 挑水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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