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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上门找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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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后,李云清带着年臻和莲莲在院子里做游戏,吴瑶瑶在厨房收拾,灶台,桌子,板凳,一样没落,都被她擦得锃亮。她的理念就是无论生活在什么样的环境,都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她刚来的时候,灶台上黑乎乎的,铁锅里一圈都是污垢,心里实在是有些膈应,这样的锅做出来的饭难道会更香吗?

不过后来一想,孤儿寡母日子过得艰难,每天都在发愁吃什么,哪还有心思放在收拾家务上,就连弟弟妹妹身上的衣服,都是脏兮兮的,不知道穿了多久没换了,她也是翻箱倒柜才找到换洗的衣服,给他们洗了澡,换上干净衣服,当然她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甚至比他们还要脏,第一次泡澡后,木桶里的水都黑了。

她这边刚收拾好,李云清就过来告辞了,太已经黑透了,不过雨已经停了,他是打着灯笼来的,趁着火还没灭得赶紧回去了。

“云清哥,你明天还能来吗?”吴年臻有些舍不得李云清走,大哥哥带着玩的感觉真好。

李云清蹲下身,看着吴年臻,认真地说道:“年臻,哥哥明天就要回镇上了,你和妹妹要听大姐的话,等哥哥下次回来,给你带好吃的麦芽糖,好不好?”他家里有个妹妹,最喜欢吃麦芽糖,相信年臻和莲莲也会喜欢吃。

吴年臻吃过麦芽糖,很粘牙,他是男孩子,心里对糖之类的东西不是很感兴趣,但只要哥哥能来,管他带什么呢,吴年臻点点头:“那云清哥你要快点来哦,我和大姐都会想你的。”

啊?吴瑶瑶一脸惊悚,她站在旁边也躺枪,谁想他啦?

李云清忍不住调侃:“是吗?瑶瑶,你也会想哥哥吗?”他是希望听到肯定的回答的,但又料想不会如愿,只不过想逗逗吴瑶瑶。

谁知吴瑶瑶很是配合,扑闪着大眼睛,诚恳得不行:“我也会想你的,云清哥。”说完,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也只是想逗李云清玩。

果不其然,下一秒,李云清的脸红到脖颈处,即使在昏暗的灯光下,也被吴瑶瑶看得一清二楚,心里暗爽:小伙子,你还太年轻哦。

李云清假装咳嗽了几下,承诺道:“既然你们都那么想我,那我一定会早早来看你们。”他现在最要紧的事情是学习,这几日来大伯家,已经耽误了学习,父母在家里还不知道急成什么样,虽然家里还算富裕,但供他读书,也花费了不少,就凭这一点,他也不能懈怠。

人生路漫漫,要有目标,才有动力,李云清的目标很简单,就是考取功名,光耀门楣。李家并非世代农民,祖上也是出过进士的,只可惜当时的祖先考取进士后,因为太激动,当场就疯魔了,也没有当官的命,成为李家家族谱上一个教训。

李云清之所以被寄予厚望,是因为他天赋异禀,一目十行,过目不忘,按他的天赋,考了状元郎不成问题,只要他肯学习。事实证明,他是个爱学习的人,但对四书五经,八股文这类的学识兴趣不大,反倒对种田经商更感兴趣,这一点他从未与别人提起,就连他父母都没察觉,他父亲识几个大字,他母亲目不识丁,有时候光看他在读书写字,却不知道他读的是什么书,写的是什么字。

“好啦,你云清哥已经走得没影子了,别看了。”吴瑶瑶看着吴年臻站在门口,伸长了脖子,样子特别滑稽,她很奇怪,不是说同性相斥吗,二弟才见李云清几次面,怎么就好像离不开了呢。

吴年臻学着大人的样子,叹了一口气,悠悠说道:“哎,云清哥要真是我亲哥就好了,就不用离开我们了。”他脑子里灵光一闪,蹦出一个好主意:“大姐,你嫁给云清哥吧,让他当我们的姐夫,好不好?”

吴瑶瑶刚喝了一口气,直接喷了出来,呛个半死,“吴年臻,你胡说什么?我告诉你哦,这种话以后不许再说,尤其是在你云清哥面前,知道吗?”

吴年臻低下头,委屈道:“知道了,大姐。”他觉得这个主意很好,可大姐好像不喜欢,为什么啊,云清哥多好啊。

小家伙因为云清哥哥走了,情绪上有点失落,晚上在床上翻来覆去半天没睡着,吴莲莲已经开始打鼾了,声音很小,听着很可爱,原来小孩子睡觉也会打呼噜。

“大姐,你睡着了吗?”吴年臻还不想睡,他想和大姐聊聊天。

吴瑶瑶已经睡着了,忙了一天,实在是太累了,以前是玩手机到半夜也不困,现在是一沾枕头就睡着,果真是适当的体力劳动会有助于睡眠啊。

吴年臻等了一会没有回应,就放弃了,闭上眼睛乖乖睡了,等明天再和大姐说吧。

翌日,雨过天晴,太阳好得不像话,吴瑶瑶等着大家都起床了,第一件事就是晒被子,院子里有晾绳,还是比较粗麻绳,是她父亲在家的时候弄好的,晒个被子很方便,打满了补丁的被子被挂在绳子上,看起来很有艺术性。

吴巧玉一大早就来到吴家小院门口,看到院子里的被子,忍不住笑得很大声,“吴瑶瑶,你家的被子是从乞丐那里抢来的吗?”

吴瑶瑶斜睨了她一眼,一大清早就来找不痛快,这人是不是脑子有坑啊,“不就是从你手里抢的吗?”她也没客气,直接把问题抛回去。

吴巧玉没听懂似的,讥笑道:“我们家可没有这么破的被子,一个村子,就属你家最穷,你有什么资格让云清哥给你干活,真是不要脸。”

“哦?你要脸,一大早跑来找骂,你有资格,你就去和你的云清哥哥说,让他帮你干活,你跟个疯狗一样来找我有什么用。”一句话就听出了,吴巧玉喜欢李云清,还真是自不量力,李云清,光是玉树临风的气质,也甩了吴巧玉几条街,就先别说学识上的差距了。

吴巧玉冷哼一声,“你有什么了不起,云清哥哥是不会喜欢你的,你别以为长得好看,就可以勾引他,云清哥哥可不是以貌取人的人。”

她的长相很一般,体型偏胖,心里一直寄希望于,李云清是个瞎子,不看外表,那样就会喜欢她了,却没想,人家可以不重外貌,但起码要有内在的,问题是她的内在是什么。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十四章 上门找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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