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读书人也会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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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瑶瑶也就是随口一说,没指望李云清能帮上忙,可谁知对方一听,眼前一亮,立马带她进了家门,说是等他一会,他去找一下东西。李云清进了内屋,里面是个带床铺的书房,平日里,他来大伯家都是睡在这里,白天可以读书写字,晚上也就睡在里面。
吴瑶瑶站在堂屋,扫了一圈,案机,八仙桌,太师椅,麻雀虽小,五脏齐全,看做工都是出自她爹之手,在这个时代,有这么好的手艺绝对很吃香的,家里就算不种地,凭她爹的手艺,也能养活一大家子,可惜了,现在人影都没了。
很快,李云清从里屋出来,手里拿着一本线装书,扉页上写着农耕杂记,看名字就知道是什么书了,这是他的手札,他每日除了研究四书五经,业余就是了解一些种植方面的知识,并在能力范围内,做了记录。
“你打开看看。”
吴瑶瑶心想,他是怎么知道她能看懂文字的,好像她没做什么掉马甲的事吧。不过,识字这个技能也不算什么,对李云清没必要隐瞒,也就没多想,接过了书本。
打开一看,里面是图文相间,每一种植物,从播种,生长到成熟,都画了图,图画栩栩如生,文字简洁明了,她是不太会写毛笔字,看到这流畅的小楷,很是佩服,毛笔写字就算了,还能画出这么生动的图画。
“这书是你做的?”
李云清有些不好意思,这是他的兴趣爱好,但都是自己私底下做的,拿出来示人还是头一次,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想给吴瑶瑶看,一看到吴瑶瑶,心跳就加速,莫名地想去亲近她。
“嗯,是我闲来无事,随手做的。”
做的时候,没想到有一天能帮到人,现在看吴瑶瑶眼睛带着惊讶,似乎还有些佩服,脸上一红,之前付出的努力也算没有白费。
“你真棒,这本书我可以带回去看吗?”
吴瑶瑶现在没有手机,家里只有一本关于木工的书籍,几乎都是图示,她也不感兴趣。想学习种地的知识,没有度娘也就罢了,至少得要一本书啊,现在有了这本书,如获至宝。
李云清这边还没等回话,村长和他媳妇扛着锄头就回来了,看见吴瑶瑶在,以为是出了什么事,连忙放下锄头,跑进来询问。
“村长,我想求一些玉米种子,把我家的两亩旱地种上。”吴瑶瑶开门见山,说出了自己的诉求。
“伯伯你放心,我不是白拿的,等秋后收了玉米,我双倍奉还。”
村长没有要她还的意思,只是这春天快过去了,现在种玉米,确实是有些迟了,不过迟也得种,让地荒着也不是事,村长从仓库里,提出来一小麻袋的玉米,两亩地,这些就够了。
“瑶瑶,你一个小姑娘种这些地也不容易,要不等明天我帮你种了。”
吴瑶瑶连忙拒绝,村长这么大年纪,能给他种子就很不错了,哪里再能让村长做这种体力活,但村长终究是不放心,想等着儿子从外面回来,跟儿子商量一下,让他去帮忙。
“大伯,还是不要麻烦了,大哥做工已经很辛苦了,不如让我去吧,刚好明天我也无事。”一直在旁边闭口不言的李云清主动请缨。
村长不解:“云清,你学业繁重,怎么还有时间去种地?”
李云清眼神躲闪,语气温柔且坚定:“学业固然重要,但劳逸结合也是好的,大伯就让我去吧。”
吴瑶瑶额头露出黑线,李云清能给本书就很好了,至于帮忙种玉米,让他一个书生去,想想那么画面就有些好笑。
无论如何,盛情难却,吴瑶瑶带着玉米种子先回去了,家里还有小宝宝要先送去给翠娥姐,再做晚饭吃,自从来了这里天天都是想着吃什么,怎么做。
在一堆菜里面翻出一个土豆,一个红薯,先煮一个红薯粥,再炒一个土豆丝就行了,小孩子不能吃辣,自然不能放辣椒,吴瑶瑶自己是很喜欢吃辣的,可惜家里根本没有,辣椒是从西域传来的,数量少,价格高,寻常百姓很少能吃到,不过要是能得到辣椒的种子就好办了。
“大姐,你做的菜好好吃哦。”吴年臻第一次吃到土豆丝,以前都是吃用水煮的或是用火烤的,然后蘸一点盐巴吃,味道要比这土豆丝差好多。
“喜欢吃,以后大姐天天给你做。”
看二弟吃得欢,吴瑶瑶夹了一大筷子到他碗里,“年臻,多吃点,长高高。”只可惜家里没肉,等有钱了,到镇上买一些猪肉回来和土豆一起炖,那才叫一个香呢。
晚饭后,吴瑶瑶收拾好碗筷,二弟帮忙洗好,三妹也很懂事地拿了抹布擦干净桌子。吴瑶瑶也没闲着,从张大婶家带回来的韭菜苗,在院子的空地里种上,以后就有韭菜吃了,
“大姐,这是韭菜吗?”吴莲莲蹲在一旁看着大姐种韭菜。
“是的啊,莲莲你不是想吃韭菜饺子吗?等过些日子,大姐就包韭菜饺子给你吃。”
韭菜这东西一劳永逸,只要根在,吃完一茬又一茬,凤凰村家家户户都会种,吴瑶瑶家本来也有,只是后来因为大旱,没有浇水就干死了。
“太好了,大姐你真厉害。”吴莲莲虽然小,但这些天隐隐有些感觉,眼前的大姐是大姐又不是大姐,说话做事的方式都不太一样了,今天吴巧玉欺负自己,要是从前的大姐,一定不会敢顶嘴,别说还手了,可大姐却就这么做了,当时她的心理都冒泡了,很是崇拜现在的大姐。
大姐虽然不再是那么憨厚老实,可她喜欢这样,爹娘不在身边,大姐若还是像从前那般,家里的日子一定不好过,所以她希望大姐一直这样,变得越来越厉害,当然她也不能什么都不做,她更要变强,保护大姐,二哥,四妹。
“好了,种完了,我们洗洗睡吧。”
来这里最大的好处就是作息规律,日出而作,日落而归,早睡早起,熬夜的人也有,但也要有条件买灯油才行,可她家,还是她爹在的时候,还能点得起,现在就只能做睁眼瞎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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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读书人也会种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