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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酷吏案(12) 小杰果然表现得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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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莫愁说:“你说你初二晚上看见了赵大夫穿着一件青绿色衣服坐在榕树下?你在撒谎。”

“怎、怎怎么会这样……”王捷不可思议地检查身上的衣服, 可无论他如何翻看,身上这件名贵绸衣始终保持黑色,甚至在月下流溢着淡淡光华。

“这件衣服用的是岭南蚕丝, 染料来自滇南山族, 这套染料制作之法是人家不传之秘, 同福号花了大价钱买到,又派师傅住进山里向族中老人勤苦学习, 终有所成。在光线充足的情况下,衣服呈青绿色。可到了光线暗的地方颜色看上去就会变暗。这是同福号几年前的老款式了。当时出了两种颜色,一种青绿, 另外一种是枣红, 白天和其他衣服一样, 到夜里,因为光线的原因,看上去就变成了黑色。当初这款衣服还有个名字,叫做锦衣夜行,因此十分受那些低调的权贵追捧。”说罢, 他勾起一个嘲讽土包子的微笑, “一件衣服,可以白天和夜里呈现两种不同颜色——你只知道同福号的衣服贵, 却根本不知道其贵在哪里。”

殷莫愁:“你见过赵通在白天穿这件衣服, 又对这衣服印象深刻, 于是捏造证词, 讲得煞有介事。初二的午夜, 赵通已经被你毒死,你却跟我们说赵通穿着青色长衫在什么榕树下和你谈心,你是和鬼在谈吧。”

王捷连忙大喊冤枉, 说他眼神不太好。那天晚上其实看走了眼。赵通穿的是黑衣,不是青衣。

殷莫愁料到他会如此为自己辩白,说道:“你说护院最要紧的就是眼神好。你是想说你在吹牛撒谎呢还是丁二老爷挑人的眼光不行?”

“我我我……”王捷怎么回答都是错。

丁立水曾说“没理由不相信王捷”,此刻脸上挂不住,表情要多难看有难看。

殷莫愁又说:“刚才我们从东院的埋尸点走到了西院赵通住处,耗时一炷香。期间有一轮护院巡逻。也就是说,如果凶手在害死赵通后把他背到东院,这期间一定会至少遇到一名护院。可是为什么都没有遇到?因为巡逻的人就是你自己。你埋完赵通的遗体以后又大摇大摆地回西院——好啊,巡逻和埋尸两不误。”

王捷仍想困兽之斗,结结巴巴说:“那那那就算是个护院也不一定是我呀。府里这么多护院……”

就在这时,丁立水的一个手下进来说,在王捷的房间里搜出重要物证——头乌。

王捷再也无话可说,像烂泥般瘫在了地上。

这么怂,李非心头有个大大的疑惑,小倩到底看上他哪里好?

殷莫愁问:“毒死赵通的是头乌和白草两味中药,另一味药材白草在哪里?为什么府里这么多年轻力壮的护院你不选,却选择赵通作为小倩的假情郎?按理说以赵通年纪当小倩的爹都绰绰有余,是最不般配小倩的人选。”

王捷喃喃自语,也说:“是啊,他们根本就不般配。”

李非着急:“小倩现在人在哪里?”

王捷却恍若不闻,自顾重复着:“为什么要杀他为什么要杀他……我白白杀了人又什么也没有得到……”

“什么意思?!你不是小倩的情郎?!”李非脱口而出。

王捷摇头:“小倩根本不爱我。她只是利用我。”

王捷油嘴滑舌拍马屁,当然很识趣,这里就是酷吏之家,也就没再挣扎求饶的必要,心想与其受尽酷刑才和盘托出,不如现在就说个清楚,就这么哆哆嗦嗦地将事情讲了个大概。

“一切要从小倩遭受家法说起。赵通是个老好人,以前他在监狱里给犯人看病,路边的流浪的小猫小狗病了,也照看,所以府里每次有下人受罚受伤,赵通总二话不说伸出援手。可谁知道他原来是个畜生。那次小倩受家法,赵通在治伤的过程中不知怎地发现了小倩过去是风尘女子。他以公开这事为要挟,侮辱了小倩,从此以后变本加厉,经常让小倩去伺候他。”

王捷咬着牙:“我就是在一次巡逻时看见小倩红着眼睛从赵通的房间里出来。凭着多年护院的直觉,我冲进去质问赵通。那老淫.虫笑嘻嘻地把一切告诉我,还跟我说,只要我不把事情说出去,他可以和我共同分享小倩。我我我……我是那样的人吗?我当场气得把赵通打了一顿。”

李非不知这些,喃喃说:“她在信里从来不提,”他心里愧疚难当,沉着脸问,“那后来呢?”

王捷严肃地说:“我虽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但也绝不会趁人之危,对,我是喜欢小倩,但我绝不会侮辱她。她对我说,只要杀死赵通,就跟我好。我第一次对女人动心,不知道怎么地就答应了。”

冲冠一怒为红颜,不过是对古往今来男人们头脑发热不理智的掩饰,兼甩锅。

丁立水问:“谁下的毒?”

王捷已经没什么顾虑,如实说:“是小倩的主意。但药是我出去买的。”

丁立水微讶:“一个风尘女子还懂这些。”

“她先给赵通的茶里下了百草。同一天,我以赔礼道歉的名义把他约出来吃饭。表面上答应他的提议,我俩喝了小酒,酒里下头乌。我是借护院巡逻便利,埋了赵通。第二天我去找小倩,但她却已经不见。我又等两天,还是没看见她。赵通与小倩消失的事很快就被人发现,我渐渐回过神来,小倩很可能利用了我。她根本就不喜欢我,也从来没想过要和我在一起。对,她一定是逃走了。我、我感到后怕。所以就把赵通和小倩苟合的事说出去,让大家以为他们私奔。至于后面越传越歪,说小倩是杀害老爷畏罪潜逃等,是我意料不到的。”

李非忍不住问:“你最后一次见到小倩,她有什么异样?”

王捷想起曾经的心爱女人,表情复杂:“小倩说,赵通是她的污点,杀了赵通就可以和心上人在一起。哎我真傻,那时还以为说的心上人是我。现在回想起来,小倩的表情很忧伤。”王捷眼睛里又多出一丝温柔,“她微微皱眉毛的样子,真挺好看的。”

“是不是小倩让你杀害老爷?”丁立水问。

王捷大摇其头,忙说“我怎么敢”之类的话。但他欺骗过丁立水,故而已经不再被后者信任,老酷吏多次提出要动用酷刑撬开杀人犯的嘴,但都被殷莫愁强势摁住,她说:“丁立山的死与他无关,杀赵通,对王捷而言是出于一时激动,不是经久预谋。”

丁立水虽半信半疑,但不敢违逆。

王捷被押下去,诸人久久回味。

一个护院微不足道的爱情故事很简单,却又透着人性的复杂。平日里内向老实又富有同情心的大夫实际上是个老混蛋。而油嘴滑舌爱拍马屁的人却有颗真心。惹得连丁伟这样的二世祖都长吁短叹。

小倩阅尽千帆,竟还能为一个男人五迷三道。只不过这个心上人既不是人面兽心的赵通,也不是为她铤而走险的王捷。

到底是谁?仿佛一切绕回起点。

不知为什么,李非有种不好的预感,现在他反而更宁愿小倩的情郎就是王捷。

“凶手有备而来,利用小倩物色替罪羊,对他而言,丁家把丁立山案的矛头对准赵大夫最好,如果还要深究,最多再挖出一个护院。”殷莫愁毫不客气地说,“以酷吏多疑残忍,若此案没有外人介入,护院说什么都没有用,或许已经被屈打成招,被认定为是小倩情郎,为爱杀人。”

丁立水脊背发凉,他确正有此意,殷莫愁字字说中。

殷莫愁沉思,这种金蝉脱壳的作案手法不由让她想起之前的画舫案和冯标。

李非:“现在怎么办?我们去密道看看吧?”

他有点关心则乱,殷莫愁抬手示意稍安勿躁,说道:“凶手步步为营,几乎是刻意引导我们找到王捷。他把我们的每一步都算进去,再照着他留下的线索调查已经意义不大。不如换个方向,由其动机入手。”

丁立水:“动机?”

“什么动机?”李非有点急,“你快说。”

“杀丁立山前,凶手曾对他用刑拷问——”殷莫愁盯着丁立水,李非脑筋转得快,忙问:“丁家是不是有什么价值连城的稀世珍宝?”

“珍宝?我丁家穷苦出身,没什么传家宝啊。”丁立水拧着眉毛绞尽脑汁地想,“大哥这两年都没出门,要买什么都是由我代劳,是买了些古玩,锁在床底下,但不是什么太贵的玩意,不至于,凶手若要,大哥一定会给。钱财身外物,哪比命重要。”

什么宝贝让病魔缠身的丁立山硬挺着不拿出来,认为自己还需要挣扎一下?

“不限于金银财宝。”殷莫愁提示,“能让丁立山几乎抵死不开口的,是身家性命所系。”

身家性命?!丁立水只思索片刻,脸色立马变了:“是、是是是——小庙!”

丁立水大惊失色。

殷莫愁恍然:“小庙原来不是你们俩兄弟拜佛的地方?”

和厨娘林姨闲聊时,殷莫愁和李非曾听过小庙,但当时都并未放在心上,以为是丁氏兄弟在自家供奉菩萨以消业障。

丁立水左顾右看,竟有点不知如何启齿。李非心急,说道:“还啰嗦什么?我们去小庙吧。”

“不行,不能去。”丁立水忽然站起来。

丁伟原本已经打算跟李非和殷莫愁,只好停下了脚步,天真地说:“为什么,小庙很危险吗?”

丁立水含含糊糊说:“崮州的一些东西,当年被抄家时藏起来的,外人绝不能看到。”

殷莫愁立刻想到,丁家养着数量不少的仆人,院内有着不菲装潢,林姨还曾说过她儿子在外面给丁家管理佃户。这么大的家业要放在权贵身上也没什么,但丁家可是个被抄家的戴罪之身,哪来这么多财富?由此可以猜到,小庙里藏的东西是丁家家底。

三言两语说得轻巧,一州太守被革职流放,哪能自己藏金银,还不是去执行的官员私下放水。这要倒追起来,不仅丁家要重新去流放,当年帮他们的人也一起遭殃。难怪丁立水不肯明讲。

“丁立山的死你不报案,除了乐见其成,也是怕官府进来搜查吧。”殷莫愁说。

比起小庙的秘密,府里藏着一个杀手更令丁立水顾虑,下决心似地道:“好,再有一个时辰就天亮,大家不如喝口热茶,养养精神,等天亮,我带多点人过去。”

殷莫愁接受了他的提议,奔波一天,的确需要休息,于是约了碰头的时间地点,和李非各自散了。

渐渐开始有公鸡打鸣,外巷的野狗也不怎么叫唤。天快亮了。

李非在床上翻来覆去,想睡又睡不着,脑子里不断重复着当初跟小倩初次相见的画面。翻了几个身后,他干脆起来,灌一大口凉茶,出去溜哒。

厨房的人都早已起来干活。李非爱下厨,这段时间为打听消息经常来,看见炊烟袅袅,锅里的水开始起热气,蒸汽后依旧是那忙碌的身影——林姨将一大笼搓好的白面放到锅里蒸,接着挽起袖子,到院中劈柴,坐的正是干儿子小杰给她定制的那把小凳子。

李非忽然想起小时候。

和父母一起生活。不用出门跑买卖时,父亲就喜欢宅家里,炒个小菜,就两口自己酿的小酒,李非跟着学,爷俩常常在灶台前大汗淋漓地交换酿酒和做菜心得。开始还被被母亲唾弃,说大丈夫哪能下厨。父亲别了“好吃懒做”的媳妇儿一眼,说你吃我炒的菜不吃得挺香,怎不见你阻止一下我。

双重标准的母亲被堵得哑口无言,一跳三丈高,正当以为他们要打起来时,母亲猛然掏出手帕给丈夫擦汗。

一旁汗流浃背的小李非:……

时移世易,物是人非,家常的宁静再也不可能回去。这种感受让人说不出来,暖暖的沉沉地堵在了胸口,成了永恒。

“林姐,”厨房里的帮厨喊,“今天的菜到了。我让卖菜的给挑进来放这儿吧。”

“别别别,等等,”林姨丢下手里的活,“前几天下雨,青菜易烂。我得自己去看看那些是不是新菜,别让他们坏货夹在好货里卖。”

“还是林姐细心。”那个帮厨的老妈子说。

林姨放下柴刀,拍拍手里的木屑,笑着说:“我都干了多少年厨娘啦。”这时遇到李非,“哎呦李师傅,你一大早来应该不会又是问我什么菜吧?我可把拿手的都教给你啦!”

难得有林姨这样大方的厨子,毫不藏私。李非笑着甩手:“我就是出来瞎转转,顺便跟您说一声,可能明天我就要走了。”

“这么突然,说走就要走,去哪儿呀?”林姨想了想,“也是,年纪轻轻就是大酒楼的酿酒师,厨艺又好,有钱人家都会抢着请你。哪像我们,就是想走都不知道要去哪。”

林姨这辈子都在丁府,丁府所有的老妈子都在这里从花季走入暮年,她没经历过什么离别,这时难免有点伤感。李非安慰说:“林姨别郁闷,我走之前再来跟您告别。”

“那今晚我等着你,做几道好菜送行——包管你吃了舍不得走哈哈。”

李非惊喜,用手指数落她:“好啊林姨,原来你还留一手呢!”

“那是,看家本领得最后露嘛。”林姨俏皮地眨眨眼。

李非也说:“好啊,今晚我也露两手,咱们切磋切磋。”

说罢两个爱做饭的忘年交相视而笑。

这时帮厨的老妈子又在叫人。

李非推着她走:“行了,您去忙吧,今晚我带坛最好的桃花酿来,一醉方休。”

“那你可得多带几坛,我酒量可不小呢!”

“没问题,酒管够。”

李非目送林姨的身影,心里不知道为什么想爹娘了。

正思索着,身后传来脚步声,原来是小杰哼着小曲走过来:“你这么早。”

李非笑笑:“刚才唱的是什么歌?挺好听的。”

小杰怪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师傅家乡的儿歌,师傅把我拉扯大,师傅家乡就是我家乡。”

刚要压下去的思乡情这会儿又涌上来:“来找林姨的吧,她不在,刚刚出去了。”

“我还以为干娘这个时辰都会在厨房忙呢。”小杰的声音有点失落,“她有腰疼的毛病,一到冬天就发作得厉害。那天和她去集市,本来看中一瓶筋骨丸的,干娘嫌贵,没舍得买,我本想掏钱给她买。后来又去瞧你们投壶,这事儿就忘了。巧了,昨天我又出门,筋骨丸给买回来。但我现在又赶着去修理老爷那屋子。”

筋骨丸是有钱人家常备的治疗筋骨扭伤的良药,有活血化瘀、消肿止痛效果,牛黄为主,辅以大黄、黄芩、桃仁、红花、当归等入药,价格较高。

“可真孝顺……”丁府规矩多,误了工时将受到严惩,李非因道:“要不你给我吧,晚上我约了林姨切磋厨艺,到时替你转交。”

小杰把筋骨丸交到李非手里,忽然想起道:“你交代我的图纸已经找到,图上确有表明密道所在,但今天我不得空,要不明日再……”

“不用了。”李非说,“明日我将离开这里。”

小杰表情凝固下:“你们找到小倩了?不用去密道看看?”

“还没呢,”李非说,“不过已有些眉目。”

“府里的人都说是小倩为报仇,同时骗了王捷和赵大夫,”小杰似乎有点义愤填膺,嘴角的弧度慢慢下滑,“这女人实在可恶,不够检点,和赵通王捷两个男人搞三角关系,水性杨花。”

“我说小杰啊,”李非拍拍他瘦弱的肩膀,“你小小的年龄怎么讲话这么迂腐。”

“我觉得我没有错。”受批评的小杰脸色有点僵硬,他给李非的印象一直是有点固执的小屁孩,干脆就不再逗他。想想又觉得应该和他道别,从今往后大概是不会相见,因道:“等下我和丁立水将去小庙,如果那里还找不到小倩的线索……无论天涯海角,我一定要找到她,这是我当义兄的责任。”

小杰讷讷:“原来你是小倩义兄……”

“实不相瞒,我来这里就是为了寻她。”

“原来如此……”小杰恍然大悟。

李非看少年脸上写满了惊讶和消化不良,苦笑了下。

这种刚刚才要和人熟悉就突然消失的情况数不胜数了。

大概每次结束乔装打扮,悄然离去时,曾经朝夕相处的人们心里都有疑团吧。如殷莫愁所言,他疑心重,这些年走南闯北、化名无数,光是一张纸可能都写不完。每次结束,他总能事了拂衣去,潇洒得很。

唯一这次有点不舍,也不想隐瞒他们。

至少不是只给他们留下一个爱装神弄鬼酿酒师的模糊记忆。

可能这次是为了寻找小倩吧。还有林姨的厚道、小杰的单纯,连张姨的花痴都成了严酷牢笼里的人情味,就像黑夜里的一点烛光,微弱却不失温暖。

小杰果然表现得不舍,从怀里掏出一瓶小的筋骨丸,说道:“我买瓶大的筋骨丸给干娘,自己也买瓶小的,咱们都是干卖力气的活儿,时有扭伤,您既然要走,给您当作送行礼物吧。”

李非摸摸他的头:“刚说你年纪小,还这么懂事!”

小杰拨开他的手,摇摇头,叹了口气,露出与他年龄不相符的感伤。少年走后,帮厨的老妈子回来,李非正要和殷莫愁会合,他灵机一动,将一大一小两瓶筋骨丸都塞给她,交代转交给林姨。

——事后想起来,如果他不这么偷懒,先把两瓶筋骨丸都带在身上,那么后面也就不会有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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