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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欧蒂斯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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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斯拉与欧蒂斯庄园!

“识相的话,就转身离开。”

手握长刀,双臂纹刻深紫色花纹的匪首对阿斯拉下达驱逐令。

不是出于好心,更不可能是迷途知返的仁慈。

只是他看得出来,阿斯拉身上没得可抢。她是个女人,衣着不算华丽,身材瘦削身边也没什么佣人。

估计就是把她吊在树上,也没人会来商讨赎金。

用颜色最重的黑面纱遮住真容,那她也没有被推倒泄欲的必要。

强盗们踢翻的平板车,压在农夫的腰部。

农夫并不奢求一个手无寸铁的旅者能救下自己,他的意思同三名匪徒一致:走吧,保护好自己!

“大哥,我们只从他身上发现了这个。”头戴铁盔的盗贼随从,将两袋干酪、十块金币与半条白面包扔向地面。

“呸,这个穷鬼。”匪首用砍刀削去农夫的头发,农夫的求饶与抽泣,也令阿斯拉更进一步上前。

“向弱者施压谋财,真是低贱下作的方式。”阿斯拉亮出斗篷下的银匕。

匪首也对面前的亡命徒提起兴趣:很好,看来有些人就是要逞英雄。

英雄的下场,可很少有善始善终的。

交火开始。

……

……

哥布林战争日记:距离我们同那个叫阿斯拉的人类相遇,已经过两天零十二小时三十五分。

打那之后我们就分别了。

现在,我和我的兄弟们在为新的目标努力着。

按照铅笔的说法,大气压,摩擦力,气体张力结合螺旋桨气流扰动原理。他说他图纸上的玩意儿应该能够飞起来。

上一届兽人哥贝尔科技博览会上,铅笔输给那个叫特拉敏的家伙。

哥布林铅笔正在计算等比放大后齿轮所需的尺寸,及冲程燃料消耗,“但是今年,我用人格担保,这架飞行器,绝对比他的苏打粉火山,好千百万倍!”

同时,他也一定能实现用奖金投资理财,实现一本万利,实现下辈子都从海龟港沙滩度假村养老的理想。

“铅笔,无论你能否拿到哥贝尔奖,你都是我们团队最棒的战术参谋、技术工作者和科学家。”麦片为他找来四块白铁矿石。

队长与钉锤在生火,用石块围绕保温的篝火,烤一顿土豆和野菜叶是足够了。

但要想炼铁塑形,这点温度还完全不够。

他们需要熔炉,就是人类和矮人经常按在墙角,能将金属棒和矿石融成巧克力酱的那种。

只有它的温度,才能让铁矿石涅盘重生。

队长认为铅笔是在开玩笑。

他们三天前才从人类城镇中的集市马戏团逃出来,现在就要回去?

那帮猎人和马戏团班子肯定在通缉他们,没准他们四个的哥布林人头,已经比杀人放火的匪首金井还要值钱了。

想象一下,要是你走在街上,正准备买几个橘子和煎蛋卷。

最后,砰—砰—砰—!那些杀手会把他们打成哥布林骰子。

“队长,我们没必要去到太过发达的城市,”铅笔将一台类似卫星定位器的设备屏幕推到队长面前,“看,这是热源感应器。除去利尼维亚王城,还有个地方也热到要命…我们可以去那里。”

铅笔又塞给队长一本旅行指南。

欧蒂斯庄园,又一个人类领地。

盛产南瓜、小麦,奶油面包,新鲜活泼适合四季食用的人类幼崽。

“新鲜活泼的人类幼崽?”队长同食人族可没什么共同语言。

这本指南,不用看封面他就知道,是铅笔低价从冰原巨魔那儿收来的,对么?

实际上,是从马科瓦尔可的丛林土人那里。

铅笔对他的首领摇了摇头。

这些话还是被他咽下肚里,独自消化。

那些都不重要,重点在最后:那里的副产业就是炼铁。要炼铁就有熔炉,有熔炉就能达成他们的计划。

“我已经能看到,奖金在向我们挥手了。”队长将旅行指南塞回铅笔手中,左右绕圈活动筋骨后,他对麦片与钉锤发号施令。

钉锤,别再试着用打火石和硝酸甘油了。

他们得收拾一下行李,准备前往人类农田。

至于麦片,他留下,在这里继续烤庆功蛋糕。他们可以没找到熔炉,但不能没有蛋糕和吉祥物。

“真的吗,队长?”其实麦片根本不会做蛋糕。

“当然是假的,走吧兄弟们,”队长用手抚过麦片的头顶,“下一站,欧蒂斯庄园!”

……

……

当一伙强盗捂住伤口、溜入树林不见人烟之前,他们对农夫们的新保镖丢出留言:他们会回来的,她不可能保护他们一辈子。

放出狠话的铁甲强盗,头盔上的红标很快也被箭矢刺穿。

“那恐怕,你们也要试一辈子了。”这是阿斯拉对他的回敬。

没人听到他又骂了阿斯拉什么脏话,因为他早已跑远。

“感谢您的帮助,等这批干酪运回农场,农舍里还有很多房间可供您休息。”推着平板车前进的农夫口咬麦秆,为阿斯拉取下半块干酪。

他是认真的,不试试看乳酪饼干的人,日后绝对会后悔万分。

流传三百年的欧蒂斯家族炼乳秘方,错过今日就没有明天咯。

“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我想我还是更适合面包和蔬菜。”阿斯拉对炼乳味道的忍受能力,恐怕比农夫先生所设想的要低。

好吧—农夫将乳酪抛向空中,咬到自己嘴里—希望你会喜欢腌黄瓜拌土豆泥,它的味道比海龟港腌鱼还要好。

看到阿斯拉面纱下的双眸流露惊恶,成功让平板车登上山顶的农夫折断麦秆,对着刺客捧腹大笑。

他是在开玩笑,当然是玩笑。

他们会用最新鲜的蔬菜招待这位客人,更何况,还是从强盗手中救下他自己、他的金子和乳酪的客人?

阿斯拉真的松了口气。

……

……

在农庄干草晾晒场的入口,身着咖啡色短裙的银发女孩眼望溪水,为自己编好辫发坐上野餐布。

她敢发誓,今天她带来的东西,弗莱迪先生、邦尼和霍斯先生,奇卡小姐,她的布偶们肯定都没见过。

“看,这是钥匙,是打开农场冶炼室的钥匙。冶炼室里装着好多熔炉,”雪尔莎见无论是枝头还是轮胎秋千上都无人偷听,便抱起头戴高礼帽的棕熊布偶,将机密情报传至它的耳朵,“它们能烧出很多矿石,很多金属棒和齿轮!”

所以,是不是很棒?

她正等着他们的答复。

很好,他们都被惊讶到说不出话来了。也就是说,他们可以用更多时间来喝茶,让茶话会延长到晚餐铃响。

首先,她要给她的小鸡奇卡加上些谷子。

海盗霍斯霍斯的腌鱼,兔子邦尼的萝卜卷。

还有,一颗长在野餐布边上的哥布林头?

哥布林头的周边,是被翻开的草皮,与成堆的泥土。

“这里不是目的地,我知道。可要再不出来透气,我们绝对会…”麦片忙着冲身下的队长道歉,还要清理钻头上的碎石。

“…闷—死—!”钉锤将麦片没能说完的词语大声吼出,还带着他青蛙摇滚般左右乱晃的疯狂姿势。

“行了,你们这两个预备新兵,让我看看出什么事啦?”队长让二人先踩住自己的头顶登陆,随后,他的头也从地穴出口探出。

一个孩子,人类孩子,穿裙子,玩娃娃,用好奇的眼神看着他们。

“钉锤,你知道你犯了什么错吗?”队长听到麦片和钉锤的话了,有关呼吸新鲜空气和接触死亡之类。

“呃—啊—我—他—我们不该出来!”钉锤从口中抽出三根带刺铁棍:用不用他把面前的小姑娘灭口?

队长帮他把铁棍推入河谷:不,不用,让他和这个人类孩子交涉。

还有一件事,钉锤刚才最大的错误,就是在一名幼小的孩子面前讨论生死。

对,这是不可避免的话题,可对她来说太早了点儿。

还有一件事,灭口这种方法,非紧急情况下不要用。

“唔—收到—!”钉锤向队长行出军礼。

“我说,你们是不是忘了,我还在暗无天日的地穴里?”铅笔伸出双手示意呼救,还是说,他们想把他留在里面做腌菜?

他们还真没想过,他们与笼子的缘分会过二进三。

直到第三只铁笼从天而降,直到铁笼的狭窄让他们不得不同彼此相靠,才能腾出供手指活动的空隙。

“阴险狡诈的人类。”队长不禁抱怨道。

……

……

身着蓝色衬衫的棕发男孩,脸上的创可贴对他而言,不过是勇气的证明。

他正对自己的家人及来客,展示自己百宝袋中的战利品。

他妈妈不止一次告诉他,不要把他的妹妹装进麻袋里。

“怎么了?”雪尔莎在这时推门而入,同男孩撞个满怀。

这样一来,阿斯拉与难得闲暇的农夫、牧民,炼铁工人倒都有些好奇了,男孩格雷戈里麻袋中的战利品,究竟是什么?

四只闷到窒息的哥布林,被男孩逐位请出麻袋。

“妈妈—哥哥他又在抓小动物—!”雪尔莎已经准备好要告状了。

“安静点,孩子们。我们有客人,还有…”农夫不知要如何处理当今的情况。

他将本该用于装玉米的麻袋收回身后,又对阿斯拉指了指后门,“请您到外面去,我和孩子们有些家事要谈。”

阿斯拉关闭大门后,只见男孩与农夫的争论隐约传来。

“可是舅舅,我说过等我长大后就要去参军,就像我爸爸!”

—“那你想都别想,还有,你居然带着哥布林来客厅?你会吓坏客人的!”

“这只是第一步,下次我要抓兽人和豺狼回来。”

—“不会有下次了,格雷戈里,你被禁足了。”

“什么?多长时间?”

—“直到你发誓,不会再请不是人类的东西回家为止。”

真是和睦的家庭氛围啊。

阿斯拉知道,这种事还是内部处理最好。

阿斯拉听到木板拍在肉上的声音。

她还是决定折返回去,管管闲事。

事实证明,她的担心没错,可格雷戈里所承受的惩罚不是挨打。

他在帮自己的妹妹洗布偶,洗完之后还要用干爽粉拍打脱尘。

“要是有人说出去,我会变成小丑的。”格雷戈里正忙着洗弗莱迪熊的帽子。

他现在的表情,也的确很像马戏团大帐前的气球。

……

……

队长不喜欢他如今的服装款式。

铅笔也是,他感觉自己根本不像哥布林,更像个…不…根本就是个轻喜剧团的学员。

“不,我对绒毛过敏。”麦片对看着面前的人类女孩,被支配的阴影笼上心头。

“唔—啊—宁死不—不屈—!”钉锤的挣扎也没能改变他的结局。

哥布林的脸,被沾满粉色化妆颜料的毛刷上下抚触。

雪尔莎抓起钉锤的双耳,对着化妆镜左右打量,决定再为他补上点蓝色。

“她和那个男孩真是亲兄妹。”

“一人负责抓捕,另一人负责大刑伺候。”队长吐掉柠檬软糖,摘下圣诞帽,他的底线也是有限度的。

行动开始前,他就提醒过铅笔要带四包装死番茄酱,他带了吗?

“从没忘记,还有模仿尸体温度用的应急冰袋和调温器。”铅笔与队长击掌传讯,一个逃跑计划随即诞生。

他们真的要为了逃出生天,伤害一个人类女孩幼小脆弱的心吗?

还要让她面对死亡,即便是虚假的?

“啊啊啊—嗷嗷嗷啊—”这是钉锤被雪尔莎放入一大罐婴儿爽身粉后的惨叫。

他们在玩过家家,可麦片认为,这更像是在玩火鸡屠宰场。

他们真的要为了逃出生天,伤害一个人类女孩幼小脆弱的心吗?

当然要,否则受伤的就是他们。

“啊,我要死了,死了!”

铅笔突然捂住口部倒在地上在双眼翻白、露出舌头与尖牙前,他取出属于自己的番茄酱贴上后脑勺,向地板用力坠去。

“啊,他的病是传染的!”

队长咬开属于自己的番茄酱包,被挤入口中的番茄酱通过重咳喷出。

“你看,我都咳血了,痨病是死前的普遍征兆。我们都有哥布林…黄热病…”

四人组的领队发出几阵惨叫,应声倒地。

“别担心,这只是种要命的哥布林流感对人类没有威胁,但你得安葬我们…”

“…等我们死完了,再回来找你。”

队长抓住雪尔莎的手,在颤抖的虚弱下交代后事,跟随铅笔步入死亡。

他们的演技,应该勉强算是实力派。

他们看到女孩捂住双眼,哭着逃离房间。

真可怜,小雪尔莎绝对吓坏了。

可惜,他们没时间哄孩子。

被打扮成花园小矮人的麦片,半个身子陷在爽身粉中的钉锤,他们还需要救援。

来吧,铅笔得去帮队长一把。他们得把钉锤从人类女孩的骨灰罐头盒里捞出来。

……

……

阿斯拉是吃了不少欧蒂斯庄园的农夫午餐,消化不良带来的缺氧反应,也会影响人的思维没错。

她不是第一次在同一道路上转身查看,以弓弩对准草丛和树木,厉声呵斥对方,要求对方别再躲躲藏藏下去。

追击者正身靠岩石,屏住呼吸,十指紧贴岩石表面的裂隙凹槽。

他都听乔·詹金斯先生说了,她很厉害,是个游侠,是个浪人,是个刺客。

就是她收拾了那帮盗匪,让他们蜷着腿跳回到森林深处。

就像狼遇上兔子。

他是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

一个实现梦想,向阿斯拉小姐拜师学艺的机会。

要是他的妈妈或舅舅、婶婶知道这件事。

要是他妹妹眼疾口快,将这事汇报给前三者中的任意一个,那倒霉的他在接下来的三星期内都要…

…放学后,在舅舅的监督下牵着黄牛垦地,播撒种子。

弯腰割麦子,直到自己累成晒干的虾米,每顿饭里的火腿肉也要等两个月后才能大吃特吃。

“但是,如果我真的变得像她那么厉害—”

“—他们会以我为荣的!”棕发男孩眼中闪出无数颗金星,得失比正常,交易划算,这事他做定了。

男孩加快脚步,又为自己找到新的藏身之处。

林郊小道的灌木丛与树墩,他可比旅人阿斯拉小姐熟悉的多。

“奇怪…我总感觉不太好…”

在一处平原构成的道路分叉点,阿斯拉停止脚步。

暴露于空旷地区的男孩,在发现自己无处躲藏后,也只好蒙住眼睛掩耳盗铃。

阿斯拉记得他,他是抓到哥布林后,被农场主训斥的男孩。

他应该是叫做—格—格雷—

“格雷戈里!我想要像您一样,成为一名战士!”

阿斯拉还什么都没有说,男孩便单膝跪下,像位等待受封的荣誉骑士。他没有剑盾和披风,他心怀期待。

……

……

他希望他们继续说,他有在认真去听。

他的手指动作?呵,不必在意,他只是在为自己的宠物,打磨今日份的午夜甜点。

三截手骨,被武士丢入墙角巨兽爪下的空地,尸骸般的狼眼中燃起冥炎。

待它暗蓝色的业火因用餐完毕而熄灭,匪徒们才敢呼出几口重气。

武士交叉十指,正坐于主室中央。

背对烛光去冥想,对他而言是种感官沉浸。

所以,他们被击败了,手持重兵,肩上的花纹却像东方瓷器那样中看不中用,落荒而逃,其中一人还丢掉左眼。

战胜他们的人,同记忆中的碎片融合。

他还无法确认,他本以为过去已随大火消逝。

任何疑点,都应被清除。

他需要个更加可靠的打手,尽管定金高昂。

但他比眼下三名跪在自己身前,相互开脱责任的酒囊饭袋高效百倍。

枯瘦的食尸鬼捡起一段肋骨,撕筋扯皮后吮吸起苍白外壳下的髓液。

无论生灵死物,骨髓都是最精华的部分。

用餐完毕,食尸鬼舔掉嘴角的血液。

在回味与留念中奔跑攀爬,爬上它主人的肩膀,同主人一道殷见面前的武士。

他们听说过他,邪魁。

不幸的是,邪魁的名号不是“名扬天下”,而是“臭名昭着”。

赏金猎人,没一个不是这样。

邪魁需要杰克,杰克需要钱,一笔简单的交易,目标是个在利尼维亚田径中多管闲事的游侠。

人头落地,杰克和他的食尸鬼仆从就能拿到定金外的分红。

“很诱人的条件,先生。”

“下一幕午夜,她的头颅,会成为您的藏品。”

杰克对幽默自有分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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