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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冲刺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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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赵春妮带着我参观了她的学校,这所师范院校有着很深的文化底蕴。

华灯初上,我和春妮走在校园的小路上,她给我介绍着这里的建筑,讲述着校园里的故事。

我对这里充满了好奇心,看那里都感觉新奇,校园里的男女学生三三两两地从我俩身边经过。

这在那个年代里,也算是高等学府了,进入这里的人,无论你来自城市或农村,最后都会有一个稳定的工作,成为一名国家分配的人民教师。

我想,除了我之外,还会有众多的初中学生羡慕这里的学子,想走进这里学习呢。

赵春妮带着我拐了一个弯,走进了一座大型的建筑物内,她转身对我说:

“这是食堂,你早就饿了吧,我俩去吃点东西吧。”。

走进偌大的食堂里面,宽敞的饭厅里面,正坐着一些学生,他们都在忙着吃饭。

面对这么多未来的人民教师,我有一丝拘谨,特别是师范学校里的女孩子特别多。

我俩找座位坐了下来,她从口袋里面掏出饭票,奔向售饭口的方向,我也跟了过去。

“天成,你坐在座位上占好座就可以了别的不用你管!”春妮对我说。

我感觉眼花缭乱,找不上去,只好乖乖地听春妮的话,坐回座位上。

其实,我的心里有些不安和窘迫,让女孩子给我买吃喝,有失我男子汉的尊严,可我又无能为力,我不熟悉环境。

再说了,人家这里只收饭票,不收现钱。

不一会儿,赵春妮买回一大堆饭菜,她还要去买汤,我使劲制止,她才在我对面坐了下来。

“哎呀,春妮,你买的太多了,咱俩吃不了啊!”我忙说。

“没事,吃不了可以带走,带到旅馆去,如果你晚上饿了,还可以吃哩。”春妮笑着说。

春妮吃了点饭菜,然后就一直盯着我吃饭,她不停地往我这里夹菜,极力让我多吃一些,我把肚子吃得圆滚滚的。

这种感觉真的很幸福,我从小是不缺爱的。

可是,我的赵春妮对我的关爱是我最喜欢的,我很享受这种感觉。

平民的日子就是这么容易满足,对于尚年少的我而言,有姑娘爱着我,我很知足了。

我是张半勺,我没有高大上的理想,尽管生活中有一些不顺,我的小妹还未找到。

可是我充满信心,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会找回她的。

吃饱喝足后,我和春妮又来到了校园里,坐在校园的长椅上,谈论着我们过去的美好时光。

有成双结对的男女从我俩眼前经过,我想这一定是处于恋爱中的男女吧。

这人世间,因为有了爱才会变得更加美好,我喜欢校园里这种氛围。

半勺自有半勺的好处,我这种头脑简单的人,反而欲望更低,成为了最清醒的人,清醒就会不较劲,活着才不闹心。

九点多以后,春妮陪着我回到了旅馆,我俩依偎在一起,卿卿我我地又说了好多亲热私密的话。

那种年少时代,青葱岁月里恋爱的感觉,真的是太美好了,我们都彼此珍视着对方,感情是多么纯真。

“天成,我该回去了,宿舍要查寝和关门了。”春妮轻声对我说。

“回吧,我来这里,给你添了不少麻烦,你快回去吧!”我说。

随后,我把赵春妮送回了校园里,返回旅馆睡下了。

清晨醒来,春妮已经把早饭买好,送到了我的住处。

我俩一起吃罢早饭,她把我送到了车站,我挥手和我的姑娘告别,踏上了返城的旅途。

我留下了一堆叮咛,我嘱咐春妮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要太在意钱,我给她一些零花钱,我的手头比较宽裕。

春妮嘱咐我好好学习的话语,依然萦绕在我的耳畔,久久不曾消失。

再见了,师范学校,再见了,我的姑娘,这里有我所爱,我张天成还会回来的。

重返学校后,我的心情好了许多,我被初三的紧张氛围所裹挟,再次回到紧张的学习中去了。

此次师范学校之行,让我见识了文化氛围,更给了我学习的动力。

尽管我心里清楚,也许的努力是徒劳的,可是我还是要搏一搏的。

是的,我要努力,努力去缩小我和春妮之间的差距,使劲去追上我的姑娘。

每当周末的时候,我都急匆匆地往家赶,我特别惦念我的母亲,小妹丢了以后,她的健康状态一直不太好。

看着母亲的精神状况不佳,我心急如焚,尽管父亲给她熬制了许多药汤,催着她喝下去了,可是几乎没有效果。

我知道,母亲的病是心病,她过度思念她的女儿,这病是用药物无法治愈的。

现在,母亲除了一遍遍叮嘱我学习之外,她已经没有了其他言语,她每日都是在揪心中度过的。

听母亲说,为了找到我小妹,父亲还去求了孙长富。

这位本县知名的商人,给足我父亲面子,他调动了他的资源,甚至求了县公安局长,可是一番折腾下来,还是无果而终。

时间已经进入初夏,正是植物繁茂、疯长的季节,到处都充满希望的绿色。

可是,我的家里却见不到一丁点生机和活力,总是弥漫着一股子沉寂和失望的氛围。

过去,一向积极好学的父亲,现在已经变得异常颓废,他已经很久不摸他的医书,反而喜欢上了喝酒。

这种一醉解千愁的东西,成为了我父亲的必需品,他借酒消愁,每日把酒当成了安眠的良药。

家里的氛围压抑得我喘不过气来,我极力地调和着气氛,想让我的父母振作起来。

可是,我的所有努力都付诸东流,没有任何好转。

别人的安慰,那只是安慰,没有感同身受,就无法理解当事人的感受,也无法把他们解脱出来。

没事的时候,我也会去老憨叔家里,陪着老憨叔吃饭喝酒,因春妮外地读书去了,老憨叔有些寂寞,他需要我来陪他。

这几年,老憨叔的精神状态不错,可是他终究无法抵挡岁月的侵蚀,再加上双腿的伤痛折磨,他愈发苍老了。

老憨叔家的日子大有起色,他不再为钱,为一家人的吃喝发愁,他现在是村里的上等富裕户了。

可是,伤腿的折磨让他像我的父亲一样,始终摆脱不了对酒的依赖。

让我感到欣慰的是,老憨叔总是在喝多酒的时候,安慰我说:

“天成,你是个好小子,要努力学习,争取考上学,追赶我家春妮。就是你将来考不上学,我只要有一口气,也要做主让春妮嫁给你,当你媳妇,你俩最般配,叔喜欢你!”。

这些暖心的话语,总是让我平添了许多生活的勇气,也有了学习的动力,尽管我不是天赋异禀,可是我在努力,一直在努力。

我在老憨叔家里,就觉得特别的踏实,他带给我的是不一样的温暖,这种温暖是无法比拟的。

憨婶默不作声,她做好吃喝,看着我和老憨叔吃,她没有我母亲的唠叨,表现出的是另外一种风格。

现在,我的周末几乎都是在这两个家庭之间徘徊,我成了老人们的精神寄托。

在晚自习前的间隙里,我还是经常跑到王大明那里,和我的好友叙旧,有时候我也会去和他一起吃完饭。

我的好友王大明,现在已经成为了文庆店铺的主管,他每天组织生产加工,还操持三位员工的生活。

他更乐得加上一套碗筷,看着我和他们一起吃饭,他依旧是那么豪爽,变得更加男子汉了。

不过,我总觉得王大明知道招娣的去处,我试探了他几次,他都是支支吾吾地,根本没有正面回答我。

“大明,刘招娣借你的钱,还给你了没?你到底有没有她的地址?是不是你知道他在哪里,在做啥呢?”我发出一连串的问号。

王大明机警地眨巴着眼睛,说:“天成,她走了之后,我俩就没有联系了,我真的不知道她现在哪里呢!”。

我和大明是发小,我太了解他了,只要他不停地眨巴眼睛,就是他的小脑瓜在运转,说白了,就是他在撒谎。

我想,既然一时半会儿找不到我小妹,那就想办法找到刘招娣,如果能找到招娣,这对我也是莫大的安慰。

直到有一次,我在王大明铺面旁边的桌子上,发现了信纸和信封,我对他的怀疑变得更深了。

“大明,你这里一堆信封和信纸,你在给谁写信?是不是和刘招娣通信?”我直接发问说。

“天成,你怎么变得神经兮兮的,我替我妈给我舅舅写信,他在广东打工呢!”王大明回答的很镇定自若。

我已经能够判断出,这小子一定是有啥事瞒着我,或者我断定,王大明和刘招娣保持着联系,他知道她的下落。

尽管,我使劲地在王大明这里搜罗讯息,可最终还是一无所获,我有些失望。

无奈,我距离我的中考越来越近了,我拿不出太多的精力,去考虑其他问题了。

现在,我开始全力以赴地冲刺,为我的中考做准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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