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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探望春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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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九七六年那场劫难中,刘招娣幸存了下来,她被母亲带到家里,享受到了亲情和幸福。

母亲把最好的条件给了我俩,我俩总是穿戴整齐,从来没穿过补丁衣服,也没穿过救济衣。

可如今,我这个小玩伴,她不小心弄丢了我小妹,让我家的天都塌了。

很多时候,我都生活在回忆之中,我总是回忆我和招娣童年的点点滴滴。

春天,当桃杏花盛开,柳叶抽出新绿的时候,我带着招娣漫山遍野地疯跑,挖羊妈妈,找野菜。

我把采到的漂亮花朵,送给我这个玩伴,我把最水嫩的羊妈妈送给她吃,我喜欢她快乐的样子。

夏日三伏天,我会带着招娣去河里摸鱼,在河水里泡着,黑水河里充满了我俩的欢乐。

童年的日子,总是让人怀念,尽管我家也不是大富大贵的家庭,可是充满了温暖。

那种把好吃的一人一半,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感觉,让我的心和招娣紧紧相连在一起,不是亲人已胜似亲人了。

村里人总是说招娣是我媳妇,我对此种玩笑,并不反驳,我知道他们开玩笑,是因为他们觉得我和招娣比较般配。

随着我小妹和招娣的离开,我变得多愁善感起来,每次放假回家,我都要去我和招娣玩耍的山场,转悠一大圈。

这里,有我和招娣欢乐的童年,别了,我的童年,我的姑娘!

如今,刘招娣已经离我而去,我不知道她跑到哪里去了,更不知道她过得好不好,我真的很担心她的安危。

现在,我也只能想一想罢了,我没有能力去找回小妹和招娣。

但是,我发誓我一定要找回他俩,让我的家庭恢复往日的欢乐。

赵春妮已经走进了她的学府,开始了她新的学习生活,我一直非常想念她。

开学后的第三个星期,我终于收到了赵春妮的来信,她在来信里详细介绍了学校的情况。

她说说她一切都好,让我不必惦念,还嘱咐我要好好学习,争取明年中考考出一个好成绩来。

拿着春妮的来信,我反复读了好几遍,看着她娟秀的字迹,我的心里总会涌起一股暖流。

这是我接到赵春妮的第一封来信,我视若珍宝,以后的几天里,我总是躲在宿舍或者没人的地方,偷偷地看信。

收信的第二天,我就跑到镇上的邮电局,把我写给春妮的回信,扔进了邮桶里,我要表达我的思念和惦念。

尽管我还是一名初中生,我的文笔也不好,我的信里没有写出太多的情和爱,可是,我是发自肺腑的,是真诚的。

接下来的日子,写信就成了我和春妮的唯一联络方式,我俩每个星期都互写一封信。

用现代人的话说,这就是所谓的情书吧,可除了表达思念之情之外,信里都是问候,以及这一段发生的事情。

可是,写过一阶段信之后,我总觉得这种方式不如见面,还是解决不了我的思念问题。

我鼓足勇气在信里说了“春妮,我要到你的学校看你去!”。

没等到招娣回信,我就和老师请假,说:“我家里有事,需要请两天假。”。

老师不太愿意准假,我接着说:“老师,我要去找我小妹,我小妹丢了。”。

“哦,那你去吧,不过要快去快回。”老师答应说。

我把假条写好,扔在了老师的办公桌上,然后就赶奔班车站了。

这个做法和决定,我的父母是不知道的,路过王大明店的时候,他和我打了招呼,还问我:“天成,你不上课,要去作甚?”。

我只是告诉他,说:“我去找人。”,没说具体找谁。

或许,王大明认为我去找刘招娣吧,他接茬问:“是不是去唐山,如果去唐山,我也和你一起去。”。

我说:“大明,我不去唐山,是去别的地方找人。”。

然后,王大明就不吱声了,我大步流星地赶奔了班车站。

以前,我最远是到过县城,没有到任何大城市去过。

那个年月里,农村的孩子出远门少,很少见识外面的世界,我一直生活在家乡这一亩三分地。

汽车启动,飞快地在公路上行驶的时候,我的心情格外激动,几个小时后,我就可以见到我心爱的姑娘了。

田野里的庄稼正在疯长,班车就像一条游泳的鱼,在一片绿色的海洋里向前飞移。

岁月深长,万物有期,我们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可是我们都在努力生活,我们有我们的风雨灿烂和向阳生长。

这是我第一次出这么远的门,还是去我喜欢姑娘的学校,尽管是去见我熟悉的姑娘,可是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我还是有些拘谨。

赵春妮收到我的信,正在准备给我写回信的时候,我却犹如天降,出现在了她的校园里。

这是一个位于市区边缘的校园,它呈现出与中学不一样的氛围,校园里到处都可以看见青春洋溢的学子。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醒目标语牌矗立在进入校门不远的位置,提示这里是师范学校。

我按着信上的地址,找到了春妮所在的班级,我轻声问一位矮个子男生,说:“同学,赵春妮在吗?我是她弟弟,我来找她。”。

这位男生很热情,他转回头跑进了教室,不一会儿,我的春妮穿着校服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短短的几个月,赵春妮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单从外形来看,她仿若脱胎换骨了一般,不再是那个初中生的模样。

春妮已经不再是那个青葱少女,她出落得愈发美丽,呈现出一股子文气,让我感觉到我俩之间明显的差异。

“天成,你可真快啊,说来就来了,我正要给你回信呢,走吧,咱俩找地方吃饭去。”春妮很兴奋,张罗着安排我吃饭。

春妮带着我走出了学校大门,来到正对着校园的一条街道上,走进了一家面馆,她知道我爱吃面食。

她熟练地点了吃喝,然后在我的对面坐了下来,这时,我才注意到,春妮已经不再梳辫子,而是改剪了齐肩的刷子头。

配上她那红润的脸蛋,显得成熟而干练,还真有一名人民教师的气质呢。

岁月流逝,这世间的许多东西都在变,尽管我们喜欢活在回忆里,可是变化催促着我们一路向前。

我不知道我和春妮算不算青梅竹马,可我和她还有招娣都是一起玩大的。

看着眼前出落得如此漂亮的春妮,我不由得想起小时候的一件事。

我到老憨叔的石材场玩,在和春妮爬山的时候,没有控制住重心,我顺着陡峭的山坡滑了下去。

最后,被一丛鼠李挡住,这种植物的根被我们称为麻梨疙瘩,现代人加工手串的材料,却长满了尖刺。

我的屁股被这植物的尖刺所扎,疼得我哇哇直叫,不敢动弹,路都走不稳。

赵春妮不顾男女有别,她把我摁在地上,褪去我的裤子,把我的屁股上几枚尖刺逐一拔出。

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已经操作完了,弄得我很难为情。

饭菜还没有上来,我就逗春妮说:“我想起了那次,我屁股上扎刺的事了!”。

赵春妮脸一红,然后说:“堂堂男子汉,扎了几个刺,就嗷嗷怪叫,不害臊!”。

是啊,那时候,我们还都是懵懂少年,我们的感情是那么的单纯,就像姐弟似的,这种温暖的情感让我有了生活的动力。

我们在这种情感的牵引下,走向生活最灿烂的一面,这种感觉让我永生难忘,也给我慰藉。

服务员端上了两碗炸酱面,还有一荤一素两个小菜,还随口问了一句:”二位,要不要来电酒?”。

“来一瓶啤酒吧,我陪你喝点?”春妮试探性地问我。

“好啊,春妮也能喝酒了,这可太好了。”我满心欢喜地说。

酒杯斟满,杯子里的啤酒泛着泡泡,我和春妮碰了杯,然后喝了大半杯,她抿了一小口。

碰杯的时候,我还文艺泛滥地说了“为了团聚,干杯!”。

春妮看着我狼吞虎咽地扫荡着碗里的面,她忙说:“天成,慢点吃,先吃菜,这儿还有两个菜呢!”。

久别重逢,我和春妮聊了许多,有我们学校的事,她新学校的趣闻,最后还聊到我家里事。

本来很高兴的氛围,被我小妹丢失的事给冲淡,她也替我着急和担心。

“天成,你不要着急,要努力学习,等咱们有了能力和时间,我和你一起去找你小妹。”春妮安慰我说。

我从她的话里听出了,她是和我站在一起的,这让我很高兴。

吃饱喝足后,我抢着去付账,被春妮扒拉到一旁,她说:

“天成,你来看我,就是我的客人,怎能让你买单呢!”。

我第一次听说“买单”这个词,就是从春妮嘴里听到的,回到学校后,我研究这个名词很久,为啥要买单呢?

走出饭店后,春妮带着我去找了一家小旅馆,她精心挑选了一个干净的房间,安顿了我的住宿。

我躺在雪白的铺面上,看着春妮为我忙碌的身影,我感到无比幸福,人生得此一女,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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