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鱼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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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城作为最接近天子皇宫的区域,无数达官显贵都聚居于此,有朝中大臣,有皇亲国戚,也有富可敌国的商贾富甲。这无形中也让内城变得更为尊贵和威严。而邻近正盛街的春雨巷,则是内城之中唯一一处寻常百姓扎堆生活的地方,算是内城中最为热闹之地,因为有老百姓在的地方,自然离不开柴米油盐酱醋茶,老百姓的生活便给尊贵威严的内城增添了些难得的人间烟火和市井气息。
内城的大多数达官显贵们也乐见其成,他们挺高兴在这片高贵之地能感受到寻常生活的气息,但俗话说“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总有些显贵们就不太乐意跟那些底层百姓生活在同一区域,缘由很简单,人有高低贵贱、三六九等之分,不同阶层本来就水火不相容,理所应当待在各人应该待的地方。这种阶级观念如同一座雷池,倘若有人越过雷池,则算违背天理,违背道德纲常。那些不待见春雨巷的显贵们就认为春雨巷就是个违背道德伦理、藏污纳垢之地,甚至有人把它视作内城耻辱。
这种思想的存在,必然会导致一些达官显贵们生出飞扬跋扈、鱼肉百姓的行径。并且这种思想在豪门大族中极大概率会代代相传,最后辈分再小的世家子们都会觉得仗势欺人,尤其是欺负平头老百姓是再寻常不过之事,绝无半点愧疚之心。
这日,天空晴朗无云,京都玉阳城依旧繁华热闹。内城春雨巷亦是人来人往,商贩叫卖络绎不绝,一老道士气定神闲地行走于其中,只见他身着青衫道袍,左手拿拂尘,右手拿津幡,一眼看去颇有仙人之姿,很是引人注目,但周遭百姓看着那杆津幡写着“神机妙算”四个大字后,都纷纷投来鄙夷眼神,摇了摇头便快步离开。
老道士当然知道这些百姓们把自己当成了只会满口胡诌、骗人钱财的江湖术士。但他似乎毫不在意,只是笑着继续前行。
平日里一向人气不旺的一处街角,此时却围满了人群。一个看着才七八岁、面色蜡黄,瘦如枯槁的孩子正低着头跪在地上,面前的一张破布上歪歪扭扭地写着四个大字“卖身葬父”。
看热闹的人群中,一看起来就有些贼眉鼠眼的中年男人跟他一旁的好友说道:“头一次看到这么小的娃卖身葬父,而且还是个男娃,这哪个冤大头会愿意出这份银子啊,若是个稍大些的姑娘,恐怕就不一样了,买回去当当丫鬟也不错,倘若姿色再好些,就是买来当当小媳妇儿也是极好的,嘿嘿”
还有些人干脆说这小娃没准儿是哪个青皮无赖手底下的小骗子,卖身葬父只是个噱头罢了。总之众人只是权当看个热闹,无人愿意买下这瘦得跟个竹竿子似的小男童,他们可不愿意花这冤枉银子。
这时,一老道挤进了看热闹的人群中,那些人都在讥笑道:“你这老道来瞎凑什么热闹。”,老道士置若罔闻,瞥了一眼那小男童后,说道:“小娃娃,贫道帮你葬父如何?”
小男童抬起头来瞧了瞧这位老道士,随后便摇了摇头,估摸着这孩子也觉得这老道不像是个有银子的主儿,况且他那小脑袋瓜子也想不出这老道士要买他的理由。
老道士没有再说什么,而是上前把这孩子从地上扶了起来,这小娃站起来的时明显有些吃力,表情略显痛苦,道士一瞥便发现这小娃膝盖处的麻布裤子已经跪出了两个破洞,膝盖已经红肿,而且还渗出了丝丝血迹。显然这小男童已经在此跪了相当长的时间了。
小男童正想说话,老道士便先对围观人群说道:“贫道烦请诸位都散了吧”。那些人“切”的一声,纷纷散去,他们中大多数人其实只是为了看看热闹而已,既然这不知道从哪儿来的臭道士要管这小娃,就代表没热闹看了,他们也懒得和这臭道士争辩。
待人群散尽,老道士收起那张写着“卖身葬父”四个大字的破布,牵着小男孩手说道:“走吧,小娃娃。”。小男童也就不再拒绝,一言不发地跟着他走了。
一道一童,来到了春雨巷最破败的一处棚户区里,这里便是春雨巷最穷苦人家聚集的地方,他们全都住在这些看起来摇摇欲坠的一个个破烂棚子里。有些人家甚至一家四五口人都只是挤在用木板子搭起来的简易小窝棚里,这种窝棚的条件可谓连猪圈或者马厩都不如。但世道便是如此,有时候人活得真不如那些牲畜,甚至有时候人的命都不如那些牲畜的命值钱。
这里的景象与繁华的京城,乃至整个昌盛的北奉都显得有些格格不入,谁能想到天子脚下还有这般凄苦之景。
小男童指了指一座用木板子作墙,茅草作顶的破旧窝棚,说道:“那就是我家。”
老道士只是平静地点了点头,然后便牵着他大踏步走进了那间窝棚,只见一中年汉子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地上,鼻青脸肿,露出来的手臂上还能看出有明显淤青伤痕,老道士举起一手手掌,竖执于胸前,弯腰作了一揖,随后叹了口气问道:“小娃娃,你爹是如何去世的?”
听到此话,小男孩儿神色黯然地低下了头去,沉默不语。老道士不再追问,而是又带着他去了丧葬店铺,从道袍袖口中掏出了些碎银子给那店铺小二,选了一口普通的白木棺材,又买了些香火纸钱,然后在丧葬店小二们的帮助下,把小男童的爹葬在了京城郊外一片坟地里。
小男童跪在只有一块木板当墓碑的简陋坟头前,泪眼婆娑地烧着纸钱,老道士就站在一边,沉默不语。烧完那点为数不多的纸钱后,小男童重重磕了三个头,站起身来对老道士说道:“我爹是被那帮人活活打死的!两日前,我和我爹照常出去给各家挑粪挣点碎铜板,可晚上回来之时,我爹在街上不小心撞到了一醉酒公子哥,那公子哥嫌弃我爹一身臭味,说是弄脏了他的锦衣玉袍,就揪着他不放,那公子哥的几位好友便一起殴打我爹,我实在没法子阻止他们,只能眼睁睁看着我爹挨打,等到他们打累了后,我爹躺在大街上早已奄奄一息,我费了好大劲才把我爹拖回了屋里,可他还是断了气,没能撑过那晚。”
说到这儿,小男童脸上露出了本该不属于他那个年纪的凶狠神情。老道士倒是有些惊讶这小男童竟如此的口齿伶俐,老道揉了揉他的小脑袋说道:“世间本就世事无常!”
小男童突然又朝那老道士跪了下去,强忍泪水说道:“您收我为徒吧!”。
老道士本就有心收他为徒,因为起先在街上见到他时便发现这小娃根骨不错,虽算不得天赋异禀,但若是能一心修道,说不定也能成为江湖及庙堂上屈指可数的高手,甚至成为下一代真武山掌教也不是没有可能。况且他也想让这可怜小娃给自己这老头子作个伴儿,以后游历之时,也不至于如此孤单。
老道士想到这儿,便点了点头。小男童连忙向老道磕头说道:“徒儿鱼符林拜见师父!鱼是河里的鱼,符应该是······”。
小男童似乎自己也忘了,或者说根本不知道自己名字中的后俩字儿到底是哪两个字。老道士会心一笑,扶起了小男童说道:“以后我就叫你鱼符,林字去掉,如何?”
小男童用枯瘦至极的手抹了把眼泪,转悌为笑地点了点头。然后问道:“师父,我们离开京城吧,鱼符不想再在这地方呆下去了。”
老道士平静道:“可以,但现在还不能,因为师父在京城还有些要紧事要办,你陪师父见几个人,然后我们就离开京城,云游四方,怎样?”
“师父,徒儿听从师父的安排。”
之后,师徒俩从郊外重新回到了京城。
话再说回李大伟兄妹这边,刘驴子书生在出了南阳道后,就说要去拜访一位昔日老友,然后便独自离去,临走前还嘱咐兄妹俩自行赶路要多加小心,切忌去招惹那些江湖人士,到时京城汇合。
驴子书生这一走,李大伟倒是乐开了花儿,一来他早就看不惯这臭书生对他的挖苦,二来这一路上他着实牵够了那头老毛驴儿,又得伺候人,还得伺候这头老畜生,真是想起来就怒火中烧。但李婉如就有些不高兴了,她打心眼儿里喜欢这个怪书生师父,一路上也就只有他能陪自己聊天儿,给自己讲了许多江湖轶事,颇为有趣,而且这师父格外照顾自己,久而久之,她也就对那驴子书生产生了种奇怪的依赖感,好像他在身边之时,就有种说不出的亲切感和安全感。
她闷闷不乐地独自走在前面,转头看着那个没个正形儿的混蛋哥哥,气就不打一处来,她吼道:“李大伟,肯定是你把师父气走的!”
李大伟没好气道:“腿长在他身上,是他自己要走的,关我屁事啊!”
李婉如龇牙咧嘴道:“真该让师父和大师兄狠狠收拾你一顿!”
李大伟没再搭理这个白眼儿狼妹妹。而是跑到路边扯了一根儿狗尾巴草,含在嘴里自娱自乐,打发打发时间。
这一路上可谓是风餐露宿,吃尽苦头,还好几次差点儿丢了性命,譬如那次被抓到阴阳山的清风寨里时,若不是刘驴子书生及时赶到,他们兄妹俩恐怕早就被那江湖人称“玉面剑客”的张清风一剑刺死在聚义厅里,成了他那把“白玉剑”的剑下鬼。每每想起,他就有些怨恨当初让他们去京城的那个老道士,他好几次发誓如果让他再碰到那老头儿,定要好好儿修理他一顿,甭管他是不是年龄大了,谁让那老头子让自己吃了这么多苦头。
他俩就这样白天赶路,晚上随便找个地方睡觉,运气好的时候还能找到个破庙破祠堂,或者是没人住的房子,运气不好的话就只能露宿野外。纵使下着瓢泼大雨,也全无一点办法。因为徐二娘给的那点银子早就用完了,甭说住店,每天如何解决温饱都成了问题,饿得不行了,俩人儿就去偷人家地里的红薯或西瓜。
这不,一日傍晚,一天未吃东西的李婉如饿得头晕眼花,走起路来都踉踉跄跄。实在没力气的她干脆一屁股坐到了地上,说什么也不肯走了。
李大伟没办法,只能把包裹扔给她后,让她原地等着,随后遛进了一片红薯地里,偷偷摸摸了刨了四五颗个头儿不算大的红薯,不过在这个红薯还未完全成熟的季节档口,已经算很不错了。他刚把红薯放进胸前衣兜里,就只听见一阵狗吠声,一只大黑狗向他咆哮而来,架势十分凶猛。
李大伟被吓得汗毛乍起,拔腿就跑,那大黑狗龇牙咧嘴,穷追不舍,即使如此,他也没舍得丢下怀里的几个红薯。
一老头提着把锄头跑了出来,边跑边吼道:“哪个挨千刀的混蛋偷我红苕?”。李大伟已经被狗追得四处乱窜,哪能注意到那老头儿,一个不注意竟自己撞了上去,被那老头子逮了个正着。
老头子一把抓住了他的手,李大伟心中“咯噔”了一下,但他看清楚是个老头子后,根本就没把他放在眼里,他觉得这老头儿不可能拧得过他这个年轻人,可他错了,实实在在的大错特错了。不知道是他太饿了没力气的缘故,还是这老头子的力气实在太大,他手臂被抓得死死的,根本挣脱不开丝毫。
而那大黑狗也狂吠着向自己跑来,一时间李大伟有些欲哭无泪。心中暗道是真他娘的倒霉,自己这一路上偷了那么多次红薯啊、西瓜啊、玉米啊这些,从来没有失过手被抓过现行,今儿个算是栽在这儿了。
李大伟示软道:“老人家,您能不能先让您这狗别再咬我了,我错了,我不该偷您红薯。”
老头子呵斥了一声那条大黑狗,那狗子异常听话,立马就不再叫唤。他依旧紧握着眼前这个俊逸年轻人的手臂,狠狠踹了他屁股一脚骂道:“小王八蛋,看我一瘦弱老头儿就好欺负是吧?”
“瘦弱????”
李大伟心中暗骂道:“哪家的瘦弱老头儿他奶奶的能有这么大的劲儿?”
他无奈道:“老人家,我把我衣服脱给您换这几个红薯怎么样?”
老头子瞅了一眼这混蛋小子的样子,虽说天色有些暗沉了下来,但依旧能看清这小子生得属实俊逸,只是有些衣衫褴褛,看上去就像个乞丐一般。这老头子生平最讨厌的就是比他生得还俊逸的男人,干脆又是一脚招呼上去,忿忿道:“我要你这劳什子破衣服做甚?”
李大伟只能十分不舍地从怀里掏出了那几个红薯扔到了老头子面前,说道:“我怕了您了,红薯还您!”
老头子把锄头扔到一边,然后摩拳擦掌起来,李大伟顿时有种不祥的预感,还未等他反应过来,这老头子二话不说就直接把他给暴揍了一顿,还专挑他自诩为“天下第一英俊”的脸揍,李大伟拼命护着脸嘶吼道:“臭老头儿,打人不打脸,打脸伤自尊啊!!!”。可老头子根本不予理会,继续朝他脸上和身上施展出了雨点般的拳头。
老头子揍到心满意足后,又十分潇洒地拾起了锄头扛在肩头,随后扬长而去,边走还边说道:“扯平了,红薯拿走!”
被揍得鼻青脸肿的李大伟悻悻然地捡起那几个红薯,拔腿就跑。
很久以后他才知道这老头子为何劲道如此之大,因为人家可不是什么普通种地老头儿,他可是北奉军中退下来颐养天年的号称“猛虎大将军”的陆洪武,正是当朝镇守西北道辽州虎阳城的陆瑾言将军的父亲。他坐上正统大将军之位那会儿,当朝兵部尚书长孙虞都还只是个杂号将军,这个平日里牛皮哄哄的大老粗尚书到现在见着这位老将,都依然毕恭毕敬,夹着尾巴说话,大气都不敢大喘一口,可见其威慑力到底有多大了吧。
而五国之战中,也正是他亲自领军攻破了中楚国都丽水城,结束了统一中原的收官之战。先帝见他打起战来威势极大,凶悍无比,如同猛虎下山,故这才赐给他个“猛虎大将军”的称呼。
直到现在,那被灭掉的四国移民们,只要听到“猛虎大将军”的称号,都有些不寒而栗,但又咬牙切齿,恨不得把这老头儿的头颅割下来当球儿踢。
若是李大伟这小子当时知道老头子的来历,再给他十个胆子也不敢去偷一位大将军的红薯。而被暴揍一顿这个事儿,怪也就只能怪他属实有些倒霉罢了。
月黑风高夜,玉阳城里,内城城楼上站着两个人,一人身着大红蟒袍,一人身着青衫道袍。两位高人都显露出些许仙风道骨的气势。
城楼底下还有个只有七八岁的小男童,准确说现在应该是小道童,只见他痴痴地望着楼上的两人,眼睛都不敢眨一下。
显然,这三人分别是司礼监掌印太监宋林翰,青衫老道士,还有他刚收的徒弟鱼符。
老道士手持拂尘,微风拂面,白眉白胡子随风而动,加之鹤发童颜,可谓尽显仙人之姿,他笑着先开口说道:“宋执手,好久不见!”
宋林翰拍了拍大红蟒袍上的灰尘回道:“好久不见,李真人”
鱼符打了个哆嗦道:“风真大,好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