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引火烧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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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那个寒风凛冽的夜晚之后,王加根的情绪一直很灰。
池中月透过他情绪的变化,预感到同桌已经“竹篮打水一场空”,正在品尝“扁担无捺——两头失塌”的滋味,心里产生了一种报仇雪恨的快感。这个“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眯起一双漂亮的丹凤眼,隔岸观火,坐在教室里幸灾乐祸。只要看到王加根趴在桌子上伤心难过,她就不冷不热地来一句警句格言。诸如“存心不良就不会有好结果”“想吃蜂蜜反倒被蜜蜂螫了一口”之类的。她告诫同桌,不要把别人的好心当成驴肝肺,别以为每一个人都像她一般善良。
初恋还没有开始,就要忍受失恋的折磨和痛苦,还有别人的冷嘲热讽。王加根此时内心的伤痛,是无法用言语来表达的。
你为什么那么天真幼稚?为什么那么老实本分?为什么要死心塌地地深爱着一个人?你得到的回报是什么?笨蛋!蠢猪!傻瓜!你的一片赤诚之心,换来的是什么?当你爱的人告诉你,她另有所爱,你为什么要痛哭流涕?没有骨气、不知廉耻的东西!有谁同情你?有谁理解你?你痛苦只会让别人更开心,你哭泣只会成为人们茶余饭后谈论的笑柄!天涯何处无芳草?得不到一个女人的爱,值得你悲痛欲绝么?擦干泪水,振作精神,去爱你的事业,去爱你的文学,去实现你的远大理想和宏伟抱负吧!用行动告诉世人,你王家根没有失去任何东西,任何打击都不会让你沉沦,任何人想让你难堪都是枉然!
唉,或许早恋本身就是一个错误,就不该过早地去考虑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你不是雄心勃勃,准备师范毕业后重新参加高考么?你不是想入非非,幻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一名作家么?如果恋爱一谈,婚一结,孩子一生,你还有时间和精力去追求这些梦想么?这样看来,失恋也许不完全是一件坏事情,也可能带来好结果。全当是自己误入歧途,现在正好回头是岸。恢复到恋爱以前的那种状态,重温少年时代无忧无虑的美好时光吧!
这是一种看似无奈,却比较明智的选择,是一种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问题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啊!
什么叫早恋?一个人多大年龄恋爱才算合适?没有一个让人信服的标准答案。爱情这种东西,可遇而不可求。一旦遇上了,想躲,是躲不开的;想逃,也逃不掉。王加根想用鸵鸟政策来逃避现实,但丝毫也不奏效。无论他怎么强迫自己,还是忘不掉方红梅。
坐在教室里,或者行走在校园里,他总会自觉不自觉地去追寻方红梅的身影,去聆听方红梅的声音。萦绕在大脑里的,都是他们两人之间的事情,挥之不去啊!痛苦、悲伤和委屈,折磨得他茶饭不思,昼夜难眠,他多么想找一个人倾诉衷肠,倒掉自己内心的苦水啊!
于是,他自然而然地想起了母亲——妈妈永远是孩子遇险时的避风港,是孩子受伤时的疗养院。他摊开纸,拿起笔,把他与方红梅之间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写信告诉了远在千里的母亲白素珍。
很快,他就收到了妈妈的回信。
白素珍在信中批评儿子胸无大志,十六七岁就沉溺于女色,没有出息。她谴责方红梅见异思迁,朝秦暮楚的行为,非常明确地告诫儿子,这种水性杨花的女子,根本就不值得去追求,更没有必要为她而痛苦。
王加根上师范后,白素珍一直担心儿子早恋,多次在信中提醒他,
年轻人要专心学习,不要在学校读书期间谈情说爱。万一碰到这方面的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向她汇报,让妈妈给他把把关。而妈妈一直是加根最信任、最景仰、最佩服的人,他总是把她的话奉为圣旨。正因为此,他才把自己的初恋,原原本本地写信告诉了她。但是,白素珍提出的那些观点,特别是对方红梅的看法和评价,他又觉得有失偏颇,不敢苟同。他受不了母亲如此恶毒地攻击和诋毁他心爱的姑娘,亵渎他心目中的女神,迅速回信予以反驳,为方红梅辩护。
这种申辩不仅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反而让白素珍产生怀疑,认为儿子已经与方红梅搞到了一起。她又迅速回信,命令王加根悬崖勒马,赶快与方红梅一刀两断。她甚至威胁道,如果王加根执迷不悟,她就会把他们的“丑闻”公布于众,让他们在孝天县师范学校声名狼藉。
王加根没有想到妈妈的反应会这么强烈,更没有想到妈妈会无情地攻击他们伟大的爱情,并且提出如此蛮横无理的“命令”。对此,他当然难以接受,义正辞严地予以拒绝。
很快,他就收到白素珍言辞更为激烈、攻击更为恶毒的回信。
母子之间关于恋爱的争论从此战火纷飞。他们各执一词,固执己见,谁也不肯让步。有时,王加根觉得这种争论其实毫无意义,也很无聊。因为眼下他并没有真正与方红梅走到一起,将来是怎么一回事,也未可知。如果他真的与方红梅好上了,同样没有必要去与妈妈争个输赢。反正他们母子相处的时间很少,将来也不可能在一起生活。他和方红梅的事情,白素珍同意也好,不同意也罢,都无关紧要。只要他们真心相爱,没有必要得到母亲的认可。
“唉!我为什么要写信告诉她这些?我这不是引火烧身吗?”
不过,一想到母亲对方红梅毫无根据的指责,一想到这些分歧可能对未来生活带来不利影响,他还是希望消除母子之间的隔阂。加根觉得自己还是想办法让母亲理解方红梅,改变对她的成见。
当王加根与白素珍唾沫四溅地打口水战的时候,方红梅与周哲凡之间的“自由之战”也在艰难地进行。
结束了雾里看花、水中望月的日子,方红梅终于把王加根爱她的那颗赤诚之心看得真真切切。她也一下子明白了,为什么自己与周哲凡在一起那么久,总也找不到恋人的感觉。原来她是放不下王加根,她心里爱的人实际上是王加根啊!她心里那个最重要的位置,一直是为王加根留着的,又怎么可能接纳贸然闯入的其他男子!
因为天真和幼稚,因为赌气和任性,她答应了当别人的女朋友,但这并不能束缚她对真爱的追求。关于毕业分配,关于安家武汉,关于定居孝天城,还有什么重点大学毕业,什么优越的家庭条件,都见鬼去吧!能够找到一个喜欢自己、自己也喜欢的人,比什么都重要。如果两人之间没有爱情,就算生活在皇室豪门,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又有什么意思呢?
王加根为人真诚,心地善良,感情专一,学习勤奋努力,生活积极向上,又有宏伟的抱负和理想。在方红梅看来,似乎每一个褒义词用在他的身上都不为过——难怪人们说“情人眼里出西施”。王加根这样的小鲜肉,正是方红梅苦苦追寻的对象。梦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既然发现了,又岂能错过?
方红梅觉得自己在恋爱问题上应该有所取舍了。当然,在“取”之前,必须妥善解决好“舍”的问题,免得留下后患。苦恼和熬煎了好几天,她字斟句酌地给周哲凡写了一封信,提出了结束恋爱关系的要求。理由是,两个人不合适,她找不到恋爱的感觉。在信中,她主要是检讨自己。把造成眼下这种尴尬局面的过错,全部归咎在她自己身上。因为她年轻幼稚、缺乏经验、处事草率、初恋不懂爱情,给老同学造成了伤害。她感到万分内疚,诚恳地向老同学道歉,求老同学原谅……
不难想象,周哲凡接到这样的来信,会是一种什么感觉。
刚刚跳入爱河,还没有来得及伸胳膊伸腿地畅游,就得上岸了。这位华师大三的男生因此郁郁寡欢、闷闷不乐。他不知道方红梅说的“找不到感觉”是什么意思。既然“找不到感觉”,又何必答应他的求爱?这也太随便了吧!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应该怎样做,才能让方红梅“找到感觉”。爱情需要呵护与培育,找感觉也是需要时间和过程的啊!两人交往时间长了,“感觉”说不定就来了呢!他没有答应方红梅分手的要求,建议双方都保持冷静,冷处理一段时间再说。
方红梅又写信告诉周哲凡,这是她经过深思熟虑做出的决定。并且说,她已经把周哲凡写给她的所有信件收集在一起,装在一个大牛皮信封里。等“五一”放假回方湾时,她会亲手退还给周哲凡。她同时希望,周哲凡能够把她的信件物归原主。
如此恩断义绝,让周哲凡不得不怀疑方红梅心里另外有人。他实在是忍无可忍,恼羞成怒,开始抨击和谴责方红梅见异思迁。他在信中毫不留情地指出,喜新厌旧是不道德的,为世人所唾弃。人应该讲名誉,守信用,不能出尔反尔,更不能朝秦暮楚,这山望着那山高。
周哲凡提出的观点,以及使用的某些语言和词语,与加根他妈白素珍不谋而合,出奇的相似。这封措辞强硬的信发出去之后,好长时间没有收到方红梅的回信。周哲凡又慌了,后悔自己把话说得太重了。赶紧写信向方红梅道歉,把语气缓和下来,苦口婆心地劝她回心转意。
方红梅还是没有理他。
心急如焚的周哲凡利用周末不上课的时间,从武昌桂子山上的华中师范学院出发,风尘仆仆地赶到了花园镇五里棚山上。
两人见面后,周哲凡率先检讨,说自己心胸狭隘,胡思乱想,冤枉了红梅。他希望得到红梅的谅解,并保证今后再也不乱吃醋了。
“你没有乱说。我心里确实是有人了。”方红梅平静地回答。
“不!不可能!”周哲凡歇斯底里地喊叫,“你是因为生气,才故意这么说的。是这样吗?”
方红梅还是显得非常冷静:“周哲凡,我说的是真的。用不着自欺欺人,我们应该面对现实。”
接下来的交谈当然很不愉快。最终的结局也不难预测:他们终止了恋爱关系,分手了。
万念俱灰的周哲凡从孝天县师范学校离开时,手里多了一个很大的黄色牛皮信封。那里面装着的,是他向心爱的人倾诉衷肠的情书。为了写出这些情意绵绵的文字,他曾搜肠刮肚,绞尽脑汁,挖空心思,现在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这些东西带回去有什么用?烧了吧!”走出孝天县师范学校大门时,他突然做出了这样的决定,“对!就在曾经的恋人看得见的地方,把这些一钱不值的东西付之一炬。我要像***朝觐那样,举行一个庄重的仪式来祭奠爱神,为自己短暂的初恋留个纪念。”
可怜的人!
周哲凡满怀忧伤地走进五里棚山上的小树林。冥冥之中,就像有什么牵引似的,他竟然来到了王加根和方红梅第一次约会时表白的地方。他蹲下身子,把信封里的信件全部倒在地上,拎起一封用打火机点燃。然后,如同人们祭祖时烧香化纸一样,一封一封地扔进火堆。
火越烧越旺。
看着那一封满含着他心血的情书化为灰烬,周哲凡禁不住潸然泪下,情绪慢慢失控,最后竟然呜呜地哭了起来。
正在他一个人哭得稀里哗啦的时候,突然刮起了一阵大风,把火堆里黑灰和纸屑吹得到处乱飞。其中有一张燃烧着的纸片还落到了他的身上,把他那件崭新的的确良衬衣烧了个大窟窿。
周哲凡迅速从地上站起来,弹了弹身上的灰尘,摸着烧坏的衬衣,懊恼不已地离开了这伤心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