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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我爹是我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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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霜序看向门口,一道纤细高挑的身影出现。

女子着一身具有异域风情的小红裙,手腕上套着的铃铛随她走动叮铃作响,却并不扰耳,反而清脆有声。

轮廓分明的脸上,一双浅褐色的眼睛俏皮弯起,眼窝偏深,鼻梁高挺,是张极具辨识度的脸。

若她与陆晏站在一起,好像有点般配啊。

一个可爱灵动,一个高冷淡漠,必能碰撞出不一样的火花!

沈霜序在心里琢磨,想象的飞起。

“快来,许久不见你个小丫头了,在你爹爹那玩野了吧?”太后眼角的褶子愈发深了,眼睛里的笑意几乎要满溢出来,半点不似看见沈霜序时贫瘠的眼底。

莫清乐笑嘻嘻跑上前来,看见太后身边的沈霜序时,一怔,眼底慢慢溢上来一股惊艳,随即盛满了喜爱。

“太后奶奶,这是?”莫清乐凑上前来,好奇的神色半点不掩饰。

太后拍了拍她的手背,温和地笑:“这是成王的正妻,也就是成王妃。”

“噢,成王妃啊,”莫清乐饶有兴致点头,看着沈霜序,似乎带了点诡异的兴奋,“敢问成王妃的名讳?”

“你这孩子!哪能这样直接问人家名讳的!”太后嗔怪道,然而却没有制止。

沈霜序看了眼太后,再看向莫清乐时,眉间多了几许惆怅:“妾身名唤沈霜序,清乐郡主唤我名字即可。”

莫清乐眼睛压根就没离开过沈霜序,“好啊,霜序姐姐!”

“嗯,清乐郡主......”沈霜序话还没说完,又被莫清乐打断。

“哎呀,霜序姐姐这么见外做什么呀?你叫我清乐就好了嘛!”莫清乐嘟了嘟嘴,然后去抓沈霜序的手。

沈霜序着实被惊了一跳,下意识抽了下手,没挣开,这个清乐郡主真是很奇怪啊,所有反应都在她的意料之外,难道这是先礼后兵?

太后对这一幕很乐见其成,甚至感到非常满意,只要这对感情好了,给王爷多纳一个妾,增多一个子嗣不是很好么?

过去沈霜序不懂事她虽不满,但时候不到也便不计较,现如今她这般识相,那再好不过,省了许多事。

“哀家瞧着你们关系倒是好得很,不如这样,清乐到你府上小住几日如何?”

沈霜序微笑:“但凭太后定夺,妾身乐意之至。”

心里腹诽,现在是小住几日,过几天那就叫定居了。

莫清乐眯着眼笑:“好呀!今晚就去!”

三个女人都在笑,就是笑意各不相同。

没过多久,文苑带着陆清祀和付悦回来了:“太后娘娘安。”

“阿祀饿了。”陆清祀一回来就扑进沈霜序怀里咕哝。

太后笑着道:“小馋猫呢!要留在这陪哀家用膳吗?”

“唔,我想和爹爹一起吃饭,谢谢太后太奶奶!”小胖猫被沈霜序抱起来趴在肩上哼哼。

文苑又把几人送到了门口,只是这次多了一个莫清乐。

“夫人!”朝三眼睛一亮,忙从沈霜序怀里抱过陆清祀。

“嗯,清乐郡主与我们一同回陆府。”沈霜序淡淡道,脸上看不出什么情绪,这招她是和陆晏学的,惟妙惟肖、活灵活现,可把朝三吓得一懵。

朝三:太后又为难夫人了?滴个娘嘞!回去王爷非把他的皮拔下来一层不可!

莫清乐倒是欢天喜地:“我想和霜序姐姐一起坐。”

朝三:“......郡主莫要为难属下啊。”

“怎么?你们王爷还怕我把霜序姐姐吃了?还是......怕我把她抢了?”莫清乐食指捻起一撮发打着卷儿玩。

朝三:“属下不是这个意思。”

沈霜序:“没事,我们三个坐一起正好。”

陆清祀可以坐她腿上,没必要因为这个太为难。

哪知,朝三终于妥协后,陆清祀不给干了,小胖猫啪唧一下招呼在莫清乐肩上:“你离我娘亲远点!”

小胖猫嗅觉异常灵敏:莫跟我抢我娘亲!本来我爹就笨了,你还来横插一脚,将来我爹没媳妇儿了怎么办?

沈霜序一怔,没想到素来温顺的陆清祀会出手打人,虽然这一下也只是软绵绵的,但是明确表示了小胖猫的抗拒。

“阿祀,清乐郡主是客人,我们不可对客人不敬,明白么?”沈霜序觉得该教的还是要教。

小胖猫哼哼唧唧没有正面回答,趴在沈霜序肩上,脸完全埋着。

“抱歉,是我教子无方,让郡主见笑了,多有得罪,还请郡主见谅。”沈霜序这下是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莫清乐却不在意:“哎呀,小孩子嘛,我小时候可比小世子皮多了,天天被我爹拿着鞭子抽呢!而且他也挺可爱的。还有呀,都说了不要郡主郡主地叫我,太生分了,叫我清乐嘛。”

沈霜序勉强扯扯唇角:“上轿吧,清乐。”

“好嘞!”莫清乐乐颠颠爬上了轿子,沈霜序后才抱着陆清祀上去。

一上去,沈霜序就发现,这辆车里,莫清乐怡然自得,时不时看一眼自己,眼神莫名,而自己怀里的小胖猫则虎视眈眈地盯紧了莫清乐,准备好随时能挠她一爪子。

尴尬的只有自己。

沈霜序偏头假装不知道,看着窗外的街景,莫清乐却不大想安分了:“霜序姐姐,你在看什么呀?外面是不是很好玩?我好多年都没有回京都了,也不知道变成了什么样,要不过两天霜序姐姐带我出去走走吧?”

沈霜序:“......”

你就坐在另一端,其实可以自己掀开帘子看的,谢谢,不邀。

莫清乐不依不饶,伸手去抓她的衣袖:“好不好嘛,霜序姐姐?”

沈霜序现在是真弄不明白莫清乐在想什么了,她只好婉转地提议:“其实郡主可以找王爷陪您逛逛的。”

你要烦去烦他,别来烦我,我就想安安静静做个人,然后低调地和离,怎么一个两个都上赶着拉她进这复杂的关系圈?

“唔,我为什么要找王爷?我只想霜序姐姐陪我去嘛。”莫清乐晃了晃她的手臂。

沈霜序叹了口气,刚要开口,小胖猫再次道:“不许碰我娘亲,不许让我娘亲陪你,也不许让我爹陪你!”

莫清乐不解地眨眨眼:“为什么呀?”

“因为我爹是我娘的,而我娘是我的,你不可以碰!”

沈霜序:“......”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14章我爹是我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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