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三章 欲善其计,先谋其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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唏哩呼噜地喝完一碗,又来一碗,林小麦满脸餍足的笑容,说:“会发胖……”
一边说,一边轻轻拍了拍自己仍旧平坦的肚皮。
卞赛说:“怎么会呢,你看看我,我比你大二十几岁呢,几乎天天这么吃,你觉得我胖么?”
打量了体格匀称的卞赛一番,林小麦摇了摇头,说:“您一点儿都不胖呀!”
卞赛就笑了:“所以咯。烤乳猪也好,泥鳅汤也好,都是高蛋白高脂肪的菜式,只会提供热量,不会发胖的。反而是城里含淀粉过高的那些精细主粮,得好生留意点——来来来,再来一碗!”
一边咯咯笑,一边伸手虚掩碗口,林小麦婉拒道:“不用啦,喝不下了。还有别的菜呢!”
卞赛笑着说:“也对,我让大哥赶紧煲汤了。苹果雪梨煲瘦肉,清润的,你们留着肚子喝那个汤更好。来来来,吃菜,我们乡下地方没什么好东西招待,千万要吃饱啊!要不要吃扣肉?这种扣肉是粤桂两地融合做法,叫做‘带月荷锄归’,相当特别的哦!”
得,又是一道硬菜。
林小麦看了看麦希明,说:“你是老板,你先来……”
麦希明看了她一眼,笑容里带了两分戏谑,说:“你不用发憷,你看看,这扣肉的分量好小的……唐人街里也有做扣肉的,且是专门店。没有铺面,只申请了牌照专门做外卖。有的人是固守传统,因为纯肉,很合老外口味,卖得不错。”
“还有个惊世骇俗的,改良过的版本,中间夹的不是芋头,而是面包树可食用的果实切片。打的是‘神秘东方健康料理’,生意火爆。就是这份钱赚得有点儿让老一辈人侧目,都觉得他篡改了老祖宗的东西……”
“不过,无论是改良版还是传统版,国外的肉分量块头,都很大,成年男人巴掌大的一块,超过1厘米的厚度。说句不好听,就是一头幼狮,吞掉这么一块,也得混个半饱……卞姐这儿这种,不过三寸贝贝大,只好管传统扣肉做爷爷?”
听着麦希明的话,林小麦夹起一块肉,笑起来:“真的,我被它骗了。师傅切肉的时候打了斜刀,这么一拼起来,看起来跟男人巴掌大一大块……实际上,是两块肉拼在一起的。还真的是比寻常扣肉小很多。我本来担心吃不完浪费的……现在可以试试了。”
卞赛笑着说:“你们忘记了,我们阳县这儿可是穷山区啊。这种迷你扣肉,也是穷人没法子的。逢年过节,丧葬嫁娶,总得几碗硬菜压桌子吧……这道‘带月荷锄归’,就是硬菜中的一种了。取的,是耕读传家的好意头。但过去肉少啊,穷人笨办法,把扣肉做小一半,再用个障眼法拼起来,看着还是很大份……这是真的说起来一勺眼泪的辛酸史。”
“卞姐,您说得有道理,可也太偏激了……也正好是这样小的一块,适合了现在的人胃口小讲究健康又嘴馋的现状,很适合带到城里去啊。反正,英雄莫论出处,菜式莫探来路,管他是不是穷人穷办法……我们不撒谎,但可以选择忽略不说的嘛。”林小麦一边说,一边咬了一大口,顿时眼睛亮了。
“好多肉汁啊,油全部炸出去了,入口即化,口感好棒!不过我觉得外面扎着的这一圈素菜更好吃,有点儿韧,又有点儿爽脆,越嚼越香……这是什么菜啊?”
卞赛说:“你猜猜?我给你一个提示——带月荷锄归的雅号,就是从它身上来的。”
她这么一卖关子,林小麦动了动脑筋,说:“是芋梗么?我听说,粤北一带的腌芋梗也是很出名的,和粤西的很是相似。就是口味上有些许不同……这边有一道菜,嗯,说起来不太能上台面,但是实际上非常好吃。”
卞赛问:“是什么?”
林小麦说:“就是芋梗焖芋蛋蛋。专门用那种跟鸡蛋差不多大的小芋蛋蛋,囫囵过油,略炒香了虾皮鱼干和肥肉丁子,放热水滚出高汤来,把芋蛋蛋加上干芋梗一起焖至软烂入味。这道合家欢,隔餐吃更好吃,可以一连吃好几天。从前住我家对面的潘老师家常做,给她儿子儿媳妇带饭上班……我们蹭了不少。”
卞赛还没说话,麦希明摇了摇头,说:“很明显……不是芋梗。你看茎纤维粗长且细密,味带清香,最重要的,是没有芋梗那种刮舌头的麻麻的感觉。就算是处理过后可食用的芋梗,吃多了,也会带了那种酥麻感。而用在扣肉里的这种干菜,却没有。卞姐,您刚才说……带月荷锄归,如果说,肉如半月,所以代表了‘月’字的话……那么这干菜,应该是处理过的某个品种的荷梗。才应了后面几个字。不知道我猜得对不对?”
话一出,林小麦脑子里闪过了一个事情,欣喜地脱口而出:“是百日荷,对么?”
惊讶地瞪大了眼睛,滴溜溜地从麦希明身上转到了林小麦身上,卞赛道:“麦总是猜中了……而小麦……你是怎么知道这种百日荷的?”
林小麦嬉笑道:“六十日,百日荷,赶考莫蹉跎。我爸的笔记本里,还记载着百日荷的名字……不过联系人那一栏,那个电话已经是空号了。我为此特意查了资料……嗯,顺带一提哦,我爸那本笔记本上记录的食材我能查的都查过了,另外录了电子文档在电脑里面的。”
看到麦希明赞许地微微点头,林小麦很是有成就感,微微挺了一下胸脯,继续道:“曾经和粤西的六十日菜齐名的,就是粤北百日荷。现在是双双成了难兄难弟,六十日还强一些,百日荷……就真的几乎销声匿迹了。和六十日一样,顾名思义,百日荷,是用荷花的嫩梗,处理掉粘液涩味之后,腌制一百日,不多不少,出缸成菜。”
“这样的腌制菜,很适合被带着去旅行。而在古代,能够有机会出远门的人,不外乎四种:书生、商人、诗人、僧侣……”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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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三章 欲善其计,先谋其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