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五章 砂锅鱼粉,也曾冠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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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了扶眼镜,韦铨坤低头看着手机说:“原来整件事情是这样……真的是太可惜了。林助理,你真是我的贵人,没想到今天还有意外收获!我本来想今天晚上连夜下山的,现在我想要厚着脸皮多呆一晚,让林助理给我讲讲传统美食?”
林小麦一阵震惊,一时之间愣住了。眼珠子转悠了几下,笑着说:“难得有缘分,我是很乐意的。可我又没有大学教授那样的口才……如果让我正襟危坐的坐在这儿说,我怕……我说不好。”
麦希明说:“我倒是有个建议……”
大家一起看向他。
麦希明说:“我当初想要请小麦来当我的助理,也是发现她们姐妹两个对洋城传统餐饮特别在行,且在行内也有资源。但就像挖矿一样,一下子穷凶极恶的猛挖,不说采不采得到自己需要的矿吧,闹不好还得把矿山给挖崩了。韦记者既然也是到处跑的人,我倒是有个建议……我们互相交换了联系方式。日后如果我们遇到什么有价值的资料了,共享一份给韦记者,您认为如何?”
韦铨坤一拍桌子,大声吆喝道:“好啊!这个主意好!不过……难得有机会,我今晚还是想要在卞总这儿蹭一晚住宿?”
一边说,他一边看向了卞赛。
从刚才开始,卞赛就一直在旁边侧耳倾听,笑而不语。直到现在,她才爽快道:“没问题。反正客房有的是!爱住多久住多久,正好我这儿缺帮工……”
大笑声中,头道鱼汤和里面的食材全部告罄。看着卞赛倒入高汤,关小了铜炉的通风口子,林小麦说:“真的很科学诶,一会儿烫熟了青菜之后,直接把通风口关上,空气燃尽,里面的木炭就自然熄灭了。而在这段时间里的余温,又能够保持炉中的温度,保持鱼汤温热口感,不会变腥。”
麦希明说:“其实,这是一个火锅……如果在洋城里吃,就要进空调房了。在山里吃,外面寒雾起,正好吃这个铜炉鱼来保暖驱寒。其实在国外也有类似做法,比如在地中海沿岸的一些做鱼为生的餐厅。他们喜欢用一种高岭土烧的本地瓷来做保温器。在大海里捕捞上来的鲜鱼,切出鱼肉来,加上橄榄油,香料和秘制酱料一块儿热炒。在锅里炒熟了之后,放入瓷锅中,再倒入酱汁略加低温烹煮,滋味错综复杂……在海雾四起的夜晚,吃上这么一锅炖煮的菜肴,再来点儿白兰地,真的特别舒服。”
韦铨坤馋道:“听你这么说,是真的煮拖鞋都好吃啊……”
闲聊中,青菜也煮熟了。吸收饱满鱼汤的青菜,格外绵软,口感鲜甜软滑,林小麦一口气吃了好多,对卞赛道:“卞姐,您这儿的菜心是自个生产的么?看着矮矮粗粗的貌不惊人,口感是真的特别好。”
卞赛笑道:“是我们山庄自己种的,用了迟菜心和宁夏菜心做杂交,开发出来的新品种。个头比迟菜心矮很多,可以抗倒伏……味道取了宁夏菜心的清甜,而且这种菜心有先天缺陷,不会开花,所以不会有那些令人烦恼的菜花。菜叶片墨绿肥厚,像小孩巴掌,我们就管它叫——绿巴掌。”
林小麦眼睛又亮了:“这个改良太赞了,我吃菜心,最烦恼买到那些开花的了。洗起来飘得到处都是,吃起来……就没什么口感可言。有时候菜心买回来还是花蕾,一时吃不完放冰箱里面吧,过两天它自己还会开花,把菜心里的营养给抽干了,嫩菜心变老,一点不好吃。”
卞赛说:“你喜欢的话,明天带你去菜园子看看。我们的绿巴掌现在还没办法大规模种植,少少的一些,供应给城里几个固定的合作伙伴。另外还有就是自个儿吃。火锅,清炒都可以。我自己最喜欢的,是打一个咸蛋,放上一把绿巴掌,一滚起的时候,放一小把新鲜蚬肉——没有蚬肉的话,别的虾子之类也行,不过就不鲜了——这样滚出来的汤,大暑天时又解渴又降火,特别适合一家人喝。”
麦希明问:“卞姐,你家不煲汤啊?”
卞赛说:“煲汤是我兄弟的专利,他可喜欢捣鼓吃的了。今天他也在山庄里啊……”
说话间,包厢的门被推开了,一个长脸,丹凤眼,薄嘴唇的男人端着一簸箕主食走了进来。卞赛眉开眼笑道:“说曹操,曹操到。他就是我大哥,铜炉鱼煲是我的点子,他做出来的。至于这儿的主食、甜食,等等等等,我不敢抢功,有一个算一个,全都是他的杰作。来来来,来尝尝我们老家的插酥烧饼。很好吃的!”
卞兄是典型的北方男人个头和长相,做的主食也极其有北方特色——个头大、分量足、数量多。那插酥烧饼,外酥里软,一掰为二的时候,一股带着面香的热气扑面就涌上来了。咬下去甜丝丝,嚼起来香喷喷,林小麦吃了一个,一下子向后靠在椅背上。
“好好吃啊——不过我吃不动了。我以为用簸箕装馒头,用大盆装面条这些,只是网上段子,没想到是真的啊……”
卞赛个子比林小麦矮小,身材也属于偏瘦削那类,饭量却半点不含糊。才跟大家共同分享了那个铜炉鱼煲,这会儿眨眼间就连吞三个插酥烧饼,边撕扯着第四个,徐徐送入口中,边眯着眼睛微笑道:“小麦,这就吃不下啦?不行哦,你这饭量要到了我们老家那边去,得吃好大亏。加油!再来一个!!”
林小麦好奇道:“卞姐,都听说北边饭菜分量大,有没有那么夸张?这一簸箕的插酥烧饼,能吃多久?”
她估摸着,能听个“两顿”“三顿”之类的说法。
谁知道卞赛拧着眉毛略加思忖了一下下,就说:“再加一簸箕,就够我们一家子吃的。菜另算哈!比如说,铜炉鱼煲,我在家里做,这样子的铜炉,要准备两个。一个是装鱼的,一个是做我们那边的名菜羊蹄子。烀熟了的羊蹄子,用五香大料来卤得软烂了,我那六岁的远房侄孙子能吃四五个……”
林小麦听的傻眼了,脑子还是一片空白的,手却很诚实地又伸出去,拿了一个烧饼。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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