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终究是太单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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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已经暗下来,晚风习习,带来一丝凉爽,吴瑶瑶手里拎着重物,身上已经热得出汗,她有些后悔没有让张叔一起来,要是他来了,至少不用拎着二十斤猪肉往书院走。
街道两边的店铺已经亮起了灯笼,路上的行人也多了起来,有的人比较好奇,会朝着吴瑶瑶这边看过来,一个小姑娘居然能拎起那么大块猪肉,臂力惊人啊。
“小姑娘,你这东西挺重的吧,要不我帮你拎啊,我看我们也顺路。”说话的是一个中年男人,脸方方正正的,给人憨头憨脑的感觉。
吴瑶瑶已经体力不支,全靠一口气在顶着,距离书院还有两条街,她已经停下来休息了好几次,胳膊酸得不行,手指也被勒出很多条印子。
面对好心人的主动帮助,她有些动心了,“那就麻烦叔叔了,我去书院,我不会让你白帮忙的,等到了书院,我给你十文钱。”
方脸男接过她手里的猪肉,直接放在了肩膀上,“那是什么?也给我拿着,我力气大。”他指着吴瑶瑶手里的衣服和笔墨纸砚的包裹说道。
“不用,这个很轻,我自己拿就好。”这时代的人好热情,这么乐于助人,让人不禁产生了好感。
方脸男长得虎背熊腰,脚下生风,很快就把吴瑶瑶落在后面很远的地方,“小姑娘,你走得太慢,我就不等你了,我们在书院门口汇合。”
说完不等吴瑶瑶答应,方脸男已经加快了脚步,走过一条街,人影都没了,吴瑶瑶刚开始还想着走快点跟上人家,现在眼看着追不上就放慢了速度,因为实在是太累了。
等她到了书院门口,天已经黑透了,扫了一圈,门口除了刚才给她引路的杂役,再无别人,她刚走上前,杂役就过来招呼了,“姑娘,你怎么才回来,你弟弟都等着急了。”
“小哥,我问你一下,你有没有看见一个背着猪肉的男人,他说帮我送来书院的。”吴瑶瑶现在只关心她的二十斤猪肉。
杂役用不理解的眼神看着吴瑶瑶,这眼神吴瑶瑶很熟悉,一般是用来看傻子的,她自己就用过这种眼神看吴巧玉。
“没有看见,我们这里很偏,若是有人来,我一定能看见,别说他还背着那么多肉,你是怎么放心让别人帮你拿肉的?”
我丢,吴瑶瑶如雷灌顶,她不得不承认,社会阅历太少了,还真的以为人家是好心人呢,原来是来骗东西的,亏她还傻乎乎地给他说谢谢,谢谢他个大尾巴狼。
肉没了,她一天的好心情也没了,好在其他东西都在,刚才要是真的全给他了,那就真的亏大了,她不缺那二两银子,但费劲巴拉买的肉,也拎着走了很多路,最后却被狼给叼走了,本就郁闷,再加上还是被骗走了,弄得自己像个大傻子似的,说出去多丢人啊。
“大姐,你终于回来了,云清哥等着急已经带着张叔出去找你了。”吴年臻带着三妹从堂屋里跑出来,接过大姐手里的东西。
“我买了东西往回走,走着走着迷路了,所以就耽搁了时间。”她随便找了个借口,迷路总比被骗好。
吴年臻松了一口气,他们都担心是不是遇到了坏人,还好没有,“大姐,天已经黑了,我们今晚还回去吗?”
“你已经入学了,今天就留在这,大姐和三妹回去,把家里的床褥收拾一下,明天给你送来,你今天就和云清哥住一晚,可以吗?”
吴瑶瑶带着他们去了宿舍,一间房里两张床,吴年臻的房间暂时就他一个人,除了床就是一张小书桌,一个小茶几,吴瑶瑶把东西放在茶几上。
“这一份是你的,这个是你三妹的,这衣服也是给你的,出门在外,衣服要备一套,你们书院也会发院服,到时候还能多一套。”
等她这边交代完,王管事也跟着进来了,“姑娘,你不是去买肉了吗?肉呢?”已经到了吃晚饭的时间,他一直在等吴瑶瑶的猪肉。
吴瑶瑶面露尴尬,“那个猪肉已经卖完了,我没买到。”她也不想撒谎,可也不想被笑话,只能硬着头皮说道。
“不会啊,这会子正是晚市,正是猪刚杀好出来的时候,不应该怎么快就卖完了啊。”
王管事越说她就越心虚,真给他说准了,吴瑶瑶去的时候,猪肉铺刚挂上一条新杀的猪肉,老板知道她是买来做束脩用的,特意给她割了一块猪后腿,还给包上了红纸,她越想越糟心。
“王管事,我明天来给弟弟送被褥,再去把肉买来给你。”吴瑶瑶万万没想到事情会因为一块肉变得复杂,现在回去买肯定没有好肉了。
王管事也没说什么,虽然厨房那边还等着猪肉下锅,但一顿没肉也不是什么大事,“那也行,天不早了,你可以带你妹妹回去了,吴年臻可以留下,休息的时间我也告知了,休息时可以留在书院也可以回家,饭钱是按次数结算,一月一结。”
“好,那就麻烦王管事多多照顾了,这是我自己的一点小心意,不成敬意。”吴瑶瑶悄悄地塞了一锭银子到王管事手里,没吃过猪肉的她也见过猪跑,这点人情世故她还是懂的,弟弟孤身一人在这里读书,若是有个人能帮衬着,总归是好的。
王管事因为没看到肉的不悦现在一扫而光,小姑娘年纪不大还挺懂事,他顺手把银子塞进袖口里,笑眯眯道:“姑娘说这话不就是见外了,既然来了我们书院,那我们都是自己人,你放心,你弟弟就是我弟弟,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弟弟的。”
“年臻,还不快谢谢哥哥。”吴瑶瑶对着吴年臻说道,虽然王管事看着也有三十多岁了,喊哥哥也挺好的,至少能让对方心情更好。
“谢谢哥哥。”吴年臻也很乖巧,大姐叫谢谢就谢谢,听大姐的话不吃亏。
果然,王管事脸上乐开了花,他已经是当爹的人了,上面有三个哥哥,一个姐姐,不曾有当哥哥的经历,吴年臻长得又俊秀,突然之间,有个这么俊的弟弟,他竟然觉得很自豪。
“哎,不客气,好弟弟。”
吴瑶瑶使用了钞能力,让冷冰冰的王管事秒变小太阳,此时,小太阳的光芒全心全意地照耀在吴年臻身上。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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