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脸红VS流鼻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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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可能是太热了。”李云清拿起书对着脸轻轻扇了一下,清风徐来,吹气鬓边的碎发,打在他的鼻尖,从吴瑶瑶这个角度看过去,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魅惑。
顺着他的鼻尖下来,便是不失性感的唇瓣,不点而红,下巴线条十分流畅,最致命的莫过于脖颈处的喉结,可能是太紧张了,喉结一直在颤动,看起来格外带感。
“呀,大姐,你流鼻血了!”吴年臻本来是在看云清哥的脸,还没整明白,回头便看见大姐的鼻子下面流了两道鲜红的血,这是出了什么事,太邪门了吧。
“啊?”吴瑶瑶后知后觉,怎么可能?她不说阅男无数,那也是近上百了,怎么可能会对一个小男生流鼻血。
李云清也被吓到了,赶紧掏出随身携带的手帕,他差点就伸过去给吴瑶瑶擦了,但礼数告诉他不可以,男女授受不亲,“给你帕子。”
“哦,谢谢。”我丢,还真的流血了,丢人丢到姥姥家了,“那个天干物躁,内火太旺了。”
他们都是小孩子应该不会知道,她是看了美男的喉结滚动,导致的肾上腺素激增,头脑发热才流的鼻血。
李云清脸上的红刚要褪去,现在因为吴瑶瑶流鼻血又红了起来,他没有流过鼻血,但也大概知道吴瑶瑶为什么会留鼻血。
“瑶瑶,叔叔告诉你一个去火的方法,你待会到药铺抓两钱黄花菜,回家煮水喝特别去火,这还是以前我老伴教我的,我就是好上火。”张叔很热心地提出解决办法,让吴瑶瑶的脸色更加难看了,可谓是七彩斑斓。
“谢谢张叔,我待会记着去买。”要是有地缝,她一定第一时间钻进去,本来车子就小,路又颠簸,总是会不小心和李云清有肢体接触,她正襟危坐,在心里默念清心咒,闭上眼睛,眼不见为净,看不见美色就不会被美色所诱惑。
“大姐,你不是睡过午觉了吗?怎么又睡了?”吴年臻觉得大姐很奇怪,路边那么美的景色她不看,反倒把眼睛给闭上了。
吴瑶瑶第一次觉得二弟是个话痨,简直就是十万个为什么,一路上小嘴就不停,她手里攥着帕子,捂住鼻孔,防止再次泄漏。
“二哥,你能安静一会吗?真得很吵哎。”大姐不说话,三妹先发出抗议了,她是个孩子,孩子说话最有用,二哥一向就听妹妹的话。
吴莲莲轻飘飘的一句话立马让吴年臻闭嘴,他可不想被自己妹妹嫌弃,为了管住自己的嘴巴,他从包袱里拿出一包蜜饯,给了三妹一块,自己拿了一块放在嘴里打牙祭,这样就可以克制住内心的躁动了。
吴瑶瑶感受到周围的安静,这才敢睁开眼睛,正好对上李云清探究的目光,立马又心虚地转过头看向别处,她才不会承认自己被一个小屁孩给迷住,这是多丢人的事,只有她自己清楚,说难听点,就是老头吃嫩草,当然她只是单纯吃他的颜,并不是从心里喜欢他的人。
吴巧玉喜欢李云清估计也是被他的美色所迷惑,但她吴瑶瑶可不是吃素的,在帅哥如云的年代里,她都不为所动,守身如玉,何况是这样一个小屁孩呢,可是她突然想明白了,她不喜欢李云清也无所谓,反正就算喜欢,以李云清的条件也不会看上她,这点自知之明她还是有的。
牛车缓慢行进,到了傍晚,车子才到了镇上,直接向云明书院去,李云清本来可以先回家的,但他提出陪着一起去给年臻报名。
到了书院,门口的杂役和李云清很熟,带着他们进去了,直接找到书院的管事,姓王。王管事给他们介绍了书院的大概情况,以及学杂费,一年的费用是四十两银子,外加二十斤猪肉,不得不说,这价钱太贵了。
虽然她手里有钱,但在交学费的时候还是心揪了一下,本来应该是五十两的,但他们来得晚,才少了十两,猪肉没买,交了学费后,吴瑶瑶先去买猪肉,把弟弟妹妹丢在书院,让李云清帮忙看着,李云清当然乐意,正好带着吴年臻熟悉一下书院的环境。
晚上的集市,东西的价格相对便宜,猪肉一百文一斤,二十斤猪肉花了二两银子,另外买了文房四宝,都是挑比较好的,花了五两银子,书不用买,书院提供。
基本的生活用品都带了,为了换洗方便,吴瑶瑶又去了上次那家成衣店,老板娘是个好记性,看到吴瑶瑶第一眼就认出来是上次来过的客人。
“小姑娘,又来买衣服啊,既然是回头客,你随便看,我给你最低价。”老板娘是个四十来岁的妇人,身材微胖,性格豪爽,她对吴瑶瑶的印象深刻,上次来一口买了五套衣服,连价都没还。
“行,那就这一套,帮我包起来。”有三套新衣服完全够穿了,另外还给买了亵衣,是那种短款的,等到夏天,晚上穿会很舒服。
“好嘞,这个卖别人都是二两,我给你打半价,你给一两就好。”老板娘给她便宜,自己还挺高兴,笑得合不拢嘴,“你别不相信,我是喜欢你,希望你以后都来我家买。”
“那当然,老板娘这么爽气,我自然不会再去别家。”她没有讲价的习惯,只要衣服质量好,一口价是多少就多少,这样还不浪费时间,付了钱拿了衣服就走。
“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啊?”老板娘边包衣服边问,看小姑娘不像本地人,“你是从外地来的吧?”
吴瑶瑶不得不承认,有时候女人的直觉真得很准,尤其是这种做生意的女人,直觉更准。她想了一下,才搪塞道:“你叫我瑶瑶,我娘是从外地来的,我是生在附近的村子。”
她随口一说,但都是实话,她娘确实不是本地人,是逃荒来的,而她就算有什么不一样的,也是因为她娘的关系。
“难怪呢,我听你说话就不像本地人,是个讲究人,估计你娘也不是普通老百姓。”老板娘已经包好衣服,递到了吴瑶瑶手上,“对了,你是第二次来我店里,也算是有缘,我送你一条头巾,太阳大的时候可以包在头上,脸就不会被晒黑了。”
“谢谢老板娘哦。”
“还这么见外,我叫田小翠,你叫我翠姐就行。”
“好,谢谢翠姐,那我就先走了。”
吴瑶瑶拿着衣服离开了成衣店,然后才反应过来,刚刚急急忙忙都没付钱呢,又连忙回去把钱给付了,还被翠姐给夸赞了,说什么不占人小便宜,是个有品格的人,真是折煞她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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