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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水与火 第六章 暮色之城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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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你们快看!”

他们还没走到洞口,洛浩雄忽地在后边叫了起来。

凯米尔和霍克回头一看,那几具血族刺客的尸体突然冒起一股青烟,随即很快便化作了一堆灰烬,凯米尔不由瞪大了眼睛说,“血族以前也遇到过,可这尸体会化成灰的是什么鬼?”

“别看着我,你都不知道的我们就更不知道了。”霍克笑道,“走吧!都说血族可怕,看来也不过如此嘛。”

“我们今天不过是捡了个便宜,这个时间正是血族最虚弱的时候,到了夜里你试试看!”凯米尔回头瞥了他一眼,“永远不要轻视你的对手,很多一流高手的一世英名,就因为轻敌毀在了远不如他们的弱者手上。”

霍克红着脸说,“我懂了!”

“霍克,我知道你一直拿我当兄弟,但就算是兄弟我也不可能一直陪着你走下去,你还是得学会适应在没有人可以依赖的时候,去独立面对各种复杂多变的局面,更何况,很多时候就算我在你身边,也不可能代替你去选择你要走的路……”

霍克沉默了,许久许久才“嗯”了一声。

“好了,咱们走吧。”

然而,等他们从山洞出来回到拴马的地方一看,顿时犹如被人兜头泼了一盆冰水―——他们的马和东西都没了踪影!

这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他们怎么也不会想到,在经历了那许多的波折,好不容易有了个可以舒口气的时候,却在这节骨眼上祸从天降,就在这短短的时间里,他们除了身边带着的武器之外已是一无所有,再看四周除了大片被推倒的树木和被折断的树枝,地上还有许多硕大无朋的脚印。

皮皮在地上这里闻闻那里嗅嗅,然后竖起耳朵看着山坡上那片树林,还不时地回头看看他们,似乎是想告诉他们发现了什么。

“惨了!真是放屁砸了脚后跟,怎么就什么倒霉事都让我们撞上了,”凯米尔呆了好半晌,苦着脸说,“看这脚印是巨人的,这山上怎么会有巨人呢?”

洛浩雄忍不住问道,“巨人是什么样的?”

“这巨人和雪人、野人号称类人种族的三座大山,原本也是寒武大陆上的原住民,也跟人类一样通常是一雄一雌,或者一雄几雌跟几个孩子组成一个家庭,几个家庭聚居在一起组成一个小群落。它们也会说话,不过词汇比较简单,体型虽大行动却并不笨拙,力气大得惊人,虽然一般不会主动攻击人,但要把它们惹着了,那杀伤力是非常恐怖的,就凭咱们带的近战武器根本奈何不了它们。”凯米尔愁眉苦脸地说,“巨人常常还会饲养猛犸作为宠物和肉食来源,它们常用的武器就是猛犸的大腿骨,一棒下来就算没砸到你,也能叫你在半空中翻啊翻的,翻得你把五脏肺腑都吐出来,还有那猛犸虽然经过它们的驯化,但要是攻击起人来,简直就是一座大山朝你压过来,一脚都能把你踩成肉饼。”

“这巨人很多吗?”

“它们原来数量不多却也并不少见,后来都让半精灵和人类几乎给杀绝了,幸存的也大都躲到人迹罕至的荒野里去了,所以我们平时很少能看到。”

“它们那么厉害,怎么会差点让人杀绝的?”霍克也忍不住问道。

“它们还处于非常原始的阶段,不会使用远程武器不会用魔法,也不会耍什么诡计,半精灵和人类人多势众,又是诡计多端,它们哪里是对手。”

“它们干吗要抢我们的马啊?”

“大概是它们出来打猎,看到我们的马就当作猎物顺手掳走了。”

“马那么大,它们是怎么弄走的?”

“它们胳肢窝里夹匹马,就跟我们夹只小狗似的。”

“啊,那么大呀,”洛浩雄也呆住了,“那我们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就算马没了,无论如何也得把东西找回来,要不然我们可真就是寸步难行了。”凯米尔无奈地说,“跟着皮皮走,先找到它们的营地再见机行事吧,这巨人走一步抵得上咱们好几十步,都还不知道得爬到什么时候呢!”

事已至此,三个人只得打点起精神跟着皮皮上了山坡进了树林,也顾不得有路没路磕磕碰碰地往山上爬去。幸亏巨人走过的地方,比一般野兽走过的要好走些,好歹都能过去,他们三人就这么跟着皮皮在林子里左冲右突走了约莫个把钟头,大家便感到肚子咕咕直叫,浑身上下一点劲也没有,几乎连腿都抬不起来了。

凯米尔看了看霍克和洛浩雄,这才记起今天是他们自出征以来头一回自由自在地在官道上纵马疾行,他一时兴奋过头为了贪赶路程,大家到现在都还是粒米未进,到这会早就饿得肚皮都贴到脊背上了,可他们所有吃的东西都放在包里搁在马背上,这会是连西北风都没得喝了。

眼见得天色已渐渐暗了下来,凯米尔想了想便带着大家顺着水声找到了一口山泉,自己先灌了一肚子的冷水,拖着沉重的腿站了进来说,“你们先喝点水骗骗肚子,在这里等着,我去看看能不能找点能吃的东西。”

霍克和洛浩雄几乎连点头的力气都没了,唯独皮皮倒还是一副精力充沛的模样,听凯米尔这么一说,便起身摇摇摆摆地跟着他进了树林子。

“真没想到我们也会沦落到这种地步。”

霍克“咕嘟咕嘟”地猛灌了一肚子的冷水,仰面往地上一躺,摸着被撑得滾圆的肚子苦笑道,洛浩雄在他身边坐了下去,双手抱着膝盖向往地说,“这会要是有块烤肉多好……”

天都擦黑了,凯米尔才拿着几根手臂粗细半米来长树根似的东西回来了,皮皮跟在他后边,嘴里还叼着一只野兔,洛浩雄一见便好奇地,“这是什么,能吃吗?”

“不能吃我拿回来干吗?这东西土名叫神送饭,学名我也不知道叫什么。”

“神送饭,怎么有这么怪的名字?”

“饥荒年代,它可是人们的救命食粮,人们都说它是神明送的救济粮,所以管它叫神送饭。”凯米尔轻轻拍了拍皮皮的头,它便叼着野兔到一边享用去了。

凯米尔把神送饭放到水里洗干净,拿了一根用匕首削去皮先递给了洛浩雄,不料洛浩雄只咬了一口便“呸呸”地吐了出来,“这又苦又涩的,怎么吃呀!”

“知足吧,这是附近山上唯一能找到的可以吃的东西了,要是在月河能有这东西,人们都该抢疯了!”凯米尔又削了一根递给霍克,“刚开始吃的时候会有些苦涩,多吃几口就习惯了。”

听他这么一说,洛浩雄和霍克都只好硬着头皮吃了起来,凯米尔自己也削了一根大口吃着,边吃边说,“我有好几回出来执行任务,到最后弄得身上一个子儿都没有了,只好靠这些东西充饥。”

“你怎么会弄到身上都没钱了呢?”

凯米尔笑了笑,说,“吃好了就起程吧,那巨人的营地还不知在哪儿呢。”

“真服了你了,什么时候都能笑得出来。”

“不笑难道还哭不成,哭能把马和东西哭回来吗?”凯米尔瞥了他一眼,“走吧!”

这神送饭虽说味道不怎么样,却挺能饱肚子的,三个人肚子有了点东西撑着,好歹觉得身上有了点力气,皮皮也早把那只野兔啃得只剩下了一张皮和一堆骨架,三个人一只狗便又跌跌撞撞地连夜在林子里奔波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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