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9章 不代表她敢下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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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时在平日里就乖乖的,一点不给人添麻烦。
照看他的小厮和丫鬟都说那孩子安静的不得了。
如今那孩子又似乎十分喜欢粘着隽儿读书。
“白姐姐,你让人多多照看着沈时那孩子,切莫因为黄氏的事情就慢待了他。”
“夫人放心,老奴省得。”
“嗯。”
老太爷对她不错,沈泰也是个知冷知热的人。
沈国富再怎么说也是他们的儿子兄弟。
三房大的那两个算是没救了,她也懒得管。
若是最小的这个能学好,看在他们的份儿上,她倒也不介意费些力气教导。
……
东华苑里的动静到底是没能传出院门之外。
黄氏悄摸的就被送到了静室,跟沈汀蕙隔着一堵墙作伴去了。
彼时。
沈国富也在客院见到了他心心念念的大金孙。
一来便奔着大金孙去。
襁褓中的孩子一点看不出来是早产,白白胖胖的,别提多可爱了。
沈国富:“让我抱抱!”
抱着孩子的花婆婆只能依言将孩子递过去。
“见过三爷。”还不能下床的玉娇娇在床上只能稍作了礼。
沈国富也没觉得自己进她屋子有什么问题,堆起个笑容来。
“你还在坐月子,不方便就不必起身了。”
“多谢三爷。”
玉娇娇稍作打扮过。
有了沈月乔的提点,她特意打扮的特别的朴素。
比起从前涂脂抹粉妆容的模样,她这会儿素面朝天,脸色甚至还有些憔悴的白。
她那一身简简单单的衣裳,更能凸显她早产之后的虚弱。
加上她是自己大金孙的生母,沈国富看着便有几分心软了。
“妾身知道自己当日闹到沈府门前来多有不该,可那时候妾身确实是没了法子,还望三爷见谅。”
“事情已经过去了。你就不必再想了。”沈国富说道。
“玉姑娘替我沈家生下了曾长孙,可谓是功不可没。我沈家是不会亏待你的。”
玉娇娇乖巧的点点头。
小声道:“……妾身知道自己出身卑微,配不上贵府的二公子。如今妾身只求能陪着孩子成长,别无所求。”
她说着眼眶泛红,别提多可怜了。
沈国富瞧着她这副模样越发不忍,安抚道:“只要这个孩子平平安安的长大,我……我们沈家必不会亏待于你。”
“你这身份当不了正室,但当个贵妾想必不成问题。”
玉娇娇得了他的保证,心花怒放。
但脸上还是保持着矜持的笑容。
怀中的孩子似乎踢了一脚,沈国富立时兴奋的叫嚷起来,“他踢我了,他踢我了!我的宝贝大金孙啊!”
也许是觉得里面他不好多待,沈国富抱着孩子便走到外间。
一直凑在孩子耳边低声的嘀咕着什么。
瞧他那神态,好像看的不是个孩子,而是个大金矿似的。
虽说隔辈亲,但未免,太亲热了些?
想到之前她找不到沈冕这话,便让人找上这位沈家三爷。
他一开始并没有理会自己,只想将她给打发了。
直到后来她说自己怀孕了,他的态度才有所转变。
如今想来,这位沈家三爷将她安置在外头,好吃好喝伺候着,一直许诺说会给她名分,却又一直拖延时间。
他是想,等她生下男孩子再做决断?
若是那日她生的不是能传宗接代的男孩儿,而是女儿,是不是局面就完全不一样了?
……
送走了沈国富,玉娇娇不禁感慨,沈月乔年纪虽小,却是真知灼见,看的比谁都清楚。
她之前想通过沈冕,甚至是黄氏在沈家站稳脚跟,可最后却是靠了这个救他们母子的小姑娘。
沈冕避而不见,如今索性躲起来了。
黄氏恨她恨的牙痒痒。更不可能帮她。
只有沈国富,只有这位沈家三爷,会为了自己的孙子帮她。
一切如她所说。
往后只要与她交好,相信自己在沈家的日子不会太难。
不过。
玉娇娇回想着沈国富的态度,心里产生了一个奇怪的念头。
唤了花婆婆上前,“四姑娘回去之前说她在这儿留了人,可以随时联系她,对吧?”
花婆婆点了点头。
“跟四姑娘说下,三爷允诺的事情。”
“老奴省得。”
不多时。
玉娇娇就通过在客院伺候的人将沈国富承诺她为贵妾的消息传到了沈月乔耳中。
沈月乔乍一听还有些诧异。
转念一想,又觉得理所当然了。
玉娇娇这种人最懂拿捏男人。
若是她连这点事情都办不好,那还如何指望她能牵制住黄氏?
不过,客院的人说的,三叔对那孩子的态度嘛……
沈月乔先前的疑虑再度被挖掘出来。
世人都重男丁,但她还是觉得,哪里怪怪的。
对,沈国富对玉娇娇的态度很怪。
抑或是说,他对孩子的态度,很奇怪。
看了眼天色。
时间还早。
沈月乔抓起红色的斗篷,将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便又去了一趟东华苑。
没想到的,沈隽和沈汀乔也都过来了。
沈泰恰好在这时候也回来了。
人算是齐了。
沈月乔看了一眼风度翩翩玉树临风的亲大哥沈隽。
低声问:“春杏如何了?可有交代了什么?”
沈隽侧目给了她一个大大的笑容。
“她说的,同之前春月和母亲说的那些相差无几。不过她交代了,她是听从三婶的指令行事。”
“三婶?”
沈月乔和沈汀乔对视一眼,都觉得好像哪里怪怪的。
黄氏心肠是坏没错,之前设计陷害原主和反派大佬的招数也实属阴损恶毒。
但要说她能指使春杏下毒杀人,她却是不太信的。
她应该还不敢如此明目张胆的要人命?
这时候,林氏说话了。
“要说黄氏和那位沆瀣一气,给她当眼线,在家中兴风作浪我是信的。可若是说她胆敢指使春杏下毒,我觉得有待商榷。”
黄氏又蠢又坏,但不代表她敢下毒。
她之前对付小乔用的手段那般迂回,就是怕被别人发觉。
又怎么可能突然间就用如此激烈的手段?
闻言。
沈汀乔也明白过来了。
“母亲的意思是,春杏并非只听一方之命行事?”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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