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八章:狗咬狗咬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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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年认为,人这一生就像是春夏秋冬四个季节一样,当你身在寒冬时,你要想着暖春就要来了,总会有春意盎然的日子的,当你位于炎热的夏天时,你要想着秋高气爽的秋天马上就要来了。 这样的人生才是有盼头的人生,而不是一摊死水,庸碌不堪。 陈年觉得现在的自己就是位于寒冬之中,然而春意盎然的日子却还遥遥无期。 一个又一个坏消息就像雪崩一样不断冲击着陈年,从叶梅炸楼,再到被逼杀掉弗兰克,从现在开始,陈年所做的一切都像是被人操控在手的棋子。 他为古斯做事,为龙先生押运,到了境外,陈年就感觉自己的一切都掌握在别人手中。 掌握在实力比自己强大很多的人手中。 当听到前台经理把黄江他们放到楼上的消息时,陈年就感觉自己的人生迎来了一场暴雪。 是暴雪,也是暴血。 一场血战看来是避免不了了,陈年飞快的朝电梯跑去,在等待电梯的过程中,陈年觉得自己的脑袋就像一团浆糊,他什么都没办法思考了。 因为他焦躁,紧张,还带着一丝大战来临之前的激动,他握着裤腰里那把手枪,只要看见黄江,他会毫不犹豫的开枪。 如果连家人都保护不了,那要枪还有他妈什么用。 乘坐着电梯,陈年跟小广很快就到了他们住得楼层,下电梯,他们快步走到自己的房间门口,用房卡刷开门。 看到大哥和马尾正在看电视,陈年感觉自己软了,他以为打开门会看到大哥和马尾倒在血泊的画面,他感觉自己双腿已经不受控制了,陈年艰难的走到床边,坐了下来。 他问大哥“刚刚有没有什么人来?” 陈米想了想说“没有,怎么了?” “前台经理告诉我说,黄江带着人上来了,这里待不了了,我们得赶紧走。” 正当陈年要起身收拾行李和钱的时候,他们就听见酒店房间的电子门锁传来了咔嚓一声,门把手不受控制的向下一压。 门开了。 门外,黄江正带着几个人虎视眈眈的看向屋子里的陈年。 黄江阴笑着举起手里的那张酒店万能卡说“你们真可怜,想躲起来,结果还躲到了我朋友的酒店,既然来了那也就别走了,给我上,打死他们。” 黄江身后的人一股脑冲进房间,进屋的时候,他们还不忘关上房门,把有可能撤退的最后一条路给关死了。 这里是酒店六楼,跳窗觉得不可能,一能做的事情只有两件。 要么干干的坐在床边等死。 要么拿起家伙跟这群人拼了。 当然是拼了。 陈年手一捏把枪捏了出来然后靠在酒店的窗户上,迅速完成瞄准开枪。 陈年一口气打光了枪里的子弹,结果只击毙了两个人。 一共冲进来了八个人,误伤打死两个也算是值了。 手枪子弹打光,陈年立马抽刀扑上去和敌人展开了白刃战。 此时的酒店房间里,就像是一副红彤彤油画,为什么是红彤彤的?因为这幅油画一定是拿血做得,刀子进去出来一个大汉倒地,再进再出,又一人倒地。 四打六,而且是白刃战的情况下,陈年他们并没有吃到什么亏,就战斗力来说,陈年和小广之前经过多翻追杀,而且还都是职业杀手,身手俩人早就练出来了。 陈米以前就是做杀手的,面对黄江手下这些个杂碎更是不虚,一拳一脚就能让对方缓半天气。 至于马尾,老流氓,有着丰富的街头作战经验,虽然战斗力不如大哥,但还是能撕扒一阵的。 就目前的情况来说,四个人谁都没吃亏。 不过陈年不知道的是,吃亏的时候,在后边呢。 战斗结束以后,陈年让大家收拾行李赶快走,打开门陈年领头打算直奔电梯,结果电梯门一开。 露出的却是白可乐那张面无表情的脸。 白可乐,这个把马尾妻子摔死的人,一看到他,马尾就控制不住了,嘶吼着扑进了电梯里。 陈年和大哥也紧随其后。 狭窄的电梯里,陈年四人,和白可乐四人,展开了遭遇战。 刚刚已经消耗完一波体力的陈年已经占了下风,再加上白可乐他们都有锋利的寸刀,很适合在狭窄的空间作战,陈年就一点便宜都占不到了。 本就狭窄的电梯,再上来这么多人,刀刺过来的时候,你连躲都没地方躲。 这个时候拼得就不是谁身手灵活,这个时候拼的是意志力,于是在这极速向下的电梯里,我们就看见四个人朝着对方不断刺刀的画面,你一刀,我一刀,血花飞舞。 刀子划破肌肤的声音,在陈年耳边炸裂开,听得他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他的胳膊被刀划出了无数道小口,钻心的疼痛让陈年愈发感到愤怒,他猛的刺出一刀,扎在了对方的嘴巴上。 噗嗤一刀……嘴巴豁开。 拿刀给人嘴巴子,这还是大家第一次见。 席间,电梯门在四楼的时候开过一次,那些想上电梯的人看见里面这个画面都表示自己可以等下一班,自己并不着急。 陈年就感觉自己眼前只有两种颜色,一种是刀身的白色,一种是血花的红色。 红白相间的图案迷离了他的双眼,从六楼到一楼这短短的时间让陈年感觉从未如此漫长。 马尾和白可乐搂抱在一起,从远处看你会认为他们是关系非常要好的兄弟,等凑近一些你会发现,两个人的刀都扎在对方身上,谁都不想把刀拔出来。 想用手里的刀造成最大效果的创伤,马尾的嘴好像在嘟囔着什么,从嘴型来看,他说得应该是“你为什么杀我老婆,为什么?” 白可乐的回答好像是“因为她找了你这样的男人,她就该死。” 怒火中烧的马尾,猛的把刀从其体内拔了出来,只见白可乐的大腿处,滋的喷出一道血线。 马尾想拿刀朝白可乐的脖子捅去,但白可乐的人从后边猛的扑了马尾,一把抓住了他的胳膊,这才没让那刀刺中。 白可乐因此捡了一条命。 这时电梯门大开,陈年他们满身是血的来到了一楼。 看到电梯门打开的画面时,陈年笑了,不过是苦笑,你应该已经猜到了,一楼黄河带着二十人,正守在酒店的大门口,气势汹汹的朝他们走过来。 现在,陈年四人浑身是伤,又被前后夹击,正准备走出电梯的大哥第一时间反回来,准备摁电梯的关门键,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拄着拐杖的黄河大手一挥,那群混混拿着钢管棒球棍,全都奔电梯里杀了进来。 躲闪不及的小广和马尾最先脑袋挨棍,第一下马尾的脑袋就被打破了,他左手捂着脑袋,右手还在用刀往外刺。 这个时候,是玩命的时候了,黄河搞了这么大阵仗,可以肯定他就是想杀了陈年。 一开始房间里6个人,电梯里4个,再加上大堂埋伏的20人,黄河一共带了30个人来搞自己,这就是想杀了自己。 而恐怖的是,陈年他们背靠电梯,想跑是绝对不可能了,他们只能像植物大战僵尸里的植物一样,面对着敌人一波又一波的攻击。 和那些植物比起来又很不幸的是,至少那些植物的后边没有僵尸,而他们的后边还有白可乐。 无数的棍棒砍刀就从头顶落了下来,电梯也因为挤进来的人太多,发出了刺耳的警报。 一把长刀刺了进来,刺到了躲闪不及的马尾身上,更准确来说是眼睛上。 那是陈年第一次听见有男人发出那么凄厉的叫声,马尾捂着自己的右眼睛,嚎叫着说“我好像看不见了。” 这一刻起,陈年和陈米,小广都疯了,他们三个合拢在一起,呈三角形一样站在一起,见人就捅,见人就扎,疯狗一般的三人组,想靠着这股疯劲从电梯里杀出去。 一时间,鲜血狂飙。 狼烟四起。 为了逃出去,马尾付出了一只眼睛和体内无数的鲜血。 为了逃出去,小广被刀划破了脸,从一个有着帅气脸庞的男孩,变成刀疤脸。 为了逃出去,陈米的手指头在打斗中断了一根,自己的外套也被鲜血染红。 而他们所做的一切,都只不过是为了逃出去,活下来。 人的求生欲望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强的欲望,陈年疯狂的挥舞着手里的匕首,当当正正的砍在了一人的脑袋上。 鲜血顺着脑袋流了下来,哗啦啦的就像瀑布一样无法止住,用匕首砍人,还能砍出这效果,由此可见陈年使出了多大的劲。 这一刻开始,陈年他们已经疯了。 这时,就听见酒店外边有人喊“警察来了,防暴警察。” 防暴警察是境外专门处理多人斗殴的,抓到人不由分说先一顿毒打,然后再扔进去关上几年。 所以,当地的流氓最害怕的就是防暴警察,一旦被抓基本上就可以宣告流氓生涯的结束了。 黄河不是傻子,知道自己不能为了陈年这事叫防暴警察给逮去,虽说即便被抓住,很快也能放出来,但那样这件事就会变成黄家的丑闻,叫竞争对手利用。 和家族利益比起来,自己的恩怨就没那么重要了,黄河大吼一声给我撤,随后这群凶猛的流氓一溜烟的从酒店大门撤退。 只留下了已经不能动弹的陈年四人,当防暴警察冲进来的时候,看见四个人的惨状,都下意识的撇撇嘴,人都这样了还抓什么呀,先送医院吧。 之所以送他们去医院,是因为有人认出来陈年好像在古斯的赌场出现过,他们是借了古斯的光。 防暴警察的领导给古斯打电话确认了一下这件事,得到了肯定的答复,领导对手下说“放到医院,告诉医生好好治,至于打架这件事,你们就当没看见就行了,如果有人问起,就说只看到了受害者,加害者正在追查。” 躺在病床上,陈米虚弱的睁开眼睛,看着陈年正坐在自己旁边,正接着电话。 他张开有些发粘的嘴唇问“怎么了?” “没事,龙先生的电话,问我们需不需要什么帮助。” “我在医院待几天了?” 陈年拿着日历看了一眼,伸出三根手指说“五天了。” 陈米挣扎着想坐起来,不过被陈年给拦住了,这四个人里,就陈年的伤势较轻,他是第一个能下地走得。 “想拿什么就跟我说,我去给你取。” 陈米指了指自己干燥的嘴唇说“渴了。” “我去给你打水。”陈年拎着暖水瓶,一瘸一拐的朝着热水房走去。 他们所在的医院是当地的第三医院,这个楼层住得病人大都是刀伤和枪伤的病人。 这个医院是这些流氓的一个点,不管你受了什么伤,只要钱到位,医院都不会报警。 站在热水房里,陈年的眼睛不忘警惕的看向周围,因为他们能住进这医院,黄河的人也能住进这个医院,这地方就像是犯罪受伤者的集会所。 如果不是因为古斯的关系,现在的陈年四人应该已经被关到了牢里,所以说不管在境内还是境外,有关系还都是方便的。 有关系,都可以让你凌驾众人之上,从这点来说,干掉弗兰克,倒是一个很正确的选择。 陈年看着暖水瓶里不断变多的热水,及时的关掉了热水阀,他正准备拎着热水瓶往回走。 就在走廊听见有人叫了一声“弗兰肯。” 陈年绝对没有听错,就是有人叫了一声弗兰肯,这个世界上叫这个名字的人有很多,但陈年知道的就只有一个。 就是那天晚上差点让他们脑袋开花的那个,他停下往前的脚步,侧身躲进了热水房的门后,因为他听到那个叫弗兰肯的回答“我要去热水房打水,有什么事一会再说。” 藏在门后的陈年就看见弗兰肯拎着绿色的热水壶走了进来,就从侧面一眼,陈年就能断定这就是那个弗兰克。 那个差点把自己给突突死的弗兰肯。 由此可见,人和人之间的缘分。 还真是妙不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