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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室内的黑胶唱片机上,一只lp密纹唱片在缓缓转动,唱片的细纹循着唱针,一圈又一圈地重复着循环转动的过程。如果再有杯咖啡,端着它轻呷一口,倚着门框静静倾听着那些古老的乐曲,就更有怀旧的气氛了。
高洋的爱好和高澄是不同的,比起黑胶唱片,他更喜欢这几年刚刚流行起来的磁带。用自带两个音响的大录音机播放,那些很时髦的摇滚乐,这才是年轻人应该喜欢和追逐的潮流。只不过在这个家里,高欢讨厌这种过于闹腾的音乐,娄昭君和高澄也不喜欢。既然三个当家说话的人都不喜欢,那么高洋也只好收起自己的爱好,强迫自己和高澄听一样的音乐了。
唱片里放的是一些苏联民歌,还有一些卫国战争时期的歌曲。高洋小时候就经常听,现在是烂熟于心。尽管他没有学过俄语,不像高澄那样可以操着熟练的俄语和俄国人交谈,但他对这些歌曲太熟悉了,以至于可以用俄语几乎一字不差地将它们唱出来。
因此,他在刻意附和高澄的爱好,装出饶有兴致欣赏音乐的样子,端着酒杯站了一会儿,就开始用俄语,跟随着音乐,开始唱《莫斯科郊外的晚上》。
起初还是端着歌唱家的架势,很认真地唱,高澄转过头看他,眉头微微皱起。
他仔细想了一下,感觉自己没有唱错,且觉得自己的歌声倒也不至于难听。于是他硬着头皮继续唱,打算唱到高澄出言嘲笑,或者表示出嫌弃的样子再说。其实他不怕高澄的嘲笑,他只怕高澄的冷漠和无视。只要能够引起高澄对他的注意,他什么都愿意干。
唱着唱着,紧张和局促没有了。他耸了耸肩膀,又喝了一口伏特加,然后走到阳台上,背靠着大理石栏杆。一面感受着习习凉风,一面在这个仲夏夜的阳台上,唱着小伙子对心爱的姑娘表达爱意的歌曲,倒也渐渐投入了。也不怪,如此浪漫的地方,如此浪漫的时间,如此浪漫的氛围,如果不做点浪漫的事情,那就太对不起如此风景了。
高澄的眉头渐渐舒展开了,也没有先前那种拒绝的表情了。他端起酒杯,举高,在半空中顿了顿,做了一个致敬的手势,和高洋隔空祝酒,随即将杯子里剩余的烈酒一口饮下。
他关闭了唱片机,走到钢琴前,将琴键上的盖子掀开,开始弹琴,给高洋的歌声伴奏。
琴声悠扬,曲调优美,音色纯净。怀旧的情韵,叫人的心情也跟着飞扬起来,仿佛真正置身于乐曲所在的场景里。
音乐在空气中流淌着,就像蜿蜒流过高洋那些青葱岁月的小溪,从来不会为谁而停留,为谁而止步。可高洋一直觉得,高澄就像中流之中的磐石,无论他千变万化,可他依旧坚固如初;无论他使尽手段步步接近,可他好像距离他仍然是一万年那么遥远。
一首歌不长,即便重复了两遍,也依旧很快结束了。可高澄仍旧坐在琴凳上,将最后几句余音认真地弹完。
当手指最后从琴键上抬起时,高洋坐到了他的身边,琴凳很宽大,高澄的腰臀也属于比较细窄的那种,所以高洋坐到他身边,紧挨着,还勉强可以坐下的。
大概是音乐让人心情舒缓愉快,所以高澄并没有抗拒他的贴近,只是抬眼有些疑惑地看他,不知道他要做什么。
高洋将酒瓶里剩余的烈酒,给两人的杯子各自倒满,然后拿起高澄的那一只,递给高澄,和高澄碰杯,“好久没听大哥弹琴了,害的我也手痒了,弹得不好听,你不要笑话。”
其实他几乎是不会弹琴,因为没有专门学过,只是装模作样地摆了曲谱在架子上,然后学着高澄的样子,将十指放上去。
刚按下几个琴键,还没成半点曲调,高澄就笑得不行了。“瞧你这又短又粗的手指头,还有这**的姿势,还弹琴呢,就连做样子都丑的可以了,你还是得了吧,根本就不是弹琴的料子。”
“嗯,是我在关公面前舞大刀,不自量力啦。不过我也想像大哥一样弹琴,大哥能不能教教我?”
高澄果然又被他拉到了沟里,上当了。果然如他所期望的那样,伸出双手,笼罩在他的双手上,帮他纠正手指的指法,仔仔细细地摆布着,教导着他,丝毫没有往暧昧的地方想,也没有任何顾忌和提防。
高洋看着高澄那修长的,漂亮的,富有艺术气质的十指,感受着那手心里和手掌上的温暖和柔软,享受着绝佳的触觉手感,心里面快要了开了花——大哥就是这么好骗,看来距离骗上床倒也不会太远了。
在高澄花了足足两个小时的手把手细心教导下,高洋终于勉强能弹出一首《致爱丽丝》了。
这曲子在高澄手下简直是行云流水,好听得不行。而且驾轻就熟,根本就是闭着眼睛随随便便弹出来的。可到了他手下,就是磕磕绊绊,停停响响,响响停停,前后失败了几十次。等到了天亮时分,天边浮现了片片红云,他总算只靠自己一个人,将这首简单的曲子完整地,勉强算合格地弹了出来,总算没有错音了。
尽管学得鼻子上都沁出了汗珠,腰酸了背痛了,可是被高澄的手摸了半个晚上,他的心情真是好的不行,自然也可以忍受劳累了,以及他根本没兴趣的练琴过程,他其实就如高澄说的那样,根本不是块学琴的料子。
“好啦,天亮了,教你这个笨徒弟真是累死师傅了,以后你就算求着我给我钱叫我教你,我都不带再教你一次的。”高澄将杯子里的最后一点残酒饮尽,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
“大哥也累了,赶紧睡觉去吧,天都亮了。”
高洋一面说着,一面不露痕迹地走到他背后,将他在半夜里嫌热而解开扣子,彻底敞开的衬衫脱了下去。可惜里面还有一件贴身的棉背心,还是没法看到上身的全貌。
他心急地看着哥哥那被紧身的背心所勾勒出的肌肉轮廓,看着胸前一左一右的两粒小小凸起,真是恨不得把这件背心也扒下来。
高澄摇了摇头,笑道:“你忘了,昨晚咱们的打赌了?”
高洋这才想起,两人还有个赌注呢,那就是谁赢了,谁就可以让对方答应自己的一个要求。他开始想象着自己应该提什么要求了,是亲大哥一口呢,还是脱下大哥的短裤看看呢……好吧,这大概是离找死不远了。可如此轻易放过这次难得的机会,没沾到半点便宜,真是不甘心呢。
两人在楼下的树林子里,呼吸着清晨的新鲜空气,还有草木的清香时,高洋突然不去想自己所要的赌注了,倒是开始好奇高澄为何要设立这个赌局,高澄应该是有目的的,到底是想要他答应什么要求呢?如此一想,他反而没兴趣去寻思自己该要什么了,而是猜测高澄到底想从他这里要到什么了。
夏日的清晨,林子里因为不透光,很是凉爽,还湿漉漉的,好多露水。两人在草丛和灌木里寻找了好半天,这才将四周散落的乌鸦尸体一一聚齐。
其实用枪打鸟是不容易分辨具体是谁打中的,因为不像古代那样可以在箭尾上做记号。好在昨晚高澄用的是54式手枪,他用的是tt-33式手枪,子弹是略有区别的。只不过射击的距离太远了,只是刚好在射程之内罢了,所以子弹没有穿过乌鸦的身体,只是停留在了体内。
高澄早有准备,拿了一把瑞士军刀下来。当然,这种给死鸟开膛破肚的脏活他是不愿意沾手的,不等他吩咐,高洋就主动接过刀子,拉出刀刃,开始给死鸟开膛破肚,将里面的弹头逐一挖出。
两人一共打了十四枪,用掉了十四发子弹。当然不可能如神枪手那样百发百中,两人一共打中了十一只乌鸦,没找到更多的乌鸦,应该是其余的三枪放空掉了。
一发54式子弹,一发tt-33式子弹……挖了一阵子,连剖带捏的,高洋的手心里一共积攒了九发子弹,目前是五发53的,四发tt-33的。还有两只乌鸦躺在地上,死得僵挺挺的,高洋似乎已经看到高湛看到这些乌鸦尸体之后,那惊吓得又哭又叫的样子了,不由得心情大好。他就是看不惯这个出生之后就被父亲捧在手心里宠溺的弟弟,还有他那爱撒娇爱装可怜的矫情样子。
高澄望向了最后两只乌鸦尸体。他目前处于微弱落后的情况,只要下一只乌鸦再被挖出是tt-33的子弹,他就输定了。不过他倒也不着急,只是习惯性地两手交叉抱在胸前,似笑非笑地打量着高洋手下的动作。
“是54的。”高洋将倒数第二颗子弹挖出来,给他看。现在两人打平了,就看最后决胜了。
他嗯了一声,看向最后一只死乌鸦。
高洋装出腰酸了的样子,起身扭了扭腰,再蹲下时,已经微微转了个角度,稍稍遮挡住了高澄的视线。
他已经打定主意,如果高澄赢了就算了,如果输了,他也不能让高澄知道输。因为高澄心高气傲,肯定不愿意看到自己栽在弟弟手下。再者,他其实更想知道高澄要对他提出什么要求,想从他这里得到什么。
子弹冒头了,他看出来了,是tt-33,高澄输了。不过他的反应是很快的,火速将它和自己手掌里已经有的子弹对调了一下,等他转过身,对着高澄摊开手掌时,满是血舞的手心里已经躺了一枚54式弹头。
“我输了,到底还是不如大哥的。”
高澄点头之后,他将一把弹头扔到了草丛里,踢了几脚,用枯黄的草皮和浮土盖住了它们,然后起身,从高澄手里接过手帕,擦了擦手上的脏污,“大哥有什么要求,只管提就是了。”
高澄脸上本来有微微的得色。但是听到提要求这句话时,笑容没有了,表情也严肃了一些。
高洋心道不好,不会是让他以后不得再对他有任何那方面的企图和举动了吧?
在他的紧张关注之下,高澄很干脆地提出了要求:“冬天时我要去瑞士,你和我一起去吧。”
“哦,你去那里干吗?”高洋松了口气,不过接下来也有些期盼,如果是和大哥出去旅游玩耍的话,他是一百个乐意的。
“我要带你去看看心理医生。那里有这方面很权威的专家,且不会泄漏我们的身份秘密给外界知道。”
“为什么,为什么要看心理医生?”高洋愕然了。
“同性恋是精神病,得治。”高澄毫不客气地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