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第26章小傻子接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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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过来看看吧。”姜汝石点了支烟, 嘴上这样说纯属客套, 实则他根本不看好袁瑞秋写的小说。
要知道, 会写文章的,未必是写小说的料子。以他自己为例,他做学术文章, 能写某某建筑是哥特式风格, 塔高多少, 宽多少,每一个数字都准确无比,相差不过毫厘,却写不出鸳鸯梦那般艳丽靡情的文字。短小精悍的文章和通俗易懂的白话小说可是两个概念。
但惊蛰先生毕竟是秋风先生的助理,他不能直接拒绝, 得给对方一个机会。
在接过那一摞厚厚的书稿时, 姜汝石脑海里已经想好了如何委婉又不落面子的拒绝, 但就这样漫不经心地看了一眼, 直到夕阳西下,嘴里咬的烟斗都没味了,丝丝缕缕的烟灰都抖到长挂上,他才缓过劲来, 半晌拨开烟尘, 才喃喃评价道:“真是一部奇、奇、奇……”奇了半天没有下文。
“奇什么?”主编李杭央看不下去了, 他才是负责白话小说板块的,既然文章很奇,就该让他看看才对。不顾姜编辑想要二阅的想法, 他直接抢了过来,还正经地说了一句:“让我看看,我可是很挑剔的哦。”
惊蛰很耐心地坐在报社内用来待客的沙发上,他特别能理解姜编辑的感受,因为他第一次看书稿时,所感受到的震撼半点不比姜编辑小。他识字不算多,为了能读懂袁瑞秋的小说稿,他还咬咬牙,花了两块银元,买了本北平出版社新编的一本字典,遇到不懂的词,就去翻字典,一边翻字一边把稿子看完了。
作为一手读者,惊蛰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的阅读感受,但他能肯定,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题材,非常大胆,非常新颖,绝对能火,但与之相对的,争议必然也少不了。
“天哪!”主编李杭央确实也震惊了,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差点撞到了递茶的小厮。他本来口干舌燥,才令人沏茶,可这会儿茶已经沏好,他却连一口热茶都不想喝,马上翻开下一页,如醉如醉地读了起来,嘴上毫无半点文人的优美措辞,只会一句接一句的“天哪!天哪!”
惊蛰很淡定,这不就是之前的他么,他还没那么夸张呢。
同样是一个时辰,主编李杭央看完后,狠拍一下大腿,毫不吝啬地评价了一句:“这种题材我从未见过,绝对能红。”毫不夸张地说,这部想象力大开的白话小说,绝对会把绣像报的影响力推向一个新的高峰。
这样的结果有利有弊,一旦秋风不连载或跳槽了,对绣像报的打击就是巨大的。可是放弃这样能够爆红的机会,他又不甘心,只能翻来覆去地再去看那一摞书稿,赞美道:“没有想到秋风先生写文章是一把好手,写小说也如此优秀。”
自明清以来,历史演义小说层出不穷,但已经许久没突破新格局了,甚少有令人耳目一新的存在。
一开始,他刚看那个标题《穿秦记之我是国师》时,还想着这是什么东西。开篇的背景是在当下的民国,主人公楚烨不过是一介芸芸众生的小人物,有一副俊美的皮囊,会读诗书文章又有些小聪明,他看上了都督府的千金,他挺会花言巧语,偶尔惹得千金开怀一笑,但两人身份差距巨大,身份高贵的千金注定是要嫁给高官子弟,根本不会看他这个穷书生一眼。
这典型的郎有情妾无意,令他还皱起了眉,结果下一秒他就惊得跳起,原来这小人物竟然痴痴看着千金离去的背影,然后被车撞死了。
怎么回事?主角开局就死了?这莫非和聊斋故事一般有什么借尸还魂的奇遇,比如这卑微的小人物,机缘巧合附身到那千金小姐的未婚夫身上,抱得佳人归?还是附身到千金的父亲身上,以父之名拼命阻止这段婚约?
李杭央想了很多,结果竟一个都没猜到,这书生竟然回到了两千多年前的秦国!他先前还在想,秋风先生多次强调这叫楚烨的书生熟读历史、甚至平日蓄长发是何用意,现在知道了,是为了穿越准备的。
这也是他无法控制说了好几句“天哪!”、“天哪!”的原因,确实万万没有想到。看完这部分,他再倒回去看那简单粗暴标题,他似乎有些领悟后续会如何发展了,定是主角凭着先知的能力,一路混到了国师地位。
惊蛰只拿了一部分稿子过来,这部分只写到了主角穿越,却因为时机不对,一个奴隶不堪侮辱逃跑了,主角被当成了那个在逃的奴隶,遭受到了无数非人的待遇,令人捏了一把冷汗。好在有一个士大夫家的婢女绿盈看他颇有谈吐,倾慕于他,至始至终对他不离不弃,甚至还去向士大夫下跪求情。
这样的用情至深,令李杭央都动容了,他问惊蛰:“惊蛰先生,你看过后面的书稿,下一章回,一定是楚烨收了这个婢女对吧?”平心而论,若世间能有这样一个女子肯为他献出生命,哪怕她身份再低微贫贱,他也会娶她为妻的。
更别说,这个绿盈虽是婢女,按书中的描写却是“眉目如画,肤光胜雪,气质若空谷幽兰”,一看就是绝代佳人。
“……”惊蛰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能说后面出场的绝『色』美女多了去了吗?穿越前被督府千金嫌弃的楚烨,回到了两千多年前,俨然过上了人生赢家的日子,朝他投怀送抱的女子多若过江之鲫,还一个赛一个的绝『色』。
“这就是绿盈吧?”李杭央翻到最后一页,『露』出了一名身穿碧『色』衣裙,容『色』清丽的佳人,纤细的皓腕佩戴一对碧绿的玉镯,更显肤『色』欺霜赛雪。图上可见一个男人背影,男人似乎对她说了什么。女子面颊微红,娇怯地低了下头。
该如何形容这等风情呢?就像是春风抚破冻土,唤醒新的生机,枝头上绽开的柳枝轻轻摇曳,又似悬崖百丈冰中,残石中一朵娇弱的花儿。而最动人的是那双眼睛,如同山林中一汪清新的泉,眼眸中有羞涩有温柔,更惹人怜惜。
完美地符合了书中的描写。
一幅精心描绘的美人图,令李杭央惊为天人,他忍不住想要摩挲,面『露』痴『迷』:“这真是……这真是……”他终于知道为什么秋风先生先前的两幅画,屡屡惹来窃贼了。
“这画报社要了,到时候会作为小说『插』画,印出来。”李杭央意犹未尽地说,现在的印刷技术还没优秀到后世那地步,但是李杭央相信,普通的印刷版也能令广大读者惊艳。哪怕不认得字,看图也能欣赏的画儿,不愁报纸销量不上去。
更别说,这部白话小说内容本身多么新颖骇俗了。
“你疯了!”姜汝石道,现在外边秋风先生的一幅美人图都炒到了近百元一张,他『操』持报社,恨不得一块银元的支出都用天秤来衡量,哪里会答应主编拨款买画。
李杭央耐心安抚好友:“汝石,你要相信这绝对是值得的。”年少慕艾,多少男人会甘心为美『色』消费,这就是一大潜力市场。
“惊蛰先生,这后续还有画么?”他可不愿意一期销量爆高后,后续走势低『迷』。
惊蛰点头:“有,每个女『性』角『色』都有图。”袁瑞秋一开始就打着这主意,从小家碧玉的婢女到牡丹国『色』的公主,再到祸国殃民的妖女,应有尽有,一个不落全画了,这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从男人的口袋里陆陆续续掏钱。
“妙啊,秋风先生真是聪明过人。”李杭央这下真的佩服了,人家早想得比他们还周到了。
*
因为袁瑞秋哭了,惊动了隔壁病房。
医生很快就赶了过来,一看床上的情形,三言两语中很快就『摸』清楚了情况,他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他重新给袁瑞秋的诊断,感受到那小嗓门的撕裂,他甚为不悦道:“你们为何刺激我的病人?如果不想治病了,可以趁早抬走。”
无论205室的病人是否是个傻子,在信奉仁爱的医生眼里都是一样的。
一群大老爷们自知理亏,连忙眼观鼻,鼻观心。
发完火后,医生道:“既然病人都醒了,那就趁早接骨吧,劳烦你们这些家属压着他。”腿断了不早点接,后续更难。
“你会配合吗?可能会有些痛。”医生问一脸乖巧的病人,吩咐助理收拾器械,必要时注『射』局部麻醉。
小傻子点了点头,眨巴着一双黑莹莹的眼睛,似乎在忍痛,但很懂事地把呜咽声吞了回去。谢仲瑾旁观到这一幕,下意识对这会哭闹的傻子有些改观了。他曾从马上跌下去过,自然知道这种腿骨医治的前期有多疼,堪比刮骨疗毒。
这傻子居然能忍,不得不让人刮目相看。谢仲瑾刚想夸他坚强,下一秒就听到如雷贯耳的哭声,“呜哇哇哇哇哇哇!!”
那眼泪哗哗哗,震得谢仲瑾胸膛发闷,震得他耳膜都痛了。谢仲瑾想去捂他的嘴。
似乎非常痛,那傻子扭头,一口咬住了他的手,那咬是真的咬,带着几分凶狠劲儿,牙齿刺破了皮肤,渗出鲜红的血。
谢仲瑾双眉微锁,有想抽回手的冲动。
但可能这傻子咬时,一边哭,一边身子抽搐,那乌黑细长的眼睫还忽上忽下,发出的吚呜声像极了他在北方狩猎时,山野间捕捉到的未断『奶』动物,所以谢二皱了一下眉,但到底没有挣开。
他见惯了北方的铁血男儿,从没见过这种类型,不得不说很头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