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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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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什么不戴?”

不是选择做个事不关己的局外人百般狡辩的否决;也不像通俗意义中闺蜜死党那样,直截了当的承认。却是理直气壮的质问,姜北笙这个做法我实在没办法苟同。

“关于这件事,我会跟你好好解释,另外,我也需要你配合。”如果不是因为眼前的局面已经到了骑虎难下的境地,我不会将拳头轻易松开。

姜北笙眼光一扫,神情冷漠,似乎对我的话没什么好感,虽然有点不给面子,庆幸的是,这个家伙还是如一只逐光的萤火虫般,紧跟了上来:“配合什么?”

问得生无可恋。

不配合女人演戏的男人,往往会被视作成肆意践踏女人自尊的坏蛋。对付坏蛋,女人不一定在行,却不缺乏挽尊的手段。最常用的莫过于:你越对我的提议爱答不理,我就越要故弄玄虚到底。

“知道我今天为什么答应跟魏思明见面吗?”

我将鱼饵故弄玄虚的抛了出去,姜北笙不为所动:“我只想知道你为什么出尔反尔,将戒指摘了。至于其他人其他事,我兴趣真还不大。”

我抿了抿嘴,不留余地的男人,再多的手段都枉然。

便是不再说话。幸好,中心百货已近在马路对面。

作为这个城市最鼎鼎有名的十字枢纽,兼最繁华的商业圈,车流量大到令人咋舌。记得我第一次站在这里时,这个十字枢纽的四面八方还划着粗细相间的人行道。如今再来,人车分流的方式,让往日的迹象连一点斑驳的纹路都无迹可寻,去往各个方向的地下人行通道,让我略有几分恍惚。

就在这短短的恍惚中,人上人下的楼梯上里窜出一个小小的身影:“让开让开,我要拉尿尿了,不要挡道。”稚气十足的童声令人相信这是一个被宠坏的孩子,一双胖乎乎的小手攒足一身蛮力二话不说,直接将我推到踉踉跄跄。眼见身子一歪,人就要从楼梯上滚下去,身后闪出一只手飞快的将我拽了回来。

我跟姜北笙的第一次拥抱就这样惊慌失措的发生了,多年以后,我总是在遗憾这个拥抱结束得太过仓促与潦草。

“不好意思,我家孩子小,不懂事。”

我从姜北笙怀里挣脱后,一对年轻的父母拉着那个孩子冲我淡定笑道。

中国父母对孩子的溺爱,永远不会少了这句“我家孩子小,不懂事”。好像“小”是人世间里一柄尚方宝剑,足以抵消所有的罪恶与无心之举。

碰上这样一对父母,除了自认倒霉,也别无他法。

可即算我以成年人的通情达理,在这件事情上做到了委曲求全,却还是要扯出一脸笑容,助纣为虐的冲这对父母说一声:“没事没事,小孩子天生好动,都这样。”

这大概就是为什么,人活着活着,就活累了;话说着说着,就说假了的缘故。

我叹了口气。

地下人行通道并不长,三五分钟,我们就到了对面。中心百货是这座城市的骄傲,通道尽头有直上百货大楼的电梯。

“你为什么要代替你朋友去跟她丈夫见面?”

从拥挤的电梯里出来后,姜北笙大约是见我兴致不高,主动问道。

我略微有点吃惊:“这不是显而易见的事吗?”吃惊过后,想起加妈的嘱咐,眉间升起一丝淡愁:“岁月对女人的残忍总是要多过男人。有一句话讲得最形象:男人四十一枝花,女人四十豆腐渣。以我的性格,我虽然很反感被世人这样厚此薄彼,却也不能固步自封。姜北笙,你知道吗?三十五岁的女人一旦离异,等待她的多半是歪瓜和裂枣。退一万步讲,即算加菲猫运气好,跟魏思明分手后,碰上一个条件相当且还合她眼缘的男人,但我敢保证,这个男人要么身边有个孩子,要么身体有个隐疾,说到底,都不会比魏思明好。既然明知眼前这个就是毕生最好的那个,身为朋友,我有什么理由不去帮她?”

“撒谎!”姜北笙嘴角微微一扬,眼中挑起一丝冷笑:“我记得我们是有过协议的,彼此要相互信任。怎么,不过三天,你就打算毁约失信与我?”

“我没撒谎,我说的都是肺腑之言。”

“如果这真是你的肺腑之言,那你为什么不尝试着把握一下你眼前这个,应该是你毕生所能遇到的最好的那个人?”姜北笙犀利的望了我一眼。

我被这一眼望出一身鸡皮疙瘩,面露心虚道:“我,我怎么就,就表现出……”

“你为什么不戴戒指,原因很简单。”姜北笙突然将那只空闲的手,搭在我脑袋上,狠劲的揉了几揉:“因为你回到了熟地,因为随时都能撞见熟人,你很怕被他们看到,因为你并不希望我们的关系被熟人知晓。”

人人都有心机,能够将心机藏得让别人不知深浅,叫本事;一张嘴就把马脚给露了,这是技不如人。

三十五岁的女人怎么能在男人面前承认自己技不如他?

“胡说。”我无言辩驳,干脆恼羞成怒:“我不戴,是因为我还没想好怎么跟家里人说。这跟我去见魏思明的道理是一样的。我三十五岁了,一旦结婚就是七大姑八大姨一大家子的喜事。你说这么一件大喜事,我爸我妈能接受我三十七岁的时候大张旗鼓的跟你离婚?至于你说的那个什么最好,你是吗?你配吗?你的心上人你现在真就不爱了吗?”

“呃……”姜北笙被我这一通奚落,呛得眉头皱起又放下,再皱起,反反复复足有老半天,似是终于将个中缘由想明白了般,一筹莫展的眼睛突然射出一道精光,额心的几字像被熨斗熨过瞬间便消失不见了,眉眼嘴角笑意明显:“你,这是在吃醋吗?”

宛若晴空万里中砸下一个响雷,我嘴角抖得厉害,以至舌头都不敢太灵光:“吃,吃醋?”结巴道。

“不是吗?小柒。”

“姜北笙……”

“北笙。”

“姜-北-笙-”我给了他一个闭嘴的眼神:“我把实话告诉你,你叫我‘伍小柒’,可以吗?”

他不受胁迫的冲我眨眨眼:“不可以。”

说完,丢下气到站在原地发呆的我,独自进了一家买卖男装休闲服饰的柜面。

我捋直脾气,好心跟上去时,他左手提包,右手挑着两套黑色休闲服,笑得比菊花还灿烂的导购小姐姐像只勤劳的蜜蜂,将他围得寸步不离:“衣服一定试穿才知道好不好,先生,试一试吧,不买没关系。”

套路,又是俗不可耐的营销套路。

“小柒,”姜北笙一眼假神情:“试吗?”

我冷哼一声,别以为本姑娘真是软柿子好欺负。

“你不要不看价格上来就一通乱试,我跟你说,这里可不是你常去的东大街。”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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