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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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我了,说回你的事。”我收回目光,带着无事一身轻的爽快笑了笑:“就像你说的,一码归一码,今天替你去跟魏思明见面这个事,办得虽有点差强人意,却也要承认,这是最好的结果。”
“何以见得?”
说我时,脸上神采奕奕眸中顾盼生辉的加菲猫一回到自己的事情上,立马怂了。神情暗淡,目光躲闪,底气不足。
果然,比起珠宝首饰,三十五岁的女人更渴望拥有刺猬的铠甲,不被任何人拿到短处。
我带着体谅的心情,琢磨后面的话到底要不要继续。桌上五个被喝空的奶茶杯,像各自孤独又各自彷徨的暗影,将加菲猫藏不住的心事折射在这方小桌上,十分扎眼的让我做不到熟视无睹。
“你不敢见面,他又同意再约,这难道还不足以说明你们两个人都存着想合不想离的心思?”
我轻轻道。
加菲猫一听,眉角眼梢顿如凝霜结冰般,渐有寒气渗漏:“……或许吧。”简单三个字说得既无奈还惆怅。
这种复杂的情绪,让人隐隐觉得事情远没有表面看到的那么简单。可我们已经过了仗着友情这个借口,就枉顾隐私的重要性直接冲友人刨根问底的年纪。这跟我永远不会主动开口告诉加菲猫或是芸豆,蚊子在北京过得有多狼狈是一样的道理。
三十五岁的女人,再也不可能回到二十五岁,再也不会天真的以为口无遮拦是年轻独有的资本与底气。
我叹了口气,就着暖阳般柔和的灯光稀稀拉拉又说了些不痛不痒的话,眼见彼此情绪都得到了最大的缓解与释放,才让服务员过来买了单。
奶茶店的门,并非俗同大众的玻璃制品,选用了质地优雅的灰白色原木门,门页上被很有心机的画满了摇曳中的风信子。手一推,门角的铃铛立刻扬起活泼俏皮的嬉闹声,抬眼一看,门外已不是进店时的景色,城市的夜幕早在我和加菲猫的絮絮叨叨中悄然降临了。
我站在门廊的一角,突生一份好奇,忍不住对来往的行人挑挑拣拣,加菲猫将脸贴在我右臂上,蹙眉不解:“你家老公在那边?”
“没心思找他。”我懒洋洋道,加菲猫的眉蹙得更深沉了:“那找什么?”
“找年轻。”拖着幽长的语调,我抬起手搂住加菲猫略显厚实的肩膀,伤感不胫而走:“你看,这个时间还在外面溜达,不是年轻姑娘就是漂亮姑娘,几乎很难寻到像我们这个岁数的普通女人。你说,这是不是代表,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女人此刻都蓬头垢面的呆在家里相夫教子?”
“人发现自己长大或是老了,真的只需一个瞬间。虽然我不愿意承认,但三十五岁好像真不年轻了。猫猫,我们果然是老了,而不是长大了。”我继续用低沉的呢喃浅说着容颜易老的揪心:“或许,是时候考虑生儿育女了。”
聪明如加菲猫,又怎会听不出我话中的弦外知音?
只见她往人群中瞥了一眼:“不想老去的人,才会骗自己只是长大。我三十岁以后,就记住了什么是老什么是长大。你不用劝我。”
跟聪明人讲话虽不费力,却劳心。
“我劝你了吗?我只不过是感伤罢了。”我讪讪一笑,自圆其说道:“本姑娘虽非倾国倾城的美人,可到底也是个女人,女人穷其一生最不敢坦然面对的不就一个“老”字吗?我伤感伤感,也错了?”
“没错。”加菲猫从我臂弯里挣脱了出去,眼神格外坚定:“我有几个要紧电话必须现在回,先走一步。”
“我又不会偷听,干嘛先走?”
“难道,你真不打算带你老公去买点日用品或是换洗衣物什么的?我好像至今还没看到他的行李。别跟我说,可以用魏思明的。你老公不嫌弃,我还嫌拿不出手。”
逃避的方法有很多种,像这样直截了当的,我若再不识趣点,那就太没眼力见了。
什么话都多余的情况下,挥手送别是最体面的方式。
“姜北笙,”送走加菲猫后,我神情疲倦的拍了拍街角那个形单影只的背影:“走了。”语气苍凉。
姜北笙转身转得异乎寻常的快:“以后能不能不要连名带姓的叫我?”我记得他离开时,心情还是很不错的,怎么一杯柠檬水的时间,就原形毕露了?
“你,对我是有什么不满吗?”
“不是。”
“那就奇怪了。”我转身往中心百货的方向走去,姜北笙跟了上来,额前阴云略有消散:“有什么好奇怪的?”闷闷问道。
“奇怪你为什么没事也要找我的茬。”同加菲猫说完那席话,我有种大伤元气的萎靡,眼下再也提不上半分力气与姜北笙较真,只好恹恹道:“连名带姓,不是我们一直称呼彼此的方式吗?”
他抿着唇,略有所思。
半晌后,才道:“我们毕竟是成年人,如果做不到有错就改,那跟幼稚园的小孩子有什么分别?所以,从今天开始,我会提醒自己注意,不管人前还是人后都不再叫你‘伍小柒’。对我的称呼,希望你也能很好的约束自己。”不知是夜灯被晚风吹得有点缥缈,姜北笙的眼神有点闪烁:“至于以前,你叫过我多少次,我又叫了你多少回,反正也算不清了,倒不如一笔勾销,彰显彼此大度。”
我脑子有点懵,一时没转过来:“勾销是个好事,但你不叫我‘伍小柒’,那你打算叫我什么?”
“……小柒。”
脑子轰的一声:“那,我叫你什么?”
“……北笙。”
人这一辈子,总喜欢被拆开了,分出一个上辈子和下辈子。作为女人,不管是哪个半辈子,只要是在不合适的时间,遇见过一次生如夏花之绚烂般美好结果却惨淡的爱情,余生就成了残生,残生里遇到的感情,谈爱是一种奢侈,能谈的,只有为延续生活狗尾续貂式的情。
所以,即算此刻是我多了心,才会认定姜北笙这个提议透着不清不楚的暧昧,也改变不了被我定论成一个男人的别有用心。
对付男人,我或许没办法一味的铁石心肠,可若是对付一个别有用心的男人,我自信不会傻到放任自己心慈手软,被他牵着鼻子走。
眉睫一动,口气半是玩笑半是认真:“夫妻间连名带姓的称呼彼此,确实显得生分和野蛮,但也不能为了讨好别人,就将自己恶心到吧?”
“听你这口气,好像是想到了既能讨好别人又不恶心自己的叫法?”
姜北笙刚平缓的心绪似又乱了般,只见他额角青筋跟赌气暴走的小屁孩一样,不太受控制的抖动着。
我郁闷的胆怯了一下:“我的绰号是狐狸,至于你,我觉得叫老姜就挺好。”
“不行。”姜北笙脖子一硬,青筋继续在额角作妖:“没道理你是动物我是植物,以后,不明摆着要受你欺负?”
这就是典型的鸡蛋里挑骨头。
“你到底在别扭什么?”我猛地站住,双手握拳,拦在姜北笙面前:“是因为我没戴戒指吗?”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