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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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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糕看着便宜,于兰切得块大,味道又不错,是最早卖完的,三十块都卖光了,也就得九十文。

馅饼卖出去了大半,只剩下了几个,因为皮薄肉多,有人吃了,又多买了一些,倒是饺子,拿在手上吃,不大方便,而且,又比玉米面馅饼贵一文,所以买的人少了。

到了晚间,眼看着天色渐渐地暗了下来,于兰就打起了促销的活动。

饺子跟馅饼,都低了一两文,买的多的人,还可以抹去零头,最后也没有全部卖出去,剩下了一点儿,刚好肚子饿了,三个人当了点心吃了。

其实成本来说,猪肉价格在宋朝并不贵,上流社会的人,不爱吃猪肉,所以市场上猪肉价格比羊肉要便宜许多。

一天下来净赚了六百多文,但清风和于兰半天吆喝下来,嗓子都有些干哑了。

且全场都是站着,也很累。

晚间,煮了点面食,吃过了。

于兰琢磨着熬制骨头汤,却把武松赶去读书了。

“书一日不可荒废。”

到了洛阳这个地界,不读书也得读书,这个地方的文化底蕴深厚。出现过的文人也多,连高档一点酒楼的店伙计说话都有些文绉绉的。

武松想了想,没什么意见,转头就去读书了。

清风倒是想在厨房里头帮衬着,也让于兰打发走了。

“你也跟着他去念书吧,让他教几个字,去写。一天只要能记一个,一年就是三百六十五个,若是记两个,就有七百多个了,你年纪小,多认点字对你没坏处!”

清风应下了,心里头也有些小小的激动。

待得离开之后。

于兰准备的骨头是扇子骨、直通骨、尾脊骨、碎骨洗净加入葱姜、料酒,放入到了锅里头煮过再捞出来,逐根清洗,将血沫、杂质洗净了,再将直通骨里头取出的骨髓,放入锅中,用细网筛过滤原汤,加入葱、姜、酒,用大火烧开,转小火慢炖一两个时辰。

这个时候的骨头汤,已经浓郁飘香了,渐渐地外头都能够闻得到了。

期间清风没忍住还跑过来看了一次。

忍不住问了于兰:“玉兰姐,你这是做什么?”

“小食,麻辣烫,等会儿做完了再给你尝尝。你这会儿学了什么字?”于兰反问他。

清风咧开嘴笑了笑:“学了个兵、书两个字。”

于兰闻言有些无语,不知道武松是不是故意对她无声的抗议,明明可以教清风写自己的名字的。

清风悄悄地告诉于兰。

“玉兰姐,二哥在头悬梁锥刺股,学的可认真了。二哥是想要考秀才吗?”

于兰讶异:“你也知道头悬梁锥刺股啊?”

她还特意跑过去看了看,原来武松已经身体力行的践行了什么叫头悬梁锥刺股的学习。

因为读书本来就枯燥无味,何况是在看兵书。

又没有实战的演习,看的昏昏欲睡的,但转念一想,于兰都交代了,而且清风这小子也一直盯着,就当真不知从哪儿找了一个绳子,绑在房梁上,和头发一块儿扎了起来。

于兰过来,武松还有些不大好意思。

“这兵书,确实不大好理解。”

“没关系,又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儿。”有这个态度在,于兰觉得,他离入伙梁山越来越远了。

心里头一热,忍不住上前给了他一个拥抱。

“二郎,你要加油!”

说完,于兰就红着脸跑了出来。

武松:“……”

这就完了?

他还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只感觉一阵风一样拥入到他的怀抱,随后又跑开了。

不过嘴角却是不住地扬着笑意,原本感觉昏昏沉沉的脑袋,一下子也清明了许多。

于兰跑回到了厨房忙碌着麻辣烫,清风在院子里头的地面上,写写画画。

虽然武松有让他去写字,但他却明白主人家对他好,他却不能得寸进尺,那纸和笔墨多贵啊,他这字才刚开始学,还歪歪扭扭的,拿着武松写得两个字,只在地上画了一遍又一遍。

豆瓣酱是以前在孟州城闲时做的,用来炒菜的,这会儿用来做麻辣烫正好。

其次准备了香料,无非是八角、茴香、白蔻、桂皮陈皮之类的。

锅里倒油,把葱姜蒜炒香之后,按顺序倒入了香料,豆瓣酱辣椒粉,以此炒香,炒出红油,再加入浓汤和牛奶,加香叶、西石国蜜小火煮开。

她这做的麻辣烫,偏清淡口,汤浓,辣味适中,就算不喜辣的,也能吃上些。

这个时候,去夜市已经晚了。快到子时三更,夜市要关闭了。

所以只在家里头吃,加入的食材,有菜又肉,三个人聚在了一块儿。

直把清风的肚子吃的滚圆滚圆的。

“玉兰姐姐,你做的东西真的是太好吃了!”清风十分真诚的夸耀。

于兰笑眯眯的,眼睛都笑成了月牙形。

自己做的东西,身边的人爱吃,才是一个厨师最感到高兴的,武松也吃得多,感觉这夜里头只怕都睡不着了。

他看到了于兰这旁边还剩下许多汤还在锅里头煮着。

便问道:“这汤,是明日要用?”

“是,明日我打算,去卖这些东西!”

把锅端到大街上卖,烧着汤火,现煮现卖。

武松觉得难度有些大,但他倒是不觉得卖不了,只要价格公道,还是有不少人愿意尝尝鲜的。

于兰也是这么想的,这喜欢加什么都是自己愿意的,加素的,自然就便宜的,加荤的,肯定是贵的。

倒是清风提醒了一句:“玉兰姐姐,你明日不是要去看酒楼吗?”

于兰点了点头:“看酒楼只要半日就可!我打算明日夜市里头去卖这些东西!”

能出来逛夜市,多半也是有闲钱的。

吃完了饭,清风争着要去收拾,他腿脚可麻利了,洗碗又干净,又快速。

难怪他当初敢在酒楼找工作。

等到这边收拾完了,清风看到武松在院子里头练武,看的眼睛都直了。

于兰记得他就是特别喜欢武艺,当初才会跟着王道人从山东跑到了河南孟州这边。

“你也想学这个?”于兰问他。

清风点了点头,又小声的问了一句:“玉兰姐姐,我能不能拜二哥为师啊?”

王道人的功夫厉害,可是还不如武松的一半高明,被打的如同丧家之犬。

武松都那么厉害,却很少显露出来,今天晚上看到了他的拳法腿法都是虎虎生威,有一种肃然起敬的感觉。

于兰反问他:“那你习武是为了什么?”

“我?”清风想都没想,便道:“变强啊,学了武,哪里都不怕!”

“谁说哪里都不怕,习武之人也得怕见官老爷,便是打伤了人,一样吃的官司。如果你只想着习武打架,若是遇到比你师承更厉害的怎么办?”

就像是清风之前以为王道人厉害,可是王道人也还是遇到了武松。

清风有那么一刻的茫然,于兰就道:“你自己好好想想,习武是为了什么,想明白再告诉我?”

再后来,清风想来想去,也没想明白,又去练习写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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