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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我爱好不多,爱你算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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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勇气和你的勇气加起来,

对付这个世界总够了吧?

去向世界出我们的声音,

我一个人是不敢的,

有了你,我就敢。

——王小波

那些小别重逢,都是爱里甜蜜的考验

《太阳的后裔》昨晚剧终。

“老公”宋仲基离开的第一天,死党阿美说:“我再也不换老公了。”

姑娘泪眼汪汪,继续说:“因为老公离开我们,不代表就是要丢下我们。”

毕竟陪阿美追完了整部《太阳的后裔》,听她说这几句话,我竟鼻子泛酸。

离开,重逢,听上去也许有些凄凉,但相聚别离都有时候,这就是人生。

剧中宋仲基饰演的柳时镇与宋慧乔饰演的姜暮烟也一直上演着“分手”再“重逢”的桥段。

可是,那些小别重逢,都是爱里甜蜜的考验。

在乌鲁克机场,姜暮烟眼睁睁看着穿着军装的柳时镇一点点向自己走来,从模糊到清晰又擦肩,心里翻江倒海。

她知道自己爱着眼前的这个人,可她更知道自己做不到去爱这样一个随时可能消失的人,所以拒绝了这份不是自己所期望的相遇。

而柳时镇,他第一眼就爱上了这位有点傲娇却美丽动人的医生姜暮烟,可他也知道自己的工作不能给对方安稳的爱情。

既然有缘无份,何必纠缠,不如再见。

再见,便是再相逢时,彼此都没有言语,可在眼神的交汇里,谁都没有抵挡住对彼此的爱意。

纵使相处不如人意,与你相逢仍是幸事,爱了就是爱了,那些阻挡彼此相爱的条件在无形而坚韧的力量中渐渐消弭。

在柳时镇调令回国前,姜暮烟依旧对这份爱情犹豫着,她怕自己越陷越深,怕有朝一日,再找不到这个说了再见就消失无音讯的男人,她怕有一天,终究会失去他。

如果不能有好的开始,不如不要开始。她违心地让柳时镇对那一吻道歉,受伤的柳大尉连夜不告而别。

分别后,彼此思念,直到地震生,再相逢时,两人在远距离的凝视中倾诉了所有想念,而后又投入进各自的战斗中去。

当柳时镇弯下腰为姜暮烟系紧鞋带的那一瞬,之前的口是心非顿时土崩瓦解,两个人的爱意,更浓了一层。

剧情在悲喜中起伏。在姜暮烟得知自己永远失去柳时镇的那一瞬间,整个人泣不成声。

坚强的她一直在努力按照柳时镇的遗言健康快乐地生活,一年过去了,在柳时镇忌日前一天,姜暮烟忍不住去了阿尔及利亚,决定将石头留在沙漠中。

相逢的人终究会再相逢。姜暮烟竟听到对讲机中柳时镇呼叫自己的声音。

她转过头看着远方的人影,朝他奔去,想要看清那张脸,是否是自己魂牵梦萦的那个人。当紧紧相拥时,这一次,姜暮烟终于不再掩藏心意,而是对着眼前失而复得的爱人不断地说着我爱你。

真爱不仅能打败条条框框,并终将化解苦难。命运无法将两个真正相爱的人分开,再次相逢,我只想永远留在你身边。

死党小美之所以爱惨了这部剧,因为她也是个医生,她说:“其实姜暮烟几乎是我们所有普通人的代表。内心藏着一颗对本职业神圣的心,但总因现实所妥协。”

很多时候,让姜暮烟与柳时镇分开的,也源于两个人不同职业带来的价值观。

就像姜暮烟说的,乌鲁克不是她待的地方,她想要表达的意思,也许是,她并不想在一个贫苦的地方做一个志愿医生。

对于大多数普通人来说,我们所妥协的现实,是因为,我追寻的爱情,并不能给予我们心中想要追求的光鲜艳丽的生活。

她拒绝了柳时镇给她的石头,也拒绝了再回来的可能。

但在乌鲁克机场,当姜暮烟决定留下来时,她也决定了与从前的自己道别。

“现在允许我从事医疗事业,我庄严宣誓,将我毕生献给人类服务。把病人的健康与生命放在位。无论种族、宗教、国籍和社会地位,只对病人履行我的义务。即使受到威胁,也绝不利用我的知识去做违背人道的事。以上誓言,我以人格担保,是自主而郑重的。”

为了不再与你分别,我可以与过去的自己道别。然后我才能真正明白,曾经誓词里说的话,所背负的义务与职责。

遇见姜暮烟前,柳时镇被动接受一切任务,是服从命令的优秀军人。遇见姜暮烟后,柳时镇主动承担应有的职责,因为情感而成为更加勇敢的优秀军人。

柳时镇的人生,从原先固有的命令公式,向着情感波动的方向倾斜而下,反倒变得愈加真实了。

与你分别时,我不得不割舍我的情愫。

与你重逢后,我想抓住最真切的情感。

很多时候,短暂的分别只是战略性的撤退。

因为我爱你,这是我给你最好的保护。

我离开你,并不是为了失去你,因为我依然会回到你身边。

很多时候,我只后悔太早离开你,让我差点失去你。

我爱好不多,爱你算不算?

阿莫约小萱在操场散步,小萱突然打起嗝来,阿莫一本正经地说:“我有个办法能让你马上止嗝,你先用手捏住脖子,深吸一口气,然后闭上眼……”

小萱照做了,就在小萱闭上眼的瞬间,阿莫亲了上去。

在被大家调侃怎么追到小萱时,阿莫说:“姑娘打嗝时亲她是给她最好的惊吓,也是让她止嗝的最好办法。”大家都笑阿莫真懂爱情的套路。

其实阿莫本来是个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学霸,但在喜欢上小萱后,他排满课表上又多了一门课:教你如何追到一个姑娘。

阿莫开始上知乎刷微博话题,“爱情里有哪些套路”“女生什么表现说明她在乎你?”“约会去哪里比较好?”……当然,还会时常找我咨询。

“她给我回这句话是不是表示她有点关心我?”

“我想给她买个抱枕你帮我挑挑样式?”

“我现在这样经常找她会不会招她烦呢?”

看得出来,阿莫是真的喜欢小萱。

在一起后,小萱问阿莫:“你除了读书,平时还有没有其他什么爱好?”

阿莫想了想,除了学习,空闲时间的心思好像都花在小萱身上,这算爱好吗?

阿莫尴尬地说:“我爱好不多,爱你算不算?”

小萱说阿莫真会讲情话,阿莫不好意思地笑了。

阿莫从不翘课,下课后大多数时间泡在图书馆里钻研学问,饭点时间会喊小萱一起吃饭,每天晚上回寝室前也都会约小萱去操场散步,最开始的时候,两人都很珍惜每一天在一起的短暂时间,见面时想说的话似乎永远都说不完。

但是,一个没有很多爱好的人,免不了会让人觉得无趣。阿莫没有加入任何社团,也没有打工实习,不擅长任何运动,也不会唱歌跳舞,没钱也没时间带小萱出去玩。

一个月后,小萱对阿莫说:“对不起,一辈子很长,我想和有趣的人谈恋爱。”

阿莫被甩了。

“我是不是得多培养些爱好,才有可能成为一个有趣的人?”阿莫问我。

“你为什么觉得自己不是一个有趣的人呢?”我反问。

其实我更想问要求和阿莫分手的小萱,一个人不懂套路,但为了你去努力学习套路,虽然爱好不多,但却一心一意好好爱你,难道还不算个有趣的人吗?

说起“有趣”这个词,我曾看过一个新闻,是说有人问绿妖怎么会爱上周云蓬那个靠着盲杖、吉他、黄酒走天下的浪荡歌者时,绿妖说:王小波小说里写,一个母亲对女儿说,一辈子很长,要跟一个有趣的人在一起。

所以这句话的出处也许是王小波也许是一个孩子的母亲。

在这个世界里,你会遇到很多人,但很难遇见一个有趣的人,如果遇到了,那就在一起一辈子吧。可是四年后,绿妖跟周云蓬分手了,也许是四年过去后,绿妖才现周云蓬并没有自己想的那么有趣。

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因为有用而被需要,因为有趣而被喜欢,唯独因为无用无趣而被人爱。

我对阿莫说:“为什么要为了一个姑娘而强制自己去做一个‘有趣’的人呢?如果你要用很多爱好与很多套路来保持一个‘有趣’的形象逗那个姑娘开心。你应该会为某一天变回无趣而担忧。”

一开始,没有多少爱情经验的阿莫的确去研究过爱情里的套路,并用套路追到了小萱,可是真正的爱情,哪里是套路能套住的。

当你去研究“怎么勾搭一个姑娘”或者“怎么把姑娘追到手”的时候,其实不是在寻求怎么幸福,而是在钻研怎么得到。

感情真的是这个世界上最无可奈何的事,被分手的阿莫,似乎也明白了这个道理。

在小萱和阿莫分手后的第三天,阿莫生活平淡乏味地照旧进行。那天小萱体育课,八百米测试时晕倒了,小萱的同学不知道小萱与阿莫已经分手了,就拿起小萱的手机给阿莫打了电话。

当时阿莫正在进行高数的期中考试,电话响起,本能地准备按掉,但眼睛瞥到是小萱的电话,想都没想就奔出了教室按了接听,然后撒了腿奔去了操场。

这应该是阿莫大学的第一门需要补考的学科。

后来,小萱靠在阿莫的肩头说:“我以为你这种人永远把学习放在第一位呢。”

阿莫没有接过小萱的话题,只是说:“你太瘦了,营养不良,以后我每天多花点时间,想想怎么给你补身体,每顿我都要督促你吃饱,让你养点肉出来。”

朴实得不能再朴实的话,却把小萱感动得哭了。

小萱哭着鼻子说:“阿莫,我是说你这次因为我挂科,拿不到奖学金了。”

“可是我很开心啊,因为我重新拥有了你。”阿莫擦去小萱的眼泪,在小萱的额头留下了一个温柔的吻。

征服世界,不用出人头地,不用功成名就,不用腰缠万贯,哪怕有时候失了一点雄心壮志,但只要有你,这世界再差都不算太差。

爱能让我们的心容纳下另一个人,让我们变成除了为自己艰苦奋斗追求功名之外的另一个自我,从而变得柔软与知足。

也许有一天,你会喜欢上一个姑娘,于是你有了一个爱好,叫作如何追求一个姑娘。但你还要等一个机会,比如等到姑娘突然打嗝,你告诉她怎么止嗝,然后你亲了她,你们在一起了。

接下来,你们将共同走过漫漫岁月。在这段岁月里,两个人不完全对上的齿轮可能都会悉数暴露。这时候,你会不得不给自己培养更多的爱好,比如平日交流的方式,柴米油盐的烹饪,按摩后背的技巧,共同在外的举止……

其实,你所有想要培养的爱好,都不过是为了想更用心地去爱那个人。

“你有哪些爱好?”

“我爱好不多,爱你算不算?”

别嫌弃我无趣,这是我觉得最有趣的情话呢。

毕竟,阿尔贝·加缪说过,“我感兴趣的是为所爱而生,为所爱而死。”

我这么主动,还不是因为我爱你

闺密谈了个叫阿俊的男朋友。

“阿俊,你笑起来真好看!”

“……”

“阿俊,你的牙齿真的好白啊!”

“……”

“阿俊,你一定很会刷牙吧!”

“……”

“阿俊,我想每天早上陪你一起刷牙!”

第二天,闺密把行李搬去了阿俊的住处。

后来跟闺密聊起他们同居的事情,闺密说:“你还记得我们一起看过的电影《美丽心灵》里,约翰·纳什说的那段台词吗?”

我很喜欢你,而你对我这么主动也证明你喜欢我,然而照规矩在我们生性关系之前,仍要来上一段柏拉图式的爱情,而我正在进行那种活动,然而就事实而言,我只想尽早和你上床而已。

也许,当你喜欢一个人到欲罢不能的时候,你就想和他亲密无间,抵死缠绵,想和他翻云覆雨,共赴巫山。

我经常调侃闺密:“阿俊跟你在一块,还不是因为你主动勾引他?”

闺密和阿俊还没在一起时,闺密在他身旁总是扮演着“林妹妹”的角色,一个字形容:作。

和阿俊轧马路,每次遇到台阶时闺密都要跑到台阶的最高处然后往前走,走到台阶尽头时,不肯走台阶下来,主动张开手臂,非要阿俊站在下面抱她下来,但阿俊不在时,闺密就是那种能从两米高的看台上纵身而跃的女飞侠。

遇见蟑螂,闺密会表现出被吓得花容失色的惊恐样,手足无措地站在那,然后一个劲地往阿俊怀里躲,但阿俊不在时,闺密就是那种看见了蟑螂就会异常兴奋,一心想着拿什么去拍死它的女汉子。

“你这么作,确定能勾引得了阿俊爱上你?”

当时我问闺密这个问题时,闺密一本正经地作答:

《倚天屠龙记》里,张无忌最初会爱上周芷若,因为她个性软弱,经常受师姐欺负,武功还不高,一个人行走江湖受欺负怎么办。周芷若可以给张无忌一个她无法离开他的感觉,这也是最开始总有一堆人帮忙的赵敏处于劣势的原因。

后来,闺密和阿俊在一起了,他们刚确定关系的时候,有一次我们一起去一个朋友家玩,午饭时间,闺密自荐要掌厨,说要给大家展示一下她“贤妻良母”的手艺,然后一边把露出惊讶神情的我往厨房里推一边对我谄媚地喊着:“亲爱的,我需要你帮我搭把手哦……”

关上厨房的门后,闺密一脸讨好地看着我:“亲爱的,你知道的,我从来没有下过厨呢……”

等我炒完菜她端出去后,闺密笑眯眯地跑回厨房,抱着我说:“亲爱的,你真棒,阿俊说我做的菜可好吃呢,哈哈,旁边的人都让他快把我娶回家!”

前些天,闺密以“要和阿俊每天早上一起刷牙”为由搬去和阿俊同居,其实是离家出走的举动。闺密的父母因为“门当户对”的理由反对他们的恋情,并给闺密安排了海归优质男的相亲,可闺密就要和阿俊在一起,并为此跟父母闹翻了,收拾好箱子跑来阿俊这里了。

当然,这件事阿俊也知道。

我劝闺密:“你不如跟那个海归见个面,两人达成共识不合适在一起,给你父母那边一个交代,你继续跟阿俊在一起。干吗要把事情搞这么大,还离家出走……”

闺密眨眨眼,说:“《倚天屠龙记》里,为什么最后张无忌选择了赵敏,是因为赵敏为了他众叛亲离,除却感动,用男人的角度来说,一个女人不顾一切的举动足以证明他的魅力值所在,哪个男人不想有这样的女人在身边?”

跟阿俊同居后,闺密还是照样作,经常因为一点小事就闹情绪,噘着嘴,一个人坐在沙上不说话,眼巴巴地望着阿俊。等阿俊过来哄上几句,闺密马上就眉开眼笑了,勾着阿俊的脖子撒娇:“那罚你抱我上床哄我睡觉好不好……”

用闺密的话说:“男人是需要持续被勾引的生物,所以对阿俊,只要我爱一天,我就要作一天。”

最近热播剧《欢乐颂》,剧中曲筱绡的人生如果用一句话来形容,那就是:“老娘看不上眼的就请你麻溜儿滚蛋,要是老娘看得上的眼的,呵呵,你休想逃。”

可嚣张跋扈惯了的曲筱绡遇到让她怦然心动的赵医生,画风瞬间从“琏二奶奶王熙凤”变成“赵医生怎么办,人家的脚踝疼得不要不要的了”。

最后又作又主动的“曲妖精”成功勾引上“赵唐僧”,迅速“天雷勾地火”。

现在都流行喜欢禁欲系大叔,也许就是因为很多女生心里都有这样的想法:我很喜欢你斯文的样子,但更想看你脱下衣服流氓的模样。

扭扭捏捏欲拒还迎的矜持已经不是这个时代的主旋律,我这么喜欢你,如果我不作不主动去勾引你,你怎么会爱上我呢?

其实,感情里真的不能少了作。

就像琼瑶剧里那几句耳熟能详的台词:

“你无情,你冷酷,你无理取闹!”

“你才无情,冷酷,无理取闹!”

“我哪里无情,哪里冷酷,哪里无理取闹!”

“你哪里不无情,哪里不冷酷,哪里不无理取闹!”

瞧,明明只是一件小事,因为爱情,都能变着花样儿作天作地,然后又甜甜蜜蜜。

小作怡情,这不是没有道理,尤其对女人来说,你不对你爱的人作,那你要对谁作去?

还记得《情深深雨蒙蒙》里的雪姨吗?扮演者王琳在现实生活里其实是个聪慧优雅的女人,她曾经在接受采访时说过这么一段话:

大部分的男人喜欢女人作,女人不作,他觉得你是很淡的一杯水,没有味道。你作了以后,他会觉得你变成了一杯咖啡或者一杯柳橙汁,更有味道。所以我觉得女人还是应该作一点。

前些日子我跟闺密一起逛内衣店,向来走粉色少女系风格的她,竟然买了一套红色和一套黑色的内衣。

传说中最性感的两种内衣颜色。

结账时,闺密看着对她故意表现出一脸鄙视神态的我,突然很认真地说:“亲爱的,我就是要让阿俊深深地迷恋着我,离不开我呢。”

看着这么认真的闺密,我想起曾经听过的一句话:

我这样一个做什么都三分钟热度的人,竟然可以喜欢你这么久。我这样一个从来没有计划的人,竟然能想出一个勾引你的计划。

据说,全世界顶级的巧克力对温度的感知是非常灵敏的,用手指将其送入口中,会立即化掉,手指上却沾不到一点。这就是完美的勾引。

关于爱情这件事,莎士比亚看得最透:爱情不过是一种疯;对性的探讨,泰戈尔最有见地:贞操是从丰富的爱情中生出来的资产。

还有人说:“喜欢是想睡你,爱是想睡你一辈子。”

我想与你同衾共枕,相拥而眠。

我想陪你走过千山万水,穿过茫茫人海。

我想和你形影不离,如胶似漆。

我是主动,但勾引你,还不是因为,我爱你。

互聊之前,先见个面吧

小凡和一个叫阿城的人网恋了。

平时生活里,小凡并不擅长表达自己,却和阿城每天都能聊很多话。从一开始彼此生活的琐事心情,到后来只与对方有关的情话段子。

“小凡,这辈子只想你受一次罪,那就是为我生孩子。”

“我爱你,阿城,我的裙下之臣。”

“阿城,我心里有情趣酒店的地址。”

“小凡,我不懂情趣,我只认你的身体。”

这是一个互聊的时代,聊着聊着,就春心荡漾。

认识的第五天,小凡了条“春风十里,逗你,不如去睡你”的微博后,便买了机票飞去见阿城了。

“你不怕对方的照片跟本人对不上吗?”

“小心对方是个变态!”

“你这么开放,你妈知道吗!”

“……”

很多人在微博下评论。

我也给小凡评论了:“春梦里见到的人,醒来后不一定要去睡他。”

一个貌美如花的姑娘,抱着“睡你”的信念去见一个从未谋面的男子,到底长了一颗怎么大无畏的心!

阿城去机场接了小凡。

刚见面,阿城的一句“你长得怎么和你照片有点不一样”让两个人顿时尴尬了。

明明说好的剧情不是“见面时谁都不要说话,就让我紧紧地抱住你”吗?

吃完饭后,阿城带小凡准备去酒店开房,阿城说:“今天为了陪你我没去公司,今天晚上本来有事我也推了,继续陪你。”

但小凡拒绝了。

那晚小凡一个人在网吧打了一宿游戏,第二天就买了机票飞回来了。

回来后小凡找我喝酒,说:“其实我每天也和很多男生聊天,但只有阿城,不管什么时候我找他,他都在。”

小凡说这句话时,我想起了《艺术人生》里朱军与王志文的一段对话:

朱军问王志文:“40岁了怎么还不结婚?”

王志文答:“没遇到合适的。”

“你到底想找个什么样的女孩?”

“就想找个能随时随地聊天的。”

朱军笑:“这还不容易?”

“不容易。”王志文说,“比如你半夜里想到什么了,你叫她,她就会说很晚了,多困啊,明天再说吧。你立刻就没有兴趣了。”

每个人都很寂寞,每个人也都怕尴尬,我们都怕与对方在一句客套的“嗯”或者冷淡的“哦”后就没有了后话,能找到一个随时随地聊天的人,真的不容易。

于是,在认识仅仅五天很短的日子里,这个能随时随地陪自己聊天的阿城,让小凡觉得,嗯,就是他了。

我问小凡:“见到他后,你觉得他就是你心里的那个人吗?”

小凡摇摇头,什么都没说。

我以前听过关于“镜像阶段”的理论,在我们半岁到一岁半时会经历“镜像阶段”,那时我们无法自主地感知和把握自己的身体,会将镜子中的自己看成他人。后来当我们做到了,心中充满狂喜,又会将镜子里光影的幻象当成真实——混淆真实与虚构,并由此对自己的镜像开始了终生的迷恋。

小凡打破了那面“镜子”,去见阿城了。只是在见面后现,我虽然和你聊过,但我爱不上你啊,因为现实生活中的你不是我网络上认识的那个人。

生在一个互联网能当“红娘”的时代,一个网络社交平台,或者同一个微信群,就能让两个陌生人聊上。用“镜像阶段”理论分析,网络上的ID,比现实里的肉身,都会更接近“真实自我”。但网络不等同于现实,这表现在外貌、品行、思想等很多方面,即使你在网络上凭着“真实自我”的魅力找到了爱情,可是现实中的你依旧不是那个“真实自我”。

曾有网友过一条这样的微博:木心先生少年时曾与一个湖州的女孩通信当笔友,信中主要谈论新旧约圣经的文学性及思想性问题。从前的车、马、邮件都慢,五年后二人才相约在苏州东吴大学见面。一切如梦幻泡影般,晚年的木心回想起这次见面仍感到很是绝望。用他的话讲:“我们勉强地吃饭,勉强地散步,到了晚上,天上勉强地挂起月亮”。

有网友评论:年轻时,我们只爱异性的躯壳,那个叫灵魂的东西还未觉醒,还没强大到脱离肉体去追寻伴侣。然而到了老年木心这把年纪,大半截入了土,回忆少年情事,仍然浅薄到令人鄙视。三个勉强否定了那位姑娘,也从自己的生命中抹去了这五年的时光。

再来说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小说,文艺青年阿里萨爱上了白富美费尔明娜,他们通过情书的方式展开了“地下恋”,可是当费尔明娜见到了阿里萨——“在那一瞬间,她恍然大悟,原来自己对自己撒了一个弥天大谎。她惊慌地自问,怎么会如此残酷地让这样一个幻影在自己的心间占据了那么长的时间。她只想出了一句话:‘我的上帝啊!这个可怜的人!’”在她的心中,现实的阿里萨总是可怜的,跟情书上那个激情洋溢的文艺青年,有着天壤之别。至此,恋情结束,费尔明娜决绝地画上句号。“‘不,请别这样。’她对他说,‘忘了吧。’”

书信之恋何其脆弱,见光便死,与现今的网恋如出一辙,只不过情书由一百年前的纸上搬到一百年后的网上。情话说得再美好,见了面也很容易一拍两散。就像《霍乱时期的爱情》里写的,“她挥了挥手,把他从自己的生活里抹掉了”。

“见光死”这种事,对得起自己内心对美好憧憬与现实残酷境况悬殊的失望,对不起花在彼此身上互聊时消耗的大把时光。

人们都说感情需要势均力敌,就像舒婷的《致橡树》里写的:你有你的铜枝铁干,像刀,像剑,也像戟;我有我红硕的花朵,像沉重的叹息,又像英勇的火炬。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

为了达到势均力敌,很多人都开始理所当然地在网上互聊,可是生活并不如诗般美好,所以不以谈恋爱为目的的互聊都是在耍流氓。

在互聊之前,不如先见个面吧。因为“春风十里,逗你,不如去睡你”,因为我不只是要爱你的灵魂,我还要爱你的肉体。还因为,我不想和你耍流氓,我想和你谈场认真的恋爱。

哦,你失恋了

小木前任邀请小木参加婚礼。

小木问阿豪:“你知道看着婚礼直播是什么感受吗?”

阿豪说:“不知道。”

小木说:“对不起,我忘了,你没有心。”

阿豪告诉我:“她想我陪她去参加她前任的婚礼,我只是在装不懂。”

我笑说:“干吗装不懂呢?她找你说明对你还是有好感的。”

小木和前任在一起前,喜欢过阿豪一段时间,只是阿豪一直在装糊涂,没给过她希望。

我觉得阿豪做得挺对的。

永远别给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希望,尤其在这个人失恋的时候。

电视剧《爱情公寓》里,吕子乔和陈美嘉相见时,搬出了一套理论:分开了再重逢一定要过得比对方好。两个人还比了一番。虽然是玩笑,可是在理。

很多单身的人听说前任结婚了的消息,前尘往事涌上心头,觉得自己都是受伤的一方,想要得到全世界关爱。

当一个人选择了想要找个人陪自己去参加前任的婚礼时,其实已经不再是我只是想要前任知道“我过得也很好”的心理了,而是做好了重新开始一段恋爱的打算。

“找谁陪同去参加前任的婚礼”其实比近期很热的“是否该参加前任的婚礼”话题更有意思。

电影《失恋三十三天》里,黄小仙参加前任婚礼的前一晚,收到王小贱的短信:

“我怕刚刚说的话太重,搞得你自杀。所以特地补你一记温馨小贴士:狭路相逢勇者胜,所以明天,你大可以继续横冲直撞,把别人的婚礼当成前男友的葬礼,我会为你保驾护航的。”

这句话最给力的四个字,便是“保驾护航”。

电影结局不负众望,黄小仙和王小贱在一起了。

客观上说,王小贱会喜欢上黄小仙,有三种可能因素:

刚失恋的姑娘招人疼;

很久就动心了终于等到姑娘失恋了;

打算乘虚而入,玩一阵再分手。

第三种可能因素也许不存在于这部电影里,但经常存在于现实里。

失恋的人很容易被人乘虚而入,就算入的是个不怎么样的人,只要出现得恰在时机,安慰得恰到好处,就是能感动你的暖男。

庆幸,阿豪虽然在小木眼里没心没肺,但没有对她乘虚而入。

现实里,面对小木这样的情况,并不是每个人都是阿豪。不过,你真的要对一个失恋的人乘虚而入吗?

也许你可以接受以下这三点建议。

1.最好别和那个人只是刚刚认识。

当你开始苦口婆心地安慰一个蛮有好感又正好失恋的人,你唯一想表达的中心,或许只是:其实你身边就有更适合你的人,比如我呀。

可是你没有想过,一个刚刚失恋的人,会听得进一个不熟的人说出的这些话吗?你得换一种思维方式。

打个比方。你刚到一个单位上班,你想讨好的领导正好中年丧子,你并不是他的心腹,无法为他分担悲痛或者为他打理丧事,其实你只需要说一句“节哀”,或者跟大家一样送个人情。但你偏要跑过去感同身受几乎哭出来地安慰他,“老板,你一定要挺住!我们出色的工作可需要你的正能量来带动啊……”

相信我,你并不会因此就感动到老板从此受到重用。

我们总是过于执着于结果,却忽略了人际关系也有划分的界限。

黄小仙和王小贱为什么会在一起?他们认识好久了。小木为什么想和阿豪在一起?她和前任在一起前就喜欢着阿豪。

所以,当你去安慰一个并不熟悉的失恋的人时,你应该先考虑的是对方糟糕的感受,可别轻易地就让自己扮演了一个可笑的角色。

2.别成为那个人前任的替代品。

有一句话叫“从此遇到的每个人都像你”,很多人都在感叹,我们这一生,似乎都在喜欢同一类人。

《甄嬛传》里,甄嬛在看到皇上写在纸上的一句“菀菀类卿”后心如死灰,坚决要离开皇宫去当尼姑。因为在这段爱情里全心全意的甄嬛现,自己不过是纯元皇后的替代品。除了甄嬛,后来的玉娆,也是因为长得像纯元而得宠。

所以,当你遇到一个刚失恋的人,他(她)告诉你你和他(她)曾经喜欢的人真像,你可能具备了那个人的某一点:声音、长相、背影……你看得出来这个失恋的人对你很有意思,你甚至也喜欢他(她)。

即使这样了,也别轻易动心。

一旦你选择了成为某个人的替代品,这意味着你自己已经做好了成为爱情祭品的准备。

3.别和那个人急于求成。

电影《春娇与志明》里,春娇和志明开房时,春娇犯哮喘,打断了好事情的进展,春娇感到抱歉,志明搂着她说:“有些事不用一个晚上都做完的,我们又不赶时间。”

“我们又不赶时间”,这句话说得真好。在这个感情“速成”的年代,很多人失恋后快速投入新的一段感情,选择“重新开始”,这见怪不怪。

然而,爱情其实不必急于求成。你们还得先去互相了解,互相接受并互相习惯,它是一件水到渠来的事情。

和一个刚失恋的人在一起,你心里要明白,那个人是不是真心喜欢你,很有可能的是对方只是想迅速进入一段关系。

所以别急着说爱,别急着做爱。

“哦,你失恋了。听说你需要安慰,但我不想乘虚而入。”

因为我对你没兴趣,那我就不做坏人了,给你温暖后离开,再一次伤害你。

但也许我正好喜欢着你,只是我想对这段感情负责。我需要知道,你是不是真的做好了要跟我一起走下去的决心。

我和你不要刚刚认识,我不会做你前任的替代品,我也不要和你急于求成,我只是想和你说,来日方长。

不好意思,刚认识就喜欢你

草莓突然谈恋爱了。

很多人问,你们认识多久了。草莓说,一天。

草莓男朋友叫小野。他们在一场婚礼上认识,小野是新郎大学同学,草莓是新娘大学同学,两人被安排在一张桌上就座。

被拉进了同一个微信群里,席间一桌子人玩了会微信版的谁是卧底游戏。小野直率,草莓活泼,玩游戏时数他二人最默契也最欢乐。

小野加了草莓微信:“我喜欢你”。

草莓回:“我也喜欢你”。

我们都觉得,这场感情太草率了。

但草莓说,刚见面就和他看对眼了,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觉得很投缘,玩游戏时跟他对话很有意思。正巧他说喜欢我,我当然要告诉他我也喜欢他。喜欢就在一起,错过多可惜。

想想,草莓说的好像也没错。

草莓和小野,很有最近热播韩剧《太阳的后裔》中的感觉。

我一向不看韩剧,拖沓又矫情,一看就知道会在一起的男女主人公,要在一起,十集后再说。

《太阳的后裔》不同,第一集男女主人公一相遇,男主就喜欢上了女主的率性活泼,女主也喜欢上了能一本正经开玩笑的男主。

喜欢上了,就别矫情。

——“明天约几点呢?”

——“别了,不如我们现在见吧。”

——“不愿意吗?”

——“愿意,你过来吧。”

一个人说情话,另一个人羞涩不迎合,那叫调戏。

咱们有来有往,旗鼓相当,处在同一个频道,这叫调情。

——“和我一起看电影吧?快回答,没时间了,好还是不好?”

——“好!”

——“那就这样说定了!”

——“想我了吗?”

——“想了。你呢?”

——“当然想你了。”

什么叫旗鼓相当,两个智商、情商都高的人碰到了久违的对手,才能惺惺相惜。

大多数矫情的人心里都藏着一个不矫情的人。看不惯别人不矫情,因为自己做不到。

比如正追着《太阳的后裔》这部剧的笑笑。

这位矫情至死的姑娘刚刚跟我吐槽完草莓的感情。“两个人才认识一天,还不了解对方,凭一时好感就在一起,过不了多久,肯定会分手的。”

上大学时,有个无名男追笑笑,称他无名男,因为笑笑没对我们说过他叫什么,从来只称呼其为“他”。

影视鉴赏的公选课上,笑笑坐在无名男前桌,看投影视频时,笑笑靠着后桌,带着洗水清香的秀落在无名男的桌上,无名男对笑笑心动了。

笑笑小家碧玉,无名男清秀俊俏,其实郎才女貌,我们看得出来笑笑对他不反感,但笑笑偏偏喜欢吊着无名男胃口。

用笑笑的话说,我才不相信一见钟情,等和他熟悉了再谈感情吧。

但不久之后,无名男就交女友了。

笑笑看着无名男和女友的背影,酸溜溜地说:“就知道一见钟情不靠谱,幸亏我当时没答应他。”

见过草莓男友小野本人之后,我们都觉得草莓找到了幸福。两人举手投足间,处处流露着默契与眷恋。

KTV的包间里,草莓点了一Call M May。

Hy, I just t you

嘿,我们才初次相识

and ths s crazy

这可能有点疯狂

ut hr's y nur

但这是我的电话号码

so call , ay

可以的话,请打给我

野子站起来走到草莓跟前,当着众人的面,亲了草莓,草莓没有拒绝。

大家起哄时,我看见坐在旁边的笑笑眼睛湿了。

“怎么了?”

“我突然想起他了。”

“他”是无名男。

无名男以前追笑笑时,曾在笑笑宿舍楼下摆过爱心蜡烛,手里捧着一束玫瑰花站在蜡烛中间,笑笑走到无名男跟前,接过了花。

无名男说:“不好意思,刚认识就喜欢你了。”

笑笑脸红了。

周围人慢慢多起来,很多都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态来的。就在无名男准备抱住笑笑时,笑笑却往后退了几步。

如果一个男生喜欢一个女生,却说不出口,只知道默默守护,那注定是炮灰。如果一个女生知道了对方喜欢自己后却扭捏不接受,那很可能会展成一个悲剧。

比如笑笑。其实我知道,笑笑心底是喜欢无名男的。

说喜欢有那么难吗?如果彼此都有好感,何必要矫情做作呢?你看《太阳的后裔》里,男主打电话给女主说,现在就约会吧,女主说,走就走。

我好像明白为什么笑笑这么喜欢这部剧了,因为它不现实但很美好呀。

笑笑一直说,一见钟情不靠谱。可是,一见钟情真的不靠谱吗?我想讲一个故事。

一个礼拜前,美国前第一夫人南希逝世。很多人说,她的逝世,意味着现代白宫再也不会生的爱情故事的终结。

一见钟情并非不靠谱。南希和里根,这段美国总统史上最美好的爱情,最初也源于一见钟情。

南希认识里根时,自己只是好莱坞毫不起眼的二线演员,而里根当时虽还未竞选总统,但在美国电影演员协会担任主席,事业如日中天。

南希是为了保住演艺事业,从“被查封演员”的黑名单解除出来而去求助里根的。

与君初相见,犹如故人归。第一次见面,两人便心有灵犀,聊到凌晨三点才不舍道别。一见钟情,再见倾心,相恋三年后,两人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一起携手走过了长达52年的幸福婚姻生活。

只能说,爱情的长久与否是一个结果,这得看两人在感情里的磨合过程。毕竟,爱情是一桩需要经营的事情,“一见钟情”并不是长期饭票,却是一个好的开始。

笑笑说,她在等无名男跟现在的女友分手。

喜欢却不说,不是苦等就是作。

这让我想起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男主年轻时跟女主相爱,后来女主结婚,六十年后,男主跟死了丈夫的女主表白。

有情人终成眷属,他们结婚了。很美好吗?一点都不美好。等了那么久才说出来,两人都成了老头老太太,错过的时间该怎么弥补?

罗曼·罗兰有句名言,“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

这种英雄主义最初级的表现形态就是——即使有被拒绝的可能,我依然要表达心中的想法。

一见钟情并非不靠谱,不好意思,刚认识就喜欢你。

喜欢你就要告诉你,大不了连朋友都做不成,反正我不缺朋友,只缺你。

没结婚前,别把爱情谈成亲情

2016年3月4日晚,Slna和张承中对外宣布离婚了,Slna说:“以前的我,是一个只以爱情为主的人,但是这几年,我的人生观渐渐改变,我不再像以前一样全心全意只为爱情而活。所以我与阿中的爱情,也一点一滴消失了,当夫妻的我们,真的不快乐。已经存在的问题依旧存在,硬是要改变自己改变对方,我们都没办法。相识九年的时间,我们之间不只是爱情,更多了亲情与友情。”

2010年,Slna在拍摄《我和春天有个约会》时生意外火灾,受伤面积高达54%,所幸手术成功,浴火重生的她,却经历了一段时间的艰苦复健生活。

那时,张承中说“我就是放不下,我走不开”。

现在,他说:“失败的婚姻,我少了一个老婆,却多了一个比亲妹妹还亲的妹妹。”

张承中与Slna结婚时,没人不祝福。可结婚之前,Slna曾两次退掉婚事,更在婚后毫不避讳地对张承中说“其实你有更好的选择”。

在张承中不离不弃、无微不至地照顾受伤的Slna时,在Slna对张承中说出“其实你有更好的选择”这句话时,在结婚之前,他们的爱情,其实已经变成了亲情。

“经历过大风大浪,却没能走过平平淡淡”。很多人惋惜这段感情,我却能理解Slna和张承中的决定。

他们用一段失败的婚姻来证明:结婚前,把爱情谈成亲情,不见得是件好事。

我想讲一个故事,关于我的好友桃子和她男友西子。

在桃子又一次跟我哭诉了西子的种种罪行后,我说“那就离开他”。

但桃子说:“我离不开他,我已经把他当作家人了。”

我竟不知道劝什么好,我甚至很能理解桃子。

没遇到西子之前,桃子是个有点自闭的姑娘,18岁那年,桃子和西子一见钟情,在一起后,西子带着桃子经常参加一些聚餐活动,认识更多的朋友。浪漫的西子也总能给桃子准备一些美丽的惊喜,比如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帮桃子买好的车票,带桃子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因为西子,桃子性格渐渐阳光起来。

与西子在一起半年时,桃子的父母离婚,父亲重组了家庭,母亲交了男朋友。那段时间,只有西子陪着她。

一个空荡荡的家,桃子不敢回。

于是西子带桃子回家。西子说:“以后,我的家就是你的家。”

桃子说,她把西子当作家人了。我怎能不理解。

跟我哭诉完后,桃子在朋友圈了一条动态:“三毛说,世界上难有永恒的爱情,世上绝对存在永恒不灭的亲情,一旦爱情化解为亲情,那份根基,才不是建筑在沙土上了。”

我点了赞,并评论:“三毛和荷西结婚了。”

我不知道桃子能不能理解我的意思,爱情可以通过婚姻变成亲情,但你们还没结婚,你何必把爱情谈成亲情呢?

况且,西子真的不是一个好的结婚对象。

西子毕业后不务正业,每天都去赌博,欠了很多债,桃子身上的钱全都被西子拿去赌了,之所以知道这件事,是我约桃子吃饭时,才知道她已经饿了两天肚子了。西子和桃子同居了两年,两个人经常吵架,西子会经常动手打桃子,有一次桃子让我帮她请假她不来上课了,昨晚西子扇了她,脸肿起来了,没脸见人……

西子是名副其实的渣男,桃子下定过多次决心离开最后还是没有离开西子。

郭敬明写的《小时代》里,南湘将自己最美好的少女时光全都给了伤她最深的席城。南湘说:“那种感觉,就像是在自己生命的布匹上裁剪下最美好的一段,然后亲手缝进对方的生命里。”

你明知道和他在一起很痛苦,你明知道你和他没有结局,但你舍不得放手。

南湘对席城,就像桃子对西子。

桃子被西子打伤,躺在床上不能动弹,西子扶她坐起,一口一口地喂她吃。桃子对西子大哭大闹,西子就紧紧地抱着她,任打任骂。

每一次桃子跟我说:“我和西子又和好了”时,我已经不会再说“你就是被人打了一巴掌再被给了一块糖吃还甜滋滋的人”这句话了。

有一次我和桃子一起在电脑上看一部叫《婚前试爱》的港片,一对即将结婚的年轻恋人,婚前三天各自跟一个陌生人生了关系,因内疚心作祟,婚后对对方都更加好,想用此来补偿自己曾经的“背叛”。

影片结束时,出现一行字:如果你爱一个人就先伤害她,因为内疚永远都是维系爱情的最好方法。

“你不觉得西子很多时候对你的好也是因为内疚吗?他爱你,但他总在伤害你。”

桃子因为我这句话沉默了很久。

我相信桃子和西子之间是有爱情的,但他们只是习惯了一直给自己灌输着“我们是家人”的概念并且彼此得到默契的统一,都将这份爱情看成了亲情。

恋人之间的亲情如同一条绳索,使想离开的一方非常纠结,一方面想挣脱绳索重新获得爱的自由,一方面又充满愧疚和自责。

这种亲情的力量会将两个人死死捆绑在一起,难舍难分。

王尔德说过,孩子最初爱他们父母,等大一些他们评判父母,然后有些时候,他们原谅父母。

这句话完全可以改一下用在桃子身上,桃子将西子当作自己的家人,最初的时候,她爱他,后来,她评判他的过错,然而大部分时候,她原谅他。

没结婚前,将爱情谈成亲情,等于未婚的心理来承担已婚的生活,很像你本来只是想练练车,却一不小心把车开上路,开始了全球旅行。明明没有结婚,却被婚姻里“家人”的关系绑架,是“家人”,却又没有婚姻一纸证书的保证。

恋人间最自在的相处状态莫过于,我不需要你信誓旦旦地保证我是比你爸妈还要重要的人。我们是爱情,那是亲情,不需要比。

我爱你,我们谈恋爱。谈得不好,我们就彼此离开。

天黑了我不找灯只想找你,这是爱情。既然黑灯瞎火那就赶紧洗洗睡吧,这是亲情。

我还没和你结婚,我还比较喜欢前者。

爱成就了另一个你

小美心情不好,找我聊天,因为一件小事。事情确实很小。小美和男友逛宜家时看中一个书架,男友没给她买。

“亲爱的,你自己买不起一个二百多块钱的书架吗?”倒不是我故意数落她,小美是个独立自强的女生,可以在商场一家自己喜欢的品牌店连买十条漂亮的裙子都不犹豫,只要喜欢,只要自己负担得起。

小美问我,自己怎么变成这样子了?好像很依赖他,在他身边时没有骄傲,就想做个小女人,喜欢的东西他可以二话不说为自己买。怎么会忽然之间成为从前自己不屑的那类女生呢?

其实不是金钱的问题,而是感情里的态度在时间里变化的问题。在每一段感情开始的时候,大多数男生都会对女生做出一些许诺,配合当时温情的环境与炽烈的情愫,女生意乱情迷下当真,此后在意、纠结。

“亲爱的,还记得那个原本独立自由的你吗?”现在竟为了守在爱人身边,在下班后拒绝聚会去买菜回家做饭,只为了让自己更贤惠一点。你非生来如此,你不过在努力地守护着爱,并为了这份爱心甘情愿地做着另一个自己。

两个人在一起久了会依赖上对方。感情里最悲哀的是,还没有走入婚姻,爱情就变质成了亲情。

在一起越久越容易为小事吵架,因为柴米油盐放下的矜持便是爱的细节,却也是爱情里最脆弱的东西。熬过了,是婚姻,熬不过,劳燕分飞。

于是大多数人都觉得自己变成了另一个人。似乎找不到一个坚定的内心,来笃定自己最初的理想,持续从前的那些小习惯。可是当你有这样的认知时,你已经接纳了自己因为爱变成另一个你的事实。

你何须难过,你只需选择。你还愿意成为另一个你吗?那么,继续爱,或者,放弃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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