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记忆里的光芒照人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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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栋酒楼在通州城是有名的豪华,一面临街,一面临水。杜仲本来还想租条船去河里泛泛舟,但走了老远也没看到有租游船的,只好作罢。
这种天气,水上泛舟,最是惬意。想当年她还是黑婆婆的时候,每每看到别人这样游湖都羡慕得要死,恨不得自己也坐在上面,衣袂飘飘,茶香袅袅……但她只要一靠近,就被人当乞丐一样赶得远远的。再到后来,她黑婆婆的名声不知道怎么就传了出去,人们甚至看到她的样子就尖叫“黑婆婆来了”,哪敢让她靠近。
杜仲挑了一个临河的雅间。叫了一壶好茶,几碟小吃,就将腿翘在窗台上,对着河风慢慢品味那壶名叫过去的苦茶。
黄柏也紧挨着他师姐坐下。“师姐,我脑子里有太多疑问了,你赶紧都给我说说——小声地说就行。”
杜仲侧过头来看他,只见他清俊的脸庞上,一双大眼炯炯有神,清亮过人。这是一双还没有经过江湖这大染缸的干净的眸子,但是啊,逃不掉的,他们都是江湖人,这辈子注定逃不掉了。
“好,我全部都告诉你。啧啧——别挨那么紧,你热不热你!不用紧张,这旁边的两个房间都没有人,要是有人从前面进来了,而我们又正好不想见,就可以从这里跳下去,反正我们都会游水,安全的很。来,师姐再教你非常非常重要的一个秘诀:到任何地方,首先想到的,就是逃命的时候要怎么走。记住了吗?”
“嗯嗯,师姐你接着说。”黄柏忍住地“逃命”两个字的调侃,心想听故事要紧。
“好。首先,从现在开始,你不能再叫我师姐,最好要叫我杜兄。”
“嗯嗯,明白了!杜兄你接着说。”
“先来说说刘大小姐的事儿吧。这事儿其实说起来也简单,因为那贼人进她的房间,是她自愿的,或者说,是她的帮忙,贼人才能进去。原因吗,因为她是个典型的大家闺秀,可能是不喜欢武夫的原因,对家里给她安排的张家和赵家都不满意。但是她又没法逃离,正好这个时候贼人出现了,可能还正好风度翩翩满腹诗书,跟刘大小姐一见倾心二见可能就把身子交了出去。反正她也不想嫁给那些武夫,于是,干脆将计就计,来了这么一出。”
“啊——”黄柏张大了嘴,半天才找到自己的声音,“你怎么知道?”
“我不知道,我只是猜测。毕竟这个想法太大逆不道了,刘大小姐想不嫁,还有的是办法,用不着用这么自损的招儿。毕竟,这样一来她的名声就臭了,也没法嫁人了。所以——”
“所以什么,所以这个说法不成立吗?”
“所以那个贼人真的很厉害。我想,可能还不仅仅是厉害,或者仅仅是采花,说不定还有其他的阴谋。你还记的吗,刘老爷透露,他还在其他几个大城镇犯过案,还都是大户人家,怎么都这么巧,还都得逞了呢?你还记得我们刚刚听到的吗,新成立的黑火教,声势很是浩大。如果是个普通的教会,一年多的时间肯定不会发展这么迅速,肯定有过人之处,说不定这哄骗女子就是其中之一。以后有机会要好好请教一下!”
“啧啧啧,黑婆婆向黑火教请教,江湖中人要是知道肯定睡不着觉了。”
“关于这次的案子,你还有什么要问的没?”
“按你的说法,是刘大小姐向丫鬟等人下了药,然后自己把贼人引进来,再装无辜?演戏演得真好!所以说那鸳鸯也是绣了送给贼人的了!这么说起来,最大胆的不是别人,正是那羞羞怯怯的刘大小姐!我的天哪!所以上午你故意分析给我听,让那人听到,这样晚上至少他们就有了疑心,也能防一防了。要真是刘大小姐捣的鬼,让刘老爷出面也会更好——师姐你真是太聪明了!你脑子怎么就转得那么快呢,我就怎么就没想到呢?”
“嗯?”
“哦哦,杜兄杜兄!哈哈,杜兄,我真是爱死你了!”
杜仲无奈地看着那阳光的笑容,想发火都发不起来,“这些只是我猜测的,我也没有证据。不过我是把我的猜测放出去了,就看他们怎么处理吧。”
“嗯嗯,有道理有道理,杜兄英明!”
“不错,拍马屁功夫见长,果然出来历练是个好事。”
黄柏嘻嘻笑道:“杜兄,你是马么?我来拍拍你的屁股看——”
“没问题了?没问题就去给我把茶满上。”
“有有有!杜兄,我还听听你当年的故事,顺便讲讲刚才那两个人的故事吧。”
“我的故事?我的故事很长。不过今天天气这么好,我就给你讲一个吧。去,把茶杯倒满,别让我说第三遍。”
黄柏立马狗腿地倒满了茶杯,然后搬了个凳子,紧紧挨着他师姐坐了下来,双手托腮,做好了听故事的准备。
“我满了十六岁就被师父踢了出来闯荡,在外面整整呆了一年十一个月。我刚开始出来的时候跟你一样,傻傻呆呆的,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好奇,都想去看看。这中间吃了多少亏受了多少苦就不用说了。不过有一点我还是比你聪明,那就是我一直没洗过脸,所以大家看到的都是又老又丑的我,至少没人想侵犯我——我劝你,如果是你一个人行走的话,还是遮掩一下你的脸,要不然被黑火教抓去我可不一定会去救你!”
“知道了知道了,明天我扮你的书童,行了吧!接着说接着说!”
“说完了啊。”
“啊——不是吧,这就叫一件事?杜仲你真是没读过书啊!要不要我给你解释一下什么叫一件完整的事儿?!”
“啧——还跟我掉起书袋来了!好吧,给你说一个故事。我走啊走啊,后来有一天,我就不知不觉地走到了湖州。因为听说湖州边的青湖每年春天都要举行大型的龙舟赛,煞是热闹,我既然到了那里就当然不会放过。到了赛龙舟的那天,我很开心,就挤进人群里去看,然后就看到了——”
那天风和日丽,鸟语花香,几乎再没有比那天还要舒爽的天气,也再没有比那天更漂亮的景色了。杜仲兴奋得完全忘记了自己的一身邋遢,奋力地往人群中挤,想着去看湖里哪条龙舟最漂亮,哪条龙舟跑得最快。然后,她就看到了他。
只见他一袭白衫,腰间金色的腰封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但那金片再亮也亮不过他整个人散发出来的光芒。他长身玉立,站在船头,黑发高束,剑眉星目,红唇泯紧,双手有力均匀地敲打着鼓面。他就像那河边的柳树,轻柔而又坚定,他也像野鸡岭山顶的松树,挺拔而又清俊,他更像山里的奔跑的狐狸,矫健而又灵活……
原谅她,在她十七年的人生里,她只知道这些美好的东西,但他们全部加起来,都不如他的一个微笑……
岸边无数女人为他尖叫,但是他都听而不闻。最后他好似理所当然似的夺得了冠军。他们上岸的地方差点被女人们挤塌,大家不顾矜持,纷纷喊着“遇公子”“遇公子”,朝他挥手朝他扔手帕。而他只是微微笑笑,然后走向张家所在的地方,跟张家的长辈打过招呼以后,就轻轻执起张大小姐张絮儿的小手。
那一瞬间,岸边碎了一地的少女心。
包括杜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