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他的世界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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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歌出了办公室,就去了休息厅。
透过休息厅晶莹透明的玻璃门,余歌看到静静地站在落地窗前的那道高挑结实的背影。
余歌进门后将门掩上,走到沙发旁喊了一声:“张道清。”
张道清回头,往昔狭长冷淡的浅茶色眼眸,此时正迷茫地望着她,愣愣地喊道:
“余学姐。”
余歌问道:“你有什么话要和我说,就在这里说吧。”
他原先要和余学姐说什么话?
张道清迷茫着想。
“张道清?”余歌见张道清兀自出神,皱眉喊了一声。
张道清鼻音嗯了一声:“嗯,我在学姐。”
“你要和我说什么?是要锦旗吗?”
不,不是的。
不是要锦旗,也不是受宋学长的嘱托保护余学姐。
而是——他想和余学姐表白。
但现在呢?
张道清的脑中,宋静深的吐出的那两个字在不停地循环播放。
正如宋学长了解他一样,他也十分了解宋学长。
三年前,在那个最纸醉金迷的购物中心里,他端着咖啡,胳膊被人杵了一下,香醇咖啡泼洒一地,而那人未注意,一脚踩上。
昂贵皮鞋一脚踩在棕褐色的咖啡液上,看上去仍然崭新洁净。
张道清立即躬身弯腰道歉,没听到声音,却敏锐察觉耳侧破空而来的风。
太慢了。
长期练习格斗术的张道清一边想,一边下意识地抬起胳膊,以手肘护脸,并反推了那条腿。
未曾想面前的人竟然如此羸弱,只这一下,就被张道清掀翻在地。
他坐在地上,呆了一瞬,继而大怒。
后续是在伤了十三个保镖、毁了整个咖啡店后,那人才将张道清的脸按在了那一滩咖啡液上。
他甚至让人去了后厨拿了一把水果刀,一边狞笑着一边往张道清身上扎着。
疼痛阵阵袭来,意识逐渐模糊,眼前的世界变成了血红色。
张道清赤红无神的眼睛望着咖啡店门外,看着一个个血红的人走过来,又轻飘飘地走过去。
一切都是那么的宁静太平,只有他身下流出的那一滩滩鲜血玷污了洁白无瑕的瓷砖。
猩红的血与棕色的咖啡融合,苦涩又恶臭,如同他的命运一样。
这样的世界,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
张道清心中的火灭了,眼睑无力地将要闭合上时,一个矫健的身影冲了过来。
“你们干什么呢?!”
一声愤怒的暴喝传来,让张道清一下惊醒。
身上一轻,压制的力道消失了,他吃力地掀开眼帘,只见一个带着小丑面具的少女愤怒地挥起匕首,一刀向着保镖的手筋处挑去。
瘦小的身子里饱含着凶猛的力量,灵活矫健地躲过数道攻击后,一一将在场保镖打趴下。
所有人悉数昏迷倒下后,她毫不犹豫地转身走到那人身边。
下一秒,锋利如雪的匕首径直挑断那人的手筋,鲜血迸出,惨烈的惨叫声吸引了外面的目光。
外人的目光投来,看到里面的惨象,惊恐地拨打了特督局的通讯信号。
少女立即将人背起,两眼辨寻方向,脚下迅速奔跑,抢先从后门冲了出去。
张道清伏在瘦弱的脊背上,他身形极高,少女又还要拿着匕首,因此他一只腿被少女勾着,一只腿的脚尖在地上快速摩擦着。
不知躲到了哪个阴暗的巷子里,他听到少女低声暗骂:
“一群臭傻逼,我迟早掀了这稀烂的世界!”
少女骂了一句,掏出了通讯器,沉默地思索以后拨打了一个通讯信号。
“喂,沉风,我救了一个人,他伤得很重,我能不能带他去那里?”
他的脸松垮地埋在她的脸颊旁,意识昏沉间,恍惚听到对面散漫男声:
“不行,那里要……你带他来……里吧。”
再醒来,就是在昏暗的小房间内,第一眼他便看到了那熟悉粗糙的小丑面具,与那双明亮如水的眼眸。
那双眼与他对上的瞬间,迸发出无限的光,下一秒她惊喜地问道:“你没事吧?”
“你现在很安全,这里是远城区,我叫余歌。”
张道清无力说话,没来得及回答,剧痛袭来,眼帘再次沉重地合上之时,他恍惚看到少女身旁高大的身影抬手敲了敲少女的脑袋,嫌弃道:
“傻了吗?自报家门时有没有想过你戴面具的目的?”
“我是想……”
少女辩解的话没听清,他便再次昏了过去。
后来再醒来,他到了一个偏僻的黑诊所里,除了充足的医药费,其他的什么都没有。
养好伤回家后,他迎来了那名贵族愤怒猛烈的报复,在狼狈不堪地躲避了两个多月后,他见到了那名清辉俊雅的青年。
无尽壮丽的晚霞在他身后展开,艳丽霞光不舍地在他身上流连。
宋静深半侧着身,风雅出众,笑着说:“我送你回去,你亲手报仇。”
回到张家报完仇,他便对宋学长立誓追随,而后听从安排去了上州大学,再次见到了那名少女。
他心中的英雄——余歌学姐。
记忆中的眼眸与眼前担忧的黑眸重合,张道清下意识想表白之时,那天夕阳下,宋静深的的身影再次浮现。
宋学长也救了他,他要做对不起宋学长的事情吗?
张道清恍惚地望着余歌。
这样的余学姐,也只有宋学长配得上她吧?
张道清垂下眼帘:“我是来要锦旗的,余学姐。”
他配不上余学姐。
余歌难以理解,拧眉看着张道清,费解道:“为了一个锦旗,你追到了这里?”
“而且锦旗我昨天就送过去了,你不知道吗?”
高大冷峻的青年摇摇头,不敢看余歌:“我昨天没去风纪委,谢谢余学姐的锦旗。”
他艰难生涩地吐字:“我……没事了,先回去了。”
说完,他抬起沉重而迟缓的脚步离去了。
余歌站在原地皱着眉头,琢磨不出他的意图,准备离去时,旁边的电梯叮的一声打开了。
余歌不愿碰到影响心情的臭傻逼,于是站在休息厅内,等着来人出了电梯离去。
她也未曾躲藏,大大方方地站在沙发前看着透明的玻璃门。
门外很快有一名身姿挺拔秀美的少年路过。
精致矜贵的侧脸上,是淡漠的神情,余歌一下认出了李颐。
只是……
余歌的视线定格在李颐打着石膏的胳膊上。
她就觉得,李颐这种性格,迟早要被人打。
也不知是哪个好汉打的,打得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