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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调查不在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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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下午。

“话说还真是好运啊,经过一上午的摸排走访,还真找到其他的目击者。那天晚上有个下班回家的上班族,他平时有拍晚霞的习惯,那天晚上他刚好拍到了相同的画面,你看”。姜晓箫说道。

昨晚离开后,两人分工明确,一人负责调查原因;另一人负责证实现象确实发生。找到新的目击证人的姜晓箫再次登门拜访了林嘉华。于是有了上文。

姜晓箫接着说道:“这就是那张照片,和画里的一模一样。看来果然那男孩没有骗我们,那幅画果然是案发现场的真实情况”。

“咦,两个人都是黑色的”。刚刚一直闭口不言的林嘉华终于开始发话了。

“是啊,画里不也是这么画的吗?”

“我以为他是因为记不清了才用黑色来表示阴影来描绘两个人,没想到他看见的就是黑色的,看来目击者看见的不是案发现场的虚像”。

“唉,怎么回事?那看见的是什么?”

“是案发现场的影子,通过特殊情况被投影到了天上”。

“唉,那又会怎么样?”

“一开始,我以为是因为被害者住在海边上,所以傍晚的时候水蒸气密度过高,所以产生了海市蜃楼,把案发经过通过折射投影到了天上。后来查了,发现那天宝山区果然是雾霾天气”。

“唉,然后呢?”

“然后现在发现,情况远比这更复杂”。

姜晓箫问道:“更复杂,到底是怎么回事?”

“是布罗肯现象,这种相象经常十分罕见,通常发生在高处,因为这玩意在德国的布罗肯山经常发生。在中国过去很多高山上也发生过这种现象,过去人们称它为\佛光\。 这种现象的原理是一种阳光透过云雾反射,并经由云雾中的水滴发生衍射与干涉,最后形成一圈彩虹光环的光象,在光环中经常包括观察者本身的阴影。比海市蜃楼可要罕见多了。”

“这么说当时发生了那个什么布罗肯现象,所以案发过程被投影了”。

“没错,照片里的人影和周围的那圈光圈就是证据。画里也在人物周围用不少线条来表示光圈,我一开始以为他画那些线条只是单纯的想让人物更明显,更好的彰显这种不可思议,所以发挥了一点想象力,现在看来他真的看见了光圈,那是光经过不断的干涉和衍射形成的。这种现象正常情况下是发生在山上的,我也是第一次发现这种现象还能在平地上发生。但仔细想想就会明白案发现场在大厦楼顶,那里其实也很高,而且被害者住的那个小区昨晚我查资料的时候也注意到了,那里地势较高,在加上那天雾霾天气,海景房又靠近海岸,水的比热容较大,傍晚大量的海水蒸发后又在空中凝固,空气含水量特别高,所以就产生了那种相信。从那男孩卧室窗户外能看见案发现场的高楼大厦,虽然不是一个小区,但确实能看见,所以他能看见这种现象也很正常。必须说一句犯人也是不幸,这种亿万分之一的事情让其给装上了,看来天都看不惯他的犯罪行为”。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死者落地的位置离大厦那么近,因为凶手曾抓着死者的脚一段时间,估计是想调整姿势和距离,他应该是知道的如果直接把人推下去,那距离和姿势会和自己跳下去不一样的,所以他想试图伪装成自杀,结果还是弄巧成拙了”。

“既然有目击者,那一开始你们不确定是不是自杀现在就可以彻底确定了,很明显是谋杀。有嫌疑人吗?”

“有,有一个叫贺军的人,他是死者的发小,以前问死者借过钱,后来死者给他放高利贷,经常问他要钱,还带黑社会的人去骚扰他,总之他有充分的动机去杀人,只是……”。

“金钱纠纷吗?就是这么一回事吗?”

“只是他有很充分的不在场证明,之前和你说了那天他家里来了访客”。

“又是访客,这段时间,这个词怎么和我这么投缘”。林嘉华吐槽完后继续说道:“我知道,现在你再详细和我说一遍,包括你们这段时间的调查结果”。

“好的,……”

之后姜晓箫将调查结果毫无保留的复述了一遍后说道:“就是这么回事,你看到底怎样?”

“不怎样,线索还是太少了”。

姜晓箫提议道:“唉,不如你陪我一起去案发现场调查一下吧,这样说不定能找到线索”。

“不去,太麻烦了”。

“可你昨晚不为了调查UFo去了那个男孩家吗?”

“那是昨晚,有些特殊原因。现在不行,我很忙的”。

“你那忙了?再说了你不应该出去好好走走,锻炼锻炼吗?”

“够了,和你无关。”

“但是你这身体素质,你继续待在家里,不合适吧?”

“我身体素质怎么了,还有昨晚和你说的什么你第二天就忘了”。

“唉,什么?”

“不是非得口头答应才叫答应,能不能懂点事”。

“这么说你同意了”。

“不同意行吗?显然你已经不能再给我带来更多线索了,剩下的你要发现也发现不了,不然你早说了。只能我亲自上了”。

“那我们去案发现场”。

“不,先去另一个地方”。

半小时后。

“贺先生,不好意思,下午我们又来拜访了,能耽误您一点时间吗?”

“不耽误,本来我下午就没事,你们有什么问题?”

“那个虽然之前也问过,不过我们还是再确认一下吧,那天5点后你就回家了,和你侄子一起对吧?”

“对”。

“然后你侄子睡着了,你点了外卖,快6点的时候外卖送到了,你就叫醒你侄子吃了对吧”。

“没错”

“为什么不把你侄子喊醒让他点?给他点外卖不应该让他选吗?”

“我还以为你要问什么,当时看他睡的特别香,觉得他今天去了那么多地方肯定特别累,就没喊醒他了,而且他爱吃什么我是知道的。后来他吃的也挺不错的,没什么抱怨”。

“就是这样?”

“对”

“行了我问完了,林,你想问他什么?”

按照林嘉华的要求,姜晓箫带他一起去了嫌疑人贺军的住所,到了他家住的20楼,两人敲门后进屋。为了确认是否在家,姜晓箫是提前打了电话的。碰巧今天贺军也没有出去。之后姜晓箫开始进行询问。

而林嘉华则默默注视着嫌疑人贺军的客厅没有说话。几个人坐在客厅里的沙发上,沙发靠墙面的那面墙上挂着画,估计贺军的亲戚就是通过视频通话里的这些背景来判断两人到家了吧,嫌疑人的客厅里没有客厅电视,桌子、柜壁上摆着几个花瓶。

现在,刚才在旁边默默的听着两人对话的林嘉华开口询问道:“贺先生,你说你侄子玩的很累,你们那天去了什么些地方?”

“哦,那去的地方老多了,毕竟小孩子他也不熟悉上海嘛,那肯定就用这两天带他好好熟悉熟悉,那天什么中环路啊、佘山、外滩、三江套、东方明珠、黄埔江边,城隍庙、陆家嘴、苏州河、世纪公园、康梧路、大世界、松江还有临港都开车带他去了”。

“开车去的吗?”

“是的”。

“不会很麻烦吗?大部分时间都在车上待着。”

“不会,现在交通便利的很,而且本来就是开车带他去游览上海,不是非得进去玩”。

“为什么不去迪士尼?带孩子去旅游,去迪士尼应该不错。”

“门票太贵了嘛,去不起啊。再说了,去个迪士尼一天都浪费在园区里,还咋个去别的地方玩了”。

“你亲戚是什么时候要你帮忙照顾孩子的?虽然是初中生,但毕竟是让小孩一个人去外地,不可能是临时起意的吧?”

“那当然不可能,今年过年的时候,走亲访友嘛,然后我那个亲戚和我说清明节要带着小孩去北方那个太不方便了,也不知道咋办。然后我就说把小孩给我,我来给你带两天”。

“咦,这么说是你主动提出的,让你侄子来上海”。

“是的,正好嘛,也让小孩子感受一下大城市,这个上海和南京本来不就是一家的嘛”。

“确实也是,行我问完了,走吧”。

“那打扰您了”姜晓箫说道。

“不打扰,如果案件有什么我能帮的上忙的,我还是很高兴的”。贺军回答道。

出去之后,林嘉华问道:“可注意到了?”

“是的,他说是他自己主动提出让他侄子过来的,而且还是新年的时候,说明他可能早就在计划了”。

“不止,他的说辞有问题,如果说旅游要去玩,完全可以选几个有代表性的地方进去玩。可他更像是带着访客四处兜风,说领略上海有点太牵强了,而且如果他说他想带着小孩四处开车游览,那正常情况大概会先决定一个先去的地方,然后去完后看看接下来要去的地方哪比较近,哪近去哪,完全随缘,肯定都是临时决定要带他去这些地方,如果是这样的话,那问他的时候,他肯定会说不晓个的了,忘记个特了。但他却能精确的说出哪跟哪,说明他早就事先规划好了。我按他说的地名研究了一下他这些天去的地方,就两天时间,开车去这么多地方,肯定要上高架和立交桥,每个地方待的时间估计最多不会超过10分钟。与其说他是在带人观光上海,不如说他是开着车乱跑。我看了一下,不止是他家和案发现场,这两天他几乎开车青浦区、闵行区、松江区、奉贤区,甚至是金山区都跑到了,他就是开个车在这些个地方乱跑”。

“不是要游览整个上海吗?这么做也很正常吧?”

“没你想的那么简单,我看了一下,案发当天,他的主要行程是在嘉定区、青浦区、闵行区这三个地方,主要是上午在青浦区,下午在闵行区”。

“唉,这有什么问题吗?”

“目前没有,但我总隐约感觉确实有点问题,只是我不知道,说白了就是,如果知道他这么开车满上海跑的真正目的,案子估计就破了。也就是说他能从中获得好处,好处就是不在场证明。他不是有不在场证明嘛”。

“对,他不知道是怎么走的只用了一半的时间,正常情况下,从嘉定区到宝山区一个来回最快也要40分钟,如果杀完人从案发现场回家的话最快也要1小时,但他只有半小时的时间。他开车到处走恐怕是在寻找或确认更快的方式,但我们测试了,也查了,两地最短时间也要24分钟。半小时最多只能走单程,不知道他是用怎么走的,竟然能省下一半的时间”。

“你问的问题不对,”林嘉华接着说道:“这种情况下,不应该问他是怎么走的,而是怎么做的?因为既然已经明确了最快30分钟也只能走个单程,那就说明,他一定用了某种特殊的手法,把一来一回变成了单程。也就是说他通过特殊方法制造不在场证明”。

“唉,你知道是怎么制造的吗?”

“还不知道,不过可以先思考一下。现在无非两种情况:一是他的不在场证明是真的,他确实不是凶手;二是他的不在场证明不是真的,是他自制的。现在我是以第二种命题为真命题为前提的情况下,来进行讨论的”。

“这个我知道,那怎么讨论呢?”

“不在场证明这种东西就和记叙文一样,是有前提条件的,记叙文的三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不在场证明也是这样:时间、地点、人物。只有改变任意一个前提,他原本无懈可击的不在场证明可能就会瞬间分崩离析,用专业话来讲就是不成立了”。

林嘉华简单的停顿了一下,让嗓子略做休息,然后接着说道:“首先是时间,有可能真实的案发时间,比警察确认的要早或者要晚,甚至可能早一天、晚一天”。

姜晓箫说道:“不可能,现在人人一部手机,要确认时间轻轻松松,当时死者坠楼后很快就被人发现了,警察也第一时间赶到,法医那边也有解剖数据,时间是不可能造假的”。

“第二种是地点,有可能现场不是真正的命案第一现场,真正的命案第一现场离嫌疑人非常近”。

“那也不可能,尸体坠楼后第一时间就被发现了,今天还刚找到目击者证明那里就是命案第一现场,法医经过解剖也能证明这一点”。

“那还有最后一种,人物,比如说有帮凶,那天陪初中生出去玩,最后一起到家的不是嫌疑人本人,而是嫌疑人拜托帮忙假装的,当然可能性也特别低,就算再不熟悉待了一整天应该也会发现,就算只有最后一会不是本人,那也特别不保险,万一被发现就全完了。不过可以反过来,买凶杀人,陪初中生的确实是嫌疑人本人,去杀人的人是嫌疑人雇的”。

“这个还算靠点谱,但也不可能,这种情况我们不是没有考虑过,我们调查了贺军近期的全部人物来往,基本上确定了不可能有共犯”。

“那还可能是有特殊情况,比如说最常见的延时装置,通过可以过一会会自动触发并消失的装置,使凶手即使不在现场也能让被害人坠落,从而伪造不在场证明”。

“根本不可能,你自己也知道的,目击者已经证明了,是有人亲自把死者扔下楼的”。

“我知道,我只是做个假设而已。但无论如何,无论哪种情况,都离不开我刚刚说的三种情况:时间、地点、人物。三要素,改变一个,嫌疑人的不在场证明可能就不成立了”。

“是哪个?”姜晓箫问道。

“我也不知道,恐怕要看了案发现场场才知道”。两人坐地铁来到了宝山区,在路上边走边聊,说着说着,两人已经走到案发现场了。

“对了,还有一点,嫌疑人住的那个小区,今天刚刚调查了,既然喜闻乐见的发现了一件事,你猜是什么?”

“是什么?”

“他家住的附近因为小区装修经费的不够,目前居然还没有装监控录像。也就是说那天能证明嫌疑人他们到家的只有他侄子的视频通话和外卖小哥的证词,以及电气公司的调查结果”。

“只有这两个也足够了,不过确实,完全可以以此来做文章,现在我们上去看看”。

两人进入电梯按了最高层40层的按钮,电梯上行过程中,林嘉华看着电梯按钮说道:“这个电梯按钮,感觉有点熟悉”。

突然他又说道:“等等,不对,不只是按钮,还有电梯本身,不止,还有大楼本身,小区本身。啊不,小区有点夸张了,不过……都感觉之前看过,难道说……”。

“怎么了?林”。姜晓箫问道

但林嘉华没有回答他而是沉默着思索着什么。

“啊,是这样吗?不过可能吗?……”

思索了一会,林嘉华好像明白了什么大声说道。

“不,为什么不可能,完全有可能的啊,”林嘉华接着说道:“走,小姜 我们现在先不去,案发现场的坠楼点,我们现在赶快去这栋大楼的另一个地方”。

“唉,是死者家吗?”姜晓箫问道。

“不是,已经过去了,现在只能先上去在下去。取消有点麻烦,就先到顶楼吧。等到了顶楼我们就赶快下去换个地方,我有个地方想调查一下”。

他接着说道:“我想我可能知道不在场证明是怎么回事了,关键点就是如何把一来一回变成单程路线”。

挑战读者

在当代,就算是加入了挑战读者环节,估计大多数读者也会选择无视一带而过吧。

不过我还是打算这么写写,毕竟是第一次写推理小说。其实只要仔细读就会发现,书里的很多细节都能在别的作品里找到原型,比如之前的自燃,里面的诡计就是借鉴了《大侦探福尔摩斯1》。这期也一样,书里的不少诡计原型都是借鉴了其他作品,比如《名柯》、《葱头爱探案》、《伽利略的苦恼》等等。毕竟自己也是第一次写推理小说,肯定有很多地方也不知道怎么下笔,不过这次的不在场证明诡计是我自己独创的,所以我有信心写这个给读者的挑战。

各位可以根据文中提到的那些细节比如主人公感觉有疑问的地方,还有就是文章里重点抓住的:如何把一来一回的路程变成单程。以及主人公最后察觉案发现场的小区感觉到的不对,可以尝试猜测一下是怎么回事。

相信我,你在书中掌握的线索和主人公是一样的,除了真的不能说的,说了就会变成剧透。剩下的你们已经全部掌握了。为什么不挑战一下自己,尝试在读到下一期之前,尝试在主人公前,提前破获真相。

读推理小说,为什么不尝试一下自己也当一回侦探。

那么各位读者朋友们,祝你们推理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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