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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跟别的野男人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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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婚期。

还有一个星期。

南初没有证件,不能离京。

身无分文的她,被陆为战开车直接带回了大院,门口有哨兵站岗,普通人无法自由出入。

她并未同意和他结婚,他也没逼,只是安排她暂时住在这,要是反悔了,可以随时找他。

他很忙。

白日基本不在。

也没有限制她的自由,客厅的电话允许她随便用,也就在这日,她接到了刘金花的电话。

说他们在路上遇到一帮凶徒,老李伤及内脏,普通医院救不了,需要联系更好的医生,可是他们没有门路。

森严的屋子,单色调的家具。

南初一个人坐在沙发上,与地上的影子重叠在一起,她双手握紧着听筒,脑海里想着可找之人。

南父南母是医院的人,但她回去求他们也没有用,求来的……只有无止境的羞辱和谩骂罢了。

还能找谁?

陆霄骁?

颜听雪?

他们在哪,她都不知道。

至于其他人都是普通人而已,根本没有门路。

在这一刻,她突然理解陆为战为何会有恃无恐,保证她会答应她会和他结婚,因为出了事,她只能找他。

也只有他能帮她,可以这么说,在这个世上,他是她唯一能依靠的人,就连陆霄骁也做不到。

最终。

南初还是选择了妥协。

车队的人不仅仅是公司员工,也是她曾经出生入死的伙伴,也是在羊城互相照顾的家人。

她。

不能见死不救。

就像张军一样,与她只是合作伙伴。

但他也曾经拼命,从一个杀人犯手中救过她,不仅仅是他曾经当过兵,也是他将她当成亲人。

也正是因为他们这些普通人团结在一起才有了今天的运输公司,才过上了别人梦寐以求的生活。

陆为战闻言,并未过多为难。

拿起听筒立刻打了一个电话出去,并出言安慰她道,“你放心,我已经派最好的医疗团队前往,你的朋友保证没事。”

“谢谢。”这两个字,南初已经说了很多次,但每一次都出于真心,因为他每次帮她都另有目的。

却始终……

没真正伤过她。

如果没有陆霄骁,他确实是一个值得托付终身的好男人,无所不在,总会在她不知所措时。

伸出援手。

为她撑起一片天。

可是没有陆霄骁,她也不会好好地活到今天,认识这样的大人物,光鲜亮丽地站在这里。

她现在所有一切,何尝不是沾陆霄骁的光,他不在身边,却又如影如随从未离开过。

“我答应嫁给你。”这几个字对南初而言很是沉重,她说的很快,怕再犹豫一下就说不出口。

与人命比起来,嫁人不值一提,只是配合演戏而已,她不擅长,但在这一刻可以去学。

学着,不爱他。

很快,到了元宵节佳节,这是一个阖家欢乐的日子,南初作为陆为战的未婚妻,得陪着他一起回家见父母。

为了给二老留下好印象,见面礼他都帮她提前准备好了,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只是常见的水果、衣服等。

全部放在车子的后备箱里,到了地方后,有人提了进去,她挽着陆为战的手臂进了屋。

第一眼,便看见陆霄骁的身影,他孤独地站在窗台边,整个人陷入阴影中,烟雾缭绕,看不清神色。

显然。

从她下车。

他的目光都在她身上,直到进屋。

四目相对,他的眼神已没了爱意,她移开了视线,就这样结束吧,她也不值得他再爱。

她想。

她是自私的。

上次,为了朋友,放弃了他。

这次,为了一条人命,放弃了他。

此刻她才发现,他永远都不是她的第一选择,可若是他出事,她会拼尽所有奔向他去救他,哪怕付出性命。

陆为战扶着南初的肩,将她带到了陆父陆母面前,“爸妈,这是南初,你们未来儿媳妇。”

陆母出生资本家,是一个娇养的大小姐,就算头发花白,那一颦一笑举手投足之间带着优雅。

高高在上,却又亲和。

她很喜欢南初这孩子,打扮的干干净净很有灵气,还将传陆家儿媳妇的玉镯戴在她手腕上。

这是……

认可了她。

陆父只叮嘱他们以后好好过日子,没事多回家陪陪陆母就行,也并没有过多要求什么。

自家儿子一把年纪了,他找的人心里肯定有数,他这个做父亲的没必要过多干预孩子的事。

婚期。

和陆霄骁同一天。

儿媳妇和外甥媳妇同时进门,双喜临门,是个好兆头,也不用大办,请来亲戚朋友热闹一下就行。

虽然一切从简,但颜家的意思是该有的规矩一样不能少,三媒六聘还是得有,不八抬大轿,好歹有个婚车。

外甥媳妇有的,儿媳妇也有,不能因为是二婚就亏待了她,真有亏待也会在其他方面补偿。

南初并不想风风光光嫁进来,只是演戏而已,领个结婚证就行了,根本没有必要大费周章。

可陆为战不同意,他的妻子,怎么可以随随便便领进门,岂不是被人看低,该给她的尊重,不能免。

整个过程,陆霄骁都坐在她能看到的位置,她的目光总是不自觉地停留在他的身上,但很快移开。

他嗤笑一声,清晰可闻。

今日再见,南初内心五味杂陈,不知如何面对他,又想到日后他们二人经常在一个屋檐下见面。

他会喊她舅妈。

昔日爱人成了外甥,可笑至极,若如不是亲身经历,她都不敢相信天下有这种荒诞之事。

陆为战一直护在南初身边,她和陆霄骁面对面却没说过一句话,她也看到了他的儿子。

很可爱。

胖乎乎地像头小猪。

陆母说,这孩子可怜的很,从小身体就不好,不是感冒就发烧,天天往医院跑,瘦的跟猴子一样。

是陆霄骁一宿一宿抱着,守着,小家伙不喜欢吃药,他就陪着吃,才有了如今这健康的体格。

不否认,他是一个好爸爸。

南初垂下眼眸,她想到自己早产的儿子,还没有见过天上的太阳,便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要是他还好好的活着,那他的爸爸肯定会很爱很爱他,可是,他的命,和她这个当妈妈的一样不好。

“他妈妈呢?”她问。

这是她今天和陆霄骁见面以来,和他说的第一句话,他答,“他妈妈不要他了,跟别的野男人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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