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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得改口喊她舅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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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陆为战眼里,陆霄骁只是一只狼崽子,成长再快,也做不到在偌大的京都只手遮天。

第二日,他得到具体消息后,便开车找上了门,在看见南初的那一刻,脸上露出果然如此的笑。

“南初,走吧。”

为何有些翻山越岭费尽心思也留不住自己所爱之人,而有的人只是站在那高高在上唤一声便能得到所有。

是至高无上的权利,是无法衡量的金钱,是高不可攀的身份,还是无可撼动的地位?

南初起身,正准备走。

陆霄骁却死死抓住了她的手腕,很用力,很用力,他说,“南初,求你,别走好不好?”

她回头,看向他。

他的目光如摇摇欲坠地危楼,只需要轻轻一推,便会尘土飞扬,崩塌成废墟,那么地脆弱。

可脆弱中,藏着一份坚毅。

南初动摇了,她反手握住他的手再也舍不得放开,但陆为战已经将她拉离他的身边。

走之前留下一句,“正月二十,元宵节之后,我和南初,你和颜听雪,会一起举办婚礼,到时候你得改口喊她舅妈。”

南初走了,没有回头。

陆为战为了开了副驾驶车门,她坐了上去,在车子启动的时候,她通过后视镜发现门口空荡荡。

冷冷的风透过窗户吹了进来,吹的她的长发随风飘扬,遮住了眼,乱了心,仿徨而迷茫。

她说,“您所谓的为他好,是真的是为他好吗?我觉得您是在毁他,我不会和您结婚,也不会和您演戏。”

“请停止!”

“对他的伤害!”

回应她的,是风声。

陆为战伸手,将车上的一份文件扔给了南初,“你就不想知道三年前是谁找混混来伦奸你的吗?”

“打开看看。”

南初打开文件袋,里面装的是一张张盖了手印的认罪书,这所谓菜刀帮是受人指使来找她麻烦。

而所有的口证都指向一个人,她的那个好妹妹,也就是南婉,只是证据不足的缘故无法抓人。

南初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陆霄骁通过后视镜看了她一眼,将车停在了荒无人烟的地段,看着望不到头的长城回答道。

“她想成为陆家外甥媳妇,可惜,她根本没这个资格,我派人调查过她,有点小心机,难登大雅之堂。”

“怎样,做个交易?”

“只要你同意和我结婚,我会帮你的好妹妹找一个好婆家,让她后悔打陆家的主意,也后悔欺负过你。”

“不做。”南初拒绝。

“那你怎么对付她?”陆为战耻笑。

“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也找一帮人去伦奸她,现在是法治社会,容不得你这般乱来。”

“还是说你找上门,无痛无痒的骂她一顿打她一巴掌,换来一阵羞辱,南初啊,不是我看不起你。”

“是你没有靠山,任何人都可以欺负你,我只是一句话,你羊城的运输公司便会消失。”

“你这年赚的钱,只需要举报你投机倒把便会全部没收,你也将会面临牢狱之灾。”

“你知道吗?你拼命努力换来的一切并不一定真正属于你,除了我,其他人也帮不了你。”

“你这个好妹妹就不一样了,不管她做什么,你爸妈都会倾尽所有护着,他们不会让任何人欺负她。”

“如果不是我查过医院资料,比对过你们一家的血型,我都开始怀疑,她才是他们的亲生女儿。”

“可事实证明,你才是。”

南初将凌乱的头发别在耳后,什么真假千金,那不过是父母自欺欺人,想要护着一个抱来的野种。

她一直都知道,哪怕可笑的他们曾拿出各种证据说她是假千金。可为什么这么做,却又不得而知。

既然父母不要她了,作为女儿的她也不要他们了,没有什么好纠结,可为什么他们逼人太甚。

如果。

拐卖只是一场意外。

她的回归并未伤害任何人,可他们却因为她被人玷污清白,而派人来砸了她的明星理发店。

如果不是她被逼的走投无路,才不会去找宋祈年这帮混混帮忙,从而导致她失去了自己的孩子。

如果不是舞会那场意外,她的朋友不会受到伤害,她也不会抛弃陆霄骁选择南下消失的无影无踪。

她所有苦难的开头,都来自她的亲生父母,如果不爱,可以不生,既然生了为何无止休的伤害。

南初转头。

看向了陆为战。

她的思绪从未有过的清晰,她的眼睛明亮的如黑夜里的繁星,只是一眼便再也移不开视线。

她说,“如果真的有一天,我走投无路了,法律也无法将恶人绳之以法,那犯法又如何。”

“我无依无靠,孤立无援,一无所有,这不代表我活该被欺负,也不代表被欺负了不反击。”

“您说的对,我没有能力去惩治这些欺负我的人,但没关系,我可以等,等时机一到给对方致命一击。”

“就算找上门被羞辱又如何,她羞辱我一次,我打她一次,打到她不敢开口说话,打到她怕我惧我。”

这些年成长的不止陆霄骁,在外经历大风大雨的南初,早就已不是那个需要父母护着的小孩。

也不再是没了男人,就无法活不下去的家庭主妇,都说读书明智,可行万路开眼界。

什么贤妻良母、什么女人应当以家庭为先,当她赚到这辈子都花不完的金钱后,她所想要的更多。

“所以,如果我不答应和你结婚,你便毁了我,那毁就好了,反正你都说了我孤家寡人一个。”

“我怕什么。”

“反倒是您该怕,怕我不顾一切地回去找陆霄骁,怕我毁了他,怕你陆家后继无人就此陨落。”

陆为战双手搭在方向盘上,看着神采飞扬的南初,笑了,当初那个看到死人都瑟瑟发抖的女孩。

在他一手栽培下,长大了。

是什么时候喜欢上的呢?是三两日必打来的那通求助电话,是她开始学会装可怜的语气。

是她需要他、离不开他、只能求她。

是看着她学会自立自强,从以物换物到创建运输公司,是看着她开始变得自信飞扬。

放手吗?

他不会放手。

陆家基因里从来没有放弃一说。

南初,真像路边杂草,生命力顽强的让人可怕,当初要是她南下,选择老老实实地嫁人,就不会有今日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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