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听说他爱吃人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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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至归府,已过酉时。
今夜月色皎皎,晏之初难得生了赏月的兴致。
耳边喧嚣了一整日,此刻才能闲下来享受片刻安宁。
在山上待了三年,意外将他原本调皮活泼的性子养成了沉寂如雪的性子。
他也习惯了这种安静。
景策递过来件披衣,却被主子扬手制止。
看着这寂寞的身影,他也替主子感到委屈,“爷,要不您跟太子爷说清楚,就说您对祝小姐不感兴趣,这中间差着辈分呐。”
“又想去蹲墙角了?”
景策闭着嘴嗡声道:“不想。”
主子也太可怜了,十八岁的年纪,连姑娘的手都没牵过,还要被逼着去见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
“今日马场上的情形,你可看清楚了?”
“看清楚了,祝小姐的腿伤是假的,她自小习武,骑术更是一流。爷,您说她为什么要弄这一出假摔?”
晏之初狠狠瞪过来一眼,景策识相地低了头。
还能为什么,就是为了吸引主子的注意呗。
只是无端牵连了慕姑娘。
要不是自己替她挡下那巴掌,恐怕她半个月都见不了人,那一巴掌扇在小臂上,到现在还隐隐发痛,祝小姐下手可真狠。
“慕……”
晏之初打断他的话,“你今日再多说一个字,就罚你蹲三天三夜的墙角。”
景策终于彻底闭上了嘴,一个人乖乖隐匿到夜色中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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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上床前困得发懵,可是闭了眼躺在床上却越来越清醒,慕念白翻烧饼似的左右折腾,最终气恼地将被子一掀,起身到院子里去转悠。
月色如水,照得满地霜华。
她坐在院里的一个小亭子内,才发现墙头的杏子已经熟透。
趁手摘下一个剥了皮,放进嘴里,甜腻的汁水立即惊颤舌尖。
心里想着,清允喜欢吃甜,明日要摘两筐给她送过去。
坐在杏树下,脑海中忽然窜出三年前的事,那时她才穿越过来不久,还在适应这具患有“厌男病”的躯体。
有个少年翻了她的墙头,彼时杏子青青,挡住他们的青衫,又逆着光,她一丁点儿都不记得对方的样子。
只记得自己一看到男子,立即直挺挺地晕了过去。
幸好之后的几个月,父亲不知从哪里寻来了灵丹妙药,治好了她的病。
开胭脂铺的这两年里,她一直都本分做生意,要不是这次铺子被封,她还想不到要去勾搭个靠山。
只可惜,脑海中那位不趁人之危的翩翩君子,却不是她今日见到的人。
当真正的燕小公爷站在她面前,她才明白,这样的人绝不是她耍耍小聪明就能拢得住的。
拿他当靠山,约等于是火中取栗,倘若把自己搭进去,得不偿失。
与其想着靠男人,抱大腿,不如踏踏实实做生意吧。
想通这一点,便也没什么好烦心的了。
两日后,慕念白摘了三筐黄杏,一筐送给邻家陈婶,两筐送去宋府。
不过她和月桐一到宋府,便觉得气氛不对劲。
门房的婶子将她们带至宋小姐的院子外,她们便听见阵阵啜泣声。
慕念白进到里头,见秋若两眼红肿,清允也哭成了泪人,“怎么了这是?”
宋清允见是她来,哭得越发不可自抑,秋若抽噎着替她主子答道:“我家老爷,给小姐说了门亲事,是东城沈家大公子,那位大名鼎鼎的冷面阎王。”
昨日她们还说起沈家两兄弟都不是好人,谁要嫁给他们家就是倒了八辈子血霉,结果今日就……
呆立了一会儿,慕念白也讲不出什么安慰的话,她抽出自己随身带的手绢,替清允拭泪,“事情可是定下了?”
“我爹亲口对我说的,沈家看中了我,亲事也已经定下,他们看中了我就一定要嫁过么!我宁愿去当姑子,也不愿意嫁给那个阎王!”
“好好好,咱们不嫁。”慕念白见她激动得倒吸气,赶紧替她拍了拍背。
“念念,我真的不想嫁给他,她们说他手底下过了成百上千条人命,还说他爱吃人脑。”
“额……”慕念白一时语噎,“这话可信度不高,兴许是街头婶子吓唬小孩子的话术。”
“那他好男风总是真的,这事儿大家都心知肚明,只不过没人戳破罢了。”
这事她也无从辩别啊,不过这个年代,二十多岁还不结亲,说他好男风已经算客气的,好歹没被人说不能人道。
“你别自己吓自己,你爹虽然古板了些,但对你和你哥哥一直都很好,他一定是确信沈家公子人品不错才答应的。”
“他家儿子好男风,便想娶一个好拿捏的进家门,好给他们家传宗接代,做梦!”宋清允说着哭得更厉害了。
“要真是你说的这样,那也还好。你想啊,如果他真的好男风,你将来嫁过去,生个儿子算完成任务,从此就守着儿子过活,你公婆必定也是百般讨好你,没了男人烦心,反而轻松。”
宋清允闻言停止了哭泣,她思衬半天,末了还是说了句:“可我不甘心……”
在初与宋清允相识时,慕念白就觉得她是只娇萌的小白兔,让人生出保护欲。
可这样的性子嫁到婆家,太容易被妯娌欺负,被公婆怠慢,被丈夫拿捏。
偏偏她爹日日给她灌输女子三从四德的理念,若是没遇到一个有担当且愿意呵护她的丈夫,只怕她日子会过得极为艰难。
“清允,我一贯相信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事情总有应对的法子。你先别慌,咱们先想办法打探一下,这位沈大公子,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说不定没有传言的那么坏。”
宋清允终于稳回心神,朝她点点头。
慕念白能想到的法子,只有两个:一个是裴指挥使,一个是燕小公爷。
裴指挥使看着人畜无害些,还是选择前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