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我叫梦婳,渴望之物终是梦中的画面(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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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不记得那日我是如何将小五的尸骨一路跌跌撞撞的带到向一的住处去的,只知道当时她已经睡下,被惊醒后一双锐利的双眸看着双眼无神,满脸蜿蜒的血迹的我抱着一具披着衣裳露出下面破衣烂衫手臂上遍布青紫的尸体时被愤怒砸的无以复加。
大半夜的,姐妹们都来了。
她们沉默着将小五埋了,又花了大价钱为我医治眼睛,那段时间是真的物理意义上的暗无天日,我本以为洁白无暇的面庞竟然没有纱布来的更加惨白,我什么也看不到,于是总是磕磕碰碰,大家似乎更忙碌了,怕我伤心,就挑时间来看我,陪我,可是我们每次见面总觉得她们又疲惫了一些。
我身上磕碰出来的青紫伤痕被他们看在眼里,他们劝我不要再到处乱走,安心养病,但我不是那样的性格,我是姐妹中几个里最沉不住气,最情感磅礴的那一个,所以每次出了事总是我难以走出来,难以释怀,
我的病到底是好了,这段日子我履步维艰,但我明白,但我从那个清凉的夜晚开始就明白了这样的道理,我不能再躲在大家都羽翼之下了。
在我执拗的坚持下,或许姐姐们也觉得我是时候成长了,啊,姐姐们,因为我没有妹妹了,我变成了这群人里最小的那个。
于是我继承了环彩阁。
环彩阁的威名总的来讲并不算是我打出去的,在小五在世的时候,它就已经在北平城赫赫有名了,只是后来我不善于歌舞,成为环彩阁背后的主子,新一任最优秀的舞娘之后,将京剧搬上了戏台,为知名度又提升了一个台阶。
刚开始的日子很是难熬,渐渐的树叶枯黄垂败,满地都是,北平开始慢慢的飘起雪花,那日我刚继承环彩阁不久,我在街边捡到了一位阿婆,她是从山村里一步一步走到北平城的,我惊叹于她的魄力与毅力,那是我不曾具有的勇敢。
她说她来寻亲,找她的儿子,可我一下就听出他儿子去了前线的消息,我劝她不要去了,那里非生即死,不可能有人活着回来,过了很久她来找我,泪眼婆娑的说,可以留下为我做事,小五在时,便经常往楼里捡一些乞丐,流浪者,拾荒人,都是孤苦无依,孤身一人的人。
我既然继承了这个地方,那就应该继续做好这些,因为小五说过,“那些人同我们本质上并无区别,都是因为这可恶的世道变成这样的可怜人,只要是心善的,都可以到环彩阁来做事,哪怕是残疾人,病人,‘不干净’的人,只要心是纯洁的,我们都没有理由拒绝收留他们,我们只是命好,被主子收留,没关系,他们也命好的很,遇到了我,我也可以收留他们。”
我记得很小很小的时候娘教过我一句话,不记得是哪个诗人所写,但是娘告诉我,我应该像他一样,如果被人保护着,那也应该试着去做一个能保护别人的人,生在乱世,本就应该如此。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我之前一直没法理解阿娘的话,直到我被主子收留,他让我学习,我才明白,所以环彩阁不是青楼,而是避难所,来到这里,我们都是坚韧的灵魂,没有人会看不起任何人。”
我记住了她的话,于是我收留了林嫂子,还请三姐为她医治她脊背上的脓包。
林嫂子是收拾屋子的一把好手,治好了病之后更是对我感激涕零,每日起来我都可以喝上热乎乎的暖粥,还有她包的包子,每天花瓶里总是插着新鲜的沾着露珠的狗尾巴草,在水中摇摇晃晃,每次她回一趟老家,便会带回一些土鸡蛋给我,说这些养身子,对女儿家的好。
她似乎真的把我当成她的亲闺女,有时候在擦的一尘不染的房间里,她累的睡着,还会偷偷的念我的名字,轻声叫我囡囡,我知道那是我,因为她生的是个儿子,而且已经死在了战场。
或者说不仅仅是林嫂子,环彩阁的所有人都将我当成自己的孩子或者妹妹来看待,十分善待我,他们知道小五死后我便继承了这个地方,必然是有什么关系在的,但他们也不多嘴,只是心里暗暗明白我们在做一些非常不得了的事情,大家默契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我带来更多的信息。
总是有人试图偷偷潜入这里,混迹其中,但只要有一个人稍微觉得有人不和谐,就会立即召唤大家用大扫帚把人给撵出去,惹得我看了哈哈大笑,随后大家便一起笑了起来。
我本以为这样的日子也是不错,后来主子回来了,我便知道,北平这些年的乱糟糟,主子的父母到底去了哪里,还有那个这些年在北平站稳了脚跟的廖家,都该迎来自己的结局。
意外总是突然降临的,我和主子一起去出任务的时候给大家望风,没想到当成黑社会被那廖家人抓了去,谁知碰到了廖家刚刚回国的小少爷,我为那可怜巴巴的小狗眼而不忍的那一刻我就明白了,我陷入了一个很深很深的沼泽里,如果不能抑制住,必定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毕竟,廖家又能是什么单纯的好人家?
可恶的是我终究心软了,那一日起,二姐先是为了保护我们彻底的埋葬在了鬼子堆里,然后三姐为了救主子将毒素转移到了自己的身上,被燃烧成了人肉干,我跪在地上哀嚎,惨叫,痛哭流涕,我喊的嗓子哑到不能出声,到后来我不知道自己在喊什么,只是一个劲的嚎,或许是在嚎三姐,或许是在嗷小五,又或许是在嚎可怜的自己,还是这个悲惨的世道呢?
每每想到这里,我都不由自主的叹出一口气。
我拥有的本就不多,可老天爷似乎总是喜欢瞧我一点点失去的落魄样。
在又一次与拿着一捧狗尾巴草与我擦肩而过的林嫂子打照面的时候,我去了临城陪主子,可惜好景不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