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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安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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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于天是在幽怨的愤恨中离开金城的。

也是由于幽怨的愤恨,他紧接着马不停蹄的离开了耘丘国。

当然,在马背上狠狠的抽下一鞭子的,还有耘丘国境内的民不聊生。

他经过的地方大部分都归石正严的血狼军管辖,大军在前方浴血奋战,虽然当地已经出台了和金城一样的约法三章的法令,但并不妨碍后方的小人在窝里作祟。

路过的时候听当地百姓说,其中一部分为虎作伥的,在血狼军中都有关系,什么我家大表舅的小姨子的三表姐的第五任相好,是血狼军中的一个头头,当初血狼军进城,就是我带的路,看到没,这发型的中分…

这些人也是有恃无恐,扮演着地痞流氓的混账角色,和当地的府衙官僚相互勾结,为非作歹,作恶多端,搜刮民脂,横征暴敛,一度比战乱时候还要变态和猖狂。

于天走过的这一路,没少杀这样的人,可他没有感到丝毫的欣慰或者得意,反而是一种无奈。

就像你说你是一个良好市民,看到路边停放的自行车有摔倒的,你过去给人家扶了起来,为了继续良好,你看到一辆扶一辆,结果呢,以你自己的力量,就是累死也扶不完。

一样的道理。

于天只能够将看到的恶棍给解决,可是没看到的,还有许多。

当他在为发现并杀死一只蟑螂而高兴的时候,殊不知这里的蟑螂,已经泛滥成灾了。

而就是这泛滥成灾的蟑螂,让于天感到无能为力,让他困扰不堪。

所以他越发发觉一个社会当中,一个好的管理者的重要性。

一个好的管理者,会制定和遵守开明的制度和公平合理的法律,会让大多数人受益。

而一旦一个社会出现混乱或者不公,这种混乱或者不公已经由个例的少数席卷进能够代表社会运行法则的多数的时候,那唯一的问题,就是管理者的无能和昏庸。

所以于天希望,下一任耘丘国的皇帝是一个开明之君,也希望这样的盛世能够早一点到来。

一想到这里,他就懊恼,应该杀掉阻碍社会进步的公孙妙,可是他又纠结,苦恼的出路,就是逃避。

所以他几乎马不停蹄的,逃出了耘丘国。

于天停下脚步向身后看了看,那边的天空依旧晴朗,可于天总感觉里面暗潮涌动,哀嚎遍野,便不敢再看,只是心虚的回过头来,内心替自己做着辩解。

“不用担忧,你做的已经很好了。就像你有你的人生和使命一样,他们也有他们的人生和使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和使命。”

这时北凛出奇的在心中一声宽慰。

于天缓了口气,叹息了一声,他知道,他心中有善,说不上解救苍生,但看到他们受苦受难,多少会难受,想要施以援手。

可一方面,于天的难受无法替他们受累,再者,于天也帮不了所有人逃离苦海,于天知道,如果再多想,就会陷入一个自我困顿的魔障当中,他应当学会接受和释怀。

想到这里,他不由迈开脚步,向前走去。

真可谓是一方世界一方田,离耘丘国并没有多远的一个小镇上,则是另外一番生机勃勃的景象。

“安和镇。”

于天进入小镇,游荡在街巷,混迹在人群中。

他看到人们脸上淳朴的笑容,道路两边摆放的各式各样的摊贩,一声声嘈杂的吆喝声,还有一阵阵若隐若现在风中飘荡的淡淡的,酒香。

这种热闹的市井氛围和烟火气息,像一把刷子,将于天身上残留的苦涩和烟尘刷洗干净,让他就融入到鲜活的,活着的人本该如此的生活当中。

他像重新找回了自我一样,很快的跟人群混熟,一会再这个摊位前看看,一会在那个地摊前瞅瞅,等到他走马观花一番的现出身来,手中已经多了两串糖葫芦。

“呐。”于天胳膊向右一拉,脑袋向左一横,顺嘴咬下一颗披着糖衣的红润山楂,另一只手拿着一串递给香雪。

可是香雪并没有接,只是抬着眼皮白了于天一眼,从于天身边径直走开了。

“额。”

看到香雪遮掩在人群中的背影,于天忽然意识到了什么,因为那个背影看起来如此的格格不入,如此的另类,如此的孤独。

周围散发的温热,触碰到她身上,没有将她原本的冰冷融化,而是变成了一根根的针刺,扎的她生疼。

这个时候于天才想到,从自己离开金城到现在,走了这么远的路,香雪一句话也没说。

当然,其中可能有自己烦恼的影响,让于天没心思跟她打趣,她的不说话正好对上了于天的没心思,所以没人打搅,他反觉轻松。

但他现在惊奇,香雪一路上竟没有半句怨言。

要知道,在路上于天走的或快或慢,快的时候,马匹都撵不上,慢的时候,都没蜗牛快,那是于天去除蟑螂的缘故。

但香雪只是默默地跟随着,随着于天的步伐,被动的或快或慢,默默地忍受着路途的颠簸和艰辛。

直到混在人群中,于天才发现问题的缘由,看到了香雪身上背负的,那个阴影的沉重。

于天忽然意识到了什么,三下五除二将手中的糖葫芦嚼烂下肚,另外一串直接顺手塞给了在路边站着的一脸懵逼的小娃娃,大步向前的奔去。

在追上香雪的时候,抬头看到了一个酒楼,挂着的招牌叫做“同福轩”,刚好此时也到饭点,从金城出来一路奔波,也没好好休息,转念之下便叫上香雪,一同进入了酒楼。

找了一个偏僻的角落坐下,小二很快的招呼过来,献殷勤一般的大声叫着:“二位客观,看看来些什么?”

说着就要将菜谱递给于天,看到于天给自己使眼色,老练的他自然而然的一顿,将菜谱稳稳的放在了香雪的面前。

面对突然蹦到面前的菜谱,香雪先是一愣,随即抬起头来看向于天。

于天一直以为,香雪的深邃海洋是沉稳又安静,他第一次看到了其中荡漾开来的波浪,是一种不安和慌乱。

于天看到后急忙将菜谱拉到自己这边,投给香雪一个万事大吉的眼神后,看起菜谱来。

“我看到这里有红烧肉,要点一份吗?”

于天翻阅着菜谱,征询着意见,他不知道香雪喜欢吃什么,但自己喜欢吃红烧肉,如果香雪也喜欢,那也算是志同道合的开端。

可是香雪没有回答,换来的是店小二的热情回应。

原来店小二斟好两杯茶水后,乖巧的立在边上等待报记,听到于天这般问,也不管是不是问自己,只顾着滔滔不绝:

“那自然是隆重的向二位推荐,本店的镇店之宝的招牌菜,心灵鸡汤。”

“心灵鸡汤?”

于天听着这个名词,不由冷喝一声,这个词汇在美好社会,可不仅仅代表能够喝的鸡汤,更是一种能够勉励人的精神价值,只是不知道这里的心灵鸡汤是否也有这种作用,不由好奇问道:

“哦,既然是你们店里的招牌,肯定有喜人之处,莫非喝了能够大补,还是能够获得灵魂上的洗礼?”

“这位客官莫非喝过?当真是一语点中精髓,”小二见于天问的一针见血,出口赞赏了一句,看到于天知道些门道,避开了对陌生人的自吹自擂,倒是有些推心置腹的说道:

“不满二位贵客,这心灵鸡汤,汤如其名,自然不单单是养胃大补,更能起到治愈心灵的作用。”

“多少钱一份?”于天问。

“售价是188一碗,”看到于天看向自己惊讶的目光,店小二堆笑解释,“一分价钱一分货,物有所值嘛。

要知道,这心灵鸡汤光是制作,就严格和讲究的很。首先是选材要好。鸡肉必须是流水落花鸡,要是九个月鸡龄的母鸡才行,投喂的必须是五谷精粮,这是选肉。

其次是选辅料,是何种各种奇珍异宝,必定要有营养,要均衡,要讲究养生,讲究天人合一的绝妙。

其次药性要相和不能够相冲。

最最重要的就是喝完心灵鸡汤之后,不仅整个人的精神从里到外感到焕然一新,更能治愈人的心灵,让你在失意的时候重拾勇气,让你在悲伤的时候忘记痛苦,让你在跌倒的时候重新的站起来,让你…”

“要一份。”

店小二还没说完,香雪忽然冷声打断,这让店小二脸上的笑容僵在那里,吃瘪的闭上嘴的同时,让于天吃惊的看向香雪。

其实也难怪,店小二犯了一个错误,就是他在推销的时候,不觉的将重心移到了香雪这里,所以他后面的话语,无论是口气,声音,还是站位,都是冲着香雪,为的就是说服香雪,这样他就成功了一大半。

因为在介绍新品的时候,一个人听到后,总是会象征性的询问另一个人,“怎么样,要不要来一份尝尝?”

所以重点是回答的这个人,他说可以,那就成了,他说不行,那就白瞎。

店小二笑容僵住,是香雪点了这道菜,他如愿以偿,可是自觉吃瘪,是被打断的那种冷,就像是一条线被冰冷的剪刀剪断,从香雪身上随那三个字散发出来的寒意,让店小二一阵不寒而栗。

于天也看出了端倪,他以着自己对香雪浅显又片面的认识,加上自己自作聪明,摸索出了香雪此刻的心情。

她对店小二表现出来的热情如坐针毡,避之不及,所以她用了平时于天会用的绝招,就像是小孩子闹脾气一样,当他不情愿的时候,他会用愤怒来武装自己。

香雪这里也差不多,只不过武器不是愤怒,而是用死神的冷漠,将自己冰封在尘世的喧嚣之外。

于天知道,到了这个地步,香雪是绝对有可能,用店小二的性命来祭奠他过度的热情和打搅,到时候免不了一场纷争,所以他及时的打住。

“好了,先要这些。”

说着于天胡乱点了几道菜,将菜谱递给店小二,喝退他离开。

于天也很识相的没有说话或者调侃,只是安安静静的喝着茶水。

不多时,菜品就陆续上来。当然,被隆重端上来的,还有店小二极力推荐的心灵鸡汤。

“这是什么?”于天看着热气腾腾的汤,它的色相先是让于天皱起了眉头,伸手指着漂浮在汤面上的一根已经被煮的滚烂的菜根,问向店小二。

“啊,这个呀,是北山雪灵芝。”店小二像是百科全书一样自信的回答道。

“谁告诉你的?”于天的眉头皱的更深。

“是我们这里的主厨。”店小二微微颔首,点头哈腰的奔向了另外一个扯着嗓子喊叫的一桌。

“这不就是很普通的折根菜嘛?什么时候变成雪灵芝了,还什么北山雪灵芝?”

和所有广告招摇的噱头一样,于天瞬间感觉自己上当了,不过是香雪点名要要的,所以他大方的将那碗汤,推到香雪的面前,“来,尝尝吧。”

“或许你口中所谓的折根菜就是他们心中的北山雪灵芝呢,人家这样说来也没有错喽。”北凛在心底插了一句。

“什么什么呀,骗人就是骗人,还说的那么高雅和自信?”于天在心里接着牢骚。

“不过这也并不见得是一件坏事,你到时可以借鉴一下,如果你最后修灵人的职业混不下去去的时候,倒是可以考虑到这个地方开一家餐馆,到时候胡乱的堆上一些药草搅上一搅,或许可以卖出一个好价钱。

最起码有着子阳在,你那汤品中的什么阳春白雪的北山雪灵芝倒是不用那拙劣的折根菜代替了,哈哈哈。”

北凛越说越兴奋,到最后竟然将自己逗乐,得意洋洋的哈哈大笑起来。

“子阳,这你能忍?这要能忍,屎都能吃。”

很显然,于天不想跟北凛搭茬,不然准没完没了,所以他将其推给了子阳。

“你这什么意思,狗咬了我一嘴,你还让我咬回去?”子阳说教着于天,可话里话外,是一种阴阳怪气。

“你说谁是狗?你才是狗,***,汪汪汪…”北凛叫嚷。

“说的就是你,***,汪汪汪…”子阳回应。

接着就听到他们两个嘴皮子像快板一样不停歇的叫骂。

“……”

这时香雪舀了一勺汤放进嘴里,小嘴吧呐的品味着,于天见状不由的问:“味道怎么样,喝完有没有让你浑身充满力量?”

香雪闻言将嘴里的汤汁咽下肚去,白了于天一眼,将心灵鸡汤推到于天的面前,自顾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红烧肉。

“嗯?这就不喝了,这可是花了大价钱买回来的,可不能浪费,”于天见状,不由嘟囔着,看到香雪的爱答不理,无奈当中只好拿起勺子,舀了一口进嘴。

“我就知道,他娘的,跟双标的无良商家一样,竟然糊弄起老子来。”

当尝到味道,于天就破口大骂起来,不为别的,只为这种坑蒙拐骗。

其中的味道,怎么说呢,当真是意犹未尽的恶心。

于天敢以着自己半年来的美食经验保证,其中什么调料都没有加,是纯粹的一锅杂菜瞎几把煮在一起,这倒是,原汁原味,养生的很。

但就跟你拆了东墙补西墙一样,为了刻意的突出这种鲜美,而忽略了其中的精髓。就跟一个城市,一顾的照着一纸文书的标准整理街道,做足了表面文章,来舔着评选文明城市而忘却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一个道理。

都他妈的是扯淡。

“用不用我将他杀了。”

这时香雪眼皮都没有抬,嘴里塞满肉汁含混的说道,那语气平常的,就是在吃家常便饭。

“不用不用。”

于天连忙推就,表现出一副我没有生气,不用至此,你看,汤的本真味道还不错,就像一个纯纯的小姑娘,而不是那种被各种酱料打打扮的浓妆艳抹,得用鞋刷子刷洗才能够看到真容的科技与狠活。

不信,你看,我都喝了一大口了。

就这样不咸不淡的吃完,于天和香雪当晚便在酒楼落了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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