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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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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死的!!”怪物威伦清了清嗓子,用爪子使劲地拍了一下桌子。

一只盛在篮中的大型陶酒罐,从已经空了的玻璃酒瓶旁凭空出现。

威伦用牙齿咬开酒罐塞子。

“不用说,你也注意到了。”他倒满酒,开始讲述,“这儿是个相当偏僻的地方,离最近的人家都要走上好远。

部分原因在于我祖父和我父亲,在他们活着时,不怎么讨邻居和过路商人的喜欢。

如果我父亲在了望塔上发现,有人误入我家的地盘,那么此人最起码会被抢去钱财,而且这还是最好的情况。

附近几个村落,甚至被一把火烧了个精光,因为我父亲认为他们缴税太慢。没人喜欢我父亲,当然,除了我。

有一天,我父亲抢回来一辆马车,结果被车里蹦出来的家伙一剑捅死了。当时我哭得那叫一个凄惨哟!

我祖父从不参与抢劫,因为……大概是被流星锤砸过脑袋吧,他有很严重的口吃,总是会不合时宜地流口水。

我呢,后来便继承了他们的事业。

“那时我很年轻……”威伦接着道,“就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娃娃。帮会里的小子们,动动指头就能把我掀个跟头,我被大伙儿玩弄于股掌之中。

我们很快就开始做些父亲生前绝不允许的勾当,细节就不说了,直奔主题。

有一天,我们跑到一个大城市,洗劫了一座神殿,里面有位年轻的女祭司。”

林枫:“威伦,你说的是哪座神殿?”

“鬼才知道!反正不是什么好地方。祭坛上摆着头骨和散落的骨头,我记得清清楚楚,上面还燃着绿色的火焰。那里面的臭味,叫人没法忍受。

还是说重点吧,那帮小子被女色冲昏了头,剥光了女祭司的衣服,然后说我该成为男人了。

就这样,我成了个拖着鼻涕的男人。在我展示男子汉气概的时候,女祭司朝着我的脸吐口水,高声尖叫着什么……”

林枫:“叫了什么?”

“大意是说,我是个披着人皮的怪物,我终将披上怪物的皮囊,还有什么爱和鲜血之类……记不太清了。

当时她肯定把一把匕首藏在头发里,叫完之后,突然自杀了。

后来……我们逃离了那里。林枫,我跟你说,我们几乎是连滚带爬逃走的。唉,那神殿真不是个好地方。”

林枫:“继续。”

“随后,一切就成真了。几天后,几个仆人看到我起床,当场尖叫起来,然后拔腿就跑。

我走到镜子前……你知道的,林枫,我当时惊惶不已,却又产生了想打人的冲动。我记不清当时的感觉了,就像踩在云端一样。

简而言之,最后留下的只有尸体……好几具。我随手拿起什么,就砸向他们,我已经变得异乎寻常的强壮。

房子也很配合,大门猛地关上,家具飘浮在空中,火焰盘旋如龙。

能跑的,全跑了……我姑妈和堂弟,跟我一起厮混的那帮小子。我那只叫‘饭桶’的猫,也跑掉了。就连我姑妈的鹦鹉,也因为恐惧,踢开了笼子。

我一个人站在房里,大吼大叫,近乎疯狂,将手边一切东西都砸个粉碎,尤其是镜子……”

威伦停下来,深深地呼吸几下。

“疯狂结束之后,”他叹息着,继续道,“一切都太晚了,只剩我一个人。

谁也不信我的解释,谁会相信呢?

谁会相信这恐怖的外表下,其实是个傻傻的年轻人?

这个年轻人,站在空荡荡的大屋里,伏在仆人的尸体上,抽抽搭搭地哭泣。我一度担心他们会回来,在我开口解释前,就杀了我……但没人回来。”

怪物再次沉默下来,用袖口使劲儿擦着鼻子。

“最初几个月,我根本不敢回想。只要一去想,就痛苦难耐。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很长……很长一段时间,我就这么坐着,像只老鼠一样安静,周围的一切都无法引起我的注意。

如果有人出现了,尽管很少发生,我都懒得出去看一眼。

我告诉屋子,关上所有门窗,然后冲着滴水嘴的孔洞,朝外面大声咆哮。

通常来人听到声音,就会匆忙跑掉。

事情就是这样,直到我在某个苍白的黎明,向窗外望去……

我看到了什么?有个入侵者,竟然在偷我姑妈花圃里的玫瑰!

那可不是普通的旧花圃,那是珍贵的蓝玫瑰,是我祖父买来的花种。

我狂怒地冲到院子里,那个胖家伙一见我出来,吓得连话都不会说了,最后颤巍巍地解释,说他只想摘几朵花,给他的女儿。

我可以原谅他的,饶过他的狗命,放他安全离开。在我还保持清醒时,我只想把他一脚踹出大门。

但我忽然想起,那个王子变青蛙的童话,我的保姆曾跟我讲过……

该死的,我想,如果一个漂亮女孩,真能把青蛙变成王子,或把王子变成青蛙,那么也许……也许这些童话也能成真……

于是我跳起来,足有四尺高,咆哮声震得墙外的藤蔓都连连发抖。

我喊道:‘你或你女儿的命,你自己挑!’

那时,我想不出更好的词了。

那个商人,哦,那家伙是个商人,开始哭,最后坦白说,他女儿才八岁。

你说好笑不?”

林枫摇头:“不好笑。”

“我这狗屎运啊,我都不知,该哭还是该笑。我对吓坏这个老商人,感到很内疚,再一看他浑身发抖的模样,心里更不好受。

于是,我请他进来坐坐,热情地招待他,临走前还往他的袋子里,塞满金子和宝石。

地窖里有我父亲留下来的一大笔财产呢,我不太清楚该做什么,所以只能做到这些。

那个商人满脸堆笑,说‘谢谢’的次数,连他自己都数不清了。

他走之后,肯定到处吹嘘了他的冒险经历。因为不到两周,又有一个商人跑来了。他带了好大一个袋子,还有他的女儿,年龄刚刚好。”

威伦在桌子下面伸伸腿,直到椅子发出嘎吱声,才恢复原来的坐姿。

“我很快就明白了那人的意图。”他继续道,“他把女孩留在我家一年,我呢,最后得帮他把袋子放上骡背,他自己都抬不动了。”

林枫:“那个女孩呢?”

“我看她蛮顺眼的,对她很好。刚开始,她很害怕,以为我会吃了她。但一个月后,我们就在一张桌子上吃饭聊天了,偶尔还到附近散步。

她很善良,而且异常聪明,我跟她聊天时总显得笨嘴拙舌。

林枫,跟女孩子在一起时,我总会害羞,总成为大家的笑柄。就算天天在牛棚里翻牛粪的乡下姑娘,都能随意调笑我。

她们总爱拿我开涮,更不用说像现在这样、拖个怪物皮囊的我了。

我不晓得,自己为啥要花这么高的代价,只为与她相处一年。

时间飞逝,最后,那个商人回来,带走了她。

接着我把自己锁在屋里,自暴自弃,几个月没再搭理那些把女儿送来的商人。

但过去的那一年,让我深深地意识到,没有人陪伴的生活,会有多么悲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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