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西部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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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赶走了那个信使,然后把暴怒的查尔斯伯爵拉到了一个僻静的地方。
“怎么回事?您怎么了?”约翰赶忙问他。
查尔斯咬牙切齿了好一会儿,才说道:“奥格?泰沙格里亚,是我弟弟的儿子。我一直没有子嗣,所以最后把家族的北部城堡给了他。我一直守着家族在山区的老宅过穷日子。”
“侄子?我听皮特说过,领地继承法不允许旁系血亲继承领地的。”约翰疑惑道。
“的确。但是因为当年哈罗德继位的事,我是反对那一方的。所以他说,效忠于他,就帮我解决这个问题。”
“他居然连这个也破坏了?”
“是的。所以我说,如果哈罗德改革的目的再纯粹一点,那么格罗尼亚未必不能成为新的帝国。他私下串联了东部领主,在御前会议中压倒性地支持了我,最后就让奥格继承了北部城堡,把我们家族一分为二了。”
“所以,这就是代价么?”
“对,代价。。。我人还没死呢,领地就被分了。他倒是替我解决了一个难题,代价是家族的分裂。”
约翰想了想,但总觉得不对。“不对啊大人,能在御前会议投票的贵族,东部领主加起来也不可能占优势吧?哈罗德大公公然破坏继承法,岂不是和所有贵族为敌?”
查尔斯伯爵哂笑了一声,说道:“你是不了解哈罗德的那个操行。他当上大公以后,特别能折腾。除了东部的尤里安是他舅舅的儿子,谁会一直那么支持他?但他太能折腾了。不断地整出外交危机,害得临近边境的领主们提心吊胆,再趁机被他横敲竖打。现在除了西部高度自治外,其它领主都被他整得很惨。基本上西部不参与投票,御前会议就当他们同意了。哼!王国那么大,没有大大小小的领主,他以为光靠自己就能统治整个国家么?”
“对了,您刚才说白痴是怎么回事?”
“一提起这个我就火大!”查尔斯伯爵又开始撕扯他的头发,“当初我就一千次一万次嘱咐他,没事别听那个蠢货克拉格斯的。前几天我还让皮特给他写信,告诉他别离开城堡太远。马里塞尔那边一直想拔掉它,没有了北部城堡,王国西部就会被隔断的。这个蠢货!提里萨姆的菲力不那么简单,这么多年能不听哈罗德的调遣,肯定不会那么轻易被马里塞尔人打败。他奥格去干什么?嗯?给克拉格斯拍马屁么?”
约翰无奈地听着老头发脾气,但他没有什么办法去劝。不过时间不等人,如果那边真的有军事行动的话,那优势就会随着时间而流逝。
好在作为一个传统的军事贵族,查尔斯伯爵最后自己重新振作起来,目前最要紧的就是征兵。查尔斯这里有些零花钱,还有哈罗德赏给他的一百金币,但是这点钱哪能招募到真正能上战场的士兵呢?招募雇佣兵的话,倒是还凑合。
不过前些日子乌鲁达镇的剿匪战役消耗了一批雇佣兵,本地肯定不能再继续招募了。先前查尔斯伯爵带着哈罗德大公的人马去森林里“剿匪”,几乎掏空了本地汇聚的雇佣兵。大公也真是黑的可以,只是让雇佣兵在前面用人命送,他自己的卫队却在后边当督战队。
既然事情如此,查尔斯郑重地把那一百金币交给约翰,让他去白石城找皮特。
“我先去北部城堡一趟,保证那里防守不出问题,好歹那附近也是我曾经的领地,多少能从村子里面拉出些士兵来。你找到皮特后让他把钱都换成人和物资,然后立即带着队伍到北部城堡与我汇合。我允许你使用我的旗帜,皮特会解决的。记住!路上千万不要浪费时间。”
约翰也郑重地接过钱袋,然后打开棉甲塞进怀中。他套上了一个圆顶的铁盔,骑上那匹栗色马,接过查尔斯递给他的长枪。
“约翰!”查尔斯叫住约翰,“你即将代表我指挥一只军队,除了我的旗帜,你要准备自己的旗帜。我允许你在自己的旗帜上添加泰沙格里亚家族的纹章。”
约翰向他点了点头。然后策马离开了乌鲁达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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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达镇一路向东,然后偏北绕行。这里,他终于路过了曾经朝思暮想的诺林镇。诺林镇取了诺林顿的谐音,因为这里已经很接近诺林顿,这里有一条宽三十码左右的小河,河对面就是他国了。
约翰想起了他的那封信,从前拿着信想要换点佣金,可惜半路上意外不断,最终还是皮特找人替他完成了这个任务。他很想去看看那个药剂店老板,不知道他看见送信者成了一位骑士老爷后会有什么样的表情。
但是时间不等人,他只能惋惜地继续策马前行,直到白石城出现在他视野中的时候,才好歹松了口气,将马速降了下来。这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了。
路上简单吃了些干粮,他又骑着马出发了。这匹马虽然健壮,却只是普通的马,耐力不足,爆发力不强。但是没办法,他没钱买好马。乌鲁达镇没什么好马,西部的提里萨姆城却是着名的贸易中心,那里的游牧民商人数不胜数,各种花色的马儿齐聚马市。那些草原上的沙漠里的,有高大俊朗的索拉森骏马,有柔顺而耐力十足的草原马,但是它们成百上千的价位却不是约翰能消费的。也许是因为成了骑士,他好多时候都喜欢看路过的别人骑的马。就像是有驾照后特别喜欢看车。
驾照??
正想着马的问题,渐渐路上出现了驮马商队以及各色行人。约翰顺着踩硬的道路,径直进了白石城的城门。他当然不用排队交进城费了,因为他已经上了一个阶级,不用再受奴役,反而成了统治者的帮凶。
这座城市的建筑很密集,也更古老一些。有很多民宅都有石质的外墙,缝隙和墙脚生长了深绿色的苔藓。这里也许雨水很充沛,所以房屋的屋顶都很高耸尖锐,很少有阳光能直射到下面来。
经过一番打听,约翰总算在一家货栈找到了皮特。这位年轻人刚刚搜集了最近王国的各种流言,正要替货栈老板记账来赚点外快呢。
约翰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使得后者在周遭酒客的哄笑声中闹了个大红脸。“好了好了,跟那个什么似的。”皮特赶紧推开了他。
皮特把约翰带回自己在白石城的临时住处,旅馆。然后两人开始聊起查尔斯伯爵交代的事。
原来,查尔斯伯爵早就发现剿匪这件事有问题,更何况狡诈的尤里安伯爵亲自出场。这种情况下任何敌人的言行都可能是误导。所以他与爱丽莎夫人提前规划了逃跑,或者说转移计划。现在泰沙格里亚的老宅已经人去房空了,早就转移到了安全的地方。而约翰也跟皮特叙述了一下他们逃跑的过程,当然是省略了爱丽莎夫人那一段。
皮特跑到门口,然后叫来了一个侍者,吩咐他去酒馆传个话,说自己要招募一些能打的士兵。然后回来找了张纸,跟约翰聊起了旗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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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有面自己的旗帜,先要有自己的纹章。比如酒馆老板,他直接在木板上画了个酒瓶子,那么即使是不识字的平民百姓也能一眼看出这是一个酒馆,然后再思考一下是不是要进来喝一杯。但有时候一个大一点的镇子或者城市比较繁华,那么酒馆肯定会不只一家,于是老板们就会在招牌上别出心裁,秀出自己的特色。比如擅长烹饪的,就要多画一些特色菜;酒品种类多的,就多画上些酒杯或者酒桶;甚至有些老板会请认字的人给自己招牌上写老板的名字或者干脆就是个大大的字母。这些都成了早期的广告,或者纹章。
反正王国法律也没说平民自己画纹章违法不违法对不对?
当然了,贵族们普遍不承认平民用的那些东西叫纹章,而是蔑称为“泥腿子的胎记”。他们自有一套纹章的规范。但由于传统贵族们不识字或者不爱学习的人太多了,所以衍生出了一种职业——纹章学专家,或者叫血统学专家。他们不断地研究和搜集贵族联姻和传承的树状关系,并逐渐莫名其妙地研究出一份所谓“纹章制作规范”的玩意。
皮特不是纹章学方面的专家,但他多少知道一些。尤其是世代为贵族服务的管家、书记官之类的职业者,他们除了精通日常工作外,都要从小时候起学一些本国贵族纹章的知识,以防将来给他们的主人丢脸。
泰沙格里亚家族的纹章是蓝底白狼,白狼只有头部和毛发,面朝左。“奥格大人虽然继承了北部城堡,但他仍坚持沿用他去世父亲的纹章,蓝底白狼四分盾。因为他母族的关系,加上了红底狮纹,和克拉格斯伯爵有远亲关系。”皮特给约翰介绍这些东西,“狼纹在南方诺林顿有几个家族出现,但是都与泰沙格里亚家族狼纹不一样。你要是自己设计图形的话,我会给你参考一下,如果一定要加上伯爵大人的纹章,就得找个纹章专家给想想办法了。毕竟我也不是内行。碰巧白石城以前是那位的领地,所以正好有一家研究纹章的研究所。”
但是约翰表示还是自己设计比较好,找专业人士花钱又费时间。
经过半个多小时的讨论与修改,约翰?费伍德先生最终确定了他的纹章是黑底白狼,然后下边和两侧缀了一些蔷薇枝。皮特很怪异地看着他说:“说实话你这个有点复杂,蔷薇枝这个。。。有些家族也在用,现在倒是没有什么专用的说法。我只能先送到纹章院,他们判定样式不违规你才能正式使用。”
约翰满不在乎地说:“这无所谓了,我没有旗帜到时候用伯爵那一面就行了。”
“既然你这么说,那我也是不急于这事。如果纹章通过了,需要五金币的旗帜、罩袍和玺印的制作费用。我先给你垫上,以后从你的津贴里扣。”
“shiiiit!!!五金币?他们用纯黄金做这些东西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