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密林之中熟人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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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特是文职人员,所以查尔斯没有带他,仅仅是与约翰两人就上路了。
骑着健壮的栗色马,约翰开始磕磕绊绊地学起了骑术。也幸亏这种乡下地方的马普遍老实,要是换成大城市马市或者军队马政部门的存货们,早就把他这个门外汉甩地上去了。老伯爵从这些温顺货里挑了最壮实的一匹,还给他配齐了马具和装备。一转眼,约翰从一个布甲大步兵转职成了骑马链甲大步兵。没办法,现在骑着马遛遛腿还行,在马背上拔剑砍杀根本保持不了平衡。
查尔斯鄙视地看着约翰的屁股。反正不知从哪里学来的歪理,他坚持认为大屁股和罗圈腿才是优秀骑兵的标配。。。
“该死的!这老家伙是故意走这条路的吧?”约翰身上好几处挂彩了,那是弓箭留下的痕迹。要不是皮甲下边还有一层锁子甲,他已经躺在路边招苍蝇了。
他们俩拖拖拉拉,主要是约翰的问题。但是查尔斯非要选择走树林。骑马走树林,真亏他想的出来!因此在约翰的抗议无效下,他们已经遭遇了三四波强盗了。查尔斯老道地用手中的筝形盾牌借助树木抵挡弓箭,约翰就不得不下马了。他拿着比查尔斯大一号的步兵盾,这破盾牌比骑兵盾重很多,边缘的铁皮上还印着一排牙印——那是不老实的马儿留下的。估计马儿也不高兴这个大号的木头盘子总是蹭它的脖子。
查尔斯在强盗周围骑马遛小圈吸引他们的注意力,然后由约翰去升级涨经验。强盗也很有智慧,他们见那个骑士不进攻只绕圈,自己也射不中他。于是他们干脆集火约翰!
开始远些还好,步兵盾凑合能借着树木挡住弓箭。但随着约翰的砍杀,他几乎要防守不住散到几个方向的贼人了。也幸好查尔斯偶尔做出冲锋的举动,否则他约翰大人今天就是副本里的精英怪,生生会被当成风筝放死。
锁子甲那几个箭孔有些变形,有机会必须找铁匠给换换铁环了。。。
每次遇到新的一波人,查尔斯伯爵总会询问对方“希维尔女士”的去向,但对方通常会回复以弓箭。这让约翰大为好奇这个“希维尔女士”究竟与老年的骑士有什么奇怪的过往。
好在过了不久,突然冒出来的五个好汉在听到“希维尔女士”这个名号后,停止了攻击。
“你怎么认识希维尔女士的?”五个人当中一个不起眼的家伙说。
“在密林深处,我们一起喝过贵族酿造的红酒。”查尔斯如是说道。
听到这句话,对方几人都放下了戒备。“跟我们来吧。”
查尔斯示意约翰下马牵着马跟上,他们一路步行,绕过了好几处肮脏的泥潭和几乎缠绕成墙的灌木林。最后在一处浓密得几乎没有多少阳光的地方停下了。
约翰发现有几个遮遮掩掩的身影在附近,而眼前三十码的距离也出现了一个斗篷人影,看形状不知男女。
“你们是谁?找我什么事?”
听这个声音,是个嘶哑的女声。
“行了,我知道没有希维尔这个人。我是查尔斯?泰沙格里亚,来找梅尔特,赶紧停下这些试探吧。”
对方闻言也是一愣,然后不远处树后走出一道身影,看屁股是个女人,但前面太过平板。她垂下弓并把手中的几支箭丢回了背后的箭袋里。看着她栗色的短发,约翰想起了自己旁边的那头栗色马。
等她走近了,约翰才发现这个妇人上了岁数,脸上皮肤也粗糙得难看,就是那种长年种地的农妇而已。区别可能就是她现在穿的略微紧身的衣服吧。
“梅尔特,我是来找爱丽莎夫人的。”查尔斯严肃地说出了这句话,让约翰震惊不已。虽然早有猜测,但现在居然确定了查尔斯伯爵果然和这个叛军有不清不楚的关系。看来镇民的传言非虚。
不过那个梅尔特的话更让他震惊。“你?那你是以什么身份来找她的?嗯?伪君的走狗?忠心的臣子?还是肮脏的卧底?”远处陆续走出的身影听到这话都飞快挽弓搭箭,局面变得紧张起来。
但查尔斯拍了拍约翰那伸向剑柄的手,示意他停下来。他说:“如果我真是间谍,刚才你们就该我们两个拿下,还用得着等你走这么近吗?你既然有耳目了解乌鲁达镇的事情,那我也不多解释什么。拿走我们的武器和马匹,我只需要和爱丽莎夫人面谈就行了。”
“不用你说我也会做的!”
几个矫健的身影从后面扭住他俩的手臂。查尔斯示意约翰不要反抗,约翰只好郁闷地当了俘虏。他们从头把二人摸到脚底板,搜走了所有能用来攻击的物品,包括皮腰带。。。
然后他们给二人蒙住双眼,捆好绳子,用力拽动他们原地转了二十圈。直到两人晕晕乎乎了才把他们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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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他们到达目的地后,约翰被单独留在了某个地方。他们带走了查尔斯伯爵。当约翰问及为什么不把两人放在一起的时候,看守者轻蔑的一句“你身份不够”把他的心情打入了谷底。
过了好一阵时间,约翰开始变得口渴了,一阵脚步传来,然后他的绳索和遮眼布才被松绑。他适应了一下光线,看出自己所处的位置是在一个简单的棚子下,而查尔斯站在他面前。
“来来,约翰,快出来见过格罗尼亚的合法继承人,白石城的真正主人爱丽莎夫人。”他没有提女王这个词。
约翰心里也觉得,起码她能真正把克拉格斯那个软蛋一脚踢开才能把女王的头衔戴在头上。其实几年前克拉格斯还不是个软蛋,那时候哈罗德四处点火得罪四邻。诺林顿与格罗尼亚在南部两河流域频频交战,后来大公率领东部领主军团赶到,一举将诺林顿人赶回了山沟里。但是大公不满足啊,于是在他的命令下,时任元帅的克拉格斯带领中部领主军团主力入山追击。然后就是一场大屠杀。
诺林顿人匆匆撤退,但那个地方有一个干涸河床形成的斜坡,是商队也不愿意走的那种酥脆饼干道路。格罗尼亚人在这里杀红了眼,诺林顿人则不断地添油。
正当武装到牙齿的格罗尼亚的骑士团冲上斜坡的时候,悲剧发生了,酥脆的黄油饼干路突然滑坡了,一层一层的骑士从马上被掀翻下来,战马们四处乱跑逃生,但它们身上的马衣和马铠拉了它们的后腿。骑士们本就是一个又一个的铁罐头,此时更是被卷入土石之中毫无反抗之力。诺林顿人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然后兴奋地抄起弓弩开始猛射。弓弩打光了就扔长枪,长枪扔完了就扔刀剑。最后连刀剑都丢光了,直接捡路边的鹅卵石扔。甚至有人专门脱了衣服来装卵石,三四个人一组冲下河床追击。
这段滑坡的河床其实不算长,坡度也不陡,但是卷在泥土以及卵石中的各色肉块把正尾随着骑士团的格罗尼亚步兵给吓到了,随后一大群诺林顿人突然连刀剑都不拿就扔卵石,乌泱乌泱地冲下来。克拉格斯也发生了误判,以为是敌军的伏击。骑士团崩溃之下他只好下令撤退。说是撤退,此前格罗尼亚大胜之下,他根本就没有规划路线,结果除了贵族和部分骑士能骑马逃脱外,其它步兵都陷入了溃败的恐慌中。
人马践踏之下,众生平等。
后来诺林顿人在干河床上新修了一道关口,防御力很差但侮辱性极强。
从那时候起,格罗尼亚的中部地区元气大伤,也逐渐对哈罗德大公心怀不满。克拉格斯除了抱住大公的大腿,已经没有什么威信留下了。
这个故事是旁边一个叛军的军官说的,不知真假。但不论真假,约翰都对故事中的那两个人幸灾乐祸。
“哈罗德那个白痴,早年刚成为国王,就招惹海边的马里塞尔人,那帮红头发蛮子一怒之下攻下了他从母族那里继承来的城堡。哈罗德赔了一万多金币才重新和马里塞尔人确定了新的国界线,从此双方停战。”那个军官款款而谈,“后来他又招惹诺林顿人,我当时效忠于他,赢了不少功勋。可他每次打下的土地要么封给他自己,要么给尤里安。从来不想着我们这些给他卖命的将士。”
“那个,这位大哥。咱俩还不认识呢,您就说这么多王国的往事。。。”
“对对对,我的错。我叫诺顿,现在是爱丽莎殿下麾下的骑兵队长。”这个叫诺顿的中年人仍旧十分热情,不断地把机密或者不是机密的东西往外说,“跟你说也没关系。你是查尔斯大人的骑士对吧?那就是自己人了。”
“在下目前只是区区扈从而已,还没有册封呢。”
“扈从?伯爵大人别人都不带,就带你一个扈从?别谦虚了老弟,伯爵的贴身扈从,那也是最忠诚的卫士了。不谈这个了,我一会儿给你找铁匠修修装备。你一会儿报我的名字啊。”这位热情的骑兵队长一边说着一边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