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我们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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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煮羊肉羊汤的本领属实一流,又香又鲜,一点羊膻味都没有。
两人吃着手撕羊肉,就着羊杂汤,肉和汤一入口,周清尘就有了赛神仙的感觉,经过咀嚼,满足味蕾,到咽下去,经由食道进入胃,一路的感官都让她无比满足,无比幸福,她已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就很容易满足了!
也许……从童年就开始了?
她还记得,一九八几年的时候,人们的生活还普遍不富裕,那年月,出生在乡下的她,想要吃一根冰棍儿,是不能每天都可以吃到的,不是因为家里买不起,而是卖冰棍儿的叔叔不是总来。
夏天,她在院子里玩耍,耳朵特别尖,卖冰棍儿的还在屯子西头吆喝,她就能隐约听见了,然后会放下当前进行的任何游戏,以最快的速度去寻找妈妈,妈妈有时候给她两分钱,那年月,两分钱就够买一根冰棍了。有时候给她一只鸡蛋,一只鸡蛋也能换一根冰棍。其实比较起来说,鸡蛋肯定不止两分钱的,但是对乡下人来说,鸡蛋容易得,钱不易得。
她拿了钱和鸡蛋,向大门口跑,就等着那卖冰棍儿的骑着自行车过来,那年月,有自行车的都是大老板,飞鸽牌28大杠,乡下人眼中的奔驰宝马。
卖冰棍的老板总是来得很慢,因为沿途总有叫停的,但其实也卖不出去几根,因为穷啊,很多人家舍不得花钱买,刚打上来的井水,放点糖精一样的,这是有些妈妈们这样哄孩子的,但周家不同,周家的男主人十里八村都很有名,肯吃苦,人聪明,能赚钱,除了没读过几年书,但是自学了全部机械维修理论,还学习毛泽东思想,高等数学(虽然这个他到底学没学会有待商榷),但周清尘高中以前的所有代数几何,可都是爸爸辅导的。
周清尘那时只有五岁多大,她母亲每每在这个时候已经随后跟了出来,在她身后陪她一起等着。
装冰棍的是个放在自行车后架子上的泡沫箱子,里面有隔空层,底下铺了一层冰,冰棍放在中间,再在上面盖上厚棉块,最后将泡沫盖子盖上,这就是80年代的“车载小冰箱”。卖冰棍儿的和父亲年纪差不多大,五岁的她也不知道他打哪儿来,但那时候在她心里就像天使一般,虽然不是免费吃,但反正不是她掏钱,就不心疼,哈哈!
盖子一打开,寒气氤氲,她还没吃到嘴里就仿佛已经感受到了那股子沁人心脾的冰爽,一次只能买一根,因为没有冰箱,储存不了。卖冰棍的叔叔有时候第二天就会再来,有时要隔好几天,但一根对周清尘来说也已经够了,总比没得吃的孩子强吧,看,童年的她就有这样的潜意识了。
冰棍儿换到手后,她迫不及待的舔一口,那滋味儿……飘飘欲仙了有没有?
有趣的是,后来冰棍儿涨到5分钱一根的时候,那卖冰棍儿的叔叔却不卖了,也不知道去做了什么,总之后面村子里又换了新的人来卖冰棍儿,价格贵了,味道却不如从前了,时至今日,冰激凌已经可以卖到二三十块钱了,周清尘却不喜欢吃,偶尔怀念起童年来,会去买一根一块钱的老冰棍,吃起来虽然没有当年那个味儿了,但对她而言,好吃过二三十的。都说童年会影响人的一生,也许周清尘骨子里天生就喜欢那种“便宜”的?至于说她是不是“贱”命,她不知道,她也不在乎。
她生于天地间,能做到无愧于自己的良心,就很难很难了,其他的也顾不上所有的,很多事情,尽力了就好,不必纠结于结果,曾经她也为有愧于父母的养育之恩难过,觉得自己不够孝顺,但当他(她)们都离世后,她忽然明白,父母与子女,我与你,与他,都不过是一段时间的缘分,总要分离,有些人,他\/她会长存于心,那就不算是分离。当死亡来临,当他\/她去了另外的时空的时候,就该让他\/她安然的去,太多的纠缠与不舍只是自私,是想让自己好受一些罢了!已死之人,知道活人的感受吗?即便知道,他\/她看着你伤心难过,除了焦急于爱莫能助,还能做什么呢?
母亲离世的时候周清尘十九岁,那时她还会伤心的哭,无比的难过……父亲离世的时候周清尘三十四岁,她在父亲的葬礼上,也哭了,但她想说,她只是哭给亲戚朋友看的,实际上她的内心,并没有流泪,父亲死于肠癌,在离世前,已经忍受了两年病痛的折磨,从原本健壮的身躯变为骨瘦如柴。家里有钱,周清尘也有钱,但那时候,你会发现再足够的钱,也留不住一个行将枯萎的生命。
父亲想活,周清尘自然也万分想父亲活,哪怕两个人都知道活着肉体会非常痛苦,但为了那没到缘尽时的亲情,彼此无需言语,也可以形成一种默契,活着,虽然明知最后的结局是走向死亡,但这就是我为了我在乎的人和事,能负重前行的毅力。若我精神上不痛苦了,肉体上的痛苦又算得了什么!
父亲走的时候很安详,脸上有一种解脱了的安详,他留在周清尘记忆中最后的告别是对她笑了一笑,什么都没有说,但周清尘听得见,听得见他心里的嘱托,他说的是:“女儿,你要幸福的生活,不要为爸爸难过,爸爸会在另一处,继续心疼你,我亲爱的女儿,爸爸想看到,只是你幸福安康。”
所以,她不想哭,因为在她心里,爸爸也好,妈妈也罢,他\/她们根本就没有死去,他\/她们一直陪伴在她身边,只要她想,她的脑海里想和他\/她们在一起的幸福时光,他\/她们就都还在的,活灵活现的。
关于周清尘的生平说了这么多,没有其他原因,只是因为她是主角,一部书,要写的也就是主角的故事。
她在吃羊肉的时候,并没有陷入回忆,只是在享受着羊肉鲜美的味道,与做出这道美食的人在聊天。
“你的手艺可真棒!这是我从小到大吃过的最好吃的手撕羊肉,最好喝的羊杂汤!”,她毫不掩饰的称赞。
“谢谢。”,罗泽说,若不以貌取人的话,他真是个有礼貌的人。
“你不是说,有比《星迹》里写的还惊奇的事吗?我想听。”
罗泽起身,去他放在厨房门口的行囊里翻了一下,拿了一把刀来,是把好刀,看那锋刃就看得出,他在水阀下冲洗了一下,转回来又再次坐好,一手提住蹄髈,一手将筋剃下来,那刀属实锋利,周清尘见他没费什么力气就削下来一块羊腿筋,而后就用手捏着,放在了她的碗里,说了声:“尝尝。”
她也不做作,直接就上手抓了吃,入口一嚼,连连称赞道:“嗯,嗯嗯,绝了!”
他笑了笑,又剃了一块儿,再次放进她碗里。
“够了够了,你也吃啊。”
“嗯。”,他也吃了。
她想说,他吃东西的样子也很野性,完了,她好像有点喜欢上他了,怎么办?因为这样的男人确实有魅力啊,别说遇见了,还一起吃过饭说过话,就是在网上,有这么个博主,她也会粉啊。
可一想到,可能要不了几天,他就要走了,她有点儿心里酸溜溜的小难过,但没办法,想走的留不住,不想走的无需留。
“快说啊,你都经过什么?”,他要再不说,她真的要失去耐心了,也会给对他刚刚产生的好感减分的。
他用他那在高眉骨下的漆黑的毛茸茸的眼睛深睨着她道:“石人族,你觉得在地球文明史上,出现过多少石人族?”
这里有必要解释一下,在《星迹》小说里,主人公是石人族,这是他自己给自己的定义的,因为他并不是人类,它是一颗石头,来自地球以外,像星辰碎片一样陨落到地球上,经过漫长的岁月,在一个流星爆发的夜晚,它从石头中出生了,地球对他而言,形同于代孕妈妈。
他出生于亚马逊河区域的热带雨林里,天赋异能,只不过幼年的他并不知道自己身负异能。
他生于这天地间,和《西游记》中的孙悟空如出一辙,只不过他不如齐天大圣幸运,他没有同类,他从石头中破“壳”而出的一瞬间,就遇到了一条巨蟒,巨蟒用橙黄色的眼睛盯着他,在下一刻,朝他张开了血盆大口,他还只是个婴孩,他对那血盆大口竟然没有畏惧,只是看着它,朝自己罩了下来,然后天就黑了,他在那嘴里,感到又温暖又柔软……在少顷的适应后,他发现了他第一个异能,在黑暗中可以不借助光源来视物,他觉得周遭像海浪一般起伏,蠕动……他很快便有了爬行的能力,于是他向那红色的隧道内爬……
他还没有发觉他的第二项异能,他是不需要像人类一样呼吸氧气的。
所以在蛇腹内,他可以活着,可以爬,爬着爬着看到了一只绿色的袋子,还发着暗暗的荧光,他快速朝那袋子爬近,抬起手摸了摸,有点硬,多年后他才知道,那巨蟒已经活了很久,胆囊已经形成了所谓的内丹,他的幼年,是他以回忆录的方式写的,所以彼时,他连那是巨蟒的胆囊都不知道,他仅仅觉得新奇,那东西光滑而又漂亮,让他留恋了好一会儿,最后,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继续向前爬,一直到了巨蟒的胃部,那里会有蛇酸,他的第三个异能被激活了,并非是蛇酸对他没有腐蚀作用,而是他表皮受伤后,身体内分泌系统具有快速修复愈合的功能,从开始进入到出去,蛇酸对他的腐蚀性作用只发生在刚一开始,当他的内循环系统的免疫功能启动后,比计算机还灵敏的识别了蛇酸结构,形成了免疫屏障。
他就这样毫发无损的在巨蟒身体经历了“人”生第一次探索性的旅行,最后从巨蟒肛门爬了出来,没有费吹灰之力。
这就是洛瑟的新生儿见闻了,当然,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很多很多的经历,他更多的异能被激活……不然,就他小说里写的那些险境,他一百条命也不够死的。
小说归小说,毕竟是虚构的,周清尘看的时候,只是觉得精彩非常,但你要让她去认为这个世界上真的有洛瑟这样一个人,又或者是他这样一个种族,她想要么是她太天真,要么就是她疯了。
可是,现下,罗泽看着她的眼神儿是那样深邃,她竟然开始想,难道这世界上,真有她未知的种族?和《星迹》的作者一样,她同样也是一名作家,她接受想象力的无限扩散,也早就有一种觉悟——即人类的认知太有限了,人类不知道的,并不代表其不存在。
她定定的看着罗泽问,“你的意思是说,小说不完全是虚构的,地球上确实有一个种族,叫做石人族,他(她)们有着和人类一样的外表,但和洛瑟是一样的石生人,来自外星?”
罗泽也看着她,眼神坚定的说:“是的,只不过数量十分稀少,相关数据至今可查的全球陨石差不多四万多块,那些没有被发现的,不能算在其中,我就此查询了很多材料,推演出来的结果是平均6000-8000颗陨石里能生出一个石人,有些陨石来的时候本身就不携带生命体,只有极少的一部分,才会包裹着生命体,到了地球以后,又会有不适应各种孕育环境而胎死石中的,所以我估测,当前全球的石人族,也就一百多个吧。”
周清尘略为思忖,道:“按你的算法,平均6000-8000颗陨石里才能生出一个石人,那一共也就5-6人,难道还有九十多个是未知陨石生出来的?”
“不。一种可能是,有一部分石人已经掌握了与母星联络的方法,作者在后两部里已经写到了,他也找到了,可他因为某种原因不能说,所以书的最后一部叫秘,还有一个原因,已经确认了,那就是外星来客石人族已经和地球人类结合了,有了后代。”
周清尘听完,喝了最后一口羊汤,凉了,也饱了,顿了一顿,忽然笑着说:“所以,你想和我说,你是石人族的后代吗?”
他的视线转向前方,说了一句,“我不是。”
“呵呵,”,还好他没说是,否则就太离谱了,周清尘起了身,拿起碗筷道:“你编故事的水平非常赞,写书吧,写出来的书一定有人看。”
罗泽讷讷道:“我没有编故事啊。”
“行,你没编,所以你是探险家,还是科学家,还是研究《星迹》这部书的专家?你的工作就是探寻未知吗?”
“我什么家都不是,但我对未知确实充满好奇。”
“那是,谁都对未知很好奇,你说这世上有石人族,那你多找些证据,一旦你可以证实确实有,你将名扬四海。”
“我并不想名扬四海,我想探寻一个谜。”
“谜?什么谜?”
“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有趣,哈哈哈,他真是越来越有趣了!那她也想探寻一个谜,谜面就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