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好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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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换了一身军绿色的衣裤,上衣是宽松型的速干短袖,裤子还是很多口袋的那种工装裤,她没看错的话,有个口袋上是打了补丁,另外个口袋边缘破了,被用针线缝了起来,那缝补的手工水平还真让人不敢恭维。
他依然是长头发,络腮胡子,只不过洗干净后完全不一样,他的容貌特征倾向于白种人,但是黄色的皮肤,这样收拾过后更加适合做油画模特。
“喂,你从哪里来?”,她第二次问了,在厨房问的时候被别的事情打断,他也没有回答她。
“月牙泉。”
“喔,下一个目的地呢?”
“不知道。”
呵呵,果然是怪人,“那……你是维吾尔族?”
“石人族。”
“什么族?”
他忽然笑了,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而后随手抽起她笔筒里的一支笔,在那本书的书页上写下三个字——食人族。
周清尘愣了一愣,片刻后随手抓起一件儿趁手的东西就招呼了过去,边打边说:“谁让你在我书上乱写的?还食人族,我好怕怕呢!”
他躲了两下,随后抬起手抓住了她打人的物件,那是一把竹制的小锤子,老年人常用来捶背的那种。
周清尘没他力气大,拽了两拽还是没有拽出来,他就笑着说:“石人族,石头的石,呶,和这书里主人公一样的种族。”
周清尘不再较劲儿,因为注意力被转移了,“你也喜欢这部书?”
“还行。”
口气还挺大,“你看书吗?”,她问他,长得可不像看的。
“看。”
“都看过哪些书?”
“想不起来。”
汗!
“那这部书你都看完了?”
“嗯。”
读者对读过同一本书的人都有种同道中人的感觉,周清尘开始说:“作者的想象力还真是天马行空,这么精彩的书,可惜作者这一生,就写了这一部作品。”
“老板,我现在需要做事吗?”,他转移了话题。
周清尘想想,却实在想不出有什么需要做的,她独处惯了,很多事都能自己解决。最后她说:“暂时没有,等我想到了再说。”
“那我可以去睡觉吗?”
愣了一愣,她回答:“可以。”
“好的。”
“等等,你……你去哪里睡?”,她刚说了是不包住的。
“后院,你那后院可以吗?”
周清尘没有应声。
罗泽就又说:“晚上我会另外找地方,不会给你添麻烦。”
周清尘沉默片刻,说道:“这样吧,你答应我之前的提议,我就允许你晚上也住在这里。”
“什么提议?”
他这是什么脑子啊?“模特,做我的模特,我不但允许你晚上住在这里,还给你两千一次的酬劳,先钱后画,oK不?”
“No.”
“你是个男人,还怕看吗?”,再说她又不是没看过!
“不怕,但是不想。”
她被怼的说不出话来,憋了半晌突然一拍桌子叫嚷道:“工作时间,谁允许你睡觉的?看见了吗?那边的书架,每一只壁橱,都给我擦干净,不擦完没有饭吃。”
“好。”
他竟然如此听话,倒让周清尘有些反应不过来,她原本不是这样的凶婆娘,平素待人都是十分和善的。
野人罗泽的悟性其实是极高的,他完全没用老板再多说一个字,就找到了抹布以及水盆,接下来两个多小时的时间,他就是在那里擦书橱,擦擦擦……
***
周清尘原本想继续看书的,但是有那么个影子在书橱间晃动,她就如何都静不下心来,三天,再给他三天时间,如果他还是不肯答应做模特,她就找个借口把他赶走,她还是更喜欢独处。
但当她看到他打扫好的卫生后,她就决定,无论他答不答应做模特,只要他愿意,他想住多久住多久!他把活干得太漂亮了!不仅仅是打扫了卫生,还将孩子们翻乱的书都分门别类的排布好了,另外,她原本分类摆放的书籍,他也重新梳理了一遍,她必须得承认,按照他这个排布,确实比她以前的思路更清晰,更方便读者。
她检查完这些想说去看看他在干嘛,就见他正坐在后门口洗衣服……
周清尘看了一会儿,走过去搭讪道:“嗨,洗衣服呐。”
他看了她一眼,没有应声。
“我的衣服,你可以一起洗了吗?”,她必须尽可能的使用她做老板的权力。
“好。”
周清尘笑了,蹲在他身旁道:“看来我果真没看走眼,你是个能干活的,生存能力也超级强的,这样吧,本座现下心情好,准许你睡在后院了,那仓库看见了吗,你把它打扫干净,就可以住在里面了。”
罗泽抬头看了一眼,又低下头开始洗衣服,边洗边答应了一声,“好。”
“晚饭想吃什么啊?”,她继续没话找话。
“我做,你想吃什么?”
这做伙计的觉悟是真的高啊!“算了吧,你再把我的东西炸了,手撕羊肉要吃吗?”,这地方别的不多,牛羊却是多的。
他看她一眼,“你有钱?”
她笑了,心想老娘虽然和富豪不能相比,但羊肉还是吃得起的,“你就说想不想吃?”
“我有什么吃什么。”
“那你去买。”,说着,她站起身来,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叠纸币,数了两百五十元出来,递给他说:“买只羊腿就够了。”
他看了那钱一眼,说道:“去哪买?”
“出门左拐,一直往前走,街尾那家,挂着阳光牧场牌子的。”
“好。”
“那我先放这了哈,你洗好就去买。”
“好。”
周清尘放下钱,又去前屋了,看看时间,孩子们快来了,有那么几个孩子,一放学就喜欢往这里跑,她这里的书本,想来是比课堂上的丰富多了,不但不要钱,有时还有糖果小点心吃。
这小镇相对来说还是比较贫苦的,最富的富户也就是家里有一百多只羊,就是她打发罗泽去买羊的那家,其他的人家,留在镇上的多是老年人和留守儿童,以及像她这种外来户,自己有点小钱的,来这边收当地土特产倒卖出去,顺带着做做过往驴客朋友生意,她其实也收土特产,小物件,也倒卖,只不过这些是顺带做做的,讲究的是个机缘,主业还是开书店,做公益一般。
当那些留守下来的孩子们,在她的书店里看书的时候,她看着他(她)们,就是她感到特别幸福的时刻。
知识改变命运,她都忘记哪里看来的这句话,她不知道知识到底能不能改变命运,因为命运这种东西是被预设好的,但多掌握一点知识,总归是没有坏处的,尤其对于这偏远地区的孩子们来说,文明的延续,就是要靠这一代又一代的孩子们,也只有文明的长存,才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乃至一个物种,长存的基础,所以她以为她在做的事情,就是为了文明的延续,贡献一点微薄的力量。
孩子们来的时候,罗泽已经去买肉了,可直到饭点儿,孩子们相继回家去了,红日西陲,他还是没有回来。
周清尘笑笑,她想他不会卷了区区二百五十元钱就跑路吧?但又想,他二十元一天的活都肯做,二百五十元,够他赚十多天的了,她不是说他是个骗子,只不过像这种人,如风如沙,除非他自己想留,不然你是留不住的。她不差二百五十元钱,给这个数字也有愚弄的意味儿,她就想做个小测试,看看他的人品,毕竟贸然“收留”一个陌生人,对一个独居的女性来说,还是很冒险的行为,他若然真的拿钱就走了,反倒是好事,至于说万一他晚上回来打劫,她也是不怕的,她若是怕这个,早就不会自己独居在此了。
也许是看过太多书,对生死,她早已看淡。
太阳彻底从地平线消失,敛去所有光芒的时候,他回来了,手里拎了只羊腿,还有一只塑料袋。
她就站在书店门口,能看见他从远街走过来,这地方本就人丁稀薄,到了日落时分,更是各自都呆在家里,鲜少有人在街上走动了,所以他从那边走来,在空街上,手上拎着羊腿,又是那魁梧的身形,野人的轮廓,让周清尘一忽间又看得呆了,又一幅画的构思在她脑海中形成,她连名字都想到了——《厚漠诡影》。
罗泽终于在那茫茫夜色中走到了店门前,看见周清尘,也不等她问,就解释道:“巴提老板现杀的羊,我跟他聊了一会儿,顺便搭了把手,他就另送了我们半套羊杂,不收钱的。”
这是她见到他之后,听见他说的最长的一段话,但他人都回来了,她也没什么好多说的,但最终还是说了一句,“你去了这么久,现在熬,要有一会儿才能吃到嘴里了。”
“你饿了?”
她不吃都可以,她是担心他饿,可她为什么要担心呢?管他饿不饿呢!“你再耽搁下去,今晚干脆别吃了。”,她也不知道是在和谁生气,总之这般没好气的说。
“我来做。”,他提着羊腿进了屋子,经过前屋到了厨房,也不说话,只是把羊腿和羊杂袋子先放好,就出了后门,周清尘没有告诉过他,但显然他已经知道了柴禾垛在哪里,于是他去抱了木头来,而后生火,他做这些简直可以用一气呵成来形容,分毫不愧对他野人一般的形象。
羊腿羊杂原本就是洗好的,锅子里放了冷水后,他将东西都放了进去,略煮了一煮,等飘起血沫的时候,他将那些东西捞出来,水舀出,另换了一锅水,第二次水开的时候,他将冲洗干净的羊腿羊杂又都放了进去,就着滚水又漂了几次残余的血沫,最后才盖上锅盖,只去守着火。
周清尘从始至终都站在一旁看着,她不得不承认他真的很会干活。
“喂,”,她视线转了一圈儿,发现厨房里唯一一把小凳子在他的屁股底下,于是索性坐在了门槛上道:“你出来多久了?”
“我一直在路上。”,他拨了拨火说。
“你都去过哪些地方?”
“全世界。”
“呵呵,全世界,你才多大?”,他看上去也不过就三十岁左右,说全世界有点夸张了吧?像他这种旅行方法,一年满打满算能走多少地方?除非他是个富豪,不过还真说不准,现在确实有很多有钱人,钱太多了,不知道怎么花了,就开始找寻不一样的人生体验了。
“你在看《星迹》,那里面的地方我都去过。”,他忽然说。
“啊?你是说书里写的那些,是真实存在的?”
“不相信?”
“天呐,我一直以为是虚构的,因为很多这种探险类小说,主人公都是有主角光环的,否则我想第一部他就死了,好多次他都应该是死了,可又全都化险为夷了,因为他有超能力,他根本不是人类。”
罗泽笑了笑,说:“谁跟你说的,长的像人,就一定是人?”
“哈哈,看来你真的也是忠实粉丝,这句话就是书里的嘛。”
“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这部书了。”
“你看得懂法文?”
“嗯。”
“可真是看不出来,那你说书中提到的地方,都是真实存在的,你去到以后,没有遇见什么危险吗?看没看见那些异兽和未知生物呢?”
“当然有。”
“不会吧!那你也可以写书了,写衍生文。你讲讲,讲讲你那些经历呗?”
他挑了挑火,加了一根柴火进去,忽然说道:“你的眼神儿一点不像你这个年纪的人。”
“什么?”
“你的眼神儿很澄澈,你很容易相信人,不,准确的说,你愿意相信你遇见的都是好人。”,他起了身,揭开锅盖,拿一根筷子戳了戳肉,将锅盖又盖了回去,可他无疑说对了,她就是这样的人。
“你会看相?”,她真是对他越来越感兴趣了。
“会一点儿。”
“哈哈,还真有相术这一说啊!说实话我也研究过,但当看到那类书籍的时候,完全看不懂,易经知道吧,多么经典着名,可我翻了许多辅助材料,还是看不懂,真的一点儿没有天赋。”
“见得多了,自然就懂了,你很少出去旅行吧?”
“才不是,我走过很多地方的。”,她不想在他面前表现的太井底之蛙。
罗泽笑了笑,说:“都是旅游景点对吗?”
“呵呵,是的。”,她有点不好意思了,为了不更加露短,她转移话题道:“不说我,说你,说《星迹》,你说的那些地方你都去过,你真的不是在骗我的?”
罗泽笑笑,说:“雨荒其实就是热带原始森林,厚漠就是沙漠里的无人区,诡城就是人类的城市,只是有很多你不知道的地方,风窟就是溶洞,这些地方书里也写得很清楚了啊。”
“我当然知道你说的这些,我是说具体的,书里写的具体地方你也去过了?”
他忽然看着火说:“我还可以告诉你,这世界上还有很多他没写出来的东西呢,你想知道吗?”
她当然想了。
他却站起来,揭开了锅盖说,“羊肉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