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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朱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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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清晨一直与周围的人有着一种她自己都无法逾越的距离感,这让她显得很清冷也有些孤独。但朱媚的存在对她来说很特别,朱媚像是她从外面拾回来的一只被人遗弃的宠物,对她既呵护又宽容。

那天晚上叶清晨从学校出来的有些晚,又在外面吃了饭,回家的时候天已有些黑蒙蒙的,街道两边的路灯已亮了。她走在离小区不远的人行道上,远远地看见一个男人在路边停下脚步,然后四处张望了一下,像在看附近有没有人,然后就弯下腰在地上摸着什么。她开始没有在意,随意地往前走着,走到跟前才看见那个男人在摸躺在路边绿化带边的一个女子,女子闭目沉睡,她的上衣衣扣已被解开,露出雪白的胸脯。

叶清晨停下脚步,厉声呵斥道:“你在干什么?”

男子被吓了一跳,慌乱地直起腰,见说话的是一个年轻的女子,稍稍地放下心,忙乱地说道:“我就看看这是谁”

叶清晨见躺在地上的女子一动不动,身上一股浓烈的酒味,显然是喝多了。

男子见叶清晨没有离开的意思,又慌乱掩饰着说:“这是我家的亲戚,我准备带她回家”。

叶清晨冷笑一声道:“你少在这里胡说八道,我刚才远远看见你在这里东张西望的,后来又看见你一直在她身上乱摸,她是你家什么亲戚?是你妹还是你姐?”

男子被问的无语,向四周看了一圈,见周围只有往来的车辆,并没有往这边来的行人,就壮起胆吓唬道:“你少管闲事!”

叶清晨身上背了个书包,她把书包从背上取下来,提在手上,摆出一副准备打架的架势,面不改色地说:“你想干嘛?还不滚蛋!”

那个男子没想到这个女孩子竟然如此胆大,一时不知所措,看了看路上往来的车辆,到底还是做贼心虚,不敢和叶清晨动手就退着身离开了。

叶清晨见这里离自己住的小区不远,躺在地上的女子,虽然醉卧在地,很不雅观,但是衣着雅致整齐,脸上妆容清淡,不像是乱七八糟的不良女人。

叶清晨想把她叫醒,用脚轻轻地踢了踢她,她竟然一点反应都没有,凑近细看竟然睡相安然恬静,躺在大街上竟然睡的像在自家床上一样,叶清晨觉得这个女孩子很好笑。

叶清晨看着地上躺着的女子一副不省人事的样子,知道她一时半会醒不过来,如果把她扔在这里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想了想就抱起她把她带回了自己家。

回到家中,叶清晨给她冲了澡,换了睡衣,她很乖,闭着眼睛一直任她摆弄都没有醒,也没有吐,只是一直沉睡。

第二天早晨,叶清晨站在卧室的门口,看着坐在床上一脸紧张的女孩子,觉得她长的很美,而且是那种很优雅古典的美丽。大大的眼睛,眼角很长,鹅蛋脸,鼻子小巧,樱桃小口,皮肤白净细腻,像是画中走出的仕女,她看叶清晨的眼光有几分惊恐又有几分警惕。

叶清晨问了她的情况后,知道她叫朱媚,她们就住在同一个小区,就问她怎么会一个人醉倒在路边,送她的朋友呢?

她说是自己一个人在离小区不远的酒吧里喝多了,出酒吧的时候心里还清楚着呢,还记得回家的路,可走着走着就糊涂了,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事。

得知自己是被叶清晨在路边拾回来的后,满脸羞惭,一再告诫叶清晨不要告诉别人。叶清晨笑着说自己在这里没有朋友,也没有熟悉的人,没人听她的闲话,她才略略放心。

朱媚说话的声音很轻柔,娇滴滴慢悠悠的像是唱歌,让叶清晨听的身上麻酥酥的。

叶清晨以为能自己把自己灌醉的女孩子一定是个外柔内刚的女人,可在送她回自己家的时候,叶清晨才知道这个叫朱媚的漂亮女人有多娇气。

可能是摔倒时崴了脚,她就像被截了肢一样,动她一下就吱哇乱叫,泪眼汪汪,弄地叶清晨无从下手,站在床前瞪着她看了半天,问她到底想不想走,

扶着她走路,她走一步“哼”一声,出了单元门,下楼梯时拽了一下她的胳膊,她叫大喊“疼”,叶清晨只好搂着她的腰,箍着她的腰拖着她走了几步,她又说气上不来,气的叶清晨松了手问:“是不是想让我再把你抱回去?”

好不容易把她送回了她自己的家,叶清晨又开始给她当保姆。叶清晨不会做饭,只能简单地将半成品加熟。

刚开始,因为不太熟悉,她还能勉强凑合,叶清晨为她做些什么她还说声谢谢,但很快。她们就熟络起来,那以后她很快就呈现出另一副嘴脸。

朱媚对日常生活的要求太多太细,喝水的杯子,盛饭的碗,都很讲究,用错了都不行,用过的东西没有放回原位也不行。

叶清晨煮了饺子,朱媚让用带蓝边的白盘子盛,叶清晨拿了个带红花的盘子装,朱媚说那个蓝边的盘子下面有漏眼,可以漏去水份,这个红盘子没有,她捞出的饺子容易粘,然后又扯出别的事念叨半天,嫌她生活太不讲究

气的叶清晨用筷子敲着她的盘子说:“你再这么多事,就不要再给我打电话了”。

朱媚出不了门,一天要给叶清晨打N个电话,买各种吃的用的东西要求细了又细,不仅要看牌子,还要看生产日期。在生活细节上,精益求精,而且每次买回来的东西她挑叶清晨毛病一挑一个准。

气的叶清晨拒绝帮她买东西,她也不放心叶清晨给她买,一个星期后,她只好拖着一瘸一拐的脚自己出门。

叶清晨见她房间里有围棋,就和她下了一局,朱媚本来对自己的棋技很有信心,没想到一局下来,竟然输给了叶清晨。

朱媚不服气,说是因为自己脚崴了,影响了心情。

叶清晨才不听她那一套,手指敲着棋盘说:“以后不许再挑我的毛病,你也有不如我的地方”。

朱媚生活的很精致,房间里所有的陈设都极尽精致繁复,灯具、厨具、餐具、酒具式样别致,床上用品,窗帘、桌布,沙发巾、不是流苏就是蕾丝,边椅子的四个脚都套着带蕾丝的小套子。

到处都是些小摆设,真花、假花摆满了房间,而且喷上了香水。

她还非常的勤劳,对做家务的热爱让叶清晨感到汗言,脚稍好一些后就像小蜜蜂一样忙忙碌碌,她说自己最快乐的时候就是把房间打扫一新,端一杯热茶坐在沙发上欣赏自己劳动成果的时候。

她只要去一次叶清晨的房子,就要给她里里外外打扫一遍,东西重新摆置一番,幸好叶清晨的房间陈设一切极简,除了生活必须品,房间里没有一样多余的东西,她就是去了也没有多少可干的事情。但她不气馁,开始为叶清晨买东西,在叶清晨的房子里七七八八地塞了很多叶清晨都不知道的小摆设。别的东西也就罢了,她买了花和鱼让她天天打理,那些小鱼太难侍候,死的太快,朱媚不停地念叨她,最后,叶清晨在门上贴了谢绝朱媚入内的条子。

叶清晨对周围事物的洒脱随意,她总想摆脱束缚,可又不知自己最终追求的是什么,那种无欲无求的淡泊,让她对生活有时感觉到有些茫然。朱媚对生活琐事的热爱,对精致繁复东西的热情,虽然与叶清晨的生活习惯大相径庭,却让叶清晨感觉到生活的细腻踏实。

朱媚喜欢唠叨,叶清晨从不回应朱媚的唠叨,自己该干什么还是干什么。她也不反感朱媚的唠叨,她说她的,自已干自己的,我行我素。反正朱媚的唠叨只在嘴上,并不真的要求结果,朱媚也知道她就是要求,也不会得到叶清晨的回应。

叶清晨一直觉得朱媚就象她救的一只不起眼的流浪狗,洗涤涮涮后竟然变成一只漂亮的宠物狗,漂亮的容颜,温柔的性格,善良的秉性,天天围在她的脚边哼哼嘤嘤,可可爱爱地,所以在心里一直有点宠着她,护着她的感觉。

叶清晨一直对朱媚说那天晚上自己救了她,但没有告诉她,是从一个色狼男人手里救回了她,曾有一个男人轻薄过她。

她喜欢说自己救了她,这让她有一种挽回失去东西的感觉,当年她没有拉住聂明宇,她沿着河沿追了一路也没有能追上他,在她日复一日的噩梦中,那条河里曾出现过树木、石头、桥梁等等,可什么都没能挡住聂明宇的消失。

但朱媚是她救回来的,对此她有过一百种如果她没有救朱媚,朱媚会有遇到什么样不幸的设想,然后就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做对事情的成就感,所以对这个她救回来的女人,她心里有一种温暖的安慰。

她们相处的出奇的好,好像性格互补的两个人,都找到了自己的另一面。叶清晨随性,朱媚细腻,但两人都属于很坦诚的人,对方想的是什么会一目了然,不藏不掖着。

朱媚父母也都是教师,和叶清晨生活背景相似,虽然两人性格有差异,生活习惯不同,但两人的三观相似,在为人处事的大方向上相同,循规蹈矩,与人为善,健康向上。只有在对待陆慎言的问题上,两人的意见相左,朱媚对陆慎言的执念让叶清晨深恶痛绝又无可奈何。

大闹林洛菲的婚礼后,朱媚虽然嘴上说当时的场面让她在那么多人面前丢脸了,但实际上心里是非常高兴的,叶清晨能感觉到她是在暗暗希望这场婚礼因为她们搅闹不算,陆慎言和林洛菲的婚没有结成。

所以,当她听朱媚极力掩饰着内心的喜悦,一脸平静地告诉她说:“秦爽给我说,那天我们走了以后,林洛菲和陆慎言也走了,姚丽和林清浩也走,婚礼就没有继续下去,后来只有主持人和陆慎言家的人招呼那些宾客吃完饭就散了”。

叶清晨狠狠打击她说:“那又怎么样?婚礼就是个形式,是告诉大家两个人已领证成为正式夫妻的广告,如今虽然这个广告做砸了,但产品是存在的,他们已经结婚了,是法定夫妻了”。

朱媚不甘地说:“可你也看见了,陆慎言并不真的爱林洛菲,我们闹的那么厉害,他但从头到尾都没有出面帮过林洛菲,林洛菲打我的时候,我感觉得到他是想过来护着我的”。

“但他没有过来,他当时很清楚,他即使喜欢你,他现在对你既没占有的权利也没维护的义务,他和林洛菲已是法律上的合法夫妻了!他最后只能跟着林洛菲走”叶清晨很不客气地强调。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但是他们之间没有爱情,陆慎言是什么样的人我很清楚,他根本不爱林洛菲,他是迫不得已,他们就不应该在一起,你向我说教没用”朱媚眼中流露出抵触情绪。

叶清晨仰头无言,面对朱媚的这种痴迷不悟的行为,她觉得有些不可理喻:“陆慎言的确很帅,很出色,可以理解林洛菲为什么会不择手段一定要得到这个男人,但是如果说,陆慎言不是真心的喜欢林洛菲而和她结婚,至少说明两个问题,一是陆慎言本人是个优柔寡断没有主见,容易被人操控的男人,二是他们的婚姻是两个大家族利益的合作交换。这样的婚姻在现实中更牢固的”。

朱媚固执地说:“没有感情的婚姻,没有牢固可言,至于利益,有利则聚,无利则散,更不可靠”。

叶清晨笑道:“那又怎么样?你不仅想插足到他们两个人的婚姻里,还想插足他们两家的生意?”

“有何不可吗?她林洛菲能做的事情,我为什么不能做?”朱媚话说的很狠,叶清晨觉得,一说到陆慎言,朱媚就象换了个人。

叶清晨皱着眉头问朱媚:“我想问一个问题,我一直觉得你不象个生意人,你说你是学医的,以你的性格,进医院当医生更适合你,但你为什么要开书店呢?该不会是因为林洛菲吧?”

朱媚没有否认,而是昂着头说道:“就是因为林洛菲,她一直在我面前炫耀她的钱,声称和陆慎言门当户对,志同道合,嘲笑我和陆慎言根本不是一个世界里的人。所以毕业后我没有当医生,而是做生意,你看,我做的不也挺好的吗?她林洛菲靠的是姚丽,而我靠的是我自己,我并不比她差!”

叶清晨对朱媚的幼稚简直无话可说:“可你现在虽然是生意人,也算的上小有成就,可是现在最多算是能财务自由,但你和陆慎言、林洛菲并不是一个级别的,你和他们还是不在一世界里。你想想这些年来,你们虽然在一个城市里,可你想见他一面都不可能,说的再直白一些,那天如果不是林洛菲心术不下,来羞辱你,我们连进入她婚礼宾客名单的资格都没有”。

朱媚肃了脸,一副破釜沉舟的神情说:“起码我是自由的,没人管我干什么”。

叶清晨大吃一惊,问道:“你想干吗?”

几天之后,叶清晨知道朱媚想干什么了,朱媚对叶清晨说准备在西北市最高档的商务大厦,东方商务大厦里开个书店。

叶清晨不是生意人,她不知道在商务大厦里开书店能干什么,朱媚说那座大厦里有一个十分高级的休闲会所,占据了一层楼,这一层楼里开了好几家店,有棋室、有书画室、玉器店,最主要的是有一家高档茶室、都是很有文化品味的店。

这个商务大厦里,进驻了好多大公司,很多公司职员、老板会到这里来休闲,听说省城里的生意人大都喜欢到这里来喝茶、下棋、休闲。

朱媚说是秦爽介绍她认识了这个会所的老板金子轩,金老板知道她是开书店的,就说会所里正好有个空店面,邀请她进驻会所来这里开个书店。而且给了她一个特别优惠的价格、

在会所里面开书?它所面对的顾客会是什么人?叶清晨想不出朱媚在那里开店的理由,她觉得朱媚脑子一定是进水了。

叶清晨皱眉想了想问:“你是想进去做生意,还是想进去结交那个圈子里的人?”

朱媚抿了嘴,毫不掩饰地说:“两者都有,秦爽说西北市生意圈里的顶级人物经常出入那个地方”。

“这么说陆慎言也常去那个地方?”叶清晨追问道。

朱媚迟疑了一下,点点头。

叶清晨抚额,现在她才知道看似娇娇气气的朱媚,固执起来有多固执,看来为了陆慎言她是拼了。

只是陆慎言现在是有妇之夫,对一个有妇之夫紧追不舍,那怕是女方林洛菲,对这一点叶清晨心里也有说不出的不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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