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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秋风撩人我爱阅读,行走天涯囊中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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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寂,愁煞人。

每一个清晨,校园西墙边那9棵大白杨都会把落叶撒遍西边那片校园。

天也高,云也淡。

课间,我一个人站在树下抬头看着淡淡的变幻莫测的云朵飘来飘去。

几丝本不该出现在这张18岁脸上的多愁善感悄悄的爬上我的脸。

是的,我慢慢的发现天生悲观的情绪和自己并存,与生俱来的多愁善感,无论怎么努力让自己开心,那种感觉都挥之不去。

年有四季,春花秋月,夏荷冬雪。相比那朝气蓬勃的春天,烈日炎炎的夏天,还有那寒风凛冽的冬天,我偏偏却喜欢这萧瑟荒凉的秋天。

其实秋天也有它独有的好处,秋天是收获的季节,也是感恩的季节。

一个人站在大白杨下,看落叶飘飘,看天高云淡。

我想起了已经隔世四年的祖父。

逝者已逝,我们的生活还要继续。

我想起了已经分手三年的宋婉秋。

三年来,我没有宋婉秋半点儿音讯,我知道,我们的生活轨迹完全不同,我们已经没有太大可能在一起。

其实整个高一高二,我交往过三个不同的女朋友,

我知道,我是为了让别人进来,把她忘掉。可是那几乎无尽于事。往事太过美好,回忆才更痛苦。

我也知道,或许我不应该活在回忆里。

两年,三个女朋友,每一个都亲吻无数次,我是在寻找和婉秋亲吻时的那种感觉。可是我几乎找不到那种感觉。我也不知道以后是否还会找到那种感觉。那是初恋的感觉,那是月圆夜的感觉,那是甜蜜的感觉。

后来,我上了大学,那转眼又是三年。等我三年大专毕业。再有婉秋消息的时候,她已经嫁给了别人,她还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关于这个被我称为初恋的叫婉秋的女孩儿她确实一直存在,关于她我说的太多太多了,这些无须多说。

且说,10月11日这天晚上新闻上一个消息突然震惊了全国。

这天晚上七点钟,瑞典文学院常任秘书彼得·恩隆德在瑞典文学院诺贝尔奖评审委员会宣布,中国作家莫言,获得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

一时间,全国上下文学届无数学者为之震撼。

要知道,诺贝尔奖诞生已有百年之久。在此之前,中国人得诺奖的数量为零。

上世纪文学家鲁迅,老舍,沈从文都曾有幸被提名诺贝尔文学奖,可惜种种原因都不曾得奖。

作家莫言是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也是第一个获得诺贝尔奖的人。

这一世界性的荣耀,在拥有14亿人口的国家来说前无古人,同时也肯定是后无来者的存在,可想而知等下一位作家再一次得诺奖更是遥遥无期不见踪影。

而我就孤陋寡闻了,虽说我是个顶喜欢读书的书生,之前四大名着都读过,什么鲁迅,余秋雨啥的也都涉及,但是从来没读过莫言的书。

周日下午去学校后边的栗家坟广场晃悠,刚好碰到一摆摊买书的。用眼在书摊上扫了一眼,看到了莫言的书。

书半价,我掏钱买了两本,一本叫《蛙》,还有一本叫《丰入肥臀》。那是我第一次在书摊上买比较出名的作家的书。也就是从那以后,我就走上了买书藏书之路,并且几乎一去不返。说起莫言,后来,直到2020年冬天,我才把莫言的全部书集齐,他的11部长篇小说,他的八本中篇小说集,他的六本短篇小说集。

诺贝尔委员会给莫言的颁奖词为:将魔幻现实主义与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社会融合在一起。

那一年之前我的藏书只有十几本而已。而且整个高中读的书也极其有限。

它们是:

《城南旧事》林海音

《谁的青春不迷茫》刘同

《小时代》郭敬明

莫言:

《丰入肥臀》

《蛙》

《天堂蒜薹之歌》

《酒国》

《一座空城》韩寒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辛夷坞

《摇着轮椅上北大》

《红楼梦》前五十回

《妻妾成群》苏童

《水浒传》

《老人与海》海明威

现在是2021年5月,我的藏书已经接近500本。

我说过:送书是在送最珍贵的礼物。

而这一结论也是那个时候得出。

其高中出现的这些书。

《致青春》送给了高中时候的前女友余娇娇。

《摇着轮椅上北大》送给了前女友杨贺影。

《水浒传》送给了前女友史晓君。

我还记得那本《城南旧事》是班里黄二喜同学的,六子借过来看,我也借过来看完了。

那本《谁的青春不迷茫》是葛海鸥同学的,那是她朋友送她的生日礼物,她一般情况下都不会外借。

很不错的一本写青春的书。

书里说:

你觉得孤独就对了,那是让你认识自己的机会。

你觉得不被理解就对了,那是让你认清朋友的机会。

你觉得黑暗就对了,那是让你发现光芒的机会。

你觉得无助就对了,那样你才能知道谁是你的贵人。

你觉得迷茫就对了,谁的青春不迷茫 。

我曾谈过一段恋爱,分手理由是因为我不够有钱;

后来我拼命赚钱,却再也没有遇见过那个人。

我曾被同事排挤,因为我不懂规矩;

后来我懂了规矩,但再也不会用这个理由去刁难新同事。

我一直和父母抗争,因为他们一直觉得我不那么好;

后来我过得越来越好,才知道他们只是怕我一个人过得不好。

这些年,我一直在试着了解,了解这个世界,了解不完整的自己。

青年作家刘同写的一本关于青春的书,那也是他的第一本书,出版便成为了当年很畅销的书。

当我从葛同学手里好不容易把书借过来的时候,好像又新交了女朋友一样高兴。我迫不及待的用了三个晚自习把书从头到尾的看了一遍。

刘同很聪明,他抓住了当代高中生,大学生,自己打工青年人的心里,谁的青春都会迷茫。谁的青春不迷茫?

而一本红楼梦,在我刚上高一的时候就买了回来。结果三年过去,高中毕业,又三年过去,大专毕业,这都已经在第四个三年的路上,一本红楼梦还没能读完。

今天这章是突然成型的,上了高三似乎大家都忙于学习了。你看看那几个女生,李毛毛她们宿舍的六个人,如果仔细观察,你会发现,她们女生在上了整整一天的课,就是下了晚自习回宿舍睡觉都会拿几本书,晚上回去宿舍里打着手电筒学习,背背单词,背背文言文。

女生宿舍里你要是半夜不打手电筒学习几个小时,几乎都不好意思进宿舍。

而我,好像半夜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写过几千字的情书。

我的整个高三的数学课和英语课,是跟十二,明子,头子他们一样,用来消遣的,写小说,看小说,写日记。

倒也不是不想考个本科,是听数学课实在像听天书,是记单词实在是伤感情,我参与的只有历史,语文,政治,地理。

学文科,我就佩服模拟考试永远考第一名,并且远远把第二名甩开几条街的刘迎同学。

学理科,我佩服火箭班的尚志同学,我永远记得高一期中考试的时候简单的抄了尚志同学的几门试卷后,一跃成为全班第五名的高光时刻。让我脑壳都要爆炸的生物,化学题在尚志的手里就是小菜一碟。

通过他们两个学习方面天才一样的能力,我也得出一个结论:笨的人再努力也不行。

学习方面我很笨,记性也不好,像我爸,没像我妈。

我就想,以后要不要生孩子。这样的基因是不是有必要遗传给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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