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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要我动手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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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初被他抱了很久,虽特殊情况,未有实质性的突破,倒也不止擦边球那么浅尝即止。

期间,谈知义给她调整了几次抱姿,她跟只提线木偶没两样,任他摆布。

隔了两个多月没有进行深度交流,谈知义自然不会满足于此,最后在他的循循善诱下,还是让林初尝试了一些循规蹈矩之外的体验。

夜已深,林初从最初的神经紧绷,到最后的昏昏欲睡,消耗了太多体力和精神。

有些事就难以启齿,明明出力的一直是他,最后被击溃的人却是自己。

临睡前,林初去了一趟洗手间。

上厕所之前,她第一次翻遍每一个抽屉和柜子,实在没有一丁点的女性用品。

上次她到这儿来,没把姨妈巾留下,心里想的是肯定没有下次踏足的机会了。

世事难料,中间也才只隔了一天。

今晚这一出,她和谈知义心照不宣,重拾起了这段不伦不类的关系。

她完全高兴不起来,暗骂自己软骨头,当初痛定思痛下了离开他的决定,竟是这么轻浮和没有原则就反悔了。

同时,她耳边响起的,是高忆卿那句“我也没想过嫁给他”的话来。

假如她在感情里有高忆卿一半的豁达和洒脱,也不至于沦落成眼下的境地。

林初对着镜子发呆,刚结束和谈知义的互动,这会儿心跳还怦怦作响,面色潮红久久不褪,发丝微微凌乱。

她想起方才被他困在怀里时娇喘微微的模样,最后居然主动扭头去寻他的吻,简直是打破了对自己的想象。

这是个面目全非的自己,令人心生恐惧。

她对自己露出了个嫌弃生厌的表情,忽然听见洗手间的门被敲响。

她一直有落锁的习惯,无论她和谈知义有过多么亲密的举止,这一点始终未变。

打开门,谈知义递给她两包姨妈巾,待她接过就走开了。

心还是细的。

五分钟后,林初慢慢吞吞回到卧室。

谈知义已经换了套睡衣,安静靠在床头看手机,看样子有点在等她,但不明显。

他瞄了床头柜的水杯,对林初说:“喝了睡觉。”

林初走近,端起水杯,是温热的红糖水。

她当着谈知义的面,咕噜咕噜一口气喝完,放下杯子,然后绕到另一边上了床。

再度同床共枕,对林初是个极大的考验,以至于她了无睡意,靠在床沿侧躺着的身子僵硬不已,又不想让谈知义有所察觉,她一动不敢动。

装睡真的很累。

林初闭着眼,得出了这么个无聊的真理。

也不知过了多久,谈知义忽然出声,打破寂静的长夜:“穿着牛仔裤袜子,你能睡着才是本事大。”

又来了。

话里话外在点她呢。

怪她把东西清理干净,做出一副要与他决裂的姿态。

到头来,还不是夹着尾巴乖乖回到他身边。

林初不搭腔,装睡不丢人,被点才没脸见人。

只听谈知义的声音阴魂不散,在这间空旷的卧室格外清晰醒目:“要我动手脱?”

林初终于示弱:“不要。”

可她一千个一万个不愿脱裤子睡觉,孤男寡女过于羞耻不说,主要她在生理期,真的不方便。

谈知义开灯,林初害怕得瑟缩了一下脑袋,以为他要做出什么惊天动人的举动来。

她急忙面向他,下意识伸手就要去阻止。

谈知义不满横她一眼,赤脚下床,拉开衣橱的门,随手扯了套自己的睡衣扔给林初。

林初小人之心误会他了,此刻更尴尬。

谈知义重新躺回她身边,背对着她,伸手关了灯,以示他正人君子的形象:“以为我多稀罕看。”

林初在黑暗里换好衣服,尺码大了几圈,总归比穿着牛仔裤睡觉舒服多了。

她缩在睡衣睡裤里,思忖着用不着盖被子就够暖和的了,她只想非常没有存在感的躺在床沿将就凑和一晚就好。

孰不知谈知义不干了,被她拱起了火,长臂一捞就将其拽到了身前,也不跟她多费口舌,一双大手熟练得从上衣摆钻了进去,胡乱在她后背摸着,嘴里愤愤:“防贼呢。”

林初大概猜到了他在摸什么,她清楚他的性子,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她犹豫再三,心想按这个节奏摸下去也不是办法,迟早擦枪走火,只好字斟句酌:“我穿的运动文胸,没有扣子。”

说完这句,林初想死。

谈知义顿时无语。

在气死他这件事上,林初无师自通。

林初在谈知义的执着下,自己脱下了文胸。

谈知义肯定不做传说中的柳下惠,他的手就没闲过,刚才在沙发上最多算是隔靴搔痒,这会儿是实打实的肌肤相亲。

林初拱着身子,避无可避。

好在他有分寸,没再玩火,过过瘾就饶了她。

毕竟,最后难受的是自己。

林初朦朦胧胧睡意袭来之际,不确定谈知义跟她说了句什么,又好像隐隐是说了“你搬出来住也好,方便过来陪我。”

对。

一语惊醒梦中人。

说这话的人已经进入了深度睡眠,掌心虚虚搭在她腰上,而林初的困意减半。

林初大概知道谈知义是如何定义自己身份的了,他两次都用了“陪”,让林初刚捂热了点儿的心顿时凉下半截。

“陪”真是个微妙的字眼,就算林初不咬文嚼字,也将它理解成,这背后从来不存在不涵盖“长期”的意思。

只是在他短暂的空窗期里,由她作陪,一起打发无聊的时间。

她从来没有在哪一个阶段,被他列入过长期以往陪伴在自己身边的对象。

过去没有,现在更没有。

而她,对他唯一的奢望,不是别的,只是天长地久。

听着谈知义时轻时重的呼吸,林初一夜未成眠。

天刚亮,她蹑手蹑脚到外面的洗手间洗漱,离开。

雁过不留痕。

林初没有直接回宿舍,而是漫无目的走了很长的一段路,路过鳞次栉比的摩天高楼,路过清晨人烟稀少的闹市街头,有种在这个城市流浪的感觉。

穿梭其中的小野猫是这座城市的点缀,它们像一只只幼小的精灵,给冰冷的星球添上一笔浓墨重彩。

林初走累了,最后走到一家24小时的便利店歇脚,买了一个菜包和一杯热豆浆。

刚落座,谈知义的电话紧随其后。

他怎么醒得这么早?

林初行由手机在口袋里震个不停,直至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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