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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往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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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与白的街与房,是征服之城康曼独有的风景线。放眼望去,赶路者多是金发白肤的格威兰人,偶尔有棕色皮肤的特罗伦人掺杂其间。假如细心观察,还能见到些独来独往的木精灵与金精灵,以及黑发黄肤的博萨人。

皆生于帝国领土之上的他们,不论肤色种族为何,似乎都让心中那对神圣帝皇的信仰消磨了彼此的差异,能在封国格威兰的首府相安无事地生活。可若留心他们行走的路线,又会发现他们在刻意远离——远离穿着、相貌不同的行人。譬如一位手执镶金檀木杖的绅士,就侧身避过迎面而来的金精灵,宁可踩翻同是格威兰人的乞丐的锈碗,也不愿和生有竖瞳的家伙打上一次照面。

那位绅士呸了口唾沫,扔给乞丐几枚铜板,用鞋跟使劲蹭了两转地面,才咒骂着晦气的抱怨继续赶路。这一切,都让一名倚墙而立的黑发青年尽收眼底。

细看这青年,能发现那双眼是冷淡的黑;那面容透着鄙夷的欣赏;那病态的肤色虽比博萨人更白,却仍显得出些微的黄;那张嘴更是歪高,讲出抑扬顿挫的戏谑:“天武无光,世态炎凉。灰都已是冷目所,比之永安不相让。天若有眼,请容我一叹——敢问异乡漂泊客,何以置家添新裳?”

“祖,在这里,请少说梁语,”以梁语吟诵的讥讽,跟在青年身后的灰发女士能听懂几分。她说着特罗伦人的语言,掀开黑底金纹的兜帽,亮出似在埋怨的浅灰之眸,轻启朱唇,劝谏以悦耳的无奈,“再者,请说些易于我理解的语言吧。”

“茉亚,我自永安西行,至博萨与你结缘。长路漫漫,我们经涅玟达圣城,而今共临康曼,历时三年又六月余,你却仍不通梁语…”被称为祖的梁人青年展开双臂,仰天长叹,转而以格威兰语诉苦,“我的爱人啊,为了你的丈夫,努力学习梁国的语言吧。试想,当我们成婚圆房,浓情蜜意之时,我懂得你,你却不懂我,那会是多狼狈的难堪啊。”

“我有在努力,祖,”茉亚轻眨灰眸,站在了他的身边,陪他观望行人的匆忙,“刚刚,你是在抱怨,如何在这里购买我们的婚房?”

“略为感慨,万勿当真,”未想过她已能理解晦涩的梁语,祖急忙伸手挡住脸,头晃了又晃,“我已是身无分文,谈婚事前,还要先想想办法填饱肚子啊。”

“或许,我们可以试着向他学习?”茉亚颔首低眉,向那位捧着碗叫苦的乞讨者闭目微笑,“祖,你生得瘦弱,抹些脏灰烂泥,拿套打补丁的旧袍来讨饭,当能不愁温饱?”

“可惜,正人不拾残羹冷炙,当自食其力,以报天恩…以忠焱王,”提到「焱王」时,祖抱紧头,滑坐在地,笑得无奈至极,终是再不说一句梁语,而是以特罗伦语讲话,“茉亚啊,你说,现在回去向焱王认错,他会不会大发善心,恕我无罪?”

“也许吧,如果你取回焱刃,将事情的原委解释清楚,宽厚的焱王定然饶你不死,至多以刑代罪,剜了你的眼鼻,再缝口断舌…”

“别了,别了。茉亚,焱王可不是你想象中的仁君圣主啊。我四岁的时候,一家六口只因事涉言语不敬之闻,父母兄姐便尽让甲士捉拿,枭首街头,唯有我这个孩童躲过一劫,仅是被发配到南方的湿瘴林地,落了一身病根。幸好天武怜我、哦,帝皇佑我,护我周全,让我蒙获大赦,重归故土…”

就地盘坐的祖不觉侃侃而谈,道尽了进入焱王麾下谋事的惊心动魄。年少时,他为了改变乞食于街头的命,砸死了一名到永安的酒肆花街玩乐的读书人,偷了他的身份文碟,混进永安书院,修习天元之力。可一天,他被同窗拉去观赏焱王举行的演武大会,却见数百名仗着天元强横在平日欺行霸市的流氓就算抛弃成见去搏命协作,照样给焱王举手释出的滔天白火焚为飞灰,当即摒弃所有复仇之心,再不修习老天爷赋予的天元之力,转而钻研书卷,苦学异国语言。因为他明白了,对焱王这样的超凡脱俗者而言,莫说苦练天元,哪怕触及天道,成为万中无一的御天士,亦是只不入眼的蝼蚁罢了。

“「无上天武」成了「神圣帝皇」…至于「天元」,则被这帮家伙唤作「灵能」,”说到动情处,祖忽而缄默了稍许,思考良久,颓然长叹,“「御天士」呢?他们叫什么来着?茉亚,我有些记不起来了…”

茉亚坐在他的身边,枕着他贫弱的肩,轻声提醒:“圣恩者,蒙神圣帝皇厚爱的圣恩者。”

“呦,如此虔诚的称呼…我若为帝皇之尊,定然圣心大悦啊。”

“祖,莫要让他人听到。这里多的是学过特罗伦语的信徒,无礼之言,果真会害了你的性命。”

“怕什么?反正咱俩饥肠辘辘,距死亡不过一步之遥,说些忤逆之言,又有何妨?圣恩者、圣恩者,多俗套的称谓啊,仿佛自生在尘世间,靠苦修得来的奇能伟力,皆是帝皇的恩赐…皆是命运的怜悯,”祖搭起身边人的一缕灰发,搁在鼻尖嗅入沁人心脾的芳香,令起伏的心弦归于安定,“我若触及天道、呸,他们叫「真理」?哼,反正,假如我成为圣恩者,我必要用上新颖的别称…唯有锐意进取者,方能连通真理,觉醒更强的力量…不如叫「前行者」,可好?茉亚,你的意见如何?”

“你喜欢就好。”

“嗯?吝于赏脸的冰霜美人,几时成了百依百顺的贤内助?茉亚啊,你还是略微讥讽几句,就当是帮我泼盆冷水,叫我静下心来扫亮那一片灰暗的前程吧,多谢了。”

“祖,你最好谨慎考虑,毕竟我们尚未确定,圣堂的杀手有无跟踪到康曼来报复。”

“这点你大可放心,反正焱刃落入禁卫军之手,要找麻烦,圣堂的人也该去质问厚颜无耻的奎睿达家族…说来,我还是头一次见识到继承者的家族干起强盗的勾当后,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现在是他们这帮没脸皮的棕皮臭猪搅黄了焱王和圣堂的买卖,要开刀,也不至于拿我这小人物祭旗吧?”

祖所提到的,正是一桩发生在半年前的令人哭笑不得的倒霉事。四年前,通晓多国语言的他领焱王密令,率领使团携焱王的圣器「焱刃」从陆路前往圣城,交换圣堂持有的另一圣器。焱王没有知会他们将要置换来的会是何物,只嘱咐他们,此行要大张旗鼓,必让途径之地的异国愚民尽皆知晓梁国的国力是何等的浩荡强盛、明白梁国的焱王是何等大气恢宏。因此,他唯有乘马车赶路,慢悠悠地穿越博萨公国,在接受了博萨大公的盛情款待后,到格威兰的边境绕了一圈,最后才去往特罗伦人统治的圣城。谁承想,使团刚至圣城,还未与圣堂的人碰上面,流淌武神血脉的奎睿达家族竟无视圣堂的警告,派人于圣城之郊动手袭杀,将焱刃夺走。见势不妙,身为焱王特使的祖先生浑不作抵抗,马上扔了护送的兵士与圣恩者不顾,带着在博萨海岸邂逅的爱人茉亚·伊迪布兰逃往灰都康曼城,把“若辱使命,愿凌迟挖骨”的慷慨陈词抛向天边,全当无事发生。

现在,既至世上最强的继承者——贤者所庇护的城市,逃命的事暂可告一段落。目前来看,首当其冲的难题成了金钱,半年前,在遭遇奎睿达家族的圣恩者及精锐禁卫袭击时,他二人逃得太果断,以至于未来得及多带走几方圣岩,好应对抵达灰都之后可能出现的生活困境。

想到这里,祖难免有些懊悔:“真诚的茉亚啊,告诉我,假如回到偶见于海滩的早晨,你是怀揣吟游诗人的梦,继续待在那家酒馆学习歌唱;还是信了我的甜言蜜语,跟随看似风光无限的焱王特使,到灰都做起了漂泊者?”

“会跟着你吧,”悄然间,茉亚揪住他的耳垂,低声倾吐多日奔波的疲累,“认识你以后,我明白,吟游诗人的理想算是完了——毕竟,在搬弄唇舌的方面,我想,我是永远无法超越某位厚脸皮的梁国人了。”

“唔,好,”闻言,祖消散了懊恼,腾出手将依偎在身旁的她揽入怀中,喃喃自语起来,“看来,是不好狠下心叫你去驻唱讨赏了,难办啊。”

“嗯?祖啊,你在说什么?”

“没什么,我在说,”说漏嘴的祖忙是讪笑,深吸一口气,对着人流不绝的街道挺直腰板,以博萨语放声呐喊,这样就算讨人唾骂,也不会有损梁人的脸面,“生活困顿,钱从何来?啊?钱从何来啊——”

积攒的悲苦尚未宣泄完毕,就有路过的行人被吵得头疼,投来无数不善的鄙视。幸好,一位早留意到他的年老博萨男人清了清嗓子,走过来低声斥责:“闭嘴吧!你一个博萨人,刚刚倒把棕皮的鸟语念得挺欢!听我的,少在这里叫嚷,惹到休息的贵族老爷,当心扒了你的衣服架上刑台抽鞭子!要是缺钱,滚去灰都中央的公爵府吧!怎么,你不信?看你肚子里还有些真货,最起码懂棕皮的语言,我全当是帮同乡一把,爱听不听!奥兰德大公正在雇佣懂外国语的文书,薪水日结!你要真有些本事,何妨去试他一试!反正,看你这副皮包骨的模样,也不怕挨人白眼,去吧!”

“呀,真有这种好事?这不是天上掉圣岩嘛,”听到薪水日结,本来还漫不经心的祖登时有了精神,连忙起身谢过吭着气走远的老人,牵着茉亚就跑,“来,走走走!我就说技多不压身,多学门语言,保不定能解燃眉之急呀!”

他带着不及戴回兜帽的夫人,在灰都的街头左冲右撞,更无视人们的谩骂和威胁,抢先挤进了被别人叫停的载客马车里,扔出衣兜里最后的金币,告诉车夫尽管抽着马开奔,最好能直接飞到公爵府去。

当车轮的滚轴都快晃松时,车夫一声长吁,将马车刹停在公爵府外的街前。等套住了兜帽,茉亚才握着他的手,踩上了灰白的石砖地,见街前排起的长龙里,无不是头顶礼帽的绅士,更不乏带着金丝单眼镜的学者,只一看就晓得他们博才多识。因此,茉亚望向祖,却看他兴致盎然,毫无退缩之意,不由悄声指点:“祖,只怕是有些艰难啊。”

“无妨,绝境亦能逢生,这点小事难不倒我,”说着,祖松开了她的手,走向队伍的末尾时,不忘回头嬉笑,“嘁,看来奥兰德大公是位开明的智者,不像某位统治者,招些幕僚都要层层筛选…很是亲民呀。”

待他排好队,茉亚摇着头退远。毕竟世人皆知,奥兰德大公的开明实属无奈之举,若非贵族与民众施压,迫前任大公让步,将管理封国的权力转交由贵族与富商把持的议会,继承帝皇亲冕之公爵封位的他,岂会学起路边那些招人的工头,令堂堂的公爵府门庭若市,变作了苦工市场?

简单的事实,混迹永安的老油条当然明白。因此,狡猾的祖先生笃定今日的运气值得一赌。幼时死里逃生的经验,和流浪永安的悲苦,以及进入书院改头换面的狠手,还有深得焱王赏识、以使者之尊游历各国的圆滑,跟那弃荣华于圣城的果决,都让他深信此生唯一的真理——一切关乎命运的抉择,不过是赌博而已。

“压上去,拼尽所有的本金,血赚不亏,”祖甩起头,哼唱着在那间初识茉亚的酒馆听到的乐曲,引得前后的排队者瞥来不满与好奇。可他视若无睹,仍是自顾自地娱乐,偶尔吞吞口水,再说些话调理情绪,免得踏入公爵府后不知所云,“赌资为零,顶多挨揍。啊,这注定赔本的一局,我已经赢了慷慨的奥兰德大公太多了。”

午阳渐渐毒辣,终于轮到祖和九位耐住日晒的幸运儿在仆役的指引中来到一处摆好桌椅的厅堂,各自入座。在一众衣着得体的绅士中,身披灰袍的祖别样刺眼,特别是在这套灰袍其实是件毁了色的黑衣时,他是愈发格格不入。

因此,发放完纸张、墨水及羽毛笔后,蓄有漂亮卷须的管家特意在他身旁停留,看看这黑发的异国人如何解答公爵亲设的难题。

纸张上的格威兰文字刊印得简洁,祖却看得非常仔细。统共有三道问题,分别要求笔试者以博萨语书、瑟兰语、特罗伦语作答,当然,若不懂,可以选择不答,但要是空白的问题多过一道,就会失去面见大公的资格。虽然即便通晓这三门语言,也不一定能写出令大公满意的答案,可如果被直接除名,就有损应试者的颜面了。

详看题目,第一道题是说,有平民诬告声名狼藉的贵族,被检具人拿出证据驳斥,该如何处置最为妥善;第二道题是问,有议员走私货物,被家仆揭发,但这名议员颇具盛名,在民众间口碑甚好,该如何处罚最为稳妥;第三题是考,有圣恩者当街行凶杀人,虽事出有因,但有违法纪,该如何处理最为恰当。

读完题目后,他不假思索地提起羽毛笔,蘸了蘸墨水,用三种语言写下三条简短的答案:

不若杀之以儆效尤。

不若杀之以儆效尤。

不若杀之以儆效尤。

然后,他单手捧起答卷,转向目瞪口呆的管家,笑容依然嬉闹:“好先生?答完啦,交卷,行吗?”

管家勉强定住快要摇动的头,接过他的答卷,送他到宴会厅品尝备给应试者的甜点茶水。等管家走后,他把每种点心都咬了一口,然后向负责招待的仆役行了一礼,将最好吃的几种包入餐巾揣进了兜里,才放开嘴狼吞虎咽。

约摸半个钟头,其余应试者刚来到宴会厅,就被这毫无形象可言的异国人吓了一跳。他已吃撑了肚皮,不时打几声嗝,嘴边还挂有奶油与香料粉末,简直像个闯入宴会的饿死鬼,根本是不成体统的邋遢汉。出于礼貌,绅士们并未发难,仅仅是与他保持了些距离,免得被传染了从异国来的低俗气质。

当钟表的秒针走过十五圈,已将答卷呈交公爵的管家再入宴会厅中,迎着绅士们期待的目光,走向了闭目养神的祖,发出让一众期待变为惊愕的邀请:“先生,请随我来。”

“啊?喔…明白,明白。”

未曾想过自己的答卷真被公爵相中,祖也不免错愕。但他很快调整好心态,并腾空了胃里的胀气,跟住管家来到公爵府的最深处、一间宽敞若大殿的书房,见到了那位面色苍白的中年人、灰都最德高望重的奥兰德大公。

往后的岁月,朝晟的元老祖仲良时常缅怀那一天的际遇。他本该在混吃等死中度过的颓废人生,因为奥兰德大公的侧目,走入了另一段波澜壮阔的征程。有时他会想,假如当日自己求着茉亚去酒馆驻唱,而不是先去公爵府碰碰运气且顺一些零嘴,世间可还会有一个名为朝晟的梦幻之国?

至于当年的奥兰德公爵,即便在耄耋之年躺上病床,只能流着哈喇,像婴儿一样咿呀地说话,也绝不会忘记那刻骨铭心的错判。只因一念之差,试图挽救奥兰德家族在格威兰的统治权的他,让一个本应在街头度日的异国无赖进入公爵府、成为了贤者的学徒,酿成无可挽回的大错。哪怕振兴了奥兰德家族,成为格威兰的第一位君主,他都不忘幻想,假如那天自己拔出挂在墙上的长剑,将该死的家伙劈成肉条,未来会不会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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