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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0章 鹿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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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民今日二次起身,持刀预分鹿

程咬金胡咧咧“这个好,这个好。公的”

这有关系吗?

可姬云跟着就歪楼了“这雄鹿一死,那母鹿不就变寡妇了吗?”

“知节,朕命你你明日去给那雌鹿找个伴去”

程咬金傻了,抓鹿好办。鹿有语言吗?就算有我也不会呀“啊?陛下,那她要是不要怎么办?”

“那是你的事,办不好,你娶回家去”

“哎是是是。臣一定办好”

不愧是活宝,几句话就整活了气氛

众人纷纷调侃让程咬金别费那事了,娶家里得了

“姬云呐!今日你是主客。你先挑吧”

李世民白了程咬金一眼,又开始针对姬云了

这鹿就横放在姬云正前的位置。闻着味道有股蜂蜜的香甜

“哦,还别说,真香。那个,这咋做出来的嘞?”

姬云左右而言,刚才的羊是三头。可这鹿就一头,要少了吃亏,要多了,别人分少了得罪人

“你只管吃就行了,你管它怎么做的?”李世民看出姬云的心思,但是还是耐着性子,咋做的我哪知道去?侧了下脸问太监“怎么做的?”

送鹿的太监赶紧回话“回圣人,是先蒸,后烤炙。多次涂以蜂王之浆,慢慢渗透,色泽金黄,外焦里嫩”

太监跟尚善监的人都关系不错,毕竟学上几句,就有机会在主子面前卖弄卖弄。也好显得有文凭

“蜂王浆?”

姬云杂咋呼呼,没办法!他虽然不爱吃糖,甜点。但是对蜂蜜却很喜欢。

尤其是来大唐以后,糖这玩意儿就是紧俏货。更别提蜂蜜了,这的蜂蜜可全是野生蜂的蜜。就是上层社会都不容易吃到。实在是它太稀少了。

我国养蜂有近3000年的历史。公元25年前(战国至西汉之末),《山海经·中次六经》中有“平逢之山,蜂蜜之庐”,这是对蜂蜜和饲养蜜蜂的最早描述。我国古代养蜂技术在一些农书里也有大量记载。

早在西周时期(公元11世纪至前771年),我们祖先已开始从事“原洞养蜂”。所谓“原洞养蜂”就是在蜜蜂栖息树洞的洞口刻以标记,表示此窝蜂已有主,以后,原洞蜂主对洞蜂加以看护,按季节开洞割脾取蜜。

秦至西汉时期(公元前221至公元25年),由于“原洞养蜂”有诸多不便,如蜂洞较为分散且远离住处,不能及时采蜜和管理,于是出现了“移养法”。

“移养法”是将有野生蜂蜂巢的树干砍下,运回家中,挂在庭院的屋檐下或房屋周围任其繁殖、酿蜜。这一段有空洞的树干就是最早的蜂窝。“移养法”养蜂显然要比“原洞法”进步了一大截,它不但管理方便,收获蜂蜜也方便。现在云南的怒族、苗族、纳西族、藏族等少数民族地区仍有沿用此法养蜂。

东汉时期(25—220年)出现了我国第一位养蜂专家——姜歧。由于当时推行重农耕政策,养蜂业也随之发展。到东汉后期,家庭养蜂已比较普遍,蜜蜂的人工饲养技术也有长足的进步。

西晋时期(265—316年),张华《博物志》中记载有诱捕野生蜜蜂进行家养的方法,全文是:“远方诸山出蜜、蜡处,以木为器,中开小孔,以蜜蜡涂器内外令遍。春月蜂将生育时,捕取三两头着器中,蜂飞去,寻将伴来,经日渐益,逐持器归。”

甜味能让人愉悦,自古蜂蜜这种大自然的馈赠,在古代,想获取它,得冒着生命危险。没有防蜂衣,被蜜蜂蛰了,会肿。次数多了,产生抗体,蛰了没什么反应的时候,死神的丧钟就已经敲响。因为一旦再次产生反应时,哪怕被一只蜜蜂蛰,那就会因过敏,几分钟内死亡

唐、宋时期(618—1279年)农家养蜂已开始普及,养蜂技术也有了一定的进步,但关于养蜂文字方面的记载却不多。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产量低。蜂蜜一年,最多采集两次。采集频繁,蜂蜜变少,蜂后就会减少排卵,甚至不排卵。更甚至它们直接搬家走了

现代蜂蜜几乎全是调和的,也就是假货。蜂蜜是没保质期的。超市里的蜂蜜有保质期。

至于更高级的蜂王浆?别想了。真货贵到怀疑人生

“回头朕赏你几罐。都等着呢。说吧!要吃哪块?”

舍小求大,就那么点肉,怎么才能吃到更多的呢?姬云灵光一闪想起了古代版的孔融让梨。

为啥说古代版的?其实说白了叫阉割版。浪费食物可耻。在物资匮乏的古代,浪费食物甚至要接受律法的惩治。孔融吃不完大梨,吃剩下得挨打,所以选了小梨。这么乖,那不奖励个大梨?

“没吃过鹿尾巴,就给我那个吧”

“呵呵!鹿尾巴可没什么肉。朕许你思量一下”

“不用了陛下,尝尝鲜。就鹿尾巴”

鹿尾巴富含丰富蛋白质和各种矿物质。长期食用可以壮腰益肾,壮阳补虚,可以有效的增强体力免疫力,能促进血液循环缓解疲劳,放松心情,而且对治疗风湿病也有显着的疗效。是比较好的全身性滋补良药。

鹿尾巴汇集鹿的阴血精华,有称“阳气聚于角,阴血聚于尾“之说。

常食鹿尾巴可以促进脾胃器官循环,行气活血、安神益气。对于在冬春季中常出现的夜尿、腰膝疲冷、抽筋、关节疼痛有很大的好处

哎呀!其实李二才应该多补补

“嗯!孺子可教也。也罢!朕依你”

李世民割下鹿尾巴给姬云,然后开始从头到尾的顺序分鹿肉。剩下一条鹿腿他放自己盘子里了。

“都尝尝”等李世民坐下,吃了几口,其他人开始吃鹿肉

鹿尾巴有脆骨,姬云嘎吱嘎吱两口吃完了。这会儿李世民把自己盘子里那的鹿腿一分为二,把带骨头的那份给了姬云

“给你,多吃些。别出去了,回头说在朕这没吃饱”

这不就得着了吗?姬云双手接过盘子

半条鹿腿,哈哈

好家伙!这通啃。满嘴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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