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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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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未黑,街道两侧已挂上了花色样式迥异的花灯,人来人往,可见都城之阜盛。

行人太多,车辆不好通行,一家人只好下车步行。

王沦抱着王瑔,王妍倒是想一个人呆在一旁,可郑漪怕她走丢,直接过去拉着她的手,说:“今日人多,走丢了可不得了,若你不想我牵着,你可自己去找一个人。”她转身,看着身后的四个奴仆,

伺候王妍的是一个年过三十的妇人,生得好,丰满不油腻,看着有福气,只不过话太多,剩下伺候的人是夏丹、夏菊以及王沦的下人。

王妍回握住郑漪的手,她不想被陌生人拉。

郑漪心中满意,拉着她快步跟上王沦的步伐。

“父亲从没有牵过阿母的手···”

女人听到王妍呢喃的声音,她低头发出疑问:“嗯?”

“你一定很得意吧?”王妍抬眼,声音透着一股狠意。

只听她说话,会觉得她是一个骄纵跋扈的女孩,可你只要看她的眼睛,她的敏感脆弱,显露无疑。

郑漪理解她失去自己的母亲对自己的讨厌,却没法理解她为何会有这样易碎的神情。

女子笑了,反问:“我为何会觉得得意?”

都如此笑了,还问我为何会觉得意。

女孩没有回答,而是翻了个白眼,冷呲:“狐媚子!”

“若我是狐媚子,那你阿父是什么,见色起意的小人?”若真是这样,郑漪还真是觉得难以想象。

待她走到王沦的身旁,看着那张被胡髯遮住的儒雅的脸,想象他是如何见色起意,只想到他垂涎三尺的痴样,她就浑身一颤,难以接受。

她回神,一脸难受地摇了摇头。

王沦见到她的怪样,颇为讶异地看了一眼。

王妍也看了她一眼,一脸的不以为意,“母亲也许是牙酸吧!”她望着不远处笑得幸福的少年夫妻,“瞧!真是般配!”

循着王妍的目光一看,王沦的脸色随之一沉。

不远处的男子面容俊秀,夕阳余晖为他的脸庞铺上一层柔光,她凝视着身旁远眺的女子,眼底的温柔似蜜糖般完全将其包围,她回首一笑,感受他眼中不加遮掩的深情厚谊,略显羞涩地垂下了头。

男子并不打算放过她,偏头看着她羞红的脸庞,女子被他的不要脸震惊,瞪了他一眼,男子伸出手,宽袖下抓住女子的手,女子假意挣扎了一下,被他牵着走向街尾。

郎情妾意,琴瑟和鸣。他们有着少年人的朝气以及对待感情的纯粹热烈,令人神往。

他歪头想要看看郑漪是何反应,却见她的面色有些复杂,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她并无羡慕。

观察过后,男子掩唇咳嗽两声,待她回头时乘势开口:”素闻金玉轩的东西极好,我们要不要去看看?“

郑漪点头,主仆几人便走向金玉轩。

一路走去,街道两侧是固定的摊铺,街道上亦有流动的铺子,售卖着各类货物,络绎不绝,叫卖声不停,喧嚣不息,能够看到一种简单重复的生活,富有烟火气,更能从中感受到都城旺盛的生命力。

金玉坊位于东市,承乾正街东面多权贵,所以此处多售卖珍异,价格昂贵,非西市可比。

郑漪看着金玉坊外的精细雅致的雕工,猜想里头的东西必然价值不菲,一时不知该不该进,她驻足于门前,看着身旁气定神闲的男子,问:“东市价贵,这金玉坊是贵中之贵,夫君可舍得?”可别到时候后悔。

“母亲不会是连金玉坊都没来过吧!”王妍掩唇轻嘲。

“王妍!”王沦低声警告。

王妍撅着嘴,不服气地扭头。

郑漪从不曾觉得没逛过金玉坊就低人一等,她坦然地承认:“妍儿说的也没错,妾身的确不曾来过金玉坊。”

“那夫人可要多挑两件。”

郑漪垂眸浅笑,跟着王沦进了金玉坊。

店中的掌柜一见着来人,便放下手中的算盘,走出柜台,忙作揖行礼。“小人拜见王大人!大人光顾小店,真是蓬荜生光!”

不等王沦说话,掌柜便注意他身旁的年轻女人,说:“这是王夫人吧?娴静典雅,腹有诗才,王大人有福!”说着,对着王沦竖起了大拇指。

郑漪这才注意到他,他身长七尺五寸,瞧着敦厚朴实,面带红光,很是精神。

“掌柜怎知小女子读过书?”

掌柜笑了,指着郑漪手中的团扇,说:“小人不才,年少时读过几本书,记忆力还算不错,未曾见过团扇上的诗文,所以大胆猜测是夫人所写。”

王沦在一旁调侃道:“掌柜可不是记忆不错,他是过目不忘。”

郑漪惊呆了,她没想到一个小小的金玉坊竟藏着一个能人。

“大人谬赞,小人只是记性好,理解力不算上佳。不说我了,请!”掌柜让开了位置,站当一旁,“这几日工匠制了新货,夫人一定喜欢。”

坊中伙计为几人奉上茶盏和糕点,掌柜挑选出一批成色、做工都属上佳的珠钗环佩,置于郑漪的身前,以便供她挑选。

对于掌柜此举,郑漪有些受宠若惊,不过她好歹也是王大人之妻,面上得稳住,没有做出大惊小怪之状。

“挑挑看有没有喜欢的。”王沦歪头,拿起一支绿蔓绕枝盘花金钗,唇微启,“花样脱俗,然绿意太过,有喧宾夺主之嫌。”

郑漪观金钗,绿蔓清透,金色花瓣姿态各异,甚至可窥见花蕊,做工十分精细,不过远远一瞧,的确只能够注意到翠蔓。

他放下,又拿起了另一支金钗,观其形,看其颜色,点评道:“金色辉煌灿烂,非常人可配。”

郑漪一看,金钗上花朵盛开,做工复杂,华贵异常,的确非常人可配。

他又拿起一枚金玉手镯,拿起它对着光,说:“此玉细腻莹白,色泽柔和,堪称佳品,然我并不喜欢玉中带金。”他放下,似有所感,抬头正好撞上郑漪依依不舍的目光,问道,“可是喜欢?”

郑漪受惊摇头。

她心里清楚,玉石产量极少,更何况是成品,这玉镯不用想都知道价值不菲。

王沦只是随口一问,他注意到郑漪眼中的喜欢,直接走过去,执起她的手为她戴上,“千金难买心头好,既然喜欢就留着。”

郑漪观察王沦的神色,见其面上并无不舍,她也不再推拒,说:“谢谢夫君!”

“父亲,你不能厚此薄彼,我也要!”

王沦命掌柜拿出小儿饰物,让王妍挑选。

王妍看着一堆的银镯金锁项圈,心中气愤,想将东西掀翻,却在王沦警告的目光中败下阵来,随意拿了一枚银镯。

然后他又挑选了一些小巧别致的金钗,送给郑漪,郑漪一一谢过。

几人在金玉轩中费了不少时间,等他们出门时,天色已暗,商铺已经燃灯,已初初瞥见万灯齐燃的盛景。

街上已有人燃灯夜行,众人皆是笑颜,三三两两聚在一处,交谈取乐,好不快活。

“街上人多,我们再走走就回吧!”

因为王沦的偏心,王妍再次讨厌起了郑漪,不让她拉她的手,所以她是被自个儿的乳母牵着,王沦抱孩子累了,小孩现在是被王沦的身旁的护卫抱着。

旁边的摊铺上吊着花色鲜艳的布老虎,小孩的注意力被吸引,总往那边看。

郑漪想着这是她投桃报李的机会,让护卫放孩子下来,牵着王瑔走到铺子的前面,伸手拿下来一个布老虎,递到王瑔的跟前,笑问道:“瑔儿是不是喜欢?”

王瑔点头:“喜欢!”

“那这个就送到瑔儿了,瑔儿可要好好保护小老虎!”

王瑔将布老虎抱在怀中,仿若至宝。

夏丹上前付了钱。

“妍儿想不想要?”

王妍扭头,说:“我可不是三岁小屁孩!别妄想用这东西收买我。”

“那好吧!”

郑漪牵着小孩在前面走,遇到一些卖铺子会停下来,拿起那些她觉得稀奇古怪的货物看一看。

“这个小葫芦真精致!”

葫芦腰部系有一根红绳,红绳下是小结,坠有红色流苏,她拿起一个系在王瑔的腰间,旁边还有大葫芦,葫芦上绘有飞鸟鱼兽,色彩斑斓,夺人眼球。

“呀!还有拨浪鼓!”

郑漪右手随意拿起一个便摇了起来,清脆的声音响个不停,左手又拿了一个给王瑔,可王瑔只喜欢他手上的布老虎,并不在意拨浪鼓。

闲逛中,夜色渐浓,都城中的花灯发出微光,积少成多,点亮了半个天幕。

伴随着一声震耳的铜锣声,有人大声吆喝:“猜灯谜了!胜者奖纹银百两!”

街道上的游人连忙朝那个方向涌去,郑漪赶忙抱起王瑔,靠边站,眼睛扫过一旁的王妍。

王沦将两人护在怀中,不让匆忙的行人挤到他们。

“夫君,要不要我们也去看看?”郑漪想去凑凑热闹。

看到郑漪脸上的兴奋与期待,王沦点点头,伸手让郑漪把孩子给他。

郑漪迫不及待地给他,因为这孩子实在是重,她撑不了多久。

几人顺着人流而行,到了最终的聚集地。

此处位置虽宽阔,可是聚集的人太多了,郑漪抬头只能看见无数个后脑勺以及高高挂着的大灯笼。

“咚!”又是一声铜锣声,远处的高台上有人走出来了。

“各位好,今日是我张记粮铺举办的猜灯谜活动,胜者奖纹银一百两。规则是我们会出第一题,答对即为第一场擂主,接下来想参加的我都欢迎,挑战第一场擂主后胜利一方为下一场擂主,直至最后一题,胜者可得纹银一百两。”

场下是观众的喝彩声。

“第一题,字谜,大伙听好了!两人分庭坐江东。”

一声锣响,昭告可以答题了。

有一书生举手上台,他先是对着众人作揖,随后说“巫”字,语毕,自信满满地望着出题人。

答题人拍掌,称书生是第一场擂主,想挑战者上台。

人群中另一书生装扮模样的人上台,也是对着众人作揖。

“第二题,字谜。偶因一语蒙抬举,反被多情又别离。送得郎君归去也,倚门独自泪淋漓。”

郑漪不经意间看到王沦已嘴角的笑意,问:“夫君可是已经猜到谜底?”

王沦笑而不语。

郑漪撇嘴不高兴,因为她还没猜出来。扭头看了看王沦,十分好奇谜底是什么。

“伞。”王沦说。

“着火了!”人群中传出一声大喊,接着迸发出火光,人群相继往后退,郑漪被慌乱的人群裹挟着后退,起先她还能看见熟悉的面孔,然后不过眨眼的工夫,消失了,她心慌地左右四顾,满目都是陌生的面孔以及不熟悉的衣裳背影,她的脚步一个不稳,被别人推搡摔倒。

台上的出题人看着下面纷乱的百姓,又看着一旁那微弱的火光,使劲地敲锣,可台下的人不管不顾,自顾自地往外逃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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