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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子赵一 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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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五年(1727年),雍正帝准备对准噶尔部用兵,雍正七年(1729年),用岳钟琪为宁远大将军,出西路,傅尔丹为靖边大将军,出北路,进军征伐。但前线连吃败仗,雍正帝囚禁岳钟琪,屡换北路军营将帅。到后来,双方都打不下去了,开始谈判。雍正帝消灭对方的目的没有达到,究其原因,雍正帝、岳钟琪、傅尔丹等轻敌骄满是重要因素。未出师前,雍正帝自称:“选派将领,悉系镇协中优等人才,拣选兵丁,率皆行武中出格精壮,殊非草率从事。”

与西北用兵相配合,雍正帝设立军机处,协助他处理军务。军机处设有军机大臣,雍正帝从大学士、尚书、侍郎以及亲贵中指定充任,如怡亲王胤祥、大学士张廷玉、户部尚书蒋廷锡、大学士鄂尔泰等,都是以亲重大臣兼任军机大臣。还有军机章京,由内阁、翰林院、六部、理藩院等衙门官员中选充。所有这些人都是兼职,他们的升转仍在原衙门进行。因此,军机处设立之初,“无专官”。军机处没有正式衙署,有值班房,在隆宗门内,靠近雍正帝寝宫养心殿,以便于军机大臣被召见议事。无专官,无衙署,就使军机处成为一种特殊的机构。

雍正七年(1729年),发往西北军营效力的前工部主事陆生楠,着《通鉴论》十七篇,论述封建、建储、兵制、君臣关系、无为而治等问题,涉及到当朝朋党之争等敏感问题。雍正帝说他“借托古人之事几,诬引古人之言论,以泄一己不平之怨怒”,下令将其在军前正法。也在军前效力的监察御史谢济世,借着批注《大学》,“毁谤程朱”,对理学提出责难,雍正帝命在处死陆生柟时用其陪绑,以示惩诫。同年,发生曾静遣其徒张熙策动川陕总督岳钟琪谋反的投书案,牵连到已故理学家吕留良,雍正帝遂大兴文字狱,以作为控制思想、打击政敌、提高自己权威的手段。

雍正帝把他批阅过的奏折选择一部分辑成《朱批谕旨》。他对臣工的谕旨,由张廷玉等纪录编成《上谕内阁》、《上谕八旗》。他的各种体裁的文章被后人辑为《御制文集》。

雍正十三年(1735年)五月,贵州古州、台拱的苗匪在边境滋事,雍正帝命哈元生为扬威将军,统领四省官兵征讨。又命果亲王胤礼、皇四子弘历、皇五子弘昼,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等协同办理苗疆事务。命刑部尚书张照、副都御史德希寿帮办苗疆事务。不久哈元生平定了贵州的苗民叛乱。

雍正帝在位时期经营了圆明园宫苑,常在圆明园与大内两处居住。他青年时中过暑,以后就怕炎热,故以较凉爽的圆明园为栖身之所,住在冬暖夏凉的九洲清宴、四宜书屋、万方安和等处。据《清世宗实录》记载,雍正帝于雍正十三年(1735年)八月二十一日得病,“仍照常办事”,至二十三日子时就驾崩了。

雍正帝死后,根据他的秘密立储方法,由皇四子宝亲王弘历继位。庙号世宗,谥号敬天昌运建中表正文武英明宽仁信毅睿圣大孝至诚宪皇帝,葬于清西陵之泰陵。

政治

强化密折制度

雍正帝扩大密折的范围和内容。密折起于康熙二十年(1681年),密折有助于皇帝更好地了解下情,掌握动态,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有效地实施统治。为充分发挥密折作用,雍正帝把递密折的范围扩大到布政使、按察使、学政等,内容则扩大到生计、风俗等方面。

设立军机处

为了加强皇权,顺治时期恢复明朝内阁。康熙成立南书房都旨在分散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但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雍正七年(1729年),因用兵西北,以内阁在太和门外,恐漏泻机密,始于隆宗门内设置军机房,选内阁中谨密者入值缮写,以为处理紧急军务之用,辅佐皇帝处理政务。雍正十年(1732年),改称“办理军机处”,简称“军机处”。军机处的大臣由皇帝挑选,由内阁大臣兼任,他们直接听命于皇帝,跪受笔录,他们的活动都是在皇帝的监督下的,旨意完全是按皇帝的话记录的。可见,军机处本为办理军机事务而设,但因它便于发挥君主专制独裁,所以一旦出现之后,便被皇帝抓住不放,不但常设不废,而且其职权愈来愈扩大。军机处成立之后,排除了王公贵族,也排除了内阁大臣,使皇帝乾纲独断——既不容皇帝大权旁落,也不允许臣下阻挠旨意。皇帝通过军机处直接向各地方官员下达命令,努尔哈赤以来的议政处就渐渐形同虚设了。

雍正帝设立军机处,就有了固定助手,可以及时处理政事了,所以他的权力比明太祖还要集中,以前的其他帝王的权力更没法与他相比,他是真正的集权力于一身,总理天下庶务。军机处的设立是清代中枢机构的重大变革,标志着清代君主集权发展到了顶点。

用人制度

雍正初年,重用年羹尧和隆科多。年羹尧先后被任命为川陕总督、抚远大将军,赴青海征讨厄鲁特罗卜藏丹津叛乱,成功后封为一等公,成为实际的西北王。隆科多为吏部尚书、步军统领、兼理藩院,赐太子太保衔,被雍正尊称为“舅舅”。两人都显赫异常,但未过几年,即被雍正整肃。年羹尧令自裁,隆科多被禁死,同时雍正兴起文字狱打击两人势力(汪景祺案和钱名世案)。

雍正一朝宠信四位臣工:李卫(江苏人)、田文镜(福建人)、张廷玉(安徽人)、鄂尔泰;其中李卫、田文镜和张廷玉为汉人,田文镜为汉军旗人,足见雍正确实了解并重用汉人。

密建皇储

鉴于康熙帝在预立太子问题上的失败,雍正帝于元年(1703年)八月宣布秘密立储法——将他的继承人弘历的名字写好,雍正御笔《夏日泛舟诗》轴放匣中,置于乾清宫“正大光明”匾后,驾崩后从匣中取出宣读。又以密旨藏于内府,以备核对。这个方法避免了皇子争权而引起的激烈斗争。后世几代都效法他。改善秘密选储制度,即皇帝在位时不公开宣布继承人,而将写有继承人名单的一式两份诏书分别置于乾清宫“正大光明”匾额后和皇帝身边,待皇帝去世后,宣诏大臣共同拆启传位诏书,确立新君。这样使得使皇位继承办法制度化,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康熙帝晚年诸皇子互相倾轧的局面。

整饬吏治

雍正帝重视吏治。雍正赏识执法严,作风雷厉风行,严猛行政,有开拓气魄,政绩显着的官员。如田文镜、李卫在河南、浙江清查钱粮做得好,被誉为“模范督抚”。康熙末年财政亏空严重,雍正位后雷厉风行地进行了一场钱粮大清查。他组织了一个得力的领导班子,由康熙十三子怡亲王胤祥总理事务,皇舅隆科多、大学士白潢、尚书朱轼会同办理。清查亏空首先在中央进行。地方上的清查也普遍进行。清查不力的官员,则予以调查处理。清查使财政好转,但要说明的是,康熙朝末年存银为2000多万两,雍正朝末年存银也为2000多万两,极大的夸大了雍正朝理财效果。

但是,雍正也有严重的过失和局限。雍正帝的镇压措施十分严厉。不论具体情节,抗官者即以反叛论处,斩杀不赦。甚至拒捕时,有人“共在一处,虽非下手之人,在旁目观,即系同恶共济”,均斩立决。对民间秘密结社,嘱咐官吏们“时时察访,弋获首恶,拔树寻根,永断瓜葛”。苏州手工业工人要求增加工资,罢工叫歇,雍正帝严加惩处,立碑永禁叫歇。

废除贱籍

雍正帝在人权方面有一项改革,那就是削除一类人的贱民籍。雍正元年(1723年),山西、陕西因明建文末年未依附朱棣而被编入“乐户(官妓)”籍的后代,雍正命令摘除其“乐户”籍,使其成为民户,同年九月,他下令除掉绍兴曾反对朱元璋的那些人后代的“惰民”籍,使其成为民户,雍正五年(1727年)四月下令免除粤东“蜑户”籍,使其成民户。

军事

雍正帝继续执行清朝的扩张政策。康熙帝三征噶尔丹,噶尔丹之侄策妄阿拉布坦于雍正元年(1723年)支持青海和硕特部首领罗卜藏丹津纠集二十万人进攻西宁反清,雍正命年羹尧、岳钟琪率兵讨伐,大胜,青海完全归入清朝版图。

经济

措施和成绩

1整顿财政

参见词条:雍正查亏

清理钱粮亏空,是雍正帝关注的另一重大问题。他即位不到一月,就将此事提上日程。雍正帝认为钱粮亏空的主因是上司勒索与官员自身侵贪,这一判断切中要害。据此,他向各级官员发出警告,要求不得苛派民间,限期完结亏空,否则从重治罪。之后,雍正帝又成立了专司审查钱粮奏销的机构——会考府,由其亲信怡亲王允祥主持。同时,他还令允祥管理户部三库,以整顿财政。

除此之外,雍正帝还加大对亏空钱粮官员处分的力度。他一改其父的纵容态度,凡亏空钱粮者一律革职,并由本人负责归还。雍正二年八月,雍正帝鉴于相关案件量刑过轻,加重处罚:“那(挪)移一万两以上至二万两者,发边卫充军;二万两以上者,虽属那(挪)移,亦照侵盗钱粮例拟斩。”对因贪污、勒索而造成亏空的官员,雍正帝毫不留情,凡有犯者即革职抄家,用其家产赔偿亏空。他特别设置了一个封桩库,“凡一切赃款羡余银两,皆贮其内,至末年至三千余万,国用充足。”经过多年努力,康熙朝遗留的亏空基本追缴完毕。各级官员也大受威慑,不敢轻易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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