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抵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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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变成黑色的了。”
两个小脑袋挤在飞机舷窗边向外望去,男孩发出这样的感叹。
“因为我们现在的飞行高度是18千米,这已经是平流层,这个高度能够让我们看到地球的曲率了!”
“一万八千米……我记得一般民航飞机顶多飞一万多米的高度吧?”
“我在宣传册里看到过,没有飞机能比我们这架飞得更高更快,协和式客机能达到2马赫的飞行速度,很多战斗机都到不了这个飞行速度。”
协和啊,罗修想起自己在机场看到实物的时候还心里咯噔了一下,这架细细长长、机鼻头锥尖尖的像只大鸟的飞机,在前世的大名可是如雷贯耳——不过基本都是黑历史,现在这架不会让自己就这么嗝屁了吧?
唯一的好消息是这个世界的材料科学似乎比前世更加值得信任,艾玛告诉罗修协和式客机已经飞了20年了,没有出现过任何重大事故,这让他稍微放松下来,这才磨磨蹭蹭地跟着女孩登上了架客机中的战斗机。
协和式客机的起飞是罗修从来没体验过的,他前世只坐过普通的民航客机,有喷气式的也有螺旋桨的,这还是第一次感受到真正的急速推背感,想必就算是战斗机也不过如此。飞机的所有四个发动机都进入全油门,像一只烫伤的猫一样在跑道上尖叫直冲天空,巨大的惯性把乘客压在座位上不能动弹,冲击性的感觉一直到飞机达到了巡航高度才停止,两个小乘客也才有心情一起打量周围的环境。
“飞机好吵,发动机声音太大了,”仿佛为了发泄刚刚的紧张情绪,罗修还开始数落起客机,“这叫头等舱?感觉也不大啊,还好我们身体小,不然这十个小时就会很累。”
艾玛立刻反驳:“但普通的民航飞机从伦敦飞纽要超过20个小时,我在《现代民航》里看到两年后投入运营的波音777-200LR可以缩短这个时间,而且波音777-200LR的飞行距离是所有民航飞机里最长的,这会让跨大西洋航线更加安全。”
不,我并不想知道这些。罗修默默地吐槽,而且大小姐你为什么会看《现代民航》这种杂志,这不是理工男才会看的么?
根本没注意到自己同班的苦瓜脸,艾玛继续卖弄着她在书里看来的知识:“我还在《现代航空器大全》里看到过协和式客机的介绍,这种客机机身太过细长,所以每排只能布置四座,走道净空最高不到2米,座位间距不到1米,这让它的座椅非常狭窄。”
感觉艾玛越来越离谱了,罗修现在就能把她和赫敏的样子重叠起来,用餐的时候女孩也没停止,指着餐具说这是玮致活(wedgwood),然后就开始顺理成章地开始介绍这个品牌历史……
吃着温暖的烤面包配上一大杯白鲸鱼子酱,罗修觉得这样似乎也不错,艾玛从出发开始就很兴奋,一路上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不过这并不会让人感到厌烦,相反他也像开始那么紧张了,甚至还能淡定地开始分析神眷骑士的身体素质,在客机空中解体的情况下能不能扛得住。
不吉利不吉利……罗修赶紧把自己脱缰的思绪拉了回来,专心和艾玛聊起天,顺便吐槽一下椅背只能放倒一点点。结果他马上就被科普了现在起码还能调整一些,之前客机座位的角度是不可调的,所以那时候的乘客都得忍受十个小时的笔直的坐姿。
罗修估计这一趟下来,自己也能成为半个航空专家了。
哪怕有聊不完的话题,但飞行了两个多小时后,飞机上的大多数人都开始闭目养神,艾玛也自觉地安静了下来不去打扰到那些大人们。罗修乘机观察了一下前后左右的情况,苏菲亚的位置在走道另一侧,她喝过白兰地之后已经睡着了,还戴着眼罩塞着耳塞,完全就是一副准备睡到下飞机的架势。帕特尔女士坐在苏菲亚隔壁,正拿着一叠文件仔细审阅。其余没睡觉的乘客也是都在做自己的事情,很少有聊天的,罗修猜测可能是因为飞机太吵,要聊到美国的话会比较费嗓子……
“你在看什么?”艾玛把嘴凑到罗修的耳边低声询问,弄得男孩的耳朵有点发痒,不由得缩了一下脖子。
自认为吃亏了的罗修立刻就开始反击,他凑到女孩的耳边用同样的办法回答:“没什么,导师让我多注意周围,我也好久没看到过有这么多人挤在一起了。”
艾玛同样缩了缩脖子,不过这种新奇的交谈方式让她觉得很有趣,于是接下来的时间,两人就用这个办法聊天打发时间,一直到机长开始放电影给大家打发时间。
罗修猜想这个年代飞机上看电视可能还是新鲜玩意,因为整个前舱的只有第一排走道两边的前舱壁上挂了两个固定的等离子电视让大家观看。幸好苏菲亚订的机票就在第一排,所以他罗修像靠后位置的乘客那样伸长脖子看电影,但他得仰头看……还是很累。
但有总比没有好,两人带上耳机,然后罗修发现这个姿势好像还挺熟悉的,想了一会才想起来——望天。
在又吃了两顿精美的大餐,看了三部电影后,飞机终于抵达纽约。四人在机场稍作休息后就登上一架私人飞机,又经历了十多个小时的飞行才抵达此行的目的地洛杉矶。
“我宁可坐20小时的私人飞机,也不想坐一次协和了。”罗修直接趴在车座位上,并表示自己就是个史莱姆,准备一辈子维持这个姿势。
艾玛一想到私人飞机上那张柔软舒适的双人床,点头表示同意。
“等电影拍完了你们也可以选择坐邮轮回英国,”苏菲亚轻轻抚摸这罗修的头发,纤细、柔软、蓬松的手感让她想起自己养过的一只波斯猫,“只是会稍微花上点时间,大概需要20天左右,但我保证这会是一次非常棒的体验。”
罗修和艾玛讨论了一下,都认为这个主意似乎不错,也许在回去的时候可以试试。女孩还表示自己身上英国人的大航海血统正在觉醒,哪怕要海上旅程会花掉两个月也没有任何问题。
说话间,车子已经到了酒店,罗修在入口处看到酒店名字叫the beverly hills hotel,是一家装修风格略显古老的酒店。然后艾玛就告诉他,这家佛利山最好的酒店刻意保持了最初的风格,梦露在这里一住就是三个月,而伊丽莎白·泰勒曾经与8任丈夫之中的6位到访酒店,约翰·列侬和小野洋子也曾在酒店里秘密约会……
“你到底是什么时候了解的这些啊?”罗修看着铺着红地毯的廊道入口,两侧站着的有一人多高的胡桃夹子木偶士兵,随口吐槽。
“我一个月前就问苏菲亚要了你的行程计划,然后请潘尼沃斯先生找来了有关的资料。”
艾玛骄傲地仰起小脑袋,罗修听了却心中一痛,那时候自己只顾想着去拍电影的事情忘了邀请女孩,那时候她是抱着怎样的心情在等待的……幸好结局是好的,只是自己的邀请还是晚了些,如果一开始就能说出口,那么应该会更好吧。
因此当艾玛告指着墙纸,告诉罗修这是设计师don Loper在1942年专门为酒店专门设计的这种琐碎小事时,他依旧面带微笑地认真听着,一点都没有不耐烦的意思。
看到男孩的反应,女孩觉得自己这一个月查的资料和做的笔记终于没有白费,笑意写在脸上,溢出的愉悦将空气都染成了粉红色,她拉起男孩的手向下一个的地点跑去,小皮鞋踩过云朵般柔软的地毯,心仿佛随时都能飞起来。
能一起来,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