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那个叫莉莉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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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暮,长街微冷。
街道上车水马龙,灯红酒绿。
公孙瑾站在十字路口的便利店,买了一罐啤酒。
或许是因为喝酒上脸的缘故,他并不爱喝酒。
就算喝酒,也只会喝第一口。
坐在路边的长椅上,他拉开拉环,雪白的酒花冒了出来。
浅浅啜饮一口,脸上就有了些许绯色。
迷蒙之中,他想起了一个叫做莉莉的女孩。
一个让他念念不忘,却又无法去见的人。
……
莉莉并不漂亮,个子也不高,脸上还有很多雀斑,腮帮子总是红红的,像苹果。
在很多人看来,莉莉甚至是有些丑的。
他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也是这么认为。
那是高二的期末考试,坐在第一考场的他,看到了这个不太聪明,也不怎么好看的女孩走了进来。
戳着两截小萝卜腿,一根麻花辫在脑后晃悠着。
很平凡的一个女孩,惊艳不了谁的青春。
他所在的学校是当地那个小县城里最烂的高中,就比中专稍微好一点点。
进这个学校的都是些被放弃的学生。
几乎每天都有学生打架,上厕所的时候总能看到一大群男生吞云吐雾。
老师上课的时候永远只会讲给几个人听,其余的人都在玩手机和睡觉。
教育局分给学校的指标是60%的人能考上大专。
学校里每年都有一些人能考上本科,所以每年都是超额完成指标。
他和莉莉,是那些被人看不起的烂泥里面,成色稍微好些的烂泥。
两个人的成绩在年级名列前茅,尽管他们最多也只能考上一个公办的二本。
他记得有一年学校高考出了两个一本的学生,没错,仅有的两个一本生。
还是近几年来唯二的两个。
学校甚至张榜表扬,让他们戴绣球上台发言。
高三分班的时候,莉莉这个平平无奇的女孩考上了年级第一名。
他这时候才开始注意到她,这个名次排在他前面的女孩。
两人第一次说话是在楼下的自习室。
那时候是冬天,外面下着雪,自习室的板凳坐上去就像是在坐冰块。
窗户透着风,呼呼地涌进来,学生们都缩得像鹌鹑,手上满是冻疮。
理科班上成色好些的烂泥们聚集在一起,兴高采烈地讨论着物理题,鼻子冻得通红。
他一个人坐在角落,写着英语试卷,那是一篇关于德芙巧克力的完形填空。
“嘿!”
很轻很柔的声音,那个娇小的女孩子坐在了他旁边的位置,有些害羞地看着他。
那天具体都说了什么,他记不清了,只记得她开口第一句话是:“莱昂在准备甜点时,用热巧克力写了几个英文字母doVE,就是do you love me的缩写。”
这是那个完形填空里一段话的翻译,他正好卡在那里。
莉莉文文弱弱的,声音很好听,像是摇曳的风铃。
让人有一种想要保护她的冲动。
莉莉是班上的英语课代表,英语很不错,于是教了他很多,两个人就是这样慢慢熟络起来的。
每天中午,他总是第二个到班开始刷题。
第一个到的是莉莉。
女生们有自己的小团体,喜欢学习,长相又不好看的莉莉不是很受待见。
她就经常和他聊天。
莉莉说,她在高一和高二的时候,经常会注意到他。
她说这话时,脸总是很红,不知道是因为气血很好,还是因为别的。
两个人加了好友,她的qq昵称是lily。
他那时候没有手机,放假回家和莉莉聊天得走上半个小时的路去网吧。
她很喜欢动漫,尤其喜欢宫崎骏的。
千与千寻、天空之城、起风了、龙猫……这是都是她推荐给他看的。
莉莉喜欢龙猫,于是他也喜欢了龙猫。
他也是喜欢动漫的,推荐给莉莉看了《秒速五厘米》。
莉莉说她很喜欢这部动漫,但不喜欢那个结尾。
再后来,两人几乎每天都会聊天。
他从莉莉的话中得知,莉莉和他一样,都是跟着爷爷奶奶长大的,父母双全的孤儿。
一样不幸福的童年,一样的家庭组成,一样的成长经历,一样的穷人家孩子的自卑,他总能说出莉莉的心声。
莉莉说,他很懂她。
他觉得,莉莉是世界上的另一个我。
莉莉并不美丽,在他的眼里却可爱得无可救药。
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眯成一道缝,好像全世界的温柔都住在里面。
他记得她小跑着朝着他招手,一边微笑,一边呼喊着“等等我”的样子,两截小萝卜腿怎么也跑不快。
后来校运会的时候,她参加了女子八百米跑。
跑完了以后,她还特意问他,有没有为她加油。
他说有的,可是她没有听到。
那天是阴天,操场上放着刘瑞琦翻唱的《晴天》。
他每每听到那轻灵的前奏在校园的广播室响起,就会想起那个消失的下雨天,莉莉凑到他面前微笑的样子。
所以《晴天》这首歌,他喜欢翻唱多过原唱。
有一天,学生宿舍里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偷窃案。
他宿舍的室友,偷了好多人的手机和充电宝,被人发现后,塞到了他的行李箱。
这件事当时闹得沸沸扬扬,整栋宿舍楼的人都惊动了,楼下甚至来了警察。
他被带到班主任办公室去问话,不管他怎么解释,就是没有人相信他。
走在路上遇到认识的同学,看向他的目光总是带着审视和质疑。
他家里很穷,每年的助学金都有他的一份。
所以他去偷东西好像也不是难以理解的事。
那天中午放学,他一个人留在教室发了很久的呆。
教室是在五楼,他透过窗边往下看去。
那个高度,有一种让他迫不及待往下坠落的冲动。
不知怎么的,他接近了那里,踮起脚,迈开腿准备翻越。
“别跳!”
记忆中那个女孩子的声音带着哭腔。
他回眸望去,那个脸上长着雀斑的女孩子,眼角的泪光闪烁着。
“别跳……我……我需要你。”
她说,我需要你。
那是他过去十七年里,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说。
她小心翼翼朝着他靠近过来,颤抖着伸出了自己的手,生怕他往下坠落。
后来他就在想啊,如果那个时候莉莉没有叫住他。
他应该真的就这么跳下去了。
后来警察通过检查手机上的指纹,还了他清白,偷东西的同学被劝退,这件事才告一段落。
元旦那天,教室里煮着的火锅冒着热气。
他一个人扶在栏杆外面,看着天空中盛放的烟花。
莉莉端着一大碗肉走了过来,笑眯眯地递给了他。
她不问他寂寞的原因,只是安静地陪着他。
教室里有人玩着抢凳子,有人拿粉笔玩着你画我猜,还有人用麦克风唱着歌。
瓜子和沙糖桔的气味,火锅的气味,萦绕在一起。
这个害羞的女孩鼓起勇气,拉着他的胳膊,点了一首很老的歌。
一首让同龄人听来会忍不住嘲笑的歌。
她站在讲台上,拿着麦克风,看向身边的他,笑意盈盈。
灯照耀在彩色的气球上,映照出斑斓的光。
那些光浮在她绯红的脸颊上,也浮在她的笑容上。
那首歌的名字,叫做《千千阕歌》
临近高考的夜晚,蝉鸣聒噪。
莉莉和他一起在操场上散着步。
他说他想去远一点的地方看看,越远越好。
莉莉则是个念家的女孩子,不想离爷爷奶奶太远。
她说她这一辈子的梦想,就是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家。
而他是个不安分,喜欢四处游荡的人。
但那个时候,他真的很想,很想放下去远方看看的想法,陪着她。
两人绕着操场走了好几圈,说了好多话。
花坛里的栀子花开得茂盛,很香。
莉莉说了一句话,让他记忆犹新。
“一旦吻过一个人,就会想要和他结婚的。”
毕业后,他和莉莉成了学校里为数不多考上公办大学的学生。
在教育资源极度匮乏的小县城,在师资力量和学习氛围最落后的高中,也算是极为难得了。
他没有去外省,和莉莉都留在了本省上大学,只是在不同的城市。
莉莉升学宴那一天,他去了她的家里。
夏天很热,他坐在她的床沿边,莉莉拿起扇子为他扇风,用纸巾擦拭他脸上的汗水。
他拿起梳子,为她梳理头发。
他也只为莉莉一个人梳过头发。
去大学报道的那一天,莉莉去火车站送他。
临行的时候,他问她:“我可不可以吻你?”
莉莉红着脸,没有回答,只是闭上了眼睛。
他凑过去,真的很想吻她。
但这个女孩子曾很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说过:“一旦吻过一个人,就会想要和他结婚的。”
莉莉很天真,很干净,就像从来没有被这个糟糕透顶的世界污染过。
他只是个贫困家庭的大学生,上大学都要靠贷款。
这样一无所有的人,哪里配得上爱情呢?
他没有敢吻她,只是用手指在嘴唇上沾了下,然后在她的眉心轻轻点了点。
这是他对莉莉做过的,最亲密的动作。
他明明那么喜欢她,却没有牵过她的手,也没有吻过她,甚至没有说过一句“我喜欢你”。
莉莉这样的好女孩,配得上更好的人。
她这样天真无邪的人,跟着你会吃多少苦啊。
然后,他一个人上了绿皮火车。
火车的汽笛响了起来。
那个女孩子在站台边奔跑起来,小萝卜腿怎么也跑不快。
一边跑,一边朝他招手。
脑后的麻花辫在风中摇曳。
就像奥黛丽·赫本主演的《黄昏之恋》,赫本为了追到库铂去追火车那样。
莉莉不止一次跟他说过,她有多喜欢奥黛丽·赫本。
后来他送了莉莉一本奥黛丽·赫本的个人传记。
莉莉送了他《秒速五厘米》的小说。
两个人的学校相隔倒也不算特别远,一去一回大概也就大半天的时间。
如果真想见面,还是能见到的。
他是个很喜欢睡懒觉的人,周末可以在床上睡一整天。
但是为了去莉莉的学校见她一面,他可以早上五点起床洗漱,洗头发。
细心打扮以后,坐最早一班的校车去光谷广场。
因为有一天她睡不着,对他说:“凌晨四点,我看见海棠花未眠。”
那时候的地铁还没有修到佛祖岭,他的学校是新校区,在三环外,去一趟光谷要坐两个小时的公交车。
出门的时候天是黑的,公交车上很冷。
到了地铁站,坐一个多小时的地铁到汉口火车站,接着坐半小时的动车到她的城市,再坐一小时的公交车去她的学校。
花上这么久的时间,就为了见她一面,值得吗?
他当时没有想过值不值得,只有愿不愿意。
就像秒速五厘米里,明里和贵树见面时火车晚点,等待了整整一天。
但两个人见面后,一切都觉得值得了。
或许是命运的玩笑,两个人后来的结局和《秒速五厘米》一样。
尽管如此,他依然记得她眼含泪滴地看着他,对他说“我需要你”的时候。
还有那天元旦,她和他一起唱的歌。
来日纵使好多人陪我,都抵不过你陪我的那段时光。
来日纵你遇人何其多,再无人恰似我。
来日纵使有千万首歌,也比不上你陪我唱的那一刻。
后来的他遇到了很多美丽的女孩子,她们中的每一个都比莉莉好看。
她们会说好听的情话,会穿白裙子,也会涂好看的口红。
她们都是很好很好的,但他喜欢的,偏偏是那个不会打扮,也不漂亮的雀斑女孩。
《千千阕歌》也成了他听得最多的歌。
……
在酒精的作用下,公孙瑾的脸泛起淡淡的绯色。
他的声音突然变得飘渺,好像又回到了那天元旦的夜晚,莉莉陪着他一起唱这首歌的时候。
“徐徐回望,曾属于彼此的晚上。”
“红红仍是你,赠我心中的艳阳。”
刚一开口,张雅娜就愣住了。
这一遍,公孙瑾唱的感觉和之前完全不同。
如一杯清酒,微微有些醉人,却又恰到好处。
有情,但不浮于表面。
“如流傻泪,祈望可体恤兼见谅。”
“明晨离别你,路也许孤单得漫长。”
“一瞬间,太多东西要讲。”
“可惜即将在各一方。”
“只好深深把这刻尽凝望。”
“来日纵使千千阕歌。”
“飘于远方我路上。”
“来日纵使千千晚星。”
“亮过今晚月亮。”
“都比不起这宵美丽。”
“亦绝不可使我更欣赏。”
“Ah因伱今晚共我唱。”
公孙瑾唱完了这首歌,愣住原地发了好一会儿的呆。
张雅娜看了他良久,然后欣慰地点头。
“未来的歌坛,必定有你的一席之地。”
千千阕歌人声部分,终于录制完成。
再经过后期制作,这首歌就可以发行了。
“真不容易啊,我们家小瑾就是厉害。”
师晴一把搂住了公孙瑾的脖子,开心得不得了。
公孙瑾回过神来,附和着笑了笑。
“怎么样?收个学生,介意吗?”
师晴冲张雅娜挤眉弄眼。
“当我的学生,马马虎虎吧。”
张雅娜故作嫌弃地道。
“哈哈,小瑾,这位现在就是你以后的老师了。”
“老师好。”
“嗯。”
张雅娜轻轻应了一声,嘴角微微扬起,心情倒也很是舒畅。
跟随着师晴回家的时候,公孙瑾情绪有些低落。
师晴没有问具体的原因,只是在车载音乐中放了些自己的歌。
到家后,刚刚推开门换上拖鞋。
一个娇小的身影就撞到了他怀里。
“嘻嘻!”
庄小鱼搂着公孙瑾的腰,亲昵地磨蹭起来。
“哥哥,你总算是回来了!”
怀中的温度很真实,屋子里也散发着让人心安的温度。
公孙瑾的心情变得大好,抱着庄小鱼挠了挠她的胳肢窝。
“嘻嘻!”
小丫头扭得跟条鱼儿似的,咯咯直笑。
冰箱里的食材格外丰富,他多做了两道菜,餐桌上的气氛很是融洽。
庄晓梦吃着饭,递给了他一张支票。
“给。”
“这是什么?”
“空难的赔偿款,我妈找了律师帮你弄回来了。”
庄晓梦说到空难这两个字的时候,声音明显小了下去,有些不自然。
在那天公孙瑾跟她说了这件事之后,她立刻就告诉了师晴。
师晴动用关系找了业内很出名的律师才将这笔钱拿回来。
公孙瑾接过那张支票,久久无言。
原来还有人,会记住他漫不经心的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