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我可以喝点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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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看见童姨的时候,就觉得童姨很亲切,我想童姨应该是个很温柔的人。虽然久居高位,但还是很平易近人。”
公孙瑾轻声说道,声音不再像平常那么冷冽,多了一些温度。
他倒也不是完全不懂人情世故,只是平时不太喜欢。
“哼哼,小家伙,还挺会套近乎的。”
童晓瑜闻言,嘴角情不自禁地上扬。
公孙瑾侧目看了她一会儿,微微一笑。
“怎么?我脸上有东西?”
童晓瑜声音慵懒,似笑非笑。
“只是觉得童姨很年轻也很漂亮。初次见面的时候,晴姨让我称呼你姨,我很惊讶呢,总觉得您的年纪比晴姨要小很多。”
公孙瑾说得一脸真诚。
“呵呵,小家伙,嘴巴真甜啊。”
童晓瑜闻言,轻轻掩着嘴娇笑起来。
她和师晴两个人年轻的时候就经常比美。
现在年纪大了,就比谁看起来更年轻。
公孙瑾这番话,意思就是说她看起来比师晴还要显年轻很多。
童晓瑜心里自然是欢喜的。
没有女人会不喜欢别人夸她年轻漂亮,尽管知道那只是恭维。
“不过你说的是实话,哈哈。”
童晓瑜脸上有了不少笑容,看向公孙瑾的时候,觉得顺眼了许多。
人光是好看是没用的,没人会喜欢哑巴。
公孙瑾以前也不喜欢开口说话,后来碰了几次壁才深刻懂得,这个社会不允许内向的人内向。
下了电梯,两人沿着长廊一边走,一边闲聊。
“师晴说你很会唱歌,唱两句给我听听?”
童晓瑜眯着眼,好看的眉眼弯弯的,灵动的眸子似会说话一般。
看着她笑眯眯的样子,公孙瑾思考了好一会儿,也不知道该唱什么歌。
“童姨喜欢听什么类型的歌呢?”
童晓瑜用手指轻轻抵着下嘴唇,思索了一会儿。
“当然是听起来节奏欢快一点的,最好是情歌。”
“听情歌的时候,我会觉得自己还是个年轻人。”
公孙瑾闻言,大概知道自己应该唱哪首歌了,便调整了下气息。
“如果有一天,我回到从前
回到最原始的我
你是否,会觉得我不错
如果有一天,我离你遥远
不能再和你相约
你是否会发觉,我已经说再见”
公孙瑾轻轻唱着,尽量让自己声音中的清冷味道变淡,变得温和起来。
他的声音太过清冷,其实不太适合这种温柔的情歌。
公孙瑾其实自己也不怎么听,不是很喜欢林俊杰的《当你》。
林俊杰的歌,他听的最多的是《修炼爱情》。
但是,这并不影响他把这首歌唱得很好听。
他之所以记得《当你》这首歌,是因为有个女孩子眯着眼睛笑的样子,会让他想起这首歌的一两句歌词。
“当你的眼睛眯着笑,当你喝可乐当你吵。
我想对伱好,你从来不知道。
想你,想你,也能成为嗜好。
当你说今天的烦恼,当你说夜深,你睡不着。
我想对你说,却害怕都说错,好喜欢你,知不知道。”
唱到最后一句“好喜欢你”的时候,他看着童晓瑜眯着眼微笑的样子,神情有过一丝恍惚。
那眼睛,倒是和她有些相像呢。
《当你》这首歌质量算不上多高,和《告白气球》类似的口水歌。
但就是适合唱给女孩子听。
被一个小男生这样看着,唱着情歌。
童晓瑜这个老阿姨倒也挺开心,脸上的笑容愈发浓郁,心神微微有些荡漾。
上了年纪的女人也喜欢年轻帅气的小伙子。
就像男人永远都喜欢二十岁的姑娘。
“听你唱歌,我都觉得自己变年轻了好多。”
“童姨本来就很年轻。”
“呵呵,唱歌好听,说话也好听。”
童晓瑜来了些兴致,看向公孙瑾的眼神有些欣赏。
“你现在还没有签约经纪公司对吧?”
“没有。”
“小家伙,签童姨的公司怎么样?你在我们这里用录音棚,也算是我们的人了。”
“好啊,但是我要先问问晴姨的意见。”
公孙瑾欣然应允。
“行,明天你叫她过来一趟。童姨还有事,就先去忙了。”
“你去录歌吧,有问题就和我联系。”
“嗯,童姨再见。”
招了招手同她告别,公孙瑾看着那女人窈窕的背影消失在了视线中,便朝着录音棚的方向走去。
还没走到录音棚的门口,他就听见了里面有歌声响起。
公孙瑾看了看门牌号,确定是师晴的录音棚没错,但听着里面练歌的声音,又有些迟疑。
他现在还不是白金传媒的人,这间录音棚是师晴的,和他也没关系。
难道要让他进去,叫里面练歌的人离开么?
这样不太妥当。
“先等会吧。”
公孙瑾在门外安静地等候起来。
师晴在白金传媒是出了名的好相处,毫无架子。
和一些刚出道的后辈也能聊上很多。
她录歌少,平时来公司的时间也不多。
每当白金要录制的歌曲较多,录音棚资源紧张的时候,她就经常将自己的录音棚让出来给新人用。
久而久之,白金传媒内部就有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如果录音棚资源紧张,是可以去师晴的录音棚录歌的。
公孙瑾是不知道这一点的。
在等候的空隙,他干脆就用手机上的作家助手开始码字,将辕门射戟和宛城之战的剧情补充完整。
张雅娜今天要出席一个活动,要晚一点才能到。
等里面的歌手终于录完了歌,公孙瑾才进门。
但没录没一会儿,就有人来敲门。
“公孙瑾在吗?我们老板想要见你。”
……
办公室内,童菲儿听着《千千阕歌》的曲子,很是满意。
“童总,人带到了。”
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进。”
公孙瑾进了门,首先看到的,就是一个坐在沙发上,颇具气场的女人。
很年轻的一个女子,比他大不了几岁。
长相也相当漂亮,属于很干练的那种事业型女性。
“你叫公孙瑾?”
童菲儿打量着面前的男孩,有些惊讶。
长相和气质都不错,签下来当个艺人应该也是可以的。
“是。”
“这首《千千阕歌》是你写的?”
“是。”
童菲儿闻言,有些不相信,但也没提出质疑。
“你和作曲系签了合同吗?”
“没有。”
“那师晴和你是什么关系?”
公孙瑾顿了片刻,嘴巴微张:“她是我小姨。”
“哦。”
童菲儿闻言,顿时恍然。
“这首曲子,我很喜欢,想买下来。你开个价。”
“价格合适,我们立刻签合同。你是晴姨的侄子,我们会给你最好的条件。”
童菲儿开门见山。
她有预感,这首歌必然会成为经典,传唱很多年。
而且还是师晴帮忙编曲,这个噱头传出去,就能起到很好的宣传作用。
所以,她势必要争取到。
填好词之后,交给当红的偶像李澄或者还有公司内部比较适合这首歌的一线歌手,这个月的打榜肯定能取得一个很好的成绩。
白金也能在业内打响知名度,吸引更多行业内的人过来。
公孙瑾面露犹豫。
张雅娜一直觉得他唱不好这首歌,甚至觉得交给师晴比较好。
公孙瑾自己也是很喜欢师晴的声音的,觉得她能将这首歌完美演绎出来。
“这首歌,你有中意的人选吗?”
“我知道有几个一线歌手,声线都很合适,实力也很不错,应该能驾驭得很好。”
童菲儿敲着手中的钢笔,轻声问道。
她声音轻飘飘的,却又有一种无可置疑的力量,专横且独断。
“抱歉,我不想把这首歌给别人。”
“这首歌,我要自己唱。”
公孙瑾想了良久,还是拒绝了。
他是为了原身的梦想才站在这里。
还有,师晴说她想听到他的歌成为她的车载音乐。
“你能唱好这首歌吗?这几天,我也听人说了。张雅娜在陪你录歌。”
童菲儿心里其实是些成见的,她怀疑这首曲子就是师晴写的,目的就是为了捧公孙瑾。
师晴和公司有合约,给外人写歌是不被允许的。
但师晴和童晓瑜私交甚好,童菲儿也不敢明说,只能旁敲侧击。
“质量这么好的曲子,新人把握不住。”
童菲儿看着公孙瑾,意有所指。
公孙瑾闻言,眉头一皱,不禁有些生气。
她的意思很明显,你会浪费这首歌。
公孙瑾觉得自己有被羞辱到。
办公室内气氛有些微妙,变得不那么和谐了。
这时,门外又响起了高跟鞋的声音。
童晓瑜走了进来,笑吟吟地道:“不一定哦。”
“这小家伙唱歌很棒的,我听过。”
她把手放在公孙瑾肩上轻轻拍了拍,温婉地笑着。
“你怎么知道他唱不好这首歌呢?”
“再说了,这是他小姨编的曲,给了别人。你晴姨也不会高兴的。”
“去练歌吧!加油!”
“明天记得带晴姨过来陪你签合同。”
童晓瑜冲公孙瑾眨了眨眼。
“谢谢童姨。”
公孙瑾道了谢,收敛了情绪,出了门。
童晓瑜看了看公孙瑾的背影,又看了看童菲儿。
心里不禁感叹,这姑娘做生意是很精明,但是在人情关系上,处理得还是差了点。
把这首歌拿去给一线歌手打榜,短期是赚到了收益,但长远来看,得罪了师晴可不划算。
更何况,谁知道这个小家伙身上有多少潜力呢?
回到录音棚的时候,公孙瑾正好看到张雅娜坐在那里。
“这首歌,我会一直唱下去,直到你挑不出一点毛病。”
公孙瑾看着她的眼睛,目光很是执拗。
张雅娜闻言,看着他眼里的光,只觉得和当初那个在录音棚里被她骂哭的小姑娘,如出一辙。
她微微颔首,示意公孙瑾开始。
公孙瑾进了录音棚,抱起吉他,一边弹奏曲子找感觉,一个人练起了歌。
当天晚上,他到家的时候接近凌晨。
尽管这么晚了,但屋子里还是有一盏灯为他亮着。
换上拖鞋进屋的时候,他觉得莫名温暖。
喉咙干哑,手指拨弦也泛起疼痛。
但他这时候已经没有了任何的犹豫。
倒了一杯水喝下,公孙瑾干哑的喉咙顿时好受不少。
师晴披着头发,穿着睡衣拖鞋从房间里走了出来。
“今天练到这么久?”
她看向公孙瑾,目光有些心疼。
“有很多人不看好我,我一定要把这首歌录好。”
公孙瑾如是说道。
师晴欣然一笑。
“早些休息,明天我陪你去白金传媒签合同。”
“好。”
就在公孙瑾正准备回房间休息的时候,师晴突然叫住了他。
“等等!”
“嗯?”
“你是不是跟童晓瑜说,我比她看起来显老?”
师晴双手叉腰,微微鼓着腮,瞪着眼睛,看起来少女感十足。
“没有,晴姨看起来更年轻漂亮。”
公孙瑾矢口否认。
师晴闻言,不禁莞尔。
第二天,师晴带着公孙瑾去了童晓瑜的办公室,直接帮公孙瑾谈下了待遇最好的那一档合同。
童晓瑜答应得很爽快,这女人没表面看上去那么傻。
一方面是让师晴承了她的人情,另一方面,她看好公孙瑾的潜力。
一天又一天的录制中,国庆的七天假期临近尾声。
《千千阕歌》和公孙瑾的身份也在白金传媒内部传开了。
公司内部的人不相信公孙瑾能做出这么好的词和曲子,统一认为是师晴作的,目的就是为了捧这个“侄子”或者“儿子”,亦或是“情人”上台。
没人相信公孙瑾的能力,基本怀疑他是靠师晴上位,借着师晴的资源才能拿到这么好的歌。
质疑的人很多很多。
公孙瑾压力倍增,每一次张雅娜离开后,他都会独自练习好久好久。
今天是假期的最后一天。
公孙瑾看着面前的张雅娜,长舒了一口气,浅浅唱了起来。
“徐徐回望,曾属于彼此的晚上。”
“红红仍是你,赠我心中的艳阳。”
……
张雅娜听着,面无表情,心里却不断地点头。
不错,这小子真是不错。
音色好,换气节奏好,过渡也自然。
一个星期竟然能练到这个程度,比师晴当年还要好得多。
“来日纵使千千阕歌,飘于远方我路上。”
“来日纵使千千晚星,亮过今晚月亮。”
“都比不起这宵美丽,亦绝不可使我更欣赏。”
“Ah因你今晚共我唱。”
一整首歌连贯地唱完,师晴便迫不及待地鼓起掌。
张雅娜也难得地点了点头。
“唱得比之前好太多了,但是还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什么问题?”
“感情,你的声音是很好听的,演唱技巧也够了。”
“但像是唱歌机器,缺少感情。”
张雅娜微微蹙眉,还是有些不满意。
公孙瑾调整了一番呼吸,又唱了一遍。
“这一遍用力过猛了,唱歌是需要你投入感情,但不要投入太多。”
“你明白我说的意思吗?”
“这首歌的感情应该是很平淡的,像清酒,不是烈酒。”
张雅娜试着打了个比方。
公孙瑾又反复尝试了几遍,还是达不到她的要求。
最后,他坐下来沉思了很久,微微抿了抿嘴唇。
“我可以,喝点酒吗?”